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士大跳鼠标指向宏:[原创]“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之三不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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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之三不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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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6 10:21:26 星期二

文/刘勇

孔子在2000多年以前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尽管有许多人对这句话颇有异议,但即使是现在看来也是非常有智慧的一句话。

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你在这个位子上,就要去谋政;你不在这个位子上,就不要去谋政。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位子”本身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力所决定的,你只有在其位才有最终的决断权,除非对方愿意接纳你的想法,否则讨论“谋”还是“不谋”没有任何的意义。用小布什总统曾经说过的一句名言来说就是:“我就是最后拿主意的人,我决定什么是最好的办法。”

这就是职场的基本规则:如果你是处于下属或同事的地位,你就不要轻易地替他人谋政,不论你的主意在你看来有多好。

可是,基于组织自身的目的和绩效来看,我们又要提倡“不在其位,也谋其政”。但这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而且你有能力谋的时候,才能谋。否则就是乱谋、瞎谋,没有任何意义,甚至是自讨没趣。

所以,我们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是职场的基本规则,为了更好地体现这一基本规则,在这里提出“三不谋”原则:

第一不谋:不在其位不谋。不是自己负责的事,就不要轻易放言。特别是不要在公开的场合下放言,这是第一不谋原则。

正如彼得·德鲁克谈到的:“高层管理人员最好明智地提醒自己,对于不是由自己主要负责的事务,不要公开地发表意见。”其实,对于基层管理人员也是一样的,我们要学会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力座次”。

实际上,你不在那个位子上,你看问题的立场和角度,以及承担的风险和压力就不一样,你和当事人的想法也就不一样。况且,组织中的“权力座次”是一个“谁说了算”的问题。不在其位却想要替他人“指点江山”,不仅容易说不到点上,而且容易遭到对方的反感和反击。

如果对方要求我们公开地发表自己的看法时,那么请遵守下面的第二不谋原则。

第二不谋:不详其情不谋。即使要求我们公开地发表看法,除非对情况很熟悉,也不要轻易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正如毛 泽东谈到的:“你对某个问题没有调查,就停止你对某个问题的发言权。”

实际上,你不在那个位子上,你就会有许多的情况不熟悉,而且还有许多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等也不熟悉,特别是市场需求的变化更是瞬息万变,你掌握的情况可能有很大的局限性。

如果你认为比对方了解更多的信息和事实,那么你可以向对方提供一些你所掌握的情况,以供对方参考。

如果对方进一步要求对他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时,那么请遵守下面的第三不谋原则。

第三不谋,不知其方不谋。即使情况熟悉了,自己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也不要轻易对他人的方案做出评判或否定。尽管他人的方案看起来确实不算太好,有许多不足。但如果除此以外,没有比这更好的方案了,这就是一个好的方案。

实际上,达成目标的途径有许多,就像出行是坐“高铁”好呢?还是乘“飞机”好呢?这与每个人行事的风格、习惯有很大的关系,你不能以自己的风格和习惯来要求或评判他人。也许在你看来有许多“问题”的方案在他人看来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如果你认为你可以提出比对方更好的方案,那么,你可以提出你的方案以供对方参考。

实际上,一个人要想“不在其位,也谋其政”很关键的一点是要提高自己“谋”的能力,你确实能够比对方掌握更多的情况,比对方提出更好的方案,而且有比较灵活的沟通方式,否则,就是给你机会,你也无法去谋。

我们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是经,是原则,这是不能变的。“不在其位,也谋其政”是权,是方法,要视情况而定。当你在这个位子上时,你要站在“谋”的位置上来“谋”;当你不在这个位置上时,你要站在“不谋”的位置上来“谋”。这就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智慧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