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蔬菜基地:发改委不能选择性失明/中国老百姓永远只有低工资高物价的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0:47:01
发改委不能选择性失明/中国老百姓永远只有低工资高物价的命?

童大焕
国家发改委11月30日宣布:从12月1日起销售电价每度平均上调3分钱。居民用电价格暂不上调。发改委同时推出了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
这是今年发改委第3次调整电价,也是自2004年以来销售电价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发改委表示:中国居民电价远低于国外,涨幅不及欧美一半。发改委提供相关资料显示,由于能源价格持续上涨,欧洲各国2003-2010年间,工业电价年均上涨约6.53%,居民电价年均上涨约4.74%。相比之下,我国2003年-2010年间,我国销售电价累计每千瓦时上调约0.14元,年均上涨约3%。2010年,我国工业电价平均为每千瓦时0.58元。据统计,同期美国、日本等26个国家和地区平均约为每千瓦时0.120美元,我国工业电价约为上述国家平均值的75.5%,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分地区比较,为欧洲国家平均水平的70%,为日本的56%,但已比韩国、美国工业电价高,分别为韩国的132%,美国的127%。2010年,我国居民电价平均水平为每千瓦时0.51元。工业电价承担了部分对居民电价的交叉补贴。
在这里,笔者认为发改委算的账犯了选择性失明的错误,只算垄断企业收入账,不算中小企业和民生负担账;垄断企业有绑架发改委和国家政策之嫌疑。
我的大学同年校友杨佩昌先生多年旅居德国,他在文章中写道:“亲爱的国家发改委,德国人民的平均收入为中国的10倍,大约为3000欧元/每月(25770元人民币),德国居民实际支付的每度电力价格为1.259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德国人民在用电上的支出微乎其微。如果中国老百姓的平均工资达到了2.5万元人民币/每月,那目前中国的电价的确应该调整了。而德国电力企业尽管每度电实际所得仅为0.46元人民币(德国每度电价构成为:发电企业所得占37%,电网利用费24%(用于电网的维护和扩建),增值税16%,特许销售税7.7%,生态税8.8%,其他杂税6.2%。),但他们并没有出现亏损,这是怎么回事?这正如两桶油一样,日进斗金还天天喊亏损,是真正的亏损还是贪得无厌?(有兴趣者可以看我的博文《为什么德国汽油价格反而低于中国?》)如果是经营不好,何不进行市场化改革,让民营企业也来分担一下你们的‘亏损’?看来国家有关部门很高尚,他们决不答应民营企业参与到这个‘亏损’的行业中来。”
也就是说,欧洲的德国人均收入是中国的10倍以上,电价负担却只有中国的2倍。日本、美国的居民收入更是中国居民收入的几十倍,电价则比德国还低。中国人干世界最长时间的活,拿世界最低的工资,凭什么要忍受跟世界看齐的垄断企业电价?如果打破了一切行政垄断,价格会跟世界看齐,那我们没话说。因为那时候,我们的工资和福利也已经跟世界看齐。
难道中国老百姓永远只有低工资高物价的命?大量行政垄断企业提高质次价高的服务,攫取了大量的财富却只提供了极少的就业机会(全社会90%以上就业由中小和微型企业提供);1995年算起(即分税制以后),税收以GDP增幅2倍的速度增长,国富民穷;政府投资和采购就像药品集中招标一样,将80%的成本耗散在腐败的中间食利阶层;巨额政府投资带来的天量债务倒逼货币超发,引发越来越厉害的通胀。老百姓陷入越干越穷的恶性循环,而且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各种生产、生活和健康成本都要由他们来承担。
我想,只要打破一切形式的行政垄断、停下投资型政府的脚步,在现有物价水平下,中国老百姓的收入至少是现在的4倍,就业机会也比现在多得多。以国家的发展和改革为己任的国家发改委,是否应该将此作为自己义务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呢?否则,“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新三民主义”如何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