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本日本直发:重钢为啥能够轻装上阵而辉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19:45:45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1890年中国晚清政府创办的汉阳铁厂,现为重庆市属最大国有工业企业。重钢集团2010年船用钢板全年以171万吨的年产量跃居全国行业第2位。

  “十二五”期间,按照重庆市重化工产业规划,重钢将坚持持续发展理念,实现钢铁主业和非钢产业规模与效益的再度跨越,钢铁产能将达1000万吨级,成为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双双突破1000亿元的“双千亿元集团”,进入中国钢铁企业前10位,逐步向世界企业500强迈进。

  重钢集团这个百年“老”字号国有特大型钢铁企业之所以得以生存和发展,关键是因为黄奇帆开出了神奇的“良方“。因为有了黄奇帆的“良方”,重钢集团才得以轻装上阵,逐步走出困境,逐步发展提振起来。

  2000年1月10日,一场迫不及待“病人”背上“死人”的兼并大戏上演,重钢集团兼并“重特”,“重特”改名为重钢特殊钢公司(“特钢”公司),成为重钢集团属下的一个全资子公司。

  翻开重钢集团1999年的财务报表,当年亏损2.37亿元,可谓之疾“病”缠身也。翻开“重特”集团1999年的财务报表,当年亏损3.59亿元,累计亏损17亿元,另有潜亏5.5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43%,拖欠职工集资款本息1.2亿元,“重特”已经走到严重资不抵债,本该彻底破产的绝境,可谓之“死”期临近也。

  “病人”背上“死人”,如何背得动?进入2002年,“重特”多年沉积的矛盾集中爆发,殃及重钢。事件频频发生:仅一年多时间,发生大规模到重钢集团集访事件30余次,到市政府请愿事件7次,上街堵路事件5次。重钢集团,被推上了一触即炸的“火药桶”。

  万般无奈之下,重钢集团作出了十分痛苦的抉择,上书重庆市政府,请求解除对“重特”的兼并,避免重钢集团和“重特”同归于尽的更大“悲剧”,在新兴直辖市上演。重钢集团请求解除兼并“重特”的请示报告,盖上鲜红的印章,上交到市国资委之后,呈报到市政府之后,招来了一片赞同之声,也招来了一片质问之声。

  最终,时任中共重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黄奇帆开出一个药到病除的“良方”:解除“兼并”,对“重特”实施破产。

  黄奇帆信奉最朴素的唯物论和辩证法:面对绕不过去的问题,要有攻坚克难的勇气,绝不回避矛盾;面对长周期存在的问题,要动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003年4月26日下午2时30分,黄奇帆主持召开了有重庆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重钢集团领导和“特钢”公司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

  黄奇帆的“开场白”干净利落:同志们,“重特”的乱局已经拖了整整6年,重钢集团兼并“重特”后的乱像,也持续不断地拖了整整3年。老实说,如果是在1997年的时候,就坚决果断地对“重特”实施破产,还可以把“重特”的外债一笔了断,还可以卖掉“重特”的全部资产收回一笔现钱。如果是在2000年的时候,就毫不手软地对“重特”实施破产,也不会让重钢的干部和工人们,遭受这么多磨难,也不会让重钢集团把一个“死人”背到今天。“重特”增加了重钢的许多负担,阻碍了重钢的正常发展。

  黄奇帆的“主题词”开宗明义:今天这个紧急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向同志们传达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为了避免重钢集团继续纠缠在“重特”问题上,跌入被拖死、困死的深渊,现在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对“重特”这个药方已经开尽,至今难以回生的国有企业,采取解除“兼并”的断然措施,因为只有解除了对“重特”的“兼并”,才能依法推进“重特”的破产。我们在推进“重特”破产过程中,必须站在对职工、对企业、对债权人负责的政治高度,坚持“三步走”一揽子总体解决方案,有效地破解3个难题,一是还清职工历年来的欠款,二是协调解决债权债务纠纷,三是稳妥分流安置特钢职工。这三件事都是一等一的难事。六年多来,企业欠职工的各类款项至少有几亿元;“特钢”和重钢欠银行的债务,更是高达36亿元之多,还有涉及国内国外、本地外地的许多债务纠纷;特钢职工有两万人之多,是近十年来单个国企破产涉及人数最多的企业,如果我们回避矛盾,不解决这些问题,就无法顺利推进破产程序。

  接下来,黄奇帆宣布自己亲自担任“重特”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建领导小组,一步一步履行职责。

  10天时间内,拖欠费用包括:“直通车”人员生活补贴、“菜篮子”补贴、工资白条、增资欠发、外诊医疗费、内诊医疗费、“双解”职工补偿、住房公积金、集资股票、违规提前退休补偿,共10个项目,涉及职工98300余人(次),应支付总额将近3亿元资金,逐一兑现到每一个“重特人”手中。

  2005年6月2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张培送达关于“重特”破产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2005年7月2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由于严重资不抵债,“重特”正式破产。

  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牵涉员工最多的一次国有企业破产。员工总数达到3万余人。这是新中国历史上,内外负债最大的一次国有企业破产。负债金额达到42.33亿元。这是新中国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国有企业破产。时间跨度达到两年零五个月。

  2005年11月20日,李鹏委员长在细阅了《重庆特钢破产程序平稳推进》这篇报道后,当即在文章上批示:黄镇东、王鸿举同志,特钢既实行破产改组,又保证职工利益,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方式,保证再就业的做法,很好,体现了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人民政府的本质,希望能落到实处,以保证重庆的稳定。

  解除“兼并”,对“重特”实施破产。既维护了工人的利益,有保住了重钢,避免了重钢被拖死,使重钢得以发展,得以壮大,使重钢集团2010年船用钢板全年以171万吨的年产量跃居全国行业第2位。

   重钢集团这个百年“老”字号国有特大型钢铁企业之所以得以生存和发展,是因为黄奇帆开出了神奇的方子。由此,我们可以说,如果没有黄奇帆药到病除的“良方”,如果没有黄奇帆的果敢坚定,如果没有黄奇帆的快刀斩乱麻推动“重特”实施破产,就不可能有当今重庆重钢集团的新生命与大发展。

  (参见《钢铁城的涅槃——重钢集团环保搬迁工程纪实(一)》 2011年10月21日 来源: 华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