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硕士待遇:情到深处即为诗——诗人的眼泪【下册】【作者:纳兰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22:46:29
第十六章  李贺:天若有情天亦老
  茂陵刘郎秋风客,夜闻马嘶晓无迹。
  画栏桂树悬秋香,三十六宫土花碧。
  魏官牵车指千里,东关酸风刺眸子。
  空将汉月出宫门,忆君清泪如铅水。
  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
  携盘独出月荒凉,渭城已远波声小。
  ——李贺·《金铜仙人辞汉歌》         秋夜,坐火车路过河南宜阳。车厢的灯光不知什么原因灭掉了。火车呼啸行使,速度虽然很快,却可看清寥廓的星空。秋风萧瑟,秋月朗润。清辉如水,月华如练,遥远天际的星光努力的发出光芒。
  突然天际划过一颗流星。它在天宇中飞驰而过,身后拖着明亮的一段光辉,从粗到细,再到隐约的尾尖,最后消失无踪。这就是飞逝的流星。它努力的燃烧自己,用生命陨落的光芒照亮整个寰宇。它的生命如此短暂,却如此闪耀,瞬间所迸射的能量大得惊人。
  一闪即逝。人们连合十许愿的时间都没有。
  天际那一道闪光的弧线,久久重现在眼帘里,仿佛没有消逝一样。星空恢复平静后,人们怅然若失,为流星短暂的生命旅程兴叹。生命虽短,意义却足够闪耀。这让人自然而然的想起一位本地人。他就是李贺。河南宜阳人。
  生命意象是人生全景的比照。比如彩虹,夏花,蝉,落红,流水,流星……这些东西虽然浅显单纯,却可以类比一个人的人生。前文所述及的王勃,文中说他生如夏花,则是比喻他的一生像夏花一样,短暂而绚烂。贴切而动人的表述,让人铭刻心扉。
  李贺的一生就是那颗滑落天际的流星。他只度过了短暂的廿七年华。那是人生当中最精彩的章节。与流星一样,当它达到最闪光的那一顶峰时,生命也随之消耗殆尽。
  用死亡的代价换来生命的光彩。这就是流星的宿命,也是李贺的人生写照。
  李贺字长吉。说起来还是李唐宗室的远支。上溯不知多少辈,他的先祖李亮和大唐帝国的第一任皇帝李渊的父亲,是一奶同胞的兄弟,被封为郑王。可到了李贺所在的宪宗时代,距开国将近二百年,即使是宗室,也和路人无异。
  李贺的父亲李晋肃,按照宗室谱系,尚能证明他是王室贵族的后裔,可却领不了祖宗多少遗泽,只做到县令这样的芝麻小官。母亲郑氏非常贤惠,除了李贺外,还育有一女一子。
  李贺的童年和少年并不缺乏温暖和快乐,只是到了他十八岁的时候,李晋肃英年早逝,他和一家人的生活才发生逆转。
  皇室的出身,虽是远支,却给李贺带来了卑微的荣耀,使他天生有一种使命感,想要重整河山,复兴李唐。因为他所生活的时代,大唐帝国已然病入膏肓。
  李贺正生在中晚唐交替时代,宦官势力的崛起,党争趋势的抬头,藩镇割据的尾大不掉,种种弊病和沉疴已令大唐帝国回天乏术,距离灭亡还剩下不到一百年的时间。这个时代有抱负的英雄人物,都想挽回颓势,中兴唐朝。
  人不可避免的烙上时代的烙印。时代有时代的要求,人只能服从而不能超越这个要求。尤其是李贺,身为宗室的一分子,怀着满腔的热血,要为国家的中兴出力。可事与愿违,颓势不可挽救,机体已腐烂不堪,李贺因此而痛苦倍增。
  他从小就是个神童,非常具有潜质。
  那个时候没有炒作,如果有,时下的某某年代后作家必定难以望其项背。“七岁能辞章,名动京邑。”用现在的话说,七岁的时候就能写出畅销的作品,轰动京城文坛。这种功力不是吹出来的,而在于天赋。
  国家虽然在走下坡路,文坛却群星耀眼。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柳,提倡新乐府运动的元、白,各领风骚。李贺七岁的时候名动京华,令这些文坛耆宿侧目,要是放到现在,乖乖不得了,肯定成为众媒体追逐的对象。
  其中,韩愈不太相信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能有如此造诣。年仅七岁,刚刚入学的年纪,怎么可能震动文坛呢?不会是背后有推手吧。
  带着这样的怀疑,韩愈将七岁的李贺小娃请到家中,亲身试验一下。史料中记载李贺小娃的出场颇为传奇,“总角荷衣而出,欣然承命,旁若无人。”
  小孩子家家的,不但不惧怕生人,而且表现出很欣喜的样子,这份胆略和从容足以愧煞千古扭捏的穷酸子弟。李贺小娃当场写了一首诗,名之曰《高轩过》:华裾织翠青如葱,金环压辔摇玲珑。马蹄隐耳声隆隆,入门下马气如虹。
  云是东京才子,文章巨公。
  二十八宿罗心胸,九精照耀贯当中。殿前作赋声摩空,笔补造化天无功。
  庞眉书客感秋蓬,谁知死草生华风。我今垂翅附冥鸿,他日不羞蛇作龙。
  韩愈当场惊呆了。惊诧于一个七岁孩子的才华。当时在场的还有皇甫湜,也是同样的惊叹。两位老爱惜李贺小娃的才华,亲自为其整理头发,并把自己的坐骑赠送给他,让他骑回家去。
  他日不羞蛇作龙。李贺的一生抱负所在。他一生的梦想就是化蛇成龙,飞腾于云际,参造化之功,完成中兴大唐的使命。可自古才子多命舛。老天爷偏不给他这样的机会。怀才不遇,壮志难伸,他尝尽了人世间的悲辛,屡屡遭受失望的折磨和绝望的打击。
  明明是人间的一条龙,却只能混迹于蛇群,宁不悲乎!
  十八岁的时候,李贺携带大作《雁门太守行》再次拜访韩愈。这次不是为韩愈解疑而来,而是为了推销自己而来。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和理想,他要开启新的人生。一种追求上进,永远昂扬的精彩人生。
  关于这次会见,与上一次相隔十年,唐突中必定有不少趣味。
  话说酷暑炎夏,蝉声高唱。韩愈午睡方醒,脸上还有倦意。正恍惚间,忽有看门人来报,说有个叫李贺的带着自己的作品前来拜见。
  李贺?韩愈的脸上略显惊诧之后,马上想起十年前的一桩往事。当时的李贺还是一个总角孩童,天真烂漫,场面上却颇显从容。一首《高轩过》令人记忆犹新,仿佛就是昨天的事。时光流水,不觉竟已十年。快快请进来!
