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指南电锯:混凝土:提醒——管理行为中的增效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0:05:49
  在日常管理行为中,管理者在责权利确定之后,一般不太愿意进行提醒,主要原因是该谁想的事谁想着,结果是在有些环节上造成错忘漏,轻者造成工作不落实,重者造成经济损失。其主要的管理缺失,就是提醒。

  所谓提醒,就是该别人办的一件事,因为担心某种不利情况的出现,与其相关的人员,主要是当事人的责任领导,在一定的时节给予的提示。提醒有三个要素:对象是当事人;发出提醒的应该是当事人的责任领导,这样提醒才名正言顺;提醒的机会很重要,一定是到时间的火候了才进行提醒,否则也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提醒的重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以增强当事人完成预定任务的决心,使其感知到任务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工作落实的质量;二是可以减少错忘漏。虽然责作确定了,但是,一个人完成多项工作时难免顾此失彼,工作任务少了也能产生懈怠而忘事;三是在群体中能够形成一种抓好工作落实的严密性。

  做好提醒方面的事宜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提醒的必要性。重要的问题,关键的时候,不能什么事都提醒,让人感到婆婆妈妈的,也不能不分时候,提醒早了往往起不到作用。二是提醒一定要看对象。有的当事人,对完成某一项工作很有把握,做起来也比较顺手,此时不需要提醒,即使是新手,但要做的工作并不很重要,出现一些问题无碍大局,也不需要提醒。提醒的实施,就是要对重要人和事的,不提醒可能就要出现比较大的问题的,一定要提醒,而不是任何的人和事。三是提醒的方式方法一定要注意。一定要用启发式的,让人联想的,一般情况下,最好不用直接的。比如:供暖期将近,锅炉上水,上水日为公休日,各办公室要留人。如果办公室不多,可采用口头通知。周未下班时,对不放心的办公室,就可能跟他们唠一些供暖方面的话题,而不必直接提上水的事。让对方自己说出来留人的事,如果对方一直没说,一般是忘了,再进行直接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