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的英文名字:胡风悲剧的根源——关于“胡风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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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风悲剧的根源——关于“胡风冤案” 2003-6-5 21:32:12    于光远       

  满子、孙钿两位建议我在胡风先生诞辰百年时写篇文章发表一些感想。我也乐于为之,因为在1955年胡风问题提出时,我是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办公会议的经常列席人员,会上有关胡风问题的传达和部长们在讨论中的发言,除非哪次因事未能到会外,我都可以听到。对当时的情况,我还能说出一点。同时前几年写关于周扬的文章时,我查过一些当时毛泽东关于胡风问题的文稿,由此我也产生一些看法。

  但是应该说清楚,1955年我担任中宣部科学处处长,按照中宣部部内分工,“学术批判”本是由科学处负责,但是批判胡风问题一开始就不归科学处管。那时林默涵是文艺处处长,胡风问题很自然就由文艺处分管。加上我非文艺界人士,对文艺界的是是非非,我一点兴趣都没有。我弄不清楚,也不想弄清楚,真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在开部长办公会议讨论有关这方面的事情时,我经常心不在焉。我有一个印象,在部长办公会议上讨论胡风问题时,部长陆定一讲话最多,副部长周扬发言也不少,除林默涵有时讲些话之外,连作为部长办公会议正式成员的其他副部长,也插不上什么话。我对文艺方面的问题,当然更是从来不说一句半句。

  就我今天所知,胡风问题是从1954年7月胡风向中共中央送去一个《关于解放以来的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人们通常称之为“30万言书”)开始的。胡风的这个报告是对《文艺报》1953年第二期林默涵、第三期何其芳对胡风批评的反批评。1953年林默涵是中宣部文艺部文艺处的副处长;何其芳是北京大学文学研究所副所长,他在延安鲁艺呆过。他们在《文艺报》上接连两期发表批评胡风的文章,现在我想来,周扬不会不有所指示,但是我至今不知详情。在胡风把他的“30万言书”上送中共中央后,中共中央交中国作协主席团处理。中国作协主席团收到后,在1955年1月12日向中共中央报告,主张公开印发胡风的那个报告。毛泽东当天就批示同意,并且对作协主席团的报告“作了一点文字上的修改”。作协主席团给中央的报告只说到胡风报告“涉及当前文艺运动的重要问题,应在文艺界公开讨论”,毛泽东加上的是“便于读者研究,将林默涵何其芳两篇文章重印附发”。这时候虽然还没有定性的语言,但是事情已经到了毛泽东亲自参与的程度,其严重性已经表现出来了。
这时,胡风问题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

  过了四个月,到了这一年的5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一些材料》。在中国忽然一下子出现一个“胡风反革命集团”,这使我大吃一惊。

  作出要在《人民日报》上发表这样一篇性质十分严重的文件的决定,一定有一个过程。这就是说在1955年5月13日前的若干天中,一定发生一些很重要的事情。最关键的问题是,谁把这些信件送到毛泽东手上,毛泽东是怎样下的决心。这是按照事情发展的通例来推论出来的应有之事。去年有一位同志对我说,已故的李一氓同志曾告诉他在这段时间里有《人民日报》发表那批材料的一个情况。这情况很重要,也具有很大的合理性。但毕竟只是传闻,因此我只能抱姑妄听之的态度,真实的可靠的情况也许永远弄不清楚了。但是,在得不到可靠的事实资料的情况下,史学家有习用的方法,来进行研究,谋求弄清真相。比方努力掌握尽可能多的资料,作尽可能周密的考证和分析,理出事情发展的脉络,作出可靠的判断。他们采用这样的方法去研究,就可以取得某种结果,甚至有可能解决问题。在胡风问题上,这个工作我没有做,也不想做。我不是做这样的工作合适的人选。而且我还有许多其他的工作要做,那些工作即使尽力去做,我都发愁做不完,怎能去做不该我做的事情呢?!

