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曼 电话:1.15 耶稣蒙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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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耶稣蒙难<<上一篇 下一篇>>作者:修木读史 提交日期:2008-5-27 16:36:00 | 分类:犹太人 | 访问量:2069
  犹太人,《圣经》与基督教的产生/系列(15)
  
  耶稣布道的时间,有的人认为只有一年多时间,也有的人认为有三年。在他所活跃的Galilee这样的乡村地区,犹太人之中是以Pharisees保守派占主导。像耶稣这种不用上帝的名义,而是用他自己的名义来宣扬教义的做法,等于说是创造了一个以他为中心的个人崇拜。这在Pharisees来说,根本就是异端,在绝大多数犹太人来说,也是无法接受。因而耶稣在Galilee没有取得多大的影响,跟随他的信徒到后来只剩下十二位。即使是在这些门徒之中,真正理解耶稣想法的人,也没有几个。
  
  没过多久,耶稣所率领的这个小教派,在Galilee就呆不下去了。教派的发展不顺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则是当局的驱赶。发明洗礼的约翰,在Antipas Herod的牢中被关押一段时间之后,终于被处决。Antipas Herod害怕约翰的跟随者会闹事,造成麻烦,开始镇压驱赶这些跟随者。耶稣可能是在这一段的内外交困之中,离开了Galilee,把他的门徒们带向犹太教的中心,耶路撒冷。
  
  不管犹太人之间的党派之争是什么结果,耶路撒冷的圣殿总是由Sadducees来掌握,因为那里的祭司、把持都是世袭的位置。耶稣前往耶路撒冷的时候,心里应该是清楚,Sadducees同样不会接受他所宣扬的教义。他大概已经预见到,将要到来的一场不可避免的冲突。跟其他犹太人一样,他也相信弥赛亚的到来,是写在《圣经》旧约里某些预言之中的,他也熟悉其中相关的条文。在去耶路撒冷之前,他已经向门徒们正式宣布了自己的特殊身份。既然他以弥赛亚自居,在行动之中,也就故意做出相关的姿态,让人们知道他的特殊身份。
  
  这其中有趣的一幕发生在他与门徒们一起进入耶路撒冷城门的时候。对当时的犹太人来说,进入耶路撒冷就像当今的伊斯兰教徒进入圣城麦加一样,要怀着虔诚的心,徒步行走。但是,如果有一天犹太人的救世主来了,那他一定是威武庄严地骑在高头大马之上,以凯旋的雄姿,进入城门。所以耶稣预先让他的门徒们准备了一匹小毛驴,这样他进城的时候,也可以坐在骑背上。这一小群穿着破衣烂衫的门徒们,拥着一个手无寸铁,同样是衣衫褴褛的耶稣,弓身坐在小毛驴上,从城门穿过。看在旁人的眼里,实在是与想像中来挽救犹太人的弥赛亚相差太远,招来的只有路人的讥笑与嘘声。
  
  其后的几天之中,耶稣流连在圣殿附近,与其他人争吵。被他批评的对象,既有担当祭司的Sadducees,因为他们太自以为是,也有保守的Pharisees,因为他们太墨守成规。当一位门徒对耶稣称赞圣殿的雄伟壮观的时候,耶稣说,这个大殿宇,将来没有一块石头会逃过被拆除的命运。圣殿的外庭,有一个市场,为从外地来的朝圣者兑换货币,或是贩卖鸽子让朝圣者可以做祭礼。这样的市场由来已久,就像今天的教堂附近会有人贩买蜡烛,或是神庙旁边会有人贩卖香火。也就是在这里,耶稣的抗议活动达到了一个小高潮。他觉得这里的叫卖声、讨价还价声,这里的商业气氛,是对上帝的不尊敬。在门徒们的帮助下,他们把柜台、桌子扳倒,把小商小贩往外赶,造成了一场不小的骚动。圣殿的守卫被这群突如其来的捣乱者给弄得措手不及,等到他们想抓人的时候,耶稣与门徒们却一哄而散,不知去向。
  
