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塞尔 安特卫普:綦江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职能配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1:54:55

綦江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职能配置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綦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相关机构的批复》(渝编〔2005〕18号)精神,设立綦江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綦江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为綦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的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名义对县境内文化市场实施综合执法,其经费由县财政全额预算。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县境内除应由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查处案件外的其他所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体育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等。

2.配合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3.承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指定管辖的跨区县(自治县、市)案件。

4.参与市文化市场总队组织的联合执法活动。

5.承担本县“扫黄”“打非”有关工作。

6.接受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业务指导和督查。

7.承办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1.综合科

按照大队职责任务拟定大队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大队领导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大队文秘、档案、信息、对外宣传、信访、财务、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大队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发放工作;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相关工作;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执法科

依法对全县文化市场实施综合执法,清理整顿文化市场秩序,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行为,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配合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指导、协调各镇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