  李贺不卑不亢的走进来,向韩愈呈上大作。韩愈见李贺英俊倜傥,镇定自若,心中欣喜。揽卷一看,韩愈更是满脸的钦佩。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角声满天秋色里,塞上燕脂凝夜紫。
  半卷红旗临易水,霜重鼓寒声不起。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读完这诗,再看这人。李贺瘦高挺拔,虽显羸弱,但精神昂扬,意气风发,给人一种浑身充满力量的感觉。双眼炯炯有神,焕发出热烈的光彩。两眉相通,即古人所谓的“一字剑眉”。
  相书上讲,长有这种眉毛的人,天赋英气,却诸事琐碎,难称心意。并不是相信迷信,而是说明李贺后来所遭遇的种种坎坷际遇,似乎有一种命运使然的色彩。
  这次干谒,令李贺名声大振,也使得他和韩愈结成忘年之交。
  同一年,李贺迎来了自己的新婚。
  新娘子娴淑美丽,李贺十分倾心。可惜没有留下芳名,事迹也无从考证。只能从李贺的寥寥诗篇中揣度这位新人的风姿。
  新婚后不久,沉浸在燕尔欢乐中的李贺写了一首《美人梳头歌》:西施晓梦绡帐寒,香鬟堕髻半沉檀。辘轳咿哑转鸣玉,惊起芙蓉睡新足。
  双鸾开镜秋水光,解鬟临镜立象床。一编香丝云撒地,玉钗落处无声腻。
  纤手却盘老鸦色,翠滑宝钗簪不得。春风烂熳恼娇慵,十八鬟多无气力。
  鬉鬌妆成欹不斜,云裾数步踏雁沙。背人不语向何处?下阶自折樱桃花。
  字里行间,新娘子慵睡懒起的状貌,梳理鬓发的姿态,让人如亲眼所见。细腻入微的笔触,通篇下来,没用一个“爱”字,也没有一“喜”字,喜爱之情却扑面而来,让人避之不及。下阶自折樱桃花,美人攀枝,令人遐想!
  只是,十八鬟多无气力,新娘子也是体格弱的,多愁多病的身。她比李贺还要早死,可见她的糟糕的身体状况。
  李贺对这份情意充满了期许,对这个让人无限怜爱的新娘子充满了深情。在一首《后因凿井歌》的诗歌中,李贺的热恋情怀表露无遗:井上辘轳床上转,水声繁,弦声浅。
  情若何?荀奉倩。城头日,长向城头住;一日作千年,不须流下去。
  流畅的民歌调子,清新脱俗的语言,满怀深情的表达……热恋中的情侣形象跃然纸上。辘轳离不开井,井也离不开辘轳。李贺以此来表明与妻子白头偕老永不相弃的愿望。对于新婚的女人来说,这种类似于盟誓的表白足以打动她,使她落下幸福的泪水。
  爱的真挚而强烈。人生如弦声一样浅短;爱情却如水声一样深长。我们一定会像古时候荀奉倩夫妇那样获得亘古的永恒。也要像他们一样伉俪情深,感情至笃。
  他们向着城头的太阳许愿,希望太阳永远驻足,不要落下山去。这样子就可以把一天当作一千年来过,爱情也可天长地久。
  令人悲痛的是,愿望不可以拿来当日子过。否则世界上就会有数不清的神仙情侣。事情往往不能遂愿,所谓不如意事常八九,让人难以招架。
  新娘子的过早夭亡,给李贺带来莫大的打击。这种打击比起其它的伤害,是深入骨髓,痛彻心肺的。李贺哭过漫漫长夜,眼泪耗干,神情憔悴,但终归人鬼殊途。怎不教人痛煞!
  落叶满长安。秋日的长安,金风飒爽。
  风华正茂的李贺款步走来。一首《雁门太守行》深得文坛领袖韩愈的赞赏,奠定了他诗坛新星的耀眼身份。这是李贺命运的拐点。他开始有些飘飘然,竟不自知无常的命运随时可能将他抛掷谷底。
  那是一段快意的生活。新婚燕尔,爱情的甜蜜使他痴醉不已;文坛得意,风采奕奕的出席各种社交活动使他忘乎所以。终日沉浸在推杯换盏的优容岁月。豪情万丈,不可一世,天下舍我其谁。这种状态加剧了生命中的不稳定因素。
  一天,著名的诗人元稹慕名求见。李贺接过名帖,一看元稹是明经出身,就有几分轻蔑。当时明经擢第的士子与正宗科举出身的人不可同日而语。李贺不想浪费时间,就打发人将元稹辞退。而且还奉送一句话,“明经擢弟,何事来见李贺?”
  元稹又羞又恼,含恨吞下这句带有污辱性质的话,拂袖而去。
  谁知世事无常,凡事不可做得太甚。几年光阴忽悠而逝。时过境迁,曾经毫无名气,只做过校书郎等小官的元稹,不想官运亨通,一跃成为进士科考的主考官。
  不是冤家不聚头。李贺也如愿的得到了进士及第的科考机会。只是他万没有想到主考官竟是几年前受到自己污辱的元稹。他若知道,兴许会知难而退。但他才高胆壮,不管谁是主考官,都阻挡不了他进士及第的宏愿。
  元稹为人心胸狭窄,报复心极强。他一日闲翻考生名册,翻着翻着,李贺两个大字赫然醒目映入眼帘。元稹脸上堆满了坏笑,心想,你李贺也有落在我手里的一天?
  元稹不顾文坛泰斗的身份,决定对这个曾经污辱过自己的小伙子实施报复。可是没有适当的理由,这使得元稹绞尽脑汁。最后,他定下一计。此计必中。
  心怀鬼胎的元稹向皇帝奏道:“启奏圣上,李贺之父李晋肃的‘晋’字与进士的‘进’同音,这不合乎朝廷的礼法!因此,李晋肃的儿子李贺应取消考试资格。”
  皇帝略有迟疑,最终还依从了元稹的建议,将李贺的考试资格取消。此事一经传出,京城一片哗然。对这事反应最激烈的当数韩愈,他断定是元稹妒心所致,蓄意陷害。
  韩愈为此专门写了《讳辩》一文,文章指出按元稹的逻辑倘若父字中有“仁”字的话,做儿的就因“仁”与“人”同音从此不能做人啦!只可惜当时韩愈只能口诛笔伐,对如日中天的元稹莫可奈何。
  李贺因一次小的过失竟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深思就里,韩愈可谓一语中的。元稹的嫉妒心在作祟,他不能容忍李贺的诗名超越他,他要借手中的权柄把李贺扼杀在起步阶段,使其经此一难,终不复振。用心何其毒也!
