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击八月十五国语高清:企业应担更大的社会责任 万科"捐款门"的法律考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2:17:03
6月5日上午,万科股东大会。董事长王石选择了无条件地向股东道歉,承认自己在博客上的不当言论导致万科品牌形象遭受到严重危机。

  王石将万科在未来出资1亿元参与灾区重建的议案,连同震后捐款多少的公众道德诘问一起打包抛给了股东们。最终,16亿A股以99.8%的票数通过议案,这至少让万科的一只脚踏出了“捐款门”。

  万科“捐款门”背后的真实寓意是:企业该如何捐赠,既可以尽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又不损害各股东的权益。灾难触动了每一个国人的神经,也震动了国内企业尚未完善的捐赠机制。

  “企业的捐赠行为并不能简单类同于自然人的捐赠行为,企业的性质不同也决定了企业的捐赠行为的不同,而从近期企业的踊跃捐赠行为中可以发现,捐款背后的法律问题同样值得探讨。”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对记者说。

  万科“捐款门”前后

  “5·12”地震当天,万科迅速决定向灾区捐赠220万元。从反应速度来讲,万科走在了前面,但从数额来看,万科却走在了其他企业后面。

  于是对此不满的网友开始到王石的个人博客上发牢骚:“才200万,太失望了!万科在我心中的形象大减!”5月15日,王石针对这句话回复了一篇名为“毕竟,生命是第一位的”博文。在那篇“毕竟,生命是第一位的”博文中,王石提到:“作为董事长,我认为: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这不仅是董事会授权的最大单项捐款数额,即使授权大过这个金额,我仍认为200万是个适当的数额。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成为负担。”然后,他又指出万科关于集团内部慈善的募捐活动中,一条对于员工的提示:每次募捐,普通员工的捐款以10元为限。王石解释说,其意就是不想让慈善成为负担。

  此后,网络舆论一片沸腾。慈善没有成为万科的负担,王石的此番言论却很快成为了万科的负担,王石和万科一起深陷“捐款门”。

  网友开始在王石的博客上跟帖留言,称王石“太冷血”,还有网友贴上了同期其他企业的捐款数额,如“富士康:6000万元;中国移动:4455万元;联想:1000万元……”。一网友非常失望地发帖子说:“同其他企业相比,也同自身的实力相比,万科太抠门儿了!”

  在国内的网站上也出现了标题为“万科限员工捐款10元以内”的新闻报道,引发诸多媒体转载,在各网络媒体地震新闻源源不断的情况下,这条新闻长时间地被放在了醒目位置。

  于是,“冷血”、“无情”、“小气”等谴责开始扑面而来,王石以及万科一夜之间被推上了风口浪尖。而在资本市场,万科A股票价格也从5月15日的22.99元下跌至26日的18.7元。

  在一片指责声中,万科感受到了空前的压力。

  5月21日,万科发布了支出1亿元支援灾区重建的董事会决议,希望以此消减外界舆论声音。但事后反响并未如万科所料,网友依旧在不依不饶地声讨万科,一篇在各大论坛上流传的文章指出,万科仅仅是在做秀,籍由公益性为幌子,实质上却是在侵占地产市场,甚至以捐款的方式来逃避税收,有的网友不无讽刺地说,“王石走了一步高棋”。

  在万科承诺捐款的220万元中,有20万元是企业员工的捐款,于是有网友根据2007年底万科员工人数算了一笔账,得出结论:万科员工每人捐款约12.5元,身为员工的王石也在此列。网友同时质问王石个人的捐款:“作为一个身家上亿的企业家,登一次山都要花费几百万,面对这样重大的地震灾难,其社会责任感和良知到哪儿去了!”

  5月21日当天,王石也正面做出了道歉:“这段时间,我也为我这句话感到相当不安!主要是基于三方面原因,一是引起了全国网民的关注,伤害了网民的感情。二是造成了万科员工的心理压力。三是对万科的公司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这里对广大网友表示歉意!”

