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模吴漾全见版:关于筹备召开校第五届教代会暨第五届工代会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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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校工会《关于筹备召开校第五届教代会暨第五届工代会的请示》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类别:学校公文  日期:2005-12-02
关于批转校工会《关于筹备召开校第五届教代会
暨第五届工代会的请示》的通知
华大委〔2005〕39号
各总支、直属支部,各院、系,机关各部、处(室),各部门工会:
经研究,同意校工会提出的《关于筹备召开校第五届教代会暨第五届工代会的请示》(华大教工〔2005〕5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紧做好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开好大会。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抄送:校领导。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11月30日印发                 共印200份
关于筹备召开校第五届教代会暨第五届工代会的请示
华大教工〔2005〕58号
校党委:
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福建省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校第四届教代会暨工代会已于今年届满。为此,我们于近日对召开第五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现将会议召开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学校民主建设、推进依法治校进程,进一步发挥教代会、工会在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促进学校和谐发展、全面实现学校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大会议题
1.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校第四届教代会执委会暨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工会经费审查报告。
6.选举产生第五届教代会执委会暨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7.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制定 “十一五”规划建言献策。
三、大会日期
大会拟于2006年1月6-7日(周五、周六)召开,会期1天半。正式会议前召开若干次预备会议。
四、关于大会筹备组和主席团的组成
1.请校党委研究第五届工会、教代会领导班子的构成和人选;同时,建议成立校第五届“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永年,副组长:朱琦环,成员:刘斌、蔡贤恩、傅孙双、庄志辉、黄锦辉、池进、黄种杰、吴冲西、张渭滨、戴在平、张芬芳,秘书长:吴冲西。筹备组下设五个工作组:秘书组(组长:刘斌、吴冲西)、组织组(组长:蔡贤恩、曾佳扬)、宣传组(组长:庄志辉)、提案组(组长:张渭滨)、会务组(组长:戴在平)
2.大会主席团成员由“双代会”筹备组提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主席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2-3人,成员若干人;设大会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2人。
五、关于代表的产生及代表团的组成
1.代表的产生:
代表具有教代会、工代会的双重身份。代表总数按全校教职工总数10%左右的比例确定为197名。根据代表的分配名额(详
见《附件2》),各部门工会应在本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领导下,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选举代表。代表的构成既要体现学校以教师为主体的原则,又要照顾到学校其他方面的代表,充分体现代表的群众性和先进性。教学科研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代表和青年教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2.代表条件: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较强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思想活跃,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全局观念;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强,能积极反映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3.代表团组成:
代表产生后,以部门工会组成代表团,全校共设10个代表团(详见《附件1》),并推选产生代表团的正、副团长。
4.代表选举安排在2005年12月14日(周三)前,各部门工会应将《华侨大学第五届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代表名单和代表构成比例按文件要求及时填写报送楠芬楼校“双代会”筹备组办公室,以便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六、关于第五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产生
1.校第五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暨工会委员会由25人组成;按照8%的差额,候选人为27人,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办法产生。
2.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工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采取自下
而上、自上而下民主协商的原则。每个部门工会推荐1名本部门
的候选人,1名其他部门(包括工会专职干部)的候选人。由上届
工会委员会酝酿协商,提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选举产生。
3.经费审查委员会由7人组成。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选举产生。
七、关于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的产生
1.女教职工委员会由委员13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
2.女教职工委员会由上届工会委员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经新一届工会委员会通过组成。
八、关于教代会代表提案的征集工作
代表提案要求一事一案,表达明确,并有2人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或以代表团名义集体签名提出。提案应在2005年12月30日(周五)前汇集至楠芬楼校“双代会”筹备组办公室,由提案审理组在大会之前,完成归类审理。
九、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产生
特邀代表为:原校党政领导,第四届工会(未当选为代表的)正副主席,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主要负责人。
列席代表为:未当选为正式代表的各院(系)、部、处(室)、
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离退休教职工代表。
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总数不超过正式代表的20%。
十、会议经费
会议预算经费:三万元。
以上请示若无不妥,请批转各单位,以便于筹备工作。
附件:1.华侨大学第五届“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及代表团组成表
2.华侨大学第五届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登记表
华侨大学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华侨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抄送:福建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工作委员会
附件已发送到各单位电子信箱,且已发纸质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