  李贺极度愤懑。抑郁的心情伴随余生。
  翌年,在韩愈的举荐下,李贺再次来到长安,谋得一个“奉礼朗”的九品芝麻官。奉礼郎,不过是一个具体执行宗庙祭祀礼仪的卑微小官。傲岸自尊的李贺将它视为奉箕帚的臣妾,心中充满了屈辱感。
  这三年中,李贺饱受煎熬。仿佛孙悟空做了避马温,满腔的才能报复俱都无处施展。苦苦捱过三年,实在不能再容忍下去了,李贺便打了辞职报告,不等批文下来,就挂冠而去。
  再次离开长安的李贺,神形消瘦,“憔悴如刍狗”。流年似水,功名难就。带着沉重的绝望和悲哀,李贺带了书童,沿古道回到老家昌谷。“我生二十不得意,一心愁谢如枯兰”,他如此自况。一路上悲叹着“雪下桂花稀,啼乌被弹归”,自此,理想已死,壮心不复。
  家是温暖的港湾。可以遮风挡雨。身心俱疲的李贺得到了暂时的休憩,家人的安慰和同情令他不盛嘘唏。他过上了读书写实的简单生活。没有了功利心,没有了雄心壮志,终日沉浸在苦吟当中。李商隐在《李长吉小传》中有这样一段有趣的记载:旦日出,骑瘦马,从平头小奴子,背古锦囊,遇有所得,书置囊里。凡诗不先命题,及暮归,太夫人使婢探囊中,见书多,即怒曰:“是儿要呕出心乃已耳!”上灯,与食,即从婢取书,研墨叠纸足成之。非大醉吊丧,率如此。
  对于诗歌的苦吟,能使他忘怀人生的失意。人生有得有失。仕途不称人意,诗歌上的造诣却独步当时,自成风格。这得益于失意后的闲居生活。他一门心思的研究诗歌,寻求创作灵感,以其独特的方式——骑着瘦驴,背着古囊,到郊外野游,成就了焕发着独特异彩的李贺风格,奇峭冷艳。
  晚唐著名诗人杜牧谈到李贺的诗歌,曾有精辟的叙述:云烟绵联,不足为其态也;水之迢迢,不足为其情也;春之盎盎,不足为其和也;秋之明洁,不足为其格也;风樯阵马,不足为其勇也;瓦棺篆鼎,不足为其古也;时花美女,不足为其色也;荒国陊殿,梗莽丘垅,不足为其怨恨悲愁也;鲸呿鳌掷,牛鬼蛇神,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
  苟如其言,李贺亦得知音之赏。
  辞去奉礼朗后,李贺由长安返回昌谷,途经洛阳。
  在洛阳,李贺写下了这首大名鼎鼎的《金铜仙人辞汉歌》,并在诗的开始,叙述了写作的因由和动机。
  魏明帝青龙元年八月,诏宫官牵车西取汉孝武捧露盘仙人,欲立置前殿。宫官既拆盘,仙人临载,乃潸然泪下。唐诸王孙李长吉遂作《金铜仙人辞汉歌》。
  这首诗牵涉到三国时期的一段往事。
  金铜仙人是汉武帝时所造,矗立在神明台上,“高二十丈,大十围”,异常雄伟。汉武帝建造金铜仙人的目的是为了祈求长生不老。传说,金铜仙人掌心向上,手中擎着托盘,为了承接露水,以便汉武帝服用金丹时饮用。
  魏明帝曹睿景初元年,金铜仙人被拆离汉宫,运往洛阳,后因“重不可致”,而被留在霸城。习凿齿《汉晋春秋》说:“帝徙盘,盘拆,声闻数十里,金狄或泣,因留霸城。”金狄就是金铜仙人。金狄或泣,就是李贺在序中所说的“仙人临载,乃潸然泪下”。
  金铜仙人为什么会流泪呢?主要是亡国之恸引发悲泪。它是刘汉王朝由盛到衰的“见证人”,眼前发生的沧桑巨变早已使它感慨万千,神色凄惨。而今自己又被魏明帝强行拆离汉宫,兴亡之感和离别之痛一齐涌上心头,怎不让人落泪。
  金铜仙人寄托了李贺的凝重的伤感。金铜仙人拆迁时表现出来的“思悠悠,恨悠悠”,“乃潸然泪下”的情状,正是诗人仕途无望、被迫离开长安时的心境。其时,诗人“百感交并,故作非非想,寄其悲于金铜仙人耳”。
  金铜仙人的泪就是李贺的泪。忆君清泪如铅水。好凝重的泪!
  泪水涔涔,掷地有声。每一滴都包含着诗人的艰辛苦痛。
  诗人的遭际十足堪悲。急盼着建立功业,中兴李唐,同时光耀门楣,重振宗室的地位。却不料进京以后,到处碰壁,仕途绝望,报国无门,最后不得不含愤离去。《金铜仙人辞汉歌》正包含了诗人的家国之痛和身世之悲。
  诗人途经洛阳,念及历史上的一段故事,感怀自己蹭蹬的遭际,不免潸然泪下。
  悲泪始终伴随诗人的余生。
  廿七岁那年,李贺的泪水流干,年轻的生命随风陨落。传说,弥留之际李贺受到感召,天帝新建成白玉楼,特招他撰写碑记。为诗人的死增添了一层浪漫色彩。
  仅此而已。  第十七章  鱼玄机:难得有心郎
  羞日遮罗袖,愁春懒起妆。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
  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
  ——鱼玄机·《赠邻女》          鱼玄机是一个才女。
  父亲教鱼玄机《诗经》。六岁的鱼玄机问:“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啥意思?”父亲说:“君子喜欢美丽贤惠的女子。”鱼玄机兴奋的说:“我将来一定要做淑女,让全长安城的君子来‘逑’我!”鱼玄机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让父亲大吃一惊,认为小小年纪就这样不正经长大了还了得,于是训斥了鱼玄机一顿。鱼玄机歪着嘴巴委屈的说:“书上都是这样教的呀!”
