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牌子的西装好:社会企业创业者和研究者必读--《黑暗中对话》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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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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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永光
近几年,在与世界最富名望的社会企业推动机构爱创家(Ashoka)的交流中,认识了张瑞霖,他是爱创家大中华地区的代表。去年11月,张瑞霖邀我参加“香港社会企业高峰论坛”,让我见识了香港社企运动的热度。香港“黑暗中的对话”是社企创业典范,早有所闻,但并不清楚创办人就是张瑞霖。在交谈中,知道他是卖掉了年销售逾10亿的企业、专注于社会企业创新模式探索的;他的儿子在英国读书,完成学业后也创办了一家名谓“食物循环”的社会企业,恰好我不久前造访过这家可以代表英国社会企业发展水准的机构,印象非常深刻。正可谓社会企业兴,上阵父子兵。
张瑞霖受香港社会企业领军人物谢家驹博士的鼓动,把过去二年多筹办“黑暗中对話”的经历,写成紀实故事出版,希望以轻松的手法把办社企的经验和更多人分享,并约请我为之作序。对于社会企业的研究,我只触其皮毛,作序是一件很慎重的事情,不能轻易答应。故在诺之忐忑,却之不恭之间犹豫。
张瑞霖发来了他的电子书稿。我不敢怠慢,一口气把5万多字的书稿读完,立即回复邮件:“瑞霖兄:拜读书稿全文,激动不已。谢谢你非独用心力、激情和理性探索社会企业的道路,还如此真实地纪录下这一过程,再把自己的经验教训、深刻思考传递给后来者。此书应该成为社会企业实践者和研究者的必读。我还要细细研读,把我的读书感受写下来”。
所谓《序》,就是我的读书感想。标题是现成的--《社会企业实践者和研究者必读》,这与张瑞霖“我衷心希望這本书的经验,能催生出千百个成功的社会企业”的期望不谋而合。
张瑞霖先生是一位有准备的社会企业家。他在年轻的时候就怀有社会理想,成为香港学生运动的积极分子。因为内地文革浩劫,让他对政治失去兴趣,走上了商业道路。从服务于跨国企业,到自己办实业,同样凭借着热情、专注与扎实的专业素养,取得了不菲成绩。在知天命之年,因健康与他开了个小小玩笑,他离开繁忙的生意场,开始参与公益,成为香港著名的慈善组织苗圃行动的志愿者。三年的志愿服务,张瑞霖深入到内地贫困地区,获得了在商业生涯中未曾有过的奉献的快乐,也看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了解到金钱并非解决社会问题最重要的元素,遂萌生了投身公益的念头。
张瑞霖带着几十年实业和市场管理的经验,怀揣重燃的热情,转向社会企业创业者行列,这是他人生的新起点,不能不说也是公益界的幸事。他注定要给这个全新的领域带来变化,留下宝贵的财富。
在与德国社会企业“黑暗中对話”创始人海宁克博士的一顿晚餐交谈,张瑞霖明白了社会使命是社会企业的核心內容,也理解了运用商业模式、进行市场经营是为了賺取更丰厚的財力去实践社会使命。在今天的社会企业领域,这两条已经成为定律,无须讨论了。但用什么样的投资模式、经营方式、管理理念、分配制度来发展社会企业,则不仅没有定论,乃至存在着巨大分歧。
张瑞霖最先思考的问题是,如何能让社会企业有效率、可持续,乃至能复制,认为这是进行社会企业创业规划时面临的最大挑战,而首先需要突破的是观念。思考的结果,他做出了一个非同凡响的决定:用募股而非募捐的方式创办香港“黑暗中对话”。
是募捐难吗?不是。在慈善文化发达、慈善资源丰富的香港,一个可以让盲人获得有尊严的就业岗位并通过他们的服务给社会带来光明和健康的公益项目,募集300万元的捐款并非难事。相反,要说服投资股东出资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出资人需要完全认同你服务社会的理念,这一点也不算难。最难莫过于要说服股东,这个项目不仅能服务社会,还能盈利,让投资增值。尽管投资人不是冲着赚钱来的。