  上市公司捐赠制度软肋

  万科集团董事会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说,自“捐款门”后,万科管理层一度保持缄默,几乎拒绝了所有媒体的采访。而事实上,为作为企业的万科的捐赠行为辩护的法律界人士也不少。

  北京市中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法学博士李青山就认为,王石确实很冤。

  “万科捐200万元是由公司章程决定的,而不是由王石决定,若超出董事长决策权限的数额,是必须要经过股东大会决议才能通过。因为王石仅是这家上市公司的管理者,而公司的资金是由股东出资的,捐多少也应该由股东说了算。”李青山对记者说。

  实际上,王石个人的支持者们也从来没有质疑过王石的行为,因为王石提到万科捐出的200万元是“董事会授权的最大单项捐款数额”,所以王石并不能擅自让万科捐出更多的钱,一位网友说,“不要把万科的捐赠和王石划上等号”。

  “捐款门”发展到后期,网络上民众逐渐冷静,越来越多的人表示支持王石。但网络上谩骂声依然不止,两种声音互相对抗,直到6月5日万科的股东大会结束。

  虽然最终几乎全部股东决议通过“1亿元重建”议案,但也有股东表示出一定的担忧,在会场上提出要求:“万科这次捐赠,打乱了我们自己的捐赠计划,我们投了很多钱在万科,希望万科能及时对捐赠做出公示,以免打乱我们自己的捐赠计划,造成重复捐赠。”

  王石回应说:“万科此次捐赠有综合考虑,作为上市公司,我们知道我们无权做出这个决定,但有些事情是必须要做的。应该承认的是,万科此次灾难中确实反应滞后。”

  在这次震灾中,国内上市公司的捐赠行为可圈可点,如中国人寿捐款1600万元,同时承诺将全面收养“地震孤儿”;中国平安捐款3500万元,其中追加捐赠的3000万元用于重灾区所有小学的重建及修缮工作。

  但作为上市公司,如此迅速地捐款,尽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好事,但同时不能忽视一点:如此大数额的捐款是否合法?是否损害到了股东利益?

  李青山认为,上市公司以公司名义进行慈善捐款,必须要按照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若捐款在限定额度以内,董事长即可行使权利签字决定;若数额超出,则一定要召开股东大会决议才可决定。

  万科作为国内地产界上市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捐款问题,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也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但若股东大会上多数股东不同意捐款,来自社会上的道德指责将转向股东,企业又该如何承担社会责任?

  另一种情形,若少数小股东曾经捐款,不再同意上市公司集体捐款,又该如何表达自己的诉求?

  令人担忧的是,上市公司在捐款问题上还暴露出更多的问题:企业随意追加捐款额度、捐款信息并未及时向股东公开、高管任意支配资金等等。

  为此,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负责人特意强调,上市公司对灾区的捐赠行为应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对外发布。

  “若小股东确实觉得捐款违背了自我的意愿,也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要告公司还是要告高管,都要详细研究。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一个关键判断因素是:捐赠后,股东的权益到底有没有受到损失?因为捐款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负担,但也可能会给企业的品牌价值带来长期效应。”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说。

  基金公司两难境遇

  万科的大额捐赠同样给持有万科股票的基金公司们出了一个难题。

  “基金公司或者基金经理正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李青山说。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一季度,持有万科股票的基金达到134只,持股比例约为29%。

  有学者算了这样一笔账:若万科无偿捐赠1亿元,折算每股捐赠额为0.015元,则持有万科的134只基金的持有人合计要为此捐赠付出2900万元。

  面对如此大的数额,和基金持有人是信托关系的基金公司,是否有权代基金持有人投票表决?这在基金法中并无明确规定。

  当然,按照基金法的规定,基金公司可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类同于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此时基金经理等同于公司管理层,而基金持有人则相当于股东,投票表决。

  作为参与基金法起草工作的专家之一,刘俊海教授则对“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可行性表示出质疑。他指出,实践当中,鲜有听说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因为按照基金法的规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等事项。要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紧锣密鼓地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显然是不现实的。实际上,这条规定已经流于形式。

