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晓彤站在男明星边上:世人都犯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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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都犯了罪
(2010-04-10 11:49:29) 标签:宗教
信仰
《圣经》
耶稣
杂谈
分类: 布道世人都犯了罪
人之初是性本善還是性本惡?《聖經》也講得很清楚。不過你首先要分清楚,我們說的“人之初”是哪個之初。如果“人之初”是講神造人之初,那麼是“性本善”,因爲神看著甚好;如果你問的“人之初”是說你從母腹出來那個之初,則“性本惡”。《聖經》講得很清楚,大衛說,我在母腹中就犯罪了。所以千年來爭論的問題,你一回到《聖經》,回到造物主的啓示,全都一清二楚,沒有任何疑問了。
大家有這樣一種想法很自然,我當初接觸基督教時也是這樣。那時我的太太、孩子每個禮拜去教會的查經班,我就把他們送到教會,我不進去,我去實驗室做實驗。估計他們查經該結束了,我再開車來接他們。但是有時候去接他們的時候去早了,查經還沒有結束,我一進去大家都回頭看我,怎麽查經快結束又進來一個人?這個時候我就非常難堪,退也不是,進也不是:扭頭就出去吧,覺得太沒有禮貌;沒有辦法,只好硬著頭皮坐下來聽一聽。不聽還好,一聽這個氣儿就不打一處來。我看著基督徒對照《聖經》,說我有這個罪那個罪,我就奇怪:怎麽搞的?又回到文化革命了?怎麼那麼像“鬥私批修,狠鬥私心一閃念”的政治運動?剛自由了幾年,怎麽現在又套上了?我就跟他們辯論,實在不敢苟同。
今天恐怕很多人還是這個觀點。 爲甚麼會這樣想?因爲我們對《聖經》中講的罪的含義不清楚。殺人、放火、偷盜當然是罪,也是《聖經》中講的罪。可是《聖經》中罪的觀念,比我們想的刑事犯罪要寬廣得多。舊約的希伯來文和新約希臘文都有好幾個字來形容它,但是最普遍的一個字是甚麼意思呢?是射箭射不中紅心,偏了,這就是罪。根本意思是說甚麼呢?是說人和神的關係斷了,人背離神以後,人就從根本上偏離了神爲人制定的生活的終極目標,本來是要榮耀神的,現在不能榮耀了,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的神的榮耀,這是第一。
第二點,沒有一個人可以達得到神的道德標準的要求。神的道德標準是甚麼?主耶穌把它歸納爲兩條,“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马太福音22:37-40)。抓住愛神、愛人,就抓住了整個的律法。看著好像很簡單,實際根本做不到,沒有神的人做不到。今天在座的朋友,也許你在你的朋友中間威信挺高,你經常能考慮別人,幫助別人,大家都挺尊重你的。可是你今天連神都不信,都不認祂,還能談得上愛祂嗎?第一條大的誡命就犯了。即便我們已經信主的弟兄姊妹,我們是不是盡心、盡性、盡意地愛神,還是三心二意,半信半疑?這都是值得我們自己考慮的。這是神的第一條道德標準。
這就是人的愛的局限,和主耶穌的愛沒有辦法比。主耶穌一點罪都沒有,連猶太人也找不出他的罪。祂做了一切的好事,猶太人還要釘死祂。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猶太人在下面喊釘死祂的時候,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說甚麼?祂說:“父啊,請赦免他們,因爲他們做的甚麼,他們不曉得。”(參路加福音23:34)當一個人被別人置於死地的時候,還在求父親能夠饒恕對方,人間哪有這種愛?《聖經》說:“爲義人死,是少有的;爲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7-8)這就是神的愛,沒有條件的愛,從天上來的愛,是人間沒有的爱。看耶穌是不是神,我們可以看耶穌在做甚麼。祂做的這個事,不是哪一個人能做得出來,除非是從天上來的,就這麽簡單。
所以神的這兩條道德標準沒有一個人能達到。我們要是做了壞事,違背了社會的法律,當然是犯罪,《聖經》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翰壹书3:4)。就是用我們的行爲積極地去對抗神的律法,當然是犯罪。可是《聖經》還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書4:17)表面上看我們可能沒做壞事,可我們明明知道神讓我們做這個好事,行這個善事,卻不去行,也是犯罪,因為我們偏離了神的標準。罪的實際意思就是偏離了,達不到神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