  父亲有一位诗人朋友,叫温庭筠,那时候温庭筠还没有成名,二十来岁左右,非常喜欢聪明伶俐的鱼玄机,认为鱼玄机非一般女子,只可惜不是男儿身,如果是男儿身一定飞黄腾达。一番话把父亲说得惭愧不已。温时常教鱼玄机背诵名人名篇,鱼玄机记忆力惊人,七岁就能够把《诗经》全部背诵下来。十二岁的时候鱼玄机就开始在父亲和温的教导下学习作诗。温以“江边柳”为题考鱼玄机,小姑娘不慌不忙地念道:翠色连荒岸,烟姿入远楼;影铺春水面,花落钓人头。
  根老藏鱼窟,枝底系客舟;萧萧风雨夜,惊梦复添愁。
  温对鱼玄机的才思大为惊讶,很快就把这首诗发表在了他编辑的一本诗刊上,长安城的那些风雅之士看到了这首诗,听温讲述了鱼玄机的背景情况,都惊叹鱼玄机是一位“神童”。
  鱼玄机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长到十五岁的时候,鱼玄机已经成为长安城小有名气的美女诗人,出口成章不在话下。自然与鱼玄机一并出名的还有她惊人的美貌。鱼玄机没有辜负自己的愿望,她成了淑女。鱼玄机的美自然清新,又如兰花一般高贵文雅,君子们只能远观而不能亵玩焉。当时有诗曰:“借问美女何处有,君子遥指鱼家女。”
  然而这一年也发生了一件令人难过的事情,鱼玄机的父亲早逝了。父亲死后,鱼玄机和母亲便失去了经济来源,没有钱买饭吃便填不饱肚子,填不饱肚子哪有心情作诗?那时候又不像今天这样,鱼玄机还可以靠稿费养活自己。于是,和母亲商量了一下,把自己的大房子腾出来租给别人,母女搬到平康里——当时的妓院聚集地,租了一间小屋子住下,平日里再做一些浆洗的工作,用以糊口。
  温庭筠是一个好男人,在听说母女俩的遭遇后,费尽心思的找到鱼玄机,要做她的老师。鱼玄机当然很乐意,温庭筠现在已经是大诗人了,有从小看着自己长大,鱼玄机对温庭筠有着很复杂的感情,有时候把他当做哥哥,有时候把他当做父亲,有时候把他当做恩师,甚至有时候把他当做自己的心上人。总之一句话,鱼玄机对温庭筠一网情深。而温之所以要主动做鱼玄机的老师,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鱼玄机确实是一个好学生,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方面,做了她的老师后,温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对鱼玄机母女进行生活上的资助。
  又过了两年,温庭筠因为有事要离开长安,分别那天,鱼玄机悲伤不已,送温送到十里开外。温庭筠走了,鱼玄机看着他的背影,一边垂泪,一边吟出一首《遥寄飞卿》:阶砌乱蛩鸣,庭柯烟雾清;月中邻乐响,楼上远日明。
  枕簟凉风著,谣琴寄恨生;稽君懒书礼,底物慰秋情?
  鱼玄机已经爱上了温庭筠,她骗不了自己。鱼玄机对温庭筠的爱不是一见钟情,而是长年累月的日久生情,这样的爱更深刻更牢固。但是她是他的学生,她作为一个女子在爱情与婚姻面前没有主动权,虽然她不止一次的暗示过温庭筠。
  温庭筠也不是傻子,也不是情商低下的人,相反他能够很明显的感受到鱼玄机对他的爱,但是他是一个传统的男人,他的理智告诉他,他不能这样做,他克制着自己的情欲,和鱼玄机一直保持着介于师生与朋友之间的关系,从不越雷池一步。温庭筠不敢接受鱼玄机的爱,据说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温庭筠很自卑,他认为自己长得很丑,配不上才华与美貌并重的鱼玄机。
  温庭筠离开长安后,鱼玄机朝思暮想,给温庭筠写过很多封情意绵绵的书信,然而,为使鱼玄机死了这份心,他一封也没回。时间是爱情创伤最好的灵丹妙药,日子一长,鱼玄机终于从失恋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一段雾中花,水中月式的师生恋就这样随风而逝。
  唐懿宗年间,鱼玄机已二十岁。期间很多风流才子前来鱼家提亲,都被鱼玄机一一拒绝了,因为她知道这些人看中的不是她的才华,而是她的姿色,而且对这些人鱼玄机一点感觉都没有。爱情是需要感觉的,鱼玄机坚守自己的信念。
  这一年,温庭筠回到了长安,不是他一个人回到了长安,他还带来一个男人,声称这个男人是带给鱼玄机的。这个男人的名字叫李忆,出身名门望族。他是怎么知道鱼玄机的?他说他有一次在风光秀丽的崇贞观中游览时,看见鱼玄机在墙上题下的一首诗:云峰满月放春睛,历历银钩指下生。
  自恨罗衣掩诗句,举头空羡榜中名。
  看到这首诗后,李忆于是对鱼玄机的才华仰慕不已,当然前提是他已经听说鱼玄机也是一位绝色美人。李忆不认识鱼玄机,但李忆认识温庭筠,温庭筠认识鱼玄机,李忆和温庭筠也算是知交,于是温庭筠就把李忆带到了鱼玄机的面前。
  两个男人同时出现在鱼玄机的面前,鱼玄机第一眼看的不是李忆,而是温庭筠,几年不见,温庭筠身上散发出来的沧桑气质再一次触动了鱼玄机心灵深处最敏感的琴弦,但是她知道这已经不可能,这已经成为往事。于是她把目光转向了李忆。李忆三十多岁,仪表堂堂,玉树临风,事业也小有所成,有房有车,车是马车,这样的人自然会成为还没有嫁掉的美女们的抢手货。因为是温庭筠推荐的,鱼玄机对李忆有些好感,于是答应交往一阵子。
  李忆绝对是一个好情人,但不是一个好男人。他一方面非常害怕妻子,另一方面又瞒着妻子和鱼玄机打得火热,用甜言蜜语加海誓山盟把鱼玄机哄得如坠云雾里。鱼玄机还没有得到过爱,她像每一个怀春少女一样渴望得到爱。李忆的爱,来得又猛又烈,鱼玄机自然招架不住。那时的鱼玄机天真的以为,这就是爱情了,甚至以为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爱情终究是要有归宿的,于是,鱼玄机提出结婚。我们知道,李忆是有妻子的,只是没有告诉鱼玄机。鱼玄机提出要结婚,李忆慌了,只好把已有妻室的情况告诉了鱼玄机。
  又是美女又是才女,想娶她的公子哥儿都排到了大街上,一向清高的鱼玄机哪里受得了这等羞辱,一气之下跑回了家,发誓不再与李忆见面。李忆追到鱼玄机的家门口,把门都敲破了,说了一大堆好话,就差跪在鱼玄机的面前了。
  鱼玄机毕竟是女人,女人的心很容易软下来。鱼玄机开门见李忆,李忆一把抱住鱼玄机,说答应与她结婚,只不过要委屈鱼玄机做小妻子。如果鱼玄机心狠一点,从此断绝与李忆的关系,那么她的命运也许会发生截然不同的变化。但是,她终究割舍不下好不容易才得来的一份爱,退而求其次,含泪答应做李忆的小妻子。
