汉肯前女友:警惕反社会情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3:34:49
警惕反社会情绪 作者: 倪寿明    发布时间: 2002-07-03 13:52:10



    石家庄市“3·16”特大爆炸案7日内告破,再次显示党和政府打击犯罪绝不手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决心坚定如山。 滥杀无辜,罪责难逃。疯狂实施“3·16”特大爆炸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终将受到正义的审判。

    但是,分析“3·16”特大爆炸案的成因,分析犯罪分子犯意的形成过程,其中的因与果之间的巨大断层与落差,也的确令人吃惊。难怪有人闻听后惊叹与不解:何至于如此!

    据报道,犯罪嫌疑人靳如超实施如此残无人道的大屠杀式的连续大爆炸行为,仅仅是因为他与邻居和家人的不和:一是与邻居因房屋纠纷长期不和; 二是与继母矛盾很深;三是对前妻提出离婚耿耿于怀;四是因姐姐私自将生母的房子卖给别人,只分给他1万元而不满。还有因为曾与一云南女子同居3个月后,该女拿了他600元钱跑回云南而专程前往云南杀人。

    就是这样一些琐碎的小事,导致犯罪嫌疑人靳如超实施了手段如此凶残、危害如此严重、影响如此恶劣的特大爆炸案。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去年,河南省洛阳市某游戏厅老板金祥武为了追要玩电子游戏的2,5元钱,竟然残杀三名小学生并焚尸灭迹。今年3月19日,黑龙江人王林因为搬迁进户后迟迟拿不到房证而对房屋开发部门产生意见,多次上访无果;同时,又因为工作没有调到电信部门而耿耿于怀,遂产生了报复心理,进而爆炸齐齐哈尔市电信大楼,等等。

    党中央一再要求各级政法机关注意研究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愚以为,这就是我们当前所面临的众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的一种:因一些看似并不起眼的小事而诱发、滋生出极端的暴力犯罪,特别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这类犯罪现象的频频出现,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第一,极端的暴力犯罪者内心往往存有一种强烈的反社会情绪。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各种利益关系处于不断的调整之中,各种新的社会矛盾不断生成。特别是由于体制、法律等尚不完善,社会矛盾在某些方面比较尖锐,因贪污腐败、巧取豪夺、不公平竞争、道德缺位而引起的人们的愤慨、郁闷和心理失衡也是客观存在的。处理不好,就会转化为反社会情绪,如果再得不到及时和有效的化解,必然转化为诱发、滋生犯罪的各种社会消极因素。就个人而言,人生在世,总免不了遇到不顺心的事儿,人与人之间难免发生大大小小的矛盾。处理这些矛盾和磨难事,总以头脑清醒、辨明是非、依法办事为好。但总会有头脑并不十分清醒人去做出一些蠢事或是恶事来。

    第二,反社会情绪是生成黑社会势力的温床。从一些黑社会问题严重的国家和地区来看,黑社会多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在一定的转型期出现的一个独特的社会阶层内逐步形成的。这个阶层处于社会的边缘地带,较少社会地位,其中不乏社会底层的人员,也包括一部分持不同政见的社会异己势力。这些人可能因一些私利性的矛盾不能及时化解,发展到对社会不满,进而仇恨社会、仇恨政府。一有时机、一有条件,或是有人利用,反社会的情绪就可能转化为反社会的行动并逐步形成恶势。

    第三,必须像重视打击黑社会一样重视化解与遏制反社会情绪。这是治本之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部署“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上,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公安政法机关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困难,排除阻力,务必给各种黑恶势力以毁灭性打击。他同时要求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把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社会土壤。

    因此,对待犯罪嫌疑人靳如超之流,查实后严刑惩办固然重要,但如何化解与消除这类极端的反社会情绪则更应该引起关注和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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