  这些抗议活动,终于引起了当局的注意与紧张。也许生活在当今这个世代的我们,很难理解为什么对一个自称是弥赛亚的人,需要这么紧张。这样的人,从古至今都有,将来也还会有。在一个太平的社会之中,他们最多也就是吸引一些好奇的目光而已。在纽约或者旧金山的街头,这样的人多得是,常常是白天讲道,晚上加入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行列,睡在街头。只要不妨碍交通,通常是没有人管的。但是,如果社会环境不稳,这样的人可以给当局者,不管是政治当局还是宗教当局,造成很大的麻烦。一个弥赛亚或者先知,是不用对任何人负责,任何人都控制不了的。他的说法与道理直接来自上帝,别人连跟他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这样的例子在中国的近代就出过一位。十九世纪中期,一位屡试不第的秀才,落第之后,重病一场,昏迷之中,幻觉一老人令他在人间斩妖除魔。之后再次参加乡试,依旧是落第,但却在广州偶然接触了基督教传教士所散发的读物。于是恍然大物,自己重病时见到的是上帝,耶稣是他的哥哥,而他自己则是上帝家的老二。从此不信孔孟,改信基督,开始在人间替天行道,传播福音。他,就是大家在历史课之中都学到过的,洪秀全。改信上帝之后,他还曾在广州的一所基督学堂里学习过一阵,并自愿要求接受洗礼。没料到学堂里的教士却不同意,理由是洪秀全对基督教义的认识不足。想来他那一套对上帝的独特解释,在正规的基督徒看来怕是啼笑皆非。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以耶稣的弟弟自称,还组织了“拜上帝会”,创立自己独特的一套会规及仪式。最后由此发动了太平天国革命,全盛时期兵力号称上百万,而造成的死伤则以千万计,差点推翻了满清王朝。
  
  所以“弥赛亚”的出现,伴随着相应的社会条件,有可能给当政者造成大麻烦。公元四世纪,基督教成为罗马的国教。其后,教会曾经专门开过一次会议,定下一条教规:耶稣是最后出现的一位弥赛亚,在他之后任何自称弥赛亚或者先知的人,教会一概不予承认。这个以弥赛亚名义创办的教会,敬奉着一本写满了众多先知言行的《圣经》,却很清楚地知道这一类直接接受上帝感召的人物可能带来的麻烦。
  
  耶稣所生活的,也是一个社会动荡的年代。从Maccabee起义开始,一直乱到公元70年的Zealots起义被镇压之后,都还不断有问题发生。当时的那位不大称职的总督Pontius Pilate,我们在前边介绍过,已经因为宗教问题遇到过好几次麻烦。神经紧张的,不单单是罗马统治者。管理圣殿的犹太祭司们,同样害怕出现武装反抗或是骚乱。当罗马军团开入耶路撒冷镇压反抗的时候,最倒楣的往往是无辜的平民百姓。而耶稣不但因为在市场上的捣乱行动而得罪了祭司们,也因为批评严格遵守犹太传统的Pharisees是墨守成规而得罪了一般的犹太民众。
  
  在圣殿外庭的市场闹过之后,耶稣也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危险。他与徒弟们举行了一次晚餐,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最后的晚餐”。达芬奇曾经以此为题材,作了一幅很有名的画。按《圣经》里所说,吃饭的时候,耶稣将面包分为好几瓣,说了一句祝福,然后分给了他的徒弟们,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而掰开,为的是纪念我。接着,他拿起一杯酒,又说了一句祝福,交给大家轮流喝,说这是我的血,见证了所立的新约,为的是纪念我。这时候的耶稣已经预见到他将不久于人世,所以用这些话来嘱附徒弟们记住他与他的教诲。这些描述在后来发展成为教堂礼拜时的圣餐仪式,面包代表耶稣的身体,酒代表耶稣的血,大家一起分享,纪念耶稣。而到一千五百年后,欧洲宗教改革时期,圣餐仪式的具体含义还将引起天主教、新教不同派别之中无休止的争吵。
  
