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五子是指:镶黄旗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纪委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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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在中共镶黄旗委十一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纪委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1日)

朝 鲁

 

同志们:

我代表旗纪委常委会向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旗委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和提出的工作措施,回顾总结2009年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刚才,旗委周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2009年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回顾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定了《镶黄旗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印发全旗3个苏木(镇)和旗直84个单位(包括部分条管单位)执行,使责任更明确,任务更具体,措施更有力,年底进行了全面考核。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加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和权力监督。在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全旗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明确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4月份组织召开了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会,与58名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并与其签订了《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发出通知严禁干部职工借子女升学、生日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生日宴”借机敛财。致信全旗考入大专院校221名学生家长,再次提醒了各位家长,刹住了干部职工借子女升学、生日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严格按照《全旗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方案》的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地开展了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全旗开展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了查办案件协调机制,查办案件工作继续深入。建立健全了全旗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始终保持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09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件(次),其中来信14件(次),来访2件(次)。来信来访反映问题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的9件(次),牧区基层干部的6件(次),其他人员的1件(次);涉及监察对象的10人(次),中共党员的15人(次),署实名举报的11件(次)。以上案件经过初查核实,组织处理的13件(次),其中诫勉谈话的3件(次),发监察建议书的3件(次),发信访回复通知书1件(次),转苏木镇纪委的4件(次),转有关部门处理的2件(次);调查失实的2件(次);立案1件(次),结案1件(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所受理案件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

(三)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成效明显。  认真开展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对全旗5所中小学、1所幼儿园的春季开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学校均不存在乱收费现象。为便于社会监督,在各中小学及幼儿园醒目位置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按照全旗《“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督查考核办公室工作方案》,对全旗“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与正镶白旗、太仆寺旗开展了“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交叉互检,组织召开了全旗“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民主评议大会,对93个部门的政风行风情况和“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评议,提升了我旗软环境建设水平。制定印发了《全旗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在全旗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与“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相得益彰、有效互补,进一步优化了全旗发展环境。认真开展了全旗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对37个政府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及25个公用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进行了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全旗范围进行了通报并报告各参评垂直管理部门盟级主管部门,通过旗人民政府综合门户网站、旗电视台、《镶黄旗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消了免评单位,极大地调动了各参评单位抓好政风行风工作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全旗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四)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先后9次对新增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了整改。结合实际,对旗2009年牧区沼气建设项目、旗赛乌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旗廉租住房建设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了招投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进行,预防和遏制了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全旗公开招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乌兰牧骑演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2009年度全旗人才储备考试笔试、面试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继续发挥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效能投诉中心作用,畅通投诉渠道,开通和公开了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利用电子效能监察系统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对入厅的39个单位的220个审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搭建了“便民、利民、为民”服务平台,有效地保障了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组织召开了全旗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下发了全旗反腐倡廉宣教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将2009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确定为全旗“党风廉政建设暨信访宣传教育活动月”,在活动月期间共发放纪检监察知识简易读本300余册,向全旗4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做到人手一册,利用宣传车播放《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在旗电视台滚动播放《信访条例》,8月份举办了全旗“扬正气、颂清风、促和谐”纪念建党88周年歌咏比赛, 10月份在全旗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中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知识测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旗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增强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与此同时,切实加强了纪检监察信息编发工作,信息工作在全盟十三个旗县中排名第四位。

(六)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旗委、政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建设问题,将旗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公用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费全额纳入了旗财政预算。2009年旗委、政府为纪检监察机关配备了一台台式电脑,解决了一辆公务用车,为纪检监察机关增加了一间办公用房,旗财政确保了预算经费的及时到位,中纪委解决了一辆公务用车和一台笔记本电脑,从而有效地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为充实办案力量,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已为旗纪检监察机关增加了一个行政编制并准备为纪检监察机关带编调入三名公务员。旗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学习优秀纪检干部王瑛同志的先进事迹,扎实开展了“强素质,提效能”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了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机关内部形成了赶、学、比、超的浓厚氛围,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升。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比如,个别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认识上还不够到位,只注重抓业务工作,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上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有些反腐倡廉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加大抓落实的力度;有些反腐倡廉制度措施落实得不够好,监督不到位、监督乏力。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0年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0年,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旗委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继续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扎实地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加快推进全旗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明纪律,强化监督,确保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对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要围绕落实工业化、城镇化、畜牧业产业化和信息化“四化”互动各项工作部署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行为的发生。

