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前卫一号餐厅图片:母子公司财务处理架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7:28:03

一,母子公司财务处理架构

        管理专业化和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集团内部要合理分工,使各层级、各部门和每位员工都能清楚地了解自己在实现集团总目标过程中应承担的职责和拥有的权力。需要注意的是,当两项功能由一个部门来完成时,错误和舞弊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例如采购和付款就是不相容功能,如果由一个部门来完成难保不发生上手其手损公肥私的情况出现,不相容的职务必须相分离,即所谓的“不相容功能作业分离原则”。

        如果子公司只有职责而没有权限,或权限太小,其主观能动性就会受到制约,实际上也不可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所以,如果子公司只拥有财务权力而不承担对等的责任,就会出现滥用财权、损害集团利益的现象。

        没有组织保障,财务管控无法真正实施,财务部门是财务管控的具体执行机构。一个典型的财务部门的部门构架见下图:

 

(图1:典型的财务部门构架)

 

        具体而言,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有7项职能:

        1、计划分析:计划分析是财务职能得核心,包括协调并组织集团公司各部门年度预算及相关预测的编制,并在其他部门的预算或相关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年度或预测。参与评议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大修理预算。参与公司融资、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定期、不定期撰写财务分析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经营情况、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及财务预警;对公司业务及经营提出建议;对公司融资、投资、利润分配和股利分配提供财务意见。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分析、汇总。
        2、财务战略规划: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一起研究、策划集团公司的财务战略规划,包括:中长期筹资策略、多元化投资战略、税务规划等;负责和投资部门一起规划集团公司资本运作方案;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与程序、财务管理制度与财务规范;负责制订集团公司财务指标        3、财务监督:按会计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会计监督管理,参与审核集团公司重大经济合同的订立,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对集团公司费用预算、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大修理及收支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公司财务部下司会计机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资产管理:为保证公司实物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制订或参与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制订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大修理预算制度、固定资产请查盘点制度,工程审核制度、设备及工程验收制度、设备内部调拨制度、固定资产报废与处置、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备品配件预算制度、备品配件盘点制度、安全库存量制度、备品配件验收入库制度、备品配件库龄分析制度等        5、资金管理:负责管理资金的来源,运用以及分配,重点强调现金头寸的管理,控制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同时也保证资金的盈利性与风险的权量        6、会计核算:负责集团公司会计核算业务,包括保持会计记录、准备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及相关的内部管理报表;负责收集财务信息,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信息披露        7、综合管理:负责提交并执行董事会利润分配和股利分配方案;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有价证券;负责保管财务公章;组织、协调公司各项外部检查和审计工作,包括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期会计报表审阅、年度外汇年检等;办理各项保险业务和社会购买力的报批手续;负责建立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对委派财务主管人员提名和考核,提出聘任、调动和解聘建议;负责公司的税务相关工作
        集团财务部门除了要履行好上面提到的七项职能以下,还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合理划分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财务权限,以制度和流程的形式明确哪些应由母公司控制,哪些应授权给下属子公司。

        2、财务人员的委派与管理

        3、财务机构的设置:母公司董事会——集团财务总部——财务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子公司财务部。 

        中国银监会公布了《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指引》,办法不再硬性要求引入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设立财务公司的必要条件,企业集团可选择聘请境外高管和风控人员替代。这标志着财务公司的进入门槛大幅度降低了。由于引入境外机构投资者已经不是设立财务公司的必要条件,企业集团完全可以选择聘请境外高管和风控人员作为替代。

        为规范财务公司的发展,银监会自2003年成立以来,先后颁布一系列规定。根据当时的规定,企业集团申请设立财务公司,必须有具备丰富专业经验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股东,这条规定让众多拟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长期徘徊在大门之外。据统计,自2004年颁布新规定以来,只有1家新的财务公司成立,财务公司面临着无丁可添的尴尬局面。而即使是这家新成立的财务公司,也不是完全按照新办法来申请设立的,也没有引入境外的机构投资者。如此看来,监管当局把引入机构投资者作为设立财务公司的必要条件,事实上已经把企业集团设立财务的大门彻底关上。

        据了解,外资缺乏强烈的入股意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中国大部分财务公司股本金偏小,从投资回报的角度来看,外资认为进入财务公司的意义不太。即使有一些外资愿意入股财务公司,但只允许一家外资入股,这也在客观上限制了外资的进入意愿。因此对于很多公司来说,引进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规定意味着无法设立财务公司。  

        另外,中国财务公司的定位也使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意愿受到影响。大部分财务公司主要服务于背后的企业集团,业务范围狭窄,盈利能力不强。