  李忆终于把鱼玄机娶进了家门,而等待鱼玄机的是另外一段厄运。
  李忆的原配裴是一个凶狠的婆娘,李忆之所以怕她,因为她娘家有权有势。裴得知自己的丈夫满着自己娶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妻子,吃了一大坛子醋,像发疯的母狮一样,对李忆又打又骂。李忆一个屁都不敢放。鱼玄机在别墅里还没有住上几天,一天中午,鱼玄机正在窗前翘首以盼李忆过来和她缠绵呢,结果,李忆没有盼到,却盼来了一个母夜叉。李忆的妻子裴凶神恶煞的冲进来,冲到鱼玄机的面前,用世界上最下流最低级最不堪入耳的词语辱骂鱼玄机,鱼玄机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面对裴流氓式的辱骂她没有半点还手之力。骂了鱼玄机之后,裴还不解气,不容分说就拿起手中早已准备好的鞭子把鱼玄机鞭打了一顿。
  可怜我们的美女加才女从没有受到过如此的折磨,她一个弱女子,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哭泣着接受裴的辱骂和鞭打。裴发泄完后,又跑回家,采取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方式,硬是逼迫李忆写了一封修书,把鱼玄机赶出了家门。
  对于李忆我们是不能原谅的,这样一个男人太过于自私,他和时下多数所谓事业有成的男人一样,一方面热衷于搞婚外情,另一方面绝对不可破坏他已有的家庭。这样的男人真是可恨。我们不否认李忆是爱过鱼玄机的,但如果要他在鱼玄机和裴两者之间做出一个选择,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裴。原因很简单,裴能给他功名,而鱼玄机除了能满足他情欲上的享受之外,什么都不能给他。
  这注定了鱼玄机成为悲剧的主角。鱼玄机被修之后,李忆心有所愧疚,为鱼玄机修建了一个道观,把她安置在里面,玄机就是这时候取的法号。面对李忆,鱼玄机已经无话可说,他没有错,他的妻子也没有错,错就错在她瞎了眼,看上了李忆这样一个懦夫。
  鱼玄机就这样成为一个女道士,在做女道士的同时,鱼玄机仍然充当了另外一个角色,那就是李忆的情人。李忆隔三差五的来找她,但鱼玄机已经不再是以往的鱼玄机,她的心已碎,她的心已死,她不再把李忆当作自己的心上人,而是把他当作一个嫖娼者,而鱼玄机本人也自愿沦为一个被李忆包养的妓女。
  但裴是何等狡诈的一个角色,为杜绝李忆和鱼玄机偷偷摸摸的来往,她叫她的娘家打通关系,把李忆调到了与长安隔了千山万水的扬州去任职。李忆二话不说,马上收拾行装,携妻带女,匆匆赴任,而对鱼玄机连个招呼都没打。
  鱼玄机后来知道了这件事情,是温庭筠告诉她的,但鱼玄机无动于衷,她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从此,她也把李忆忘得一干二净,就好像她的生命里从来没出现过李忆这样一个人。
  鱼玄机所在的道观以前有两个人,一个是观主,一个就是鱼玄机。不久,观主死去,整个凄清的道观里只有鱼玄机一个人,寂寞可想而知。而多劫多难的身世更是让鱼玄机倍感凄凉,想想自己,再也不是以前的鱼玄机,以前的鱼玄机美女才女还是黄花大闺女,而现在却成了破鞋,成了弃妇。鱼玄机在绝望愤怒的同时开始走向她人生的另外一个极端,几乎在一念之间,鱼玄机从天使变成了魔鬼,她开始破罐子破摔,她开始放纵自己,她要丢掉所有的高尚,所有的冰清玉洁,她要报复,报复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男人。
  鱼玄机为了排遣寂寞,先是招收了几个女徒弟,专门用来服侍自己。接着,鱼玄机大张艳帜,在道观门口张贴了一张暧昧的告示,告示上说愿意与天下才子切磋诗文,排遣寂寞时光。鱼玄机是名人,名人打出这样一张告示,立马惊动了全长安城的文人骚客,当然还有很多纨绔子弟,鱼目混珠其中,切磋诗文是假,拈花惹草,垂涎鱼玄机的美色是真。一时间,鱼玄机的道观门庭若市,热闹非凡。
  一个叫裴澄的男子,仰慕鱼玄机的才华,想和她交往,鱼玄机一口回绝了他,她恨天下所有姓裴的人,因为有一个姓裴的女人夺去了她所有的幸福。
  温庭筠来找过鱼玄机,劝她,不要再这样下去,再这样下去就无药可救了,一切都完了。鱼玄机背对着温庭筠,不与他说话,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什么也说不出来。温庭筠叹息离开,她转过身,看着他的背影,泪流满面。
  请别叫我鱼玄机,鱼玄机已死。温庭筠走后,她这样对徒弟们说。她现在只是一个坏女人,一个丑陋的女人,一个万劫不复的女人。
  被仇恨和欲望撑破了脸的鱼玄机,心胸越来越狭隘,和女徒弟之间的一个冲突最终使得鱼玄机走向了刑场。
  鱼玄机看上了一个风流倜傥的乐师陈韪,只能说看上,谈不上喜欢,更谈不上爱上。鱼玄机的徒弟绿翘也看上了陈韪,她或许谈得上喜欢。绿翘惧怕师傅,当管不住自己的情欲,和陈韪偷偷的来往。陈韪是一个浪子。一天,陈韪先是和鱼玄机缠绵了一阵,待鱼玄机出去招待香客文人时,又色胆包天的溜进了绿翘的卧室。
  鱼玄机来叫绿翘出去服侍客人,一推开门,惊呆了,捉奸在双。陈韪吓得屁滚尿流,穿上衣服,溜之大吉。陈韪走后,鱼玄机鼓着铜铃一般的双眼,双眼充满了杀气。鱼玄机一步一步的靠近绿翘,绿翘蜷缩在床角,低着头,不敢看师傅。然后,就是惨不忍睹的杀戮。鱼玄机掐住了了绿翘的脖子,活活的把绿翘掐死了。
  鱼玄机并不爱陈韪,而她所做的残忍行为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女人,特别是像鱼玄机这样美丽且聪明的女人,一旦感情受挫,难免会偏激、乖戾,对生命充满了憎恶。这是极端的自暴自弃,也是带有自毁性质的怨恨,一经触碰,便转化成腾腾的杀气。
  两天后,鱼玄机为她的极端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她被押上刑场。
  处斩的时候,鱼玄机说,她想说最后一句话。刽子手说,什么话。鱼玄机说,我这辈子唯一爱过一个男人,他的名字叫温庭筠。然后她继续哀叹: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而温庭筠此刻正在人群之中,眼角充满了泪水,他悔不该把李忆这样一个男人介绍给了鱼玄机。
  鱼玄机死的时候只有二十六岁。
