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海与城二期:临时工不允执法:郑州城管临时工不允执法,确保能不打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6:21:52

临时工不允执法:郑州城管临时工不允执法,确保能不打人?

临时工不允执法:临时工不允执法,本来就应该不允许执法,允许执法那就不用正式工了,郑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强调决不允许城管部门聘用临时人员进行城管执法。11月18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办下发《郑州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行约束。同时,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以确保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再发生打人事件。临时工不允执法的详细消息:  #


临时工不允执法
 

网友热议临时工不允执法:

意难望: 真正做事情的人是临时工 出了事情担责任的还是临时工啊 #

as :  临时工本来就不应该有执法权,这个很正常的。

不懂法律、无视法律的一帮人去执法,是法制社会?

非翼非足 : 这到时候出事了顶罪的时候不是也要变成是临时工么
沈阳风行景逸汽车: 昨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称,要求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凡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自实施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按照《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今后一些临聘人员将不能参与执法,执法错误,执行机关应给予赔偿。 #

临时工不允执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临时工”无执法权

现象:10月16日,残疾人李付俊的铁皮房被强制拆除时,他本人被扔到距执法地点约30公里远的樱桃沟附近;11月9日,76岁的菜农张会全,被执法城管掀了菜摊,打了头部。 平凉热线

10月8日到11月9日,一个月时间内,郑州发生了四起城管人员粗暴执法事件。事后追责,发现粗暴执法的都是“临时工”。

11月13日,郑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所有城管队员必须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以确保城管执法过程中不再发生打人事件。会议同时强调,决不允许城管部门聘用临时人员进行城管执法。 平凉热线

规定:今后,“临时工”将不允许执法。《草案》规定,从事行政执法应当按照《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严禁使用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从事和协助行政执法。

临时工不允执法:检查物品时应有监督,不得乱翻乱扔

现象:张会全摆摊卖红薯时,郑州众邦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张国选将张会全驴车上装成袋的红薯从车上摔到地上,不少红薯被摔碎。

10月20日,郑州市五里堡办事处清理占道经营时,将一对卖鸡蛋灌饼的摊贩的锅、调料摔了,引发冲突。

10月16日,李付俊被扔樱桃沟后,东西也被拉走,后虽被送回来,仍有部分丢失。
规定:这种现象将不允许再出现。《草案》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行政执法检查、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检查、调查意图和执法依据,要求当事人予以配合;检查物品、场所等,应当有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场,依法有序进行。轻拿轻放物品,不得乱翻乱扔,不得损坏当事人财物。
想执法,得先亮明身份 #

临时工不允执法:现象:卖红薯的张会全被打后,他四处找打人者,但却找不到。

后在金水区纪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后,打人者才被处罚。

规定:以后再查找执法人员信息,将容易得多。《草案》规定,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应当坚持程序公开原则,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身份。按规定将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机关、执法类别、执法范围等信息,录入省、市行政执法人员公示网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执法结果,实行阳光执法,严禁暗箱操作。

临时工不允执法:严格维护执法车,不许无牌执法

现象:张会全老人被打后,金水区未来路办事处称,豫AAM612的执法车是他们的车,但当天早上没出去。

众邦物业公司称车不是他们的车,他们只有一辆没有后牌的面包车,事实上,打人者正是从这辆豫AAM612的执法车上下来的。

今年3月11日晚,一辆“行政执法”车行至郑州市京广路与长江路交叉口西侧时,将一名骑自行车的行人撞飞,而后该车又继续逆行约50米撞上一家三口,致4人不同程度受伤,肇事司机弃车逃离现场。经查,车主为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规定:今后严禁出现执法车无牌、管理不规范等行为。《草案》规定行政执法车辆应做到规范配置、规范管理、规范使用。除执行行政执法公务外,严禁用于其他公务及其他无关活动。保持车牌号完整、清晰和车身整洁,严禁使用无牌车辆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临时工不允执法:行政执法不要“临时工”

10月8日到11月9日,一个月时间内,郑州发生了4起城管人员粗暴执法事件。事发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迅速处理了相关责任人。人们发现,所有事件在追责时都使用了城管“临时工”的字眼。

根据新规,今后,“临时工”执法将有望终结。郑州市规定,从事行政执法应当按照《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严禁使用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从事和协助行政执法。同时,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行政执法检查、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检查、调查意图和执法依据,要求当事人予以配合;检查物品、场所等,应当有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场,依法有序进行。轻拿轻放物品,不得乱翻乱扔,不得损坏当事人财物。

今后,再查找执法人员信息,也将容易得多。按规定将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机关、执法类别、执法范围等信息,录入省、市行政执法人员公示网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执法结果,实行阳光执法,严禁暗箱操作;严禁出现执法车无牌、管理不规范等行为。

为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的长效机制,下一步,郑州市还将出台专门针对协管人员的管理规定,解决执法人员与协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交叉不清的问题,以更好地促进城市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