于是,一份好的招股书是必不可少的。招股书包括商业投资项目所需要的一切必备要件,从需求、目标客户、产品、定价、成本费用及企业竞争策略、竞争对手、市场风险分析,到业务发展规划和未来五年的财务预算。根据这些分析,招股书把“黑暗中对话”工作坊的目标客户确定为高级管理层,服务价格定为壹千元,而不是初期多数人主张的300元,从而保证了财务收支平衡有余。
张瑞霖和一批有远见的投资人之所以坚持以募股的方式来做社会企业,就是要探索私人资本投资社会企业的创新模式,打开私人资本流向社会投资的通道。他们知道,惟其如此,社会企业才能真正兴旺发展。同时,张瑞霖还要挑战一种观念:做公益的人就要牺牲个人的利益。他认为,在现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社会,要建立成功的企业已经非常困难,要办好一个解决社会问题的企业更是难上加难。社会企业对于人才的要求高于一般的企业,对社会企业的从业者、特别是年轻的从业者,照例应该给予他们高于商业机构的待遇。如果不是私人资本投资,而是用捐款投资和“补血”的社会企业,给从业人员高待遇的后果,必定会引来“变相分配利润”、“挂羊头卖狗肉”的指责。这是非私人投资型社会企业不堪承受的道德风险。
张瑞霖的投资模式选择,其实已经为企业的人力资源政策、激励机制和由此带来的企业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埋下了伏笔。由于“黑暗中对话”完全依靠自身的业务量和毛利率來支撐公司的运行成本,每一位员工都懂得这就是一家企业而非公益社团,都十分关切公司的财务状况,会主动招揽新客户,不断创新活动来提高服务水准,让公司“生意兴旺”。张瑞霖鼓励创新、鼓励竞争,注重业绩考核,尽量提供个人成长空间,同时采用商业企业的业绩与报酬挂钩的薪酬的制度,使团队一直保持旺盛的斗志和进取活力,公司业绩节节攀升。
“黑暗中对话”雇用的员工主体是視障者,把他们从弱势人群转变成一个有竞争力、上进心,追求自我卓越的团队,这是何其严峻的挑战。但奇迹在这里发生了。我们看到这个企业的员工专业、敬业、热情、自信、自我激励的精神风貌和风险意识,往往不是在其他社会企业所能见到的。这不仅仅是责任、使命激发出来的精神力量,更是管理的力量、机制的力量。
2011年,“黑暗中对话”预计可达到800万营业收入,将弥补企业初创时投入的亏损扭亏为盈。这意味着股东可以分红了。按照18名股东的约定,企业純利的1/3为分紅上限。其余留作企业扩大再生产。这是张瑞霖和他的投资人团队堪称世界级价值的创举。张瑞霖解释:“我們不能因為這批投資者都是熱心支持者而忽略他們作為投資人的基本权利-保护他們的資本並為資本作合理的增值,這是企业責任”,故必须“善用资本”。
香港“社会创业论坛”主席谢家驹博士在《梦想与困惑》一文中,表达了明确的观点。他说:“社会企业可以分配利润,也代表股权明确,以及股份可以转让。笔者有不少香港朋友投资在一些社会企业上,他们很努力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 并期望有一天它们能够分红,到时可以把股份转让给他人,不是为了谋取暴利,而是可以把资金放到另外的社会企业上”。
大部分关于社会企业的论述把社会企业定义为“以创新有效的商业化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组织,不分配利润”。关于投资利润分配的结果导向,几乎排斥了社会企业吸引私人资本的可能性。在去年11月“香港社会企业高峰论坛”,我以「中国内地社会企业发展模式选择之困」为题发言,对"不分配利润"的判断提出了不同看法。