  “在上市公司慈善捐款面前,基金公司往往要承受更大的压力,其既有可能因反对捐款而承担道德指责,也有可能因赞成而受到基金持有人的诉讼威胁。”李青山说,“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公司内部治理的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应忽视国企的捐赠问题

  在这次赈灾捐款中,国有企业表现抢眼,如中国石化、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均位居企业捐赠排行榜前列。

  但国企在捐赠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企业没有严格的捐款章程、高管的支配权过大且无人制约、捐赠信息公开不及时甚至不公开等。另外,对于国有上市公司来说,进行特大数额的捐赠,也是要经过股东会议同意后才可捐赠,但按照实际情况来看,这样的股东会议却鲜有耳闻。

  所以缺少一套严格的捐赠程序也成为了企业捐赠的软肋。毕竟作为一个规模大、有长远影响力的公众关注企业,慈善捐赠将是一个长期的企业行为。

  截至5月20日,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共捐出了1652万元,其中企业捐款100万元,员工捐款520万元,在记者咨询了其几个相关部门后,都表示“不清楚通过何种程序捐赠”,其综合部一位工作人员说:“是由集团管理层开会决议捐款数额,然后由财务部门报至国资委。”

  “对于赈灾捐款,国资委没有规定,只有一个原则:要求国有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量力而行。”国资委宣传处处长苏桂锋表示,“虽然企业捐款可以不经国资委审批,但要报国资委备案。”

  刘俊海指出,作为国有企业的最大出资人,实际上国资委已经放开权限,任由企业捐赠。“虽然从鼓励赈灾捐赠上看是好事,但也暴露出国企内部捐赠程序尚未完善,外部监管不力等问题。”

  “国企在处理捐款问题上,首先应以不伤害企业竞争力为前提,为了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企业首先要活下去。”刘俊海说,“另外,国企捐多捐少,我们都不能把功劳记在国企身上,而应记在国资委身上”。

  “倘若由于国企管理层的决策失误,捐出过大的款项,给企业造成负担,甚至造成员工下岗失业,高管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希望国资委可以认真考虑诸多问题,以法律来规范企业捐赠行为。”

  企业应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

  不得不提的是,震后国内各企业积极的救助心态和反应速度,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企业的社会责任心无一例外地袒露在公众面前接受检验。这其中既有出手大方的企业,也有被誉为“铁公鸡”的冷血企业,从某种角度讲,汶川地震也成为了检测企业社会责任心的一个考试。

  “应该以地震捐赠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公司的内部章程、捐赠程序以及对外捐赠的决策权限问题。”刘俊海说,“同时也应该鼓励企业的捐赠行为,建议消费者能够用钞票来投票,支持那些乐善好施的企业”。

  在大灾面前,民众更关注的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万科之所以被舆论谴责,一个重要原因正是人们认为在巨大的灾难面前,作为实力雄厚的上市公司的万科并没有尽到应尽的社会责任。

  而公司捐款与社会责任是共生的,且相互影响,从捐款行为来看,实际上也会影响到企业的商业行为,一笔被社会公众所认可的捐款,足以提高企业的品牌。加多宝集团(王老吉凉茶为其旗下产品)第一时间向灾区捐款1亿元,不仅得到了社会民众的认可好评,也直接带来了产品销量的上升,有网友说:“就凭王老吉的捐款,以后只买王老吉。”

  王石在股东会议上也提出:“捐建有长远考虑。重建是长期过程,会分批支出。其次,有些收获是账面上看不到的。”

  有学者指出,按照国际惯例,应该采取匿名捐赠的方式,即不公开企业名称、捐赠数额、捐赠数量,这样更能体现一个企业真正的社会责任心。因为在有些国家,会将企业的公开捐赠视同于广告宣传,是需要缴税的。

  但匿名捐赠是否适合我国实际情况,还需要进行论证。刘俊海以及其他部分学者就对此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企业的捐赠行为是需要鼓励的,支持企业具名捐赠,若匿名,会更加无法面对公众的猜疑,即便企业是为了商业宣传的目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捐款既支援了灾区,也有利于企业品牌的建设,这样双赢的局面显然并无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