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护照图片:食品安全统一监管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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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超,胡海林,孙 哲,等.食品安全统一监管行不行?[N]. 辽沈晚报,2011-05-25(C19).      监管统与分之争    事实上,在2009年2月《食品安全法》通过审议之前,对于应该维持分段监管,还是成立一个权力集中、强势的统一监管部门的争论一直存在,成立一个统一监管的部门呼声一度很高。    然而,最终的结果是设立一个“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对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监管依然是分段。    据一位旁听过《食品安全法》审议的人士介绍,在审议过程中对是统一监管还是分段监管的争论也很大,但是如果统一监管需要动用的行政成本太高,涉及行政体制的改革,所以遭到了大多数人的反对。而“食安委”这个机构的出现,应该是各方利益妥协的一个产物。统与分的利与弊    2003年之前,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到一个关键时期。媒体一直称,国企的婆婆很多,谁都想管,但谁也管不好。国企领导归人事部门管、国企运营归经委管、国企的资产归财政管……于是,在2003年机构改革中,设立了国务院国资委,“五龙治水”的局面得到改变。也正是国资委成立之后,从中央到地方的国有企业迎来了一个改革的高潮,也重新焕发了青春。    今日,食品安全监管与当年的国企监管有几分相似之处。食品安全监管有没有可能也像国企改革那样,成立一个政令统一的强势监管部门,取代今天食安委这个“虚职”协调机构呢?    参加过《食品安全法》审议的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认为,食品监管是分段还是统一,应该说是各有利弊。分段监管从管理学上说更科学细致,因为不同阶段的管理要基于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但不足就是无论法律怎么规定,都会存在锲痕。而统一管理的优点是锲痕少,协调更加高效,但问题是统一管理就需要把不同专业、技能的人集合在一起,设置众多分散的部门,在业务交叉上是否能做到精细仍难说。目前,国际上分段监管和统一管理的情况都有,但分段监管的国家较多。    对于目前这种分段监管的体系,体系内人士也指出其弊端。    沈阳某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有关法律规定,食品安全由多个部门分段管理,拿沈阳市来说,食品安全就由服务业委员会、农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等多个部门分段管理。他个人认为,法律当初如此规定是为了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但在现实当中,如果各个部门在工作衔接中出现缝隙,就容易出现漏洞。    这位负责人承认,目前沈阳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就是因为各个部门没有做到无缝链接,所以让一些不法商贩钻了空子,“每个部门都在各尽其责,但肯定都会遇到政策或者其他方面的限制。 ”    沈阳市公安局相关人士指出,在之前的打假工作中公安机关也经常牵头与全市相关部门联合作战,起着主力军作用。全市各地区以及卫生、质监、工商、食药监、农委、服务业委等其他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各个部门同公安机关的配合都是十分密切的。    事实上,就恰恰是有了公安部门这样强势机关介入,统一指挥,才有了沈阳毒豆芽被查的累累战果。变分为统难在哪    既然分段管理有如此多弊病,那么变为统一监管又为何这么难呢?    对于是否应该改“分段管理”为一个部门负责,辽宁省工商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还很难实现。如果归口到一个部门,必将大大增加这个部门的监管压力,以现在的监管能力来看,还没有哪一个部门可以独立承担下这个重任。 ”    全国政协委员、律师施杰表示,没有人能说清从分段管理到统一监管这种改变能起到多大的成效,也不说清楚这种改变付出的成本和效果是否能成正比,但是,目前急需做的是要把分散在各部门的监管职能和技术力量整合起来。而且,在没有变化之前,各个环节一定要严格履职。    虽然有难度,不过也有体制内人士支持这种改变。沈阳某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从最初的原材料变成商品走入市场是需要过程的,食品安全不仅需要多个部门把各自管辖范围之间的缝隙堵上,更要从源头抓起,“让食品在最初原料开始,就让那些不法商贩无缝可钻,形成一个完整无缺的监管链条,那么食品安全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这些模式可以借鉴    食品安全监管是应该统一,还是分段?什么样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问题专家、吉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教研室主任刘学军教授认为:“其实这个问题很好思考,因为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已摆在那里了,已经有了借鉴的样本。 ”    刘学军介绍,中国香港地区的食品监管模式就可以借鉴。    香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由香港食物及卫生局、食物环境卫生署(以下简称食环署)、渔农自然护理署(以下简称渔护署)以及政府化验所等部门构成,职权划分为: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全权负责食品安全的决策,制定食品管理政策。政策由食环署执行。此外,渔护署管理渔农事宜和政府新鲜副食品批发市场,政府化验所承担食物检测任务。    食环署下辖的食物安全中心专门负责食物安全监管,目前已成为最主要的食物安全监管机构。其职能主要包括:预防有问题食物流入香港、追查问题食物来源、收集各地有关食物安全的消息以及国际最新的食物安全标准等。    刘学军表示,香港监管模式在食品生产、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都由一个部门负责,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等问题,能保证较高的监管效率。    除了中国香港,刘学军认为新加坡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更成功。    新加坡重视食品安全,强调执法机构、食品工业和消费者三方的密切配合,使食品安全有了较为可靠的保证。    在新加坡,除了国家环境局参与部分食品安全工作外,新加坡绝大部分食品安全的检验检疫及其相关执法工作均由新加坡农粮兽医局一个部门负责。因此,源头管理、执法检查、检测、处理销毁、宣传教育几个环节成为有机一体,行使起来效率更高。    首席记者 金超 主任记者 胡海林    记者 孙哲 李海龙 曹洋食品安全民调    1.您认为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是什么?    A 监管不严    B 食品生产企业没有职业道德    C 查出问题处罚太轻    选择A:310人,占31%;选择B:420人,占42%;选择C:270人,占27%    2.您认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最有效手段是什么?    A 从监管上下手解决    B 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教育    C 消费者自身加强识别能力    选择A:615人,占61.5%;选择B:185人,占18.5%;选择C:200人,占20%    3.您认为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否有力地管好了食品安全?    A 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B 效果不理想    C 说不清    选择A:64人,占6.4%;选择B:720人,占72%;选择C:216人,占21.6%    4.您认为下面两种监管方式哪个更有利于食品安全的监管?    A 统一监管    B 分段监管    C 说不清    选择A:402人,占40.2%;选择B:326人,占32.6%;选择C:272人,占27.2%    5.如果成立一个专门监管食品安全的部门,如“食品安全监管局”,您是否支持?    A 支持    B 不支持    C 说不清    选择A:766人,占76.6%;选择B:82人,占8.2%;选择C:152人,占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