我认为社会企业可分为非营利慈善型、非营利企业型、混合投资型、私人投资型四种投资类型,他们的目标都是解决社会问题,使命在先,但前两类不分配利润,后两类可以分配利润。我又从投资结构、所有者、企业治理、财务收入、分配模式、激励机制、人力资源政策、产品定价、产品品质、机构效率、税收、注册登记、市场拓展力、可复制性等14个维度比较分析了四种投资类型社会企业的特点,结论是:在市场拓展力上,非营利慈善型最弱,非营利企业型次弱,混合投资型较强,私人投资型最强。并指出“理想的社会企业发展模式应该是,在社会收益为先的前提下,让创办人把社会理想和个人发展的需求(包括经济收益)契合到一起,让社会企业的理想不仅适合那些'圣徒',更要适合更多有社会理想、有能力的普通人”。
我的发言在香港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谢家驹博士对我说:"你这些话在香港不好讲(政府担心社会企业的定义引起争论,影响政府补贴资金的分配),但我要写文章做回应"。于是有了那篇《梦想与困惑》。谢博士的文章对"社会企业可以分配利润"的立论进行了深入分析,论之有据,立意高远。读谢文十分"解渴",当看到张瑞霖「黑暗中改变世界」书稿时,我更如获至宝,兴奋之情难以言表。
其实,私人资本投资的社会企业在中国不乏成功案例。四川的“兔王”任旭平,在“国际小母牛”资助下开始养兔,经过20年奋斗,发展成兔业"王国",为带动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地农民说“要致富,来养兔;要脱贫,找旭平”。厦门“五齐人文职业培训学校”创办人张芳,秉承“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的五齐教育的理想,培育了8万名进城务工者,让许多人从农民工变成了白领。深圳残友集团的创办人郑卫宁自己是一名重症血友病患者。他从创办残疾人科技福利企业开始,迄今有了15个企业,形成了以基金会为组织顶端,公益机构与科技福利业企为发展双翼,三位一体共同推进的社会企业集团模式。
以上这些成功的社会企业家,没有一位是从经营非营利模式开始的,而且他们现在依然把企业定位于营利型。某一天,在中国的这些社会企业中出现上市公司,成为资本市场的新星,我们一点也不会觉得奇怪。
内地一群科学青年创办的“科学松鼠会”最近很火爆。这些年轻人试图按社会企业模式来实现自己的社会理想,但在机构定位为营利还是非营利模式的问题上,令他们左右为难。因为有盈利成份,很难得到捐款支持;因为有非盈利成分,市场资本不愿光顾。后来,他们把市场模式和公益模式分离,其中盈利部分名“果壳”,获得了10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非盈利部分名"哈赛”,获得了“果壳”100万人民币的捐赠。你拉我扯的“连体儿”变成了两个健康活泼的亲兄弟。
在社会企业发达的英国,社会企业的复制也存在同样的纠结。2011年1月,英国社会企业联盟发布了一份名为《成长中的社会企业:社会复制调查》。通过对20家有社会特许经营计划的社会企业的深度访谈,发现,社会特许经营陷入了某种“资金黑洞”:资助方不情愿投放资金,是因为“特许经营”含有商业意味;而投资人则对于“社会”特许经营的概念、投资回报的可能性以及风险程度持怀疑态度。
根据对世界范围社会企业发展现状的分析,定位为非营利性的社会企业一般不易做大。当然,这类社会企业规模小并不影响其道德影响力和文化倡导价值。社会需要高扬道德旗帜的企业,尤其是在道德缺失的当下中国。一些为弱势人群提供就业机会的社会企业,仍需要政府补贴和社会捐赠,保持非营利性质,这类企业解决社会问题的主要目标不是所生产的产品,而是人的发展。
张瑞霖和许多社会企业创业者早已是“衣食足而知荣辱”的成功人士,他们在做社会企业探索时,已经超越了很多东西,他们个人并不需要通过创办社会企业赚钱,但他们比以往做企业更加努力去赚钱,因为创新的核心价值就在于此;他们有丰富的人生阅历、社会资源、人脉关系,在“黑暗中的对话”创办过程中,张瑞霖和他的投资伙伴、理事会成员都使出了浑身解数,动用各种支持网络,扩大社会影响,拓开营销渠道,化解包括资金不足、项目试验失败及初创期人员不稳定的种种危机;他们是理想主义者,但创业的每一步都走得十分小心、扎实,不敢掉以轻心……《在黑暗中改变世界》的故事让我们了解,办好一个社会企业决非一件易事,但它能够改变世界,给人类带来美好,因而值得我们去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