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李易峰的qq网名12:《河殇》解说词 第三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09:50:34

 【名言警句】当一个人用工作去迎接光明,光明很快就会来照耀着他。 —— 冯学峰
《河殇》解说词 第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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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集 “黄河心理”的透析


中华民族的统治文化,发源于黄河流域。黄河的双重力量(孕育与破坏),那绵延无尽的挑战,笼罩大地的毁灭性阴影,催生了中国民族特有的“黄河心理”,为它塑造了多重相应的文化构造。中国人,迄今仍是不自觉地处于这种心理的围困之下。分析它,既有助于了解我们今天的自我,又有助于了解我们今天的处境。

“黄河心理”的一个重要外部特征,就是崇拜龙。龙和许多民族神话中的至上神祗不同。它没有人的形体,也没有人的精神。龙对人,是完全的异己力量。因此,和崇拜神人同形的偶像的那一系列文明相比,古代的中国文明,应该说是相对缺乏人道主义的。

“黄河心理”和龙的崇拜,可以一分为二看待。一方面,它鼓励了摆脱不掉它的人们的那种惰性的依附心理;另外,也在绝境中推动他们自强不息的创造活动。

黄河的泛滥是没有节律的,因此,与其他孕育了古代文明的那些巨大河流,如尼罗河和两河(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流域,恒河和五河(印度河等)流域等等不同,黄河泛滥没有任何物质上的好处,而只造成普遍的社会灾难。这种绝境中的苦难,召唤了一种凭藉自己的力量去奋斗的现世精神。即,不仁慈的大自然,反倒激活了一种现世主义的生活态度。在古代宗教文明比比皆是的环境中,这种特殊的史官文化又是难能可贵的。

相比之下,古代希伯莱人的《圣经》中,寻求神所赐予的“流蜜流奶的地方”成为一项民族性的追求。那时,游牧的希伯莱人所渴望的乐园,是一片丰美的草地。

古代中国人,没有得天独厚的丰美草原,只得依靠汗水,把那片举目无边的黄土原,灌注成为二等耕地。对生活在古代中国文明环境中的居民来说,生活是不仁慈的;因此,他们最终放弃了向善的终级性的宗教信仰,而改取一种自救的、伦理的生活方式。这就是“非宗教的宗教”特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古代精神具有一种真正自强不息的倾向。它拒绝把命运托付给神。

然而,在黄河那难以控御、不守规范的暴力面前,人的自强不息毕竟是有限的,早在三千年前的殷商时代,“祭河”就成为统治王朝一项经常性的官方活动。从那以后,祭祀黄河以至献媚于龙神,便成了一种深不可拔的习俗。从《史记》西门豹治邺的故事里我们知道,为河伯娶妻(以童女活祭黄河河神)的习俗,已有两千多年了。甚至在当代影片《黄土地》中,我们仍然看到了对于祭龙神求雨场景的大肆表现。祭祀黄河是一种民俗其表、宗教其里的为,但在根本上,它是一种心理行为。因为风俗和宗教的根源,无非潜藏于人的心中。而崇拜黄河,就是崇拜其毁灭性的力量;并企图通过人的献祭以平息其暴戾,并祈求可能的福利。这当然体现了人在文明无法控制的自然暴力面前的退缩,这种无可奈何的退缩,最终只有退到崇拜暴力权威与“恶”的套中去,以便在献媚中求得心理上的庇护。

古代中国人没有受到基督教非恶主义的“毒害”,因此,他们是原始的、天生的“尼采主义者”。对于不能掌握命运而只是被命运任意蹂躏的无权者来说,崇拜“恶”的心理,确实构成了一个伟大的洞识。这洞识在自信能够掌握命运的大无畏者看来,也许是虚幻的。但它确实能为普普通通的凡人,为那些被命运控制的人们,被恶势力摆布的人们--提供一种安全感。这就是企图通过与暴力的对话甚至是与恶势力的同化,去减轻以致消除自身的软弱,并以此渡过危机。

