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重写和重载的区别:劳动者提交辞职申请后劳动关系的认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08:52:5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案情]

         2010年5月7日,刘某与某市一家橡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2010年5月7日至2011年5月7日。2010年9月,刘某因有事要回贵州老家,提出辞职,但公司要求提交辞职报告,否则按公司规定不经批准擅自离职者要视为旷工。刘某遂于9月24日递交辞职报告,要求10月22日回家。后刘某因故未于10月22日回家。2010年10月26日下午,刘某在橡胶公司车间被车床切断两根手指,厂方送其至医院就医,为其支付了医疗费、10月份整月工资,并陆续支付了部分生活费,但双方对事故的赔偿未能协商一致。2011年3月2日,刘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确认刘某与橡胶公司在2010年5月7日至2010年10月26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橡胶公司对裁决不服,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橡胶公司与刘某之间在2010年10月22日之后不存在劳动关系。

          [分歧]

         本案审理中,对于2010年10月22日之后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否存续形成了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提交辞职申请后,公司并没有通知不同意其辞职,因此2010年10月22日之后是否还在橡胶公司工作取决于刘某的意见。若刘某打算在2010年10月22日之后继续在橡胶公司工作,应及时通知公司,故应该由刘某提供证据证明其在2010年10月22日之后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刘某对此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故无法确认橡胶公司与刘某在2010年10月22日之后还存在劳动关系。

        第二种意见认为,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处于管理者的地位,而相应管理资料亦为其掌握,在橡胶公司未明确通知批准刘某辞职或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应由公司对10月22日后不存在劳动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而且,结合刘某伤害事故系发生在橡胶公司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刘某受伤手指亦系为橡胶公司机器切断等事实,应确认刘某与橡胶公司在10月22日后仍存在劳动关系。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具体分析如下:

         1.法院应针对劳动争议双方地位不平等的特点,结合案情,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上,最基本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并不完全平等,在举证能力、接近证据的远近方面,劳动者明显处于弱势。关于劳动关系是否解除的证明责任,虽然法律未有举证责任倒置的明确规定,但考虑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等因素,法院应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本案中,橡胶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处于管理者的地位,而相应管理资料亦为其掌握,相较劳动者其更接近于相关证据。而作为具有相当管理制度的社会组织,用人单位的举证能力也更强。因此,在刘某举证其伤害事故系在橡胶公司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发生的情况下,本案双方10月22日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进一步举证责任应由橡胶公司承担。

          2.在证据采信和事实认定上,应结合日常生活经验,根据高度盖然性的要求进行判断。在民事诉讼证据的审查认定方面,法官应在依据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必须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要求,才能对其主张的相关事实予以确认。

        本案中,橡胶公司要证明发生伤害事故时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应提供充分的证据,但现其提交的证据存在多方面的矛盾与瑕疵。一是批 刘某去的医院,后来才听说刘某已经在10月22日辞职,该所述显然前后矛盾。同时,公司也未提供已告知刘某同意其辞职的书面通知或类似证据。二是公司提交的考勤记录。考勤记录是公司对员工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的首要依据,也是印证当事人是否继续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重要标志。而橡胶公司提供的考勤记录均系单方制作,并无刘某签字确认,亦无其他证据佐证。三是公司关于交接问题的陈述。橡胶公司主张刘某事发当日系来办理交接手续,却未提供任何证据证实,而刘某在案件审理中则提供了橡胶公司向其发放的工卡及发放10月份整月工资及11月份生活费的记录,再结合刘某受伤的时间、地点及原因,从双方举证能力及日常生活的常理进行判断,刘某的陈述及证据具有更高的盖然性。因此,应确认刘某与橡胶公司在10月22日后仍存在劳动关系。

(作者单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乔蓓华 张明良)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1年12月15日第七版
事业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几种? 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该用人单位举证还是劳动者? 劳动关系的认定应遵循什么原则?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能否获得劳动补偿 十万火急!!!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评定书生效后能否确认劳动关系?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提交的基本材料中自考小学教育毕业证算不算师范类毕业生 辞职后的人事关系怎么办理 辞职纠纷的劳动争议 我要辞职去读研究生,那么原来的劳动关系,待遇怎样处理好最好?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有那些?如何认识劳动者的劳动技能? 劳动法真的能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吗? 已经劳动仲裁终结的案件,法院能否重复作出判决?法院能否判决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 黄健翔 真的提交辞职了? 有关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辞退员工的补偿金 劳动安全事故发生后,国家劳动安全监督部门的责任认定是否是诉讼必经的前置程序?依据是什么?谢谢! 上海劳动规定劳动者工作时间 没有和学校签劳动协议,我想知道如果辞职,学校有权扣我的人事关系吗 没有工资待遇说明的劳动合同法是否规范?要求提前2个月提出辞职申请是否合理?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关系 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关系 辞职信提交后是不是可以立刻走人? 劳动者诉要求补加班费,仲裁委是否有理由证据倒置,要求用人单位提交劳动者的考勤卡 劳动争议发生后提出劳动争议的一方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几日内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提交哪些基本材料自考小学教育毕业证算不算师范类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