  第十八章  李商隐:此情可待成追忆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李商隐·《锦瑟》         此为李商隐的追忆之作,作这首诗的时候他已经不惑之年,他孑然一身,独上西楼,秋风拂面,往事如烟,有感而发,写下这首无限感伤的《锦瑟》,纪念他生命中的三个女人和他曾经有过的青春年华。
  写完《锦瑟》后二年,李商隐忧郁中死去,年仅四十五岁。
  知道李商隐,因为他的另外两句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那时候的独孤二少刚上小学一年级,我的启蒙老师在第一堂课上就郑重其事的告诉我们,我们要尊重老师,因为老师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职业,因为他们是人类的灵魂工程师,因为他们“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启蒙老师还特意把这两句诗的作者李商隐写在了黑板上,要我们记住他,像李商隐一样,尊师重道。于是,在每年的教师节,我们都在送给老师的贺卡上写上这两句诗,以表示我们像李商隐一样尊师重道。
  现在回想起来忍不住发笑,李商隐写这两句诗哪是为了什么尊师重道呢,而是纪念一个叫柳枝的女子,记念他刻骨铭心的初恋。
  也许从那时候起,这两句诗就死了,死在中国人的断章取义上。
  其实李商隐是唐朝最出色的爱情诗高手。
  有一个困惑一直萦绕在心头,为什么多才多艺的诗人总有一个悲惨的身世?有时候不得不怀疑,那些史官们没有职业道德,为了突出诗人的伟大,故意捏造他们悲惨的身世。否则,为什么他们在年少的时候要么死了父亲要么死了母亲?更惨的是父母亲全死了?
  很不幸,李商隐和柳宗元一样,八岁时父亲就已经去世,作为长子,他不得不挑起家庭的重担,十岁的时候就为别人抄书挣钱,贴补家用。他曾经是唐朝王室家族的一员,可惜像他这样沦落到民间的王室后裔太多了,他与唐王室的血缘关系已经非常遥远,没有人记得他了。少年时的落魄生活促使李商隐有一种强烈的走上仕途,求取功名的愿望,这好比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希望通过考上大学来改变他的命运一样。
  父亲不在的日子,李商隐的叔叔成了他的启蒙老师,他的这位叔叔上过太学,是一位博古通今的知识分子,只是由于性情的原因,终身不仕,过着平淡的隐居生活。叔叔的古文非常好,在叔叔的教导下,聪明的李商隐很快就成为古文高手。
  如果你遇到一个人,这个人改变了你今后的命运,那么这个人对你而言是极其重要的。
  李商隐就遇到了这样一个人,这个人改变了他的命运,这个人在李商隐往后的人生道路中充当了多重角色:伯乐、良师、益友、长辈、上司等等。
  这就是令狐楚。
  大概是十六七岁的年纪,李商隐写出了两篇优秀的古文:《才论》、《圣论》。这两篇古文很快就传到了当时在洛阳任太平军节度使的令狐楚的手中,同样也是古文高手的他对年纪轻轻的李商隐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很快就接见了他,并聘他为自己的幕僚。
  就这样,李商隐离开了他的家乡荥阳,来到了当时的国际性大都市洛阳。
  就在洛阳,他邂逅了他的初恋情人柳枝。
  比之于长安,洛阳是一个更容易发生艳遇、滋生爱情的城市,只因为那里有一种名为牡丹的花,开遍洛阳的每一个角落,而洛阳的女子亦如牡丹花一样,灼灼其华。每一个来到洛阳的人,不论男人还是女人,无不为洛阳的牡丹花和身如牡丹花一样的洛阳女子而叹为观止。
  洛阳每年都有举办百花会的传统,期间全城出动,大摆宴席,以牡丹花作屏,把房子的梁、柱、栋、拱上都以竹筒储水,插上牡丹花,一次要用牡丹花上万朵。洛阳的豪门望族、官宦学士还通过赏花、赛花来评选牡丹名次,据说谁家的花开得好,不但可以光宗耀祖,而且还可以加官晋级。
  她是当年的牡丹花女,洛水河畔的长堤上摆满了各色花朵,姹紫嫣红,其中尤以牡丹为最,而她就是站在牡丹花丛中的绝代佳人,其妖娆妩媚之态比之牡丹更胜几分。满街都是看花人,懂花人看门道,不懂花的人看热闹。风流雅士,会聚一团,赏花品茗,举酒作赋,好不快活。
  他看到了她,他像着了魔似的向她走近,他不敢正面看她,只是隔了牡丹花丛,含情脉脉的注视着她的背影。不料,她突然回过头来,目光正好落在他的面庞上,那一瞬间,四目相对,他七魂没了六魄,爱情产生了。
  有时候爱情就这么简单,仅仅需要一个眼神,如此而已。
  后来,他知道了她的名字叫柳枝,是洛阳一个富商的女儿。她知道了他的名字叫李商隐,是客居在当时名声显赫的令狐楚府中的一位年轻有为的诗人。他爱慕她的芳华,她渴慕他的才华,落花有意,流水有情,两个年轻人相爱了。
  他们开始频繁的约会,记不清有多少次约会了,每一个次约会都是那么艰难,因为他们是两个不同阶级的人,他们不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她躲避着她的父母,悄悄的和他来往。每一次约会都是那么浪漫都是那么幸福,每一次约会他都会为她写一首诗。每一首诗她都如获至宝,捧在怀里,晚上,枕着它入眠。
  可是好景不长,这场注定没有结局的爱情两年后随风而去,柳枝被她的父母许配给了一个有权有势的王侯,她是一个柔弱的女子,她没有半点反抗能力。
  最后一次约会了,从此两个人相忘于江湖。
  可是,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他怎么忘得了呢?于是,他为她写: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东风虽无力,也令百花残,百花虽无力,也令东风难,东风若有意,莫叫百花残,百花若有情,莫叫东风难。”
  “春蚕到死丝方尽, 蜡炬成灰泪始干。”这是李商隐对柳枝的爱情宣言,悲哀的是,千载以后,这两句诗成了被误读最多的两句诗。
  走了柳枝,来了宋华阳。
  宋华阳是李商隐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他与她的爱情因为两个人的身份而遭到后人的非议。
