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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04:56:28
企业社会责任vs供应链责任 作者:邹崇铭    来源:中国贸易报    时间:    

每年中国内地都会涌现很多「关键词」,标志着当年的热门话题或潮流焦点。在2005年,无论对本地和跨国企业,以至不少专家学者来说,「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可说是其中一个「最关键」的关键词!可惜的是,虽然大家都使用着相同的词汇,但背景和动机却可说是千差万别,因此形成了自说自话、各说各话的「巴别塔」现象。讨论企业社会责任的大小论坛如雨后春笋,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却愈来愈混乱不堪。

笔者就曾参与过不少这种论坛,发现不同的机构、企业和专家学者,很大程度上其实正在讨论两个迥异的课题,一个是关于企业外部的社会环境,另一个却是关于企业内部的经营运作。特别是对本地企业而言,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指向外部社会环境的:社会公益和社区参与,又或更加简而言之:慈善捐款。彷佛是说只要企业赚了钱后,把部分利润「回馈」社会,便是尽了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家愿意「发财立品」,与社会大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分享」经济成果,当然是值得提倡和表扬的事情。不过必须同时指出,企业内部的经营运作方式,特别是指:生产标准和行业守则,又或更加直接来说,对利益相关者如农民、工人以至环境、消费者的保障,其实亦是企业更加根本和核心的社会责任。假如企业一味强调「赚钱后」回馈社会,在「赚钱前」前却是个「无良商人」,则公众形象亦会大打折扣。

随着全球经济的高速一体化,跨国企业的影响力不断上升,其业务甚至遍及世界每个角落,足以左右贫穷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对于应如何建立具社会责任的生产标准和行业守则,有关的讨论过去十多年逐渐在欧美国家流行起来。但在中国内地,相关课题却往往被视为欧美推动保护主义、施加「贸易壁垒」的借口,目的只是为中国企业和工厂的产品诸多限制。

自中国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经济正大力与国际接轨,中国成为全球「供应链」(Supply Chain)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被冠上「世界工厂」的称号。跨国采购商和品牌公司将订单分判给本地的生产商,既能提高采购制度的灵活弹性,亦毋须背负对农民和工人的责任。跨国企业具有强大的议价能力,令本地企业和上游生产商处于不利的位置,承受劳工及环境等社会成本的压力。

西方国家以CSR作为贸易谈判筹码,就更易令生产标准和行业守则变得政治化,甚至沦为有名无实的空洞口号。如此反而造成互不信任的环境,妨碍了政府、企业、民间团体与劳工的合作,延误了企业社会责任精神的落实。面对这种不利的国际环境,本地的企业和上游生产商,与其采取视而不见的逃避态度,不如主动作出响应,以抗衡西方国家的不公平指摘。

假如我们仍只强调片面的、狭义的CSR,则跨国企业便大有理由继续事不关己、置身事外,又或以一派正义凛然的姿态,指摘本地生产商未达生产标准和行业守则,彷佛它们只需提供订单、付足贷价,便可将责任继续向外转移,毋须对农民和工人等的保障负责。既然在供应链上的每个环节,皆存在着唇齿相依的共生关系,则与其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我们倒不如强调「供应链责任」(Supply Chain Responsibility,SCR);强调CSR,倒不如强调S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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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于2004年,香港乐施会已发表一份名为「谁卖掉劳工权利?」的研究报告,副题为「全球供应链的采购模式和工人农民生活」,当中便详述了跨国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模式,是如何无远弗界地影响着全球各地农民和工人的生活。不少「富可敌国」的跨国企业,每年赚取数以百亿计的惊人利润,但遍布全球各地为其服务的分判生产商,却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苟延残喘,其下数以十万计的农民和工人,生计和健康更得不到最起码的保障。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之下,跨国企业把生产工序层层分判给各地的生产商,在决定价格、质素、付运和劳动条件上,均具有极大的议价能力,并不断利用生产商之间的激烈竞争,迫使他们接受日益苛刻的订单条件。跨国企业只保留高利润的生产环节,如科研、创新、推广及零售,然后把低利润的环节,如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组装、加工和包装等,干脆分判予中介供货商及上游生产商。

规模庞大的跨国采购商和品牌公司,其生产工序的链条足以跨越数洲、数十个国家,将数以千计的企业、数以万计的工人和农民,以一张绵密的网络紧紧扣连起来,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及物流程序,均受到严格的控制和协调。由于跨国企业在产品采购上占有垄断位置,因此可以尽享供应链带来的好处,并把生产和社会成本层层向外转移,令愈位处上游的生产商和工人承受巨大压力。