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决不允许党员干部在群众中散布影响全旗改革、发展、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在党员干部身上出现对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敷衍塞责、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在全旗党员干部中形成崇尚快节奏、追求高效率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镶黄旗党政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坚持问责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对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有法不依,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加强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协助旗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全旗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肃党纪政纪,继续保持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继续加大办案力度,保持对查办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正确运用办案手段。继续查办发生在党员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的案件;严肃查办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牧区基层党员干部严重以权谋私或作风粗暴、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认真落实全旗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审计、检察、信访等机关的协调配合,拓宽案源渠道,发现问题该纠正的及时纠正,该查处的坚决查处。

(三)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今年要按照纠风牵头和责任部门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如期完成。围绕旗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针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环保专项治理,加大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占用草牧场以及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劳动用工工资清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加强对廉租住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社保基金、合作医疗资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强对嘎查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社会公示制度;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加强对垂直管理部门、单位行风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对行风建设差、群众满意度低的部门、单位要加大纠风整治力度,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案件的查处力度。

(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利用旗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经常性地加强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要把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作为思想教育的重点内容,把各级领导干部和重点单位党员干部作为廉洁从政教育的重点对象,把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廉政谈话、廉政提醒等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形式,时刻紧绷反腐倡廉这根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创新形式,继续深化廉政文化“六进”工作,重点抓好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要以蔚小平腐败案件和相关事例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守住底线,清白做事,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防止权力滥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现领导干部有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大力弘扬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勤奋敬业,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继续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在全旗集中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改革年”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锡盟制定的反腐倡廉制度和各项改革措施,健全完善我旗相关制度体系,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基本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抓好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执行。建立苏木镇党政班子及其成员和部门班子及成员向纪委述廉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把制度落实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抓好落实的各项工作机制。要加大督查、督办、问责、查处、通报力度,形成自觉落实制度的良好氛围,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做好《镶黄旗党政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简称《办法》)的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会同组织人事部门一起,认真做好《办法》的解释工作,加大对违反《办法》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问责力度。要按照《中共镶黄旗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锡盟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镶党发〔2009〕7号)和《镶黄旗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重点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台账》(镶党办发〔2009〕4号)文件要求,做好各责任单位分解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积极优化服务环境,为促进全旗经济发展服务。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不尽职、不作为的行为,促进政府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行政服务效能。规范对企业的检查,为全旗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及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宽松的环境。要集中整治软环境方面严重影响全旗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凡是发生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加强对新增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惠农惠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继续抓好“一厅式”集中行政审批服务,规范集中行政审批服务行为。

(七)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开展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继续严格执行干部作风建设巡查制度,拓宽监督的领域和范围,把监督触角延伸到领导干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以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为重点,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对在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违反规定的,必须严肃处理。继续严肃查处各级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子女“升学宴”等事宜借机敛财、参与赌博、私驾公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证。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解决理论脱离实际、作风飘浮、弄虚作假等问题,促使党员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八)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必须认真坚持和落实。要健全责任体系,各苏木镇、各单位主要领导一定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主动承担起抓班子、带队伍、保廉洁的重大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要严格责任考核,增强责任制考核的科学性、真实性,加大平时考核的力度,要不断根据新的情况改进考评办法,使考核结果符合实际情况。要重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责任制规定,致使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者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九)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我旗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旗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要成为“政治强、业务精、形象好”的领导集体,旗纪检监察机关要建成“规范有序、纪律严明、高效廉洁、文明和谐”的新型机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民本意识、忧患意识和自律意识,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始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中,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弘扬和推广,应受到表彰的要给予表彰。要严格实行绩效考核,引导干部争创业绩,争当先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 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2010年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繁重艰巨,让我们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以奋发进取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把全旗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加快推进全旗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