在个人力量和集体力量都难以抵抗的黄河暴力面前,悠久的历史养成彻底的屈从。这一心理习惯很轻易就转化到人对待其他事物的态度上去。卡尔·马克思在分析“亚细亚生产方式”时,曾深刻地指出,兴修水利工程所需要的那种大规模的社会运动,是构成东方专制主义的经济与社会基础。理所当然,这一基础也就构成了中国封建意识形态的神话式背景:人的活动必须与“天意”结合起来,人的历史必须要经过超历史的重新描绘--然后才能登上大雅之堂。所以在中国,意识形态的审查是特别严厉的。结果,历史是文学化了的、幻想的、甚至神化了的历史;而人的现实活动,也就顺理成章地被神化的善恶二分法所切割。在天意的隐秘推动下,世俗的善恶模式被神化,但却远远不是固定住:它是因人而异、因情设施的;仲裁的标尺尽在权势者的一念之差,其心血来潮,用以衡量人间的一切。这种衡量甚至扩及到了自然现象的领域,所以在古代中国,没有与人事无关的科学研究。甚至连人类的技术活动也要受到善恶要求(伦理压力)的摆布。这样,科学和技术在古代中国就失去了独立发展的机会。

在这种“一边倒”之下,甚至没有建立异端裁判所的必要。因为,中国的异端根本无须审判就可以被随意地消灭干净。中国的异端甚至长不到受审的标准就早已夭折了。因为大大小小的裁判所无所不在,它寓于“千夫指”之中,它成了一项无须证明的习俗。

当然,对于社会的健全发展来说,善恶的准则,是必要的,没有它,社会就不可能形成有效的、一致的、普遍的行为规范,从而很难避免陷于内乱。但是,中国式的善恶二分法,却与“法治绝对主义”的观念无缘。严格说来,它只是相对的:只有空间上的一元化,没有时间的延续性;所以,连中国的历法和纪元,都是因朝代而改变的!一个皇帝一个纪元,甚至一个心血来潮一个新纪元!

中国社会中的善恶观念,不是普遍的,而是带有对象性,它是因事、因时而异的,它很少被时空相交的纵横网络给固定住(就像希腊、北欧神话中的“命运”之网那样绝对),而成为一种悬念。它本身始终只是一个实力的范畴,从来没有上升为一种宗教。或说,它从来只是一种“工具的理性”,而没有成为一种“本体的理性”。

缺乏绝对正义观念,即善恶准则始终停留在工具理性的范畴中,不是一个偶然的缺失。探讨其起源,不难发现,那是被黄河的横暴存在,给一再否决了的。中国文化本来也许有机会形成宗教式的、普遍而绝对的、作为本体而存在的“正义”--这可以从它也曾获得了工具性善恶观念这一事实看出一些端倪来;但是,这一可能的发展却在过于强大的压力下夭折了。这一夭折,是在黄河的横暴所培育的“黄河心理的围困”下,完成的。

黄河的存在,不仅否定了绝对正义,而且也否定了“根本改造”的价值。因为黄河的势力既是文明无法控制的,更是无法从根本上予以改造的--你只能用小修小补、见机行事去应付它所带来的种种问题。比方说,人们逐年增高堤坝,但却无法疏浚河床本身;人们可以人工开堤,把洪灾引向破坏后果较小的方面,但是却无法正本清源、澄清黄水。这种现实,既给中国人以小处的聪明,又使在大处显得愚钝。不,并不是愚钝,而是过于聪明,从而探知了可能性的底牌,于是终于放弃了“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不再去从事那一时一地看起来难以实现的伟大。放弃了超现实事物的追求,结果陷在俗务与务俗中。

这也是一种偶像崇拜--拜利教,拜安全教。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中国人能力的大幅度增长,是被自己的“聪明”结束缚住的!这也许就是“文化早熟”的悲剧性后果--文化早熟。使一个民族迷信机巧。

中国文化的此种精神,并非全无教益,它起码使得绝对主义、机械主义的思维方式不行于中国。因此,在现代工业文明急速发展带来多重副作用的当今多事之秋,欧洲人已越来越看清绝对主义、机械主义可能和已经包含的危害,开始推崇中国文化的传统精神,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洋人的这种评价却不足以证明“黄河心理”突然焕发青春了。因为这种推崇对洋人来说,只是一种文化的引人和互补;但对我们自己来说,追随此种推崇却不啻一种火上浇油。因为,“黄河心理”的后裔需要的虽然也是引入和互补,但却是另类补剂--面对变革,在民族的生活中,需要确立本体型的而非仅仅工具理性型的善恶准则!这也就是倡导法治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