        门槛的降低将会使大批企业集团跃跃欲试进入财务公司市场,从而改变中国长期没有新设财务公司的窘况。 

二,母子公司基本财务处理 

        由于企业集团是多个法人的联合体,同时通过层层控股与参股,使得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主体不仅是多个,而且是多层级的,因此无论是从集团组建的宗旨,即谋求资源一体化整合效应,还是发挥母公司的资本杠杆效应出发,都决定了母公司在整个集团的财务管理中必然要居于一元核心领导地位。子公司的行为规范必须同时纳入母公司一体化的财务战略、财务政策与基本财务制度的领导下的多层级复合结构特征范畴之中,服从母公司对财务资源的整合重组。 

  财务管理体制是企业集团母子公司财务控制体系的基础,大致可分为三类,即集权制、分权制、相融制。财务决策管理权限的划分,是整个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集权制与分权制之差别,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权力的“集中”或“分散”的概念,而在于“权”的界限及其所体现的层次结构特征。 

  1、集权制 
  集权制是集团母公司相关财务管理部门对子公司的所有经营管理决策进行集中统一,子公司没有财务决策权。是基于网络环境下实现集团财务统一核算制度、统一报告制度和统一管理制度的一种新的管理理念和模式。它的优点在于集团内部各项决策均由母公司制定或部署,集团内部可充分展现其规模与效益,并最大限度地降低资金成本、风险损失。同时也可充分利用母公司的人才、智力、信息资源,达到机构健全、内部目标控制完善,使决策的统一化、制度化得到有力的保障。但采用集权制,不利于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有可能误入“吃大锅饭”的老路。   2、分权制
  分权制是指母公司只保留对子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权或审批权,而将日常财务决策权完全下放到子公司,子公司只需对一些决策结果报请母公司备案即可。它的优点是:由于子公司负责人有权对影响经营成果的因素进行控制,加之身在基层,了解情况,有利于针对问题及时做出有效决策,因时制宜地搞好各项业务,也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促进子公司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成长。但如果各子公司都从本单位利益出发安排财务活动,容易造成资金管理分散、资金成本增大、费用失控、利润分配无序等不良后果。   3、相融制
  相融制是集权制与分权制相结合的财务管理体制。简单讲,就是集权下的分权。母公司统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各子公司应遵照执行,但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加以补充;母公司对管理上的部分权限集中管理,但允许子公司自主制定生产经营各项决策,充分发挥生产经营积极性。 

  三、企业集团母子公司财务控制方式 

  一个完整的集团财务控制方式主要由财务组织形式控制、财务人员控制、财务制度控制、财务预算控制等。 

  1、财务组织形式控制
  企业集团是庞大的企业组织,而最高层的管理幅度是有限的,因而就产生了分权。权力分散可能带来局部与整体目标的不一致,分权的企业集团需要适当的控制,而在企业集团内部通过设置特定的组织形式,可以有效地解决局部与整体目标不一致的矛盾。组织形式控制涉及的方面很多,比如企业集团在内部职能机构的设置上,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分别设置为融资部、投资部、结算部、综合部等。   2、财务人员控制
  企业集团的财务人员是财务控制的直接主体和受体。在企业集团中,一方面由于集团成员众多,组织结构复杂,另一方面由于加强财务控制的需要,财务人员的层次性更加增强了。因此,合理配置集团财务人员资源,尤其是企业集团内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等中高级财务人员的职能安排是集团公司财务控制的关键。财务总监委派制是跨国公司进行财务集权管理的基本方式之一。因具有事前控制性、审计经常性、反馈及时性、高度专业性和独立性等特点,可帮助企业集团进行有效的财务集中控制。由委派单位明确所委派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限。委派财务总监的职责应包括:负责组织、领导派驻单位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参与派驻单位重要经济业务活动的分析和决策;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派驻单位各类预算和信贷计划等。为了切实发挥委派财务总监的作用,委派财务总监还必须要具有制止分支机构或子公司负责人违规行为及制止无效时向总部汇报的权力。   3、财务预算控制
  集团总部通过对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分项预算和总预算明晰各自的权限空间和责任区域,细化落实集团总部的财务目标,对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全面预算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规划,细心组织、预算的编制要以企业的方针、目标、利润为前提,以“先急后缓,统筹兼顾,量入为出”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程序进行编制,并且预算的编制须有重点,不同的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重点。母公司根据集团发展计划,提出一定时期内的总目标,据以编制公司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各项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子公司。子公司根据母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年度预算,上报母公司审批。预算强制性地确定了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一个阶段的经营目标,建立了实现目标的企业运行和资源分配的框架。不过,集团公司的预算要服从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从维护和增强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以及扩大支柱产业的市场优势的立场出发。   4、财务制度控制
  财务制度控制是通过统一制定集团内的财务会计制度,核算软件来规范成员单位的财务行为,统一集团内成员单位的处理方法和程序,以实现对成员单位财务活动的有效控制。财务制度是集团公司依据国家统一财务制度,以及优化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客观要求制定的,用于规范公司各级财务主体财务行为的准则体系。具体包括筹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收入分配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分析、考核制度,财务检查及内部控制制度,财务风险监测及规避制度,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等若干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