  他们的爱情发生在一座道观里,李商隐和宋华阳都是修道之人。两个修道之人发生恋情,不亚于和尚犯了淫戒,这在任何时代任何人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李商隐也是有文化修养的人,他为什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这一切得益于那个开放的朝代。在唐朝,由于唐玄宗与杨贵妃的榜样作用,很多女子纷纷进入道观,明里修道,暗地里和纨绔子弟干着偷且之事。更有开放的女子,比如鱼玄机,把道观当成了青楼,明目张胆的诱惑一个又一个男人前来和她共渡春宵。
  原以为此生只爱柳枝一人,她走了之后,心里感到从未有过的失落,带着一颗看破红尘的心,他登上了玉阳山,企图以修道之心来减轻他失恋的痛苦。无奈,他尘缘未了,六根未净,道术还未修完一半,他又被爱情狠狠的撞了一下腰。
  他遇见了比柳枝更让他心动的如花美眷——宋华阳。
  宋华阳是公主的侍女,陪伴公主到玉阳山修道,居住在西峰的灵都观里,而李商隐就居住在灵都观对面的灵隐观,两观只相隔百余米。
  公主是不是真心来修道我们不得而知,但宋华阳肯定不是真心来修道的,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有着世俗的七情六欲,只是迫于公主的权威,她才入了道观。于是,这个可怜的女子一面陪着公主心不在焉的研习道术,一面在脑海里憧憬着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快点到来。
  感谢上天对她不薄,就在那个春雨潇潇的午后,她遇见了她的白马王子李商隐。
  当时李商隐走在路中,突然下起了雨,没有带雨具的他正在踌躇之际,一把芬芳的雨伞已经悄然举过了他的头顶,他回过头来,一双清澈的眸子炽烈的看着他。
  那一刻,他忍不住牵起她的红酥手,他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就这样牵着一个陌生女子的手,漫步在雨中。很短的一段路程,他们走了很长时间。到了她的道观,他们分别。她把伞送给他,目送他离开。
  就是那把伞吧,李商隐不做道士了,他要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他与她,干柴遇到烈火,很快就坠入情网。
  在道观里偷情,这之前李商隐想也不敢想,而现在他不仅这样想了,也这样做了。
  从未体验过的新鲜与刺激,从未有过的巨大的欢愉,很快他们迷上了这种偷情,并变得疯狂。
  疯狂的结果是宋华阳的肚子有了他们爱的结晶,纸包不住火,在一次干呕中,同为女人的公主觉察出了宋华阳的异样,在公主咄咄逼人的质问中,不谙世事,处于极度紧张与恐惧之中的宋华阳,把她与李商隐之间的风流韵事和盘托出。
  公主的脸上只写了两个字:惊怒。
  悲剧就这样发生,李商隐被公主赶下了山,而宋华阳却不知所终。
  不知道结局的结局是最不好的结局,反正从那以后,李商隐再也没有见到宋华阳,也许她已经被遣回了宫,也许公主给了她三尺白绫……站在山脚下回望玉阳山,他热泪汪汪,他永远会记得这座山,记得一个叫宋华阳的女子。
  经历了两次刻骨铭心的爱情悲剧,李商隐的心开始如一潭死水。
  他的忘年交,视他如自己的亲生儿子一般的令狐楚看到他情绪低落的样子,关切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对于令狐楚,李商隐只有感激,没有隐瞒,尽管这属于一个人的隐私范畴。他把他与宋华阳的故事告诉了令狐楚,令狐楚听了他的诉说,明白了他的心,突然觉得李商隐也老大不少了,应该成家了。
  一天,令狐楚把王带到了李商隐的面前,问他是否满意,如果满意就结为连理。
  李商隐只是麻木的点了点头,他不再奢望爱情,只想有一个家。
  与元稹一样,李商隐对王的情感相当冷淡,甚至可以说没有感觉,然而日久生情,李商隐心中的那潭死水开始微澜。
  慢慢地,他开始对妻子笑了,开始牵挂妻子了。李商隐成家之后,为了生计和功名曾多次离家,夫妻二人聚少离多,万般柔情化作了无尽的思念,“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让一个起初不愿意回家的男人变得频繁的回家,王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
  可是,就是这样的好女人与韦一样,命不长久,还在风华正茂的年龄不幸染病身亡。王死后,他悲痛不已,写下《房中曲》等悼亡诗篇,其中最著名的,是在他离家赴蜀地宦游途中所作《悼伤后赴东蜀辟至散关遇雪》:“剑外从军远,无家与寄衣。散关三尺雪,回梦旧鸳机。”
  他开始相信宿命,他这一辈子注定没有完整的爱情。
  这一年,他唯一的良师益友,令狐楚也老去,一种莫大的孤独感寂寞感侵袭了他。
  他截然一身,独上西楼,眼含热泪,写了不朽名篇《锦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凄凉的锦瑟啊,为什么有五十根柔弦?这一弦一柱的交错声中,使我想起了我曾经美丽的青春年华。就像庄子梦见了蝴蝶,引起他的痴念;又宛如望帝变成杜鹃,对故土无限流连。月华如水一样流泻在大海上,鲛人哭出了眼泪;温暖的太阳照射在蓝田上,金玉化作了云烟。曾经多情的往事只能成为遥远的记忆,即使在当时也感到惆怅难言。
  李商隐,谨以这首诗来纪念他生命中的三个女人,让我们记住她们的名字:柳枝、宋华阳、王。

第十九章  罗隐:今朝有酒今朝醉
  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罗隐·《自遣》         他很丑,可是他很有才。
  他很狂,可是他很有才。
  他十试不第,可是他很有才。
  他是唐朝最后一位大才子,大诗人。
  他是一个铁骨铮铮的男人,他从来不掩饰自己说真话的欲望,他的直言犯谏只有同时代的魏征可以与之媲美。
  他是唐朝的鲁迅,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以文章做匕首,刺向人间不平事。
  他的才华深得毛主席的欣赏,他的著作《馋书》被毛主席收藏。
  然而,这样一个光芒四射的人却生不逢时,在唐末那样一个风雨如晦的年代,他的人生道路充满了坎坷,于是他只能自我解嘲的叹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然而,抽刀断水水更流,借酒浇愁愁更愁,谁又能在人生得意的时候写出这样无奈、悲伤的诗句?