  不过,今天既然在写关于当年胡风问题的文章,作为一个研究科学的人,不妨在研究方法上说一点不成熟的想法,供真正准备研究这一段历史的同志参考。

  我认为,研究这个事件的发展,根据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的情况,要注意这么几点:1.一定要抓住对这个历史事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人物毛泽东,把他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其他人如陆定一、周扬、胡乔木等也要研究,但不是最重要的;2、胡风问题的发生不是孤立的事件,要仔细研究1955年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客观形势,对它作出正确的判断;3、研究毛泽东对形势的估量,他的估量与客观实际并不完全是一回事;4、毛泽东当时的政治上经济上的意图以及他采用的策略。我认为,如果能把这些问题研究清楚,历史上的胡风问题,这件事的根源何在,就可以得到更满意的回答。

  我没有做这种研究,今天我也不可能讲出确切的看法,也就不写下去了。我在今年4月25—28日访问银川时,从罗飞同志处借到一本《新文学史料》(1988年第四期),其中登载了胡风的那个所谓“30万言书”的第一、第二和第四部分,这三部分的标题分别是“几年来的经过简况”、“关于几个理论问题的说明材料”、“作为参考的建议”,至于第三部分“事实举例和关于党性”却“从略”了。这期《新文学史料》还刊有一篇《33年前的一大错案得到彻底纠正》的“简讯”。胡风的这个“30万言书”,以前只是听说,没有看过。这次到手我就翻了一下目录。在银川一直忙着别的许多事情,回到北京利用五月的假期才开始阅读,可是分量实在不轻,加上文艺界的事情实在不熟悉,背景材料绝非几天时间里可以掌握的,因此没有也不可能看得很清楚。但是有一点我认为是很清楚的,那就是这个报告的确属于对文艺和文艺工作的不同看法的争论,完全属于“双百”方针的范围。而且完全是说理的。这一点,这期《新文学史料》发表的“中央有关部门为胡风同志进一步平反”的简讯中也是这么写的。真不明白当初胡风写这样一篇东西,为何被认为是向党进攻。

  我藏书中有1955年6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这两天我找出来又看了一遍。其中《人民日报》上发表的《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一些材料》,当初是作为胡风暗里进行反革命罪恶活动的铁证的第一批材料发表出来、向全国全世界公布的。这次重看之后,看得很清楚,它们其实只是朋友之间私人通信。通信自由,是我们国家宪法明文保护的。宪法还保护言论自由。应该承认,由于通信中的文字,如果没有在传媒上发表,那就意味着还没有在社会上发生什么影响,它的自由度应该比人们所说的一般的言论自由还要更大一些。但《人民日报》却不顾宪法发表那些信件,并且要求“一切和胡风在一起而得有密信的人也应当交出来,交出比保存或销毁更好些”。

  这两天我看了《33年前的一大错案得到彻底纠正》这篇“简讯”后,我有一个感想。胡风一案彻底平反当然必要。但从“简讯”的文字来看,似乎只着重为受迫害者恢复名誉,对汲取教训,总结经验,特别对探讨根源注意很少。而我认为后者是决不应该忽略的。我认为,对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存在估量大大夸张和对知识分子信任不足,是造成胡风悲剧的主要根源。不把这一点强调出来,历史已经重复多次的悲剧还会再现。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也适用当年积极参加整胡风的陆定一和周扬。根据我在中宣部工作中的观察,此次反胡风的政治运动,是陆定一非常得意的事情。建国后,由于毛泽东不让他管事,有几年名义上他虽然还是中宣部的部长,实际上胡乔木以副部长兼秘书长的名义主持中宣部工作,他的工作还要由胡乔木分配。这时候他重新得到毛泽东的信任。在这场政治运动中,他得到毛泽东的重用。不仅在反胡风中而且在整个肃反中,毛泽东都让他担任十人小组的组长。在这场政治运动中陆定一的确很“左”。但“文革”后他和周扬一样,有了觉悟。陆定一有一次对我说:“于光远啊,我们那时的中宣部,那么多年的工作,无非是整完一个人再整另一个人!”他虽然没有讲整胡风的事,我理解在他的话中胡风是包括在内的。

  后来陆定一在“文革”中也被整得很厉害。他是1966年5月就被定为反党分子的。最近我在4月22日《中华读书报》上还看到一篇《陆定一艰辛寻女儿》的文章,得知陆定一在“文革”中除被扣上各式各样的政治帽子之外,还因为1937年他接收2000元遗产,把1000元交党费、1000元托人去江西苏区找长征时寄养在农民家的女儿,被打成阶级异己分子。周扬因为在纪念马克思逝世一百周年时做了“关于人道主义”的学术报告,被胡乔木整得郁郁而死。这也是人所共知的。在写胡风的悲剧的时候,我又想起当年整胡风的陆定一和周扬的悲剧。

  (原载2003年4月11日湖南《湘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