  晚餐之后,徒弟们睡觉休息去了。耶稣却无法入睡。他心事重重,情绪低落,在住所旁边的一个橄榄树园里来回度着步,心里挣扎着到底是逃走,还是面对即将到来的磨难。一直折腾到半夜,才在祈祷之后,下定了留下来的决心。耶稣被捕就在当天夜里晚些时候。据说,晚餐的时候,耶稣已经说过,你们之中有一位会出卖我。在新约之中,只有马太福音与约翰福音里点名出卖者为犹大。这个原本为大家管钱的徒弟,向当局出卖了他们的住所。夜半三更来抓人的士兵们,把众人叫醒,带到院子里,围了起来,却不认识其中哪一位才是耶稣。就在这时,犹大在耶稣脸上吻了一下,于是士兵们丢下其他人,独独带走了耶稣。
  
  然而这些细节的具体含义,在以后又有各式解释。耶稣在睡前内心的挣扎,也许是因为开初自认为是救世主,别人无法伤害他,只是到临被捕之前,心中又产生了一丝疑虑。也许耶稣是故意要当烈士,想用自己的鲜血来换取他的教义的传播,只是事到临头,心中不免有几分惧怕。
  
  犹大的角色同样有各种说法。最为大家所熟知的,是犹大的贪婪,为了三十块银币,背叛了耶稣。但是也有人认为,耶稣来耶路撒冷的目的,本来就是想死。让犹大去告密,是耶稣暗地里吩咐的,其他的徒弟们都不知道。晚餐的时候,耶稣提到这件事,是给犹大一个提醒,要他完成预定的任务。2006年,一本一千七百年前的手稿,以犹大命名的福音书正式公布,曾经引起西方媒体的一阵热闹。这本《犹大福音书》源自早期基督教会,后来被认定为异端的一个小教派。书中宣称只有犹大一个人真正知道耶稣的特殊身份,而其他那十一个门徒,根本就是一堆不大开窍的傻瓜。犹大完成的是耶稣自己无法直接去做的事,帮助耶稣实现了他寻死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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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十三:达芬奇的名画,《最后的晚餐》。中间独自坐着的,是耶稣。他刚刚宣布,十二位门徒中有一位会出卖他。于是,门徒们每三个人一组,都显示出吃惊或是不解的样子。左起第四个人,侧身望着耶稣的,是犹大。他是画中唯一将肘放在桌上的人,按照当时欧洲的说法,这算作是上桌没模样。他的那只手上拿着的小袋子是钱包,在门徒之中他是管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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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人抓捕耶稣的,是当时的大祭司,名为Caiaphas。按《圣经》里的说法,耶稣被控有两项罪名。第一项与他在圣殿的抗议有关,但是很有些夸张,说他意图摧毁圣殿。第二项说他谎称自己是弥赛亚、上帝的儿子、犹太人的国王。对这一项指控,耶稣没有给一个清楚的回答,或许是觉得对这些Sadducees来说,他不论怎么回答都没什么意思。大祭司的管辖范围,只在宗教事物以内。耶稣的罪名已经到了颠覆犯的地步,所以要交给罗马总督处理。Pontius Pilate接手案子的时候,其实是不大情愿卷入犹太人自己有关宗教的的争议,因为以前类似的案子很棘手,给过他不少麻烦。同意判案之后,定下的却是一个煽动叛乱反对罗马皇帝的罪名,因为当Pilate问耶稣是不是犹太人的国王的时候,耶稣没有否认。这样的罪名当判死刑。
  
  罗马的死刑有两种。贵族犯下叛乱罪,是以砍头执行。奴隶、平民造反犯下死罪,则是在死之前还得再受一次折磨。受刑人首先被剥去外衣,遭受一顿无情的鞭打。遍体鳞伤之后,双手叉开,与身体形成一个十字,绑在十字木架上,双手用钉子固定。就这么半昏半醒的吊着,通常的人要在剧烈的苦痛之中,拖上几个小时才死去。身体强壮的人还要拖得更久。椐说,耶稣被钉上十字架之后,只能痛苦地用微弱的声音重复旧约诗篇中的一句,“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行刑的日期在周五,也就是现在的Good Friday,中文通常译为耶稣受难日。由于第二天就是周六安息日,不可以见血,所以在下午断气之后就赶快将遗体从十字架上放了下来,带到了旁边的一座墓地。只有几位女性眷属,替他洗去了身上的血迹,在一旁无声地哭泣。而耶稣的徒弟们,则为了躲避当局有可能进行的下一轮拘捕,不得不隐藏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