随着信息科技的进步,跨国企业能够紧贴市场的变化,毋须事先购入大量货物并承受销售风险。他们会跟据消费者瞬息万变的品味,及时补充所需的产品类型,并将生产风险和时间压力转给生产商,「适时付运」已成为跨国企业控制生产工序的主要手段。此外,跨国企业的买手更极力压低采购价钱,甚至采取互联网「底价拍卖」的方式,迫使供货商之间进行激烈竞争,同时又在供应链内翻来覆去,不断更换供货商和生产商,令他们陷入不稳定的经营状态。

在如此不平等的供应链体系下,跨国企业为了应付国内团体和消费者的要求,向生产商提出众多「行为准则」(code of conduct),却没有考虑到本身的采购模式,已根本地削弱了生产商达至守则的可能。「行为准则」催生了审计认证的行业,大批巡查员有系统地记录生产商工作环境、职业安全和劳工保障等数据。但绝大部分的巡查皆只是虚有其表,并没有真正体察农民和工人的处境。而生产商为了同时应付生产和验厂的压力,更会设计整套的程序来瞒骗巡查员,又或索性以金钱来换取合格的证明。

大量前线的研究和实践的经验表明,不少现行的「行为准则」皆形同虚设,查厂的制度已濒临破产。在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制度之下,即使是有良知的跨国企业买手、巡查员、中介供货商和生产商,皆无法有效履行生产标准和行业守则,不但农民和工人得不到起码的保障,审计认证行业的信誉同时亦荡然无存。长远来说,无论对跨国企业、生产商、农民和工人来说,这都是一个互相损耗、没有赢家的扭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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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中央政府和某些媒体的推动下,近年内地对CSR的态度已产了微妙的变化。一方面,不少国内企业开始懂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希望透过对CSR的重视,来建立本身的形象和品牌;另一方面,不少企业亦觉得,CSR不应只是属于西方企业的专利,中国企业也可以拥有本身的一套。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于2005年中推出CSC9000T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可说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不少人都在谈论CSR标准的本土化问题,确保「行为准则」必须符合「国情」和本地发展水平,避免受制于外在强加的标准。不过若单从「行为准则」的内容看来,其实可供协调的空间很有限。首先,国家法律对不少相关标准均有明确的规定,「行为准则」不能为了迁就现实情况而「明知故犯」;其次,大部分「行为准则」的内容,均援引自相关的联合国机构和国际公约,它们虽然具有鲜明的西方背景,但在国际社会上亦有相当的认可性,不能说是欧美单方面强加的标准。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的CSC9000T,与其说是另搞一套「行为准则」,不如说是提出一套具本土实践性的管理体系。它致力令「行为准则」不再只是虚有其表的形式主义,又或是瞒天过海的公关伎俩,而是一套能够切合本土社会环境和企业实际情况,能够实际操作及行之有效的运作程序。建立如此一套社会责任的管理体系,可以避免「行为准则」自上而下制定硬指标的弊端,而是能够通过自下而上的多方协作,共同寻求改善生产标准和行业守则的灵活方案。

总的来说,根据CSC9000T本身的介绍,它旨在为企业制定有效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要素,让这些要素能与其它管理要求相结合,帮助企业同步实现其社会责任与经济目标,满足预防风险与持续改进的要求。它提出对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并指导企业建立本身的社会责任目标和指针,务求达到改善社会责任管理、切实保障员工利益和激励员工发展的目的,从而增加企业人力资源的竞争力。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还会为企业提供员工培训、社会责任及企业管理培训和咨询等,旨在提高员工的社会责任意识及员工工作积极性;改善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帮助企业正确理解CSC9000T管理体系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帮助企业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CSC9000T管理体系;并根据企业的具体需要,提供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风险管理、企业文化管理等培训和咨询。

CSC9000T以PDCA(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管理模式为基础。绩效评估乃是PDCA中的「检查」(Check) ,是这个管理模式中的重要环节,旨在帮助企业对自身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进行系统思考,找出CSC9000T管理体系要求及本身工作计划之间的差距,明确改进的方向和确定适合的解决方案。特别值得指出的是,CSC9000T管理体系并不用作进行认证、发证书,绩效评估报告仅对有使用权限的用户开放。

绩效评估不但着重于企业内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发现内在社会责任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根本原因,寻找持续改进的机会和方向;同时也评估供应链管理对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影响,帮助采购商了解其供应链社会责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根本原因,以达到持续改进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的目的。

CSC9000T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在2005年中才推出,目前尚处于试验运作的阶段,相信日后仍需付出不少的努力,要总结其作用和成果仍是言之尚早。但可以肯定的是,CSC9000T显然已突破了过往「行为准则」的框框,避免了自上以下、单方施压的操作方式,更能让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其中,令生产标准和行业守则变成整个行业共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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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强调「供应链责任」(SCR),而非强调「企业社会责任」(CSR),将有助厘清问题的重点,正确引导解决问题的方向,毋须再在文字的迷宫中兜兜转转。SCR和CSR的主要分别,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概括:

1. 道德批判vs制度创新──强调CSR,容易把问题简化成「奸商」、「无良雇主」的品行问题,成为针对企业家操守和行为的道德批判,「企业社会责任」变成了单纯针对个人的良心呼吁;但在现实环境之中,即使是有良知的企业家,同样受到生产及贸易制度的诸多限制,无法有效保障工人和农民的权益。要根本改进企业的经营方式,就必须强调SCR,即从供应链的结构性问题入手,创造出更合理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2. 个别企业vs整体行业──强调CSR,容易把焦点集中在个别企业的内部,将问题简化成单一企业管理和运作方式的问题。但其实在外部的经济环境中,特别是在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之下,不同的生产环节层层相扣,企业之间紧密地互为影响,个别企业的经营方式只是整整供应链中的一小部分。要根本改进生产标准和行业守则,就必须强调SCR,即从整体行业的运作方式入手,容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共同寻找生产及贸易制度的改进空间。

3. 单方施压vs多方协作──跨国采购商和品牌公司将订单分判给本地的生产商,既毋须背负对农民和工人的责任,又高举CSR的旗帜,向生产商提出众多「行为准则」,却没有考虑到本身的采购模式,已根本地削弱了生产商达至守则的可能。要令「行为准则」不再虚有其表,就必须强调SCR,要求下游企业对上游生产者负上更大的责任,通过多方协作来改革供应链体系的整体运作。

4. 得益愈多,责任愈大──在全球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中,存在着众多不同的利益相关群体,它们对改进生产标准和行业守则,皆具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然而,同样显而易见的是,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力,以至相对其他环节的议价能力,均存在着极大的不对称性。要根本改进供应链的不平等状况,就必须强调SCR,即让生产及贸易制度中影响力愈大、得益愈多的群体,肩负起最大的社会责任,对此在产品采购上占有垄断位置的跨国企业,实在是责无旁贷。

5. 消费者和工人的责任──在整个全球供应链体系中,跨国企业、中介供货商、生产商和分判商等企业,对改革生产标准和行业守则,无疑均需要负上最主要的责任。但有两个重要的利益相关群体──消费者和工人,其影响力同样不容忽略。在欧洲国家,消费者组织已逐渐形成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对消费者的权利保障和责任践行,均已经同样重视,对推动整体行业运作的改进,正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消费者责任意识的觉醒,将是监督企业作出改变不可或缺的力量。

同样地,工人亦必须努力争取和保障自己的权益,通过工会及其它合法途径,与企业建立持续的沟通和对话机制,从而建立劳资长期合作的关系。工人和农民虽然是供应链上最弱势的群体,但只要通过政府、民间团体和劳工的多方协作,同样能对促进平等和合理的供应链体系,发挥更积极和良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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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SCR,重视多方协作,强调不同利益相关群体参与,共同寻找生产及贸易制度的改进空间,应是改进全球供应链体系的重要方向。但必须同时强调的是,这种多方利益协作平台(multi stakeholder initiative)的构思,在中国虽然尚算是新鲜事物,但在欧洲国家己推行逾十年的时间。欧洲模式的个中成败得失,同样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反思,以便汲取前人的实践经验,避免以后要走更多的歪路。

欧洲现行的一些多方利益协作平台,成效并不十分显著,其中最广泛受到的批评,是对供应链的实质改进影响有限。例如关注焦点仍停留在工厂层面,跨国企业的采购模式改进不大;「行为准则」审计认证行业的漏弊仍普遍存在,令人难以掌握工人和农民的实际情况;而对于日趋繁复和分工精细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多方协作能够触及的层面仍十分有限等。归根结柢,改进生产标准和行业守则,对不少跨国企业而言只属锦上添花,若是「在商言商」并没有太大的迫切性。

从某个角度而言,多方利益协作平台通常更有赖行业组织的推动,从而迫使业内企业主要能平均分摊责任,摆脱「向最低标准竞赛」的怪圈,避免个别更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反而成为激烈市场竞争下的牺牲品。除此之外,上游生产所在地政府对多方协作的态度,亦会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

无论如何,在不少「行为准则」皆形同虚设,查厂制度已濒临破产的情况下,供应链中的不同利益相关者,无论是出于自利还是利他的考虑,皆有必要对目前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进行反思,并寻找出新的发展可能性。强调SCR和多方协作,固然不能一时三刻便解决全球供应链的结构性问题,但总算是踏出正确面对问题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