  所以,我们庆幸他做了失意才子,假使他像一般读书人一样,在官场上浑浑噩噩的度过自己的一生,那么他就不会写出“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这样两句经常被我们挂在嘴边的诗歌来,一个我们喜欢,失意时引为知己的真性情的才子就不会存在。
  他就是罗隐,伟大的唐王朝灭亡后两年,他无疾而终。
  他已经是举人,于是他踌躇满志的离开家乡杭州,来到长安参加进士考试。
  那时候的科举考试已经失去了最初的意义,不像唐太宗李世民时期那样,只要你有才就不必担心英雄无用武之地,至少考试是公平的,无论出身,只论才华,而到了唐末,科举考试成了暗箱操作,你有钱你有势,哪怕你大字不识一个,也照样进士及第。甚至录取的时候,完全取自于皇帝的个人喜好,他喜欢你就录取你,不喜欢你哪怕你才高八斗也别想及第。
  罗隐的第一场进士考试,他笔走龙蛇,第一个交卷,那些考题对他来说简直太简单了,他甚至忍不住在答卷里讽刺出题的官员是不是得了老年痴呆症。他胸有成竹的走出考场,他相信,他一定会中状元。也只有他一个人相信自己会中状元,也只有他一个人相信当时的考试是公平的,因为那时候他还很年轻,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像极了少年时期的李太白。
  结果出乎罗隐的预料,自认为答卷完美无瑕的他,刚出考场的时候他想,即使中不了状元,榜眼、探花应该没有问题,最起码得中个进士及第吧。可现在呢,红榜上密密麻麻的名字没有一个是他罗隐的,他什么也没中,别说状元,进士及第都没他的份。
  他想不通,他当然想不通,不是他没有才华,不是他的文章没有做好,这一切全是他讽刺考官的结果。
  想不通的他依然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于是一次不中的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他决定在长安住下来,等待下一次的考试。
  等待来年再考的日子,他一点也不刻苦,既不废寝也不忘食,他太自信了,他太有才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他罗隐不会做的文章。他干什么呢?他到处游玩,逛遍了长安城的每一个角落,一边逛一边作诗,一看到不顺眼的事,他就诗兴大发。很快,他就在长安出了名。
  可是他出的不是美名,他把长安那些纨绔子弟讽刺了个遍,那些吊儿郎当的纨绔子弟说他是一只刺猬,见人就刺。
  这只刺猬还很大胆,纨绔子弟他敢刺,朝廷命官他也敢刺。
  在一艘船上遇到朝廷命官韦贻范,看他穿着官服,满嘴官腔,对船夫指手画脚的很不顺眼,于是罗隐就大声说:“哪里来的大官?我罗隐用脚丫子夹笔写出来的文章都比你好,不信,我们比试比试?”韦贻范气得吹胡子瞪眼,从此记住了这个叫罗隐的狂妄之徒,并怀恨在心。
  韦贻范把这件事当作笑料告诉了他的同僚们,很快罗隐又在朝廷出了名,当然依然不是美名,而且这样的出名对他的仕途是致命的打击。
  就在这一年,罗隐第二次参加进士考试,第二次第一个交卷。
  唐昭宗看了罗隐的答卷,觉得不错,打算录用他,就在这时,韦贻范背后捅了罗隐的刀子,他拿出罗隐曾经写过的一首诗《华清宫诗》:“也知道德胜尧舜,争奈杨妃解笑何!”说罗隐讽刺了唐玄宗,唐昭宗一听,二话不说就把便罗隐的名字划掉了。
  这就是罗隐第二次进士考试不中的内幕,但罗隐是个坚强的人,这点挫折他还是经得起的,他依然锐气不减,依然我行我素,他始终认为,他一定会高中的。
  第三次,第三次他运气更不好,如果说第二次他间接得罪了皇上的话,那么这一次他直接得罪了皇上。
  那一年正好赶上大旱,唐昭宗束手无策,只好祈求于神灵,命法师做法求雨。之后雨并没有如期到来,唐昭宗命考官出了一道试题,问考生们如何防治雨旱灾害。罗隐看到这样的题目,大喜,大展身手的机会来了。于是他洋洋洒洒的写了万言,不仅提出了他对防治雨旱灾害的看法,还尖锐的指出了唐昭宗的不是,说唐昭宗求雨的做法无异于临时抱佛脚,说雨旱灾害与天地一样共存,建议唐昭宗和大臣们勤于政事,体察民情,植树造林,从根本上防止雨旱灾害。
  如果他遇到的是李世民这样的明君,那么罗隐的这份有点火药味的答卷无疑是他进入仕途的敲门砖,出人头地的机会也指日可待,可惜的是他遇到的是唐昭宗,唐昭宗像任何一个末代昏君一样,龙颜大怒,在罗隐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叉”。
  事不过三,这一次,罗隐有点沮丧了,可沮丧归沮丧,罗隐是一个牛脾气,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必须接着考,他偏不信这个邪,他罗隐命中注定考不上进士。
  这个邪是一位算命告诉他的,说他这一辈子与龙榜无缘。
  这个算命也够直接的,其他算命都说客人的好话,他不,因为他知道罗隐,欣赏罗隐的才学和为人。算命劝他,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状元,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呢?
  可罗隐不相信命,他只相信自己,他已经钻进了牛角尖。
  于是无神论者罗隐又参加第四次进士考试。
  有些考官都已经认得他了,言语中不免冷嘲热讽,罗隐全然不顾自己的命运就掌握在这些考官的手上,考官们讽刺他,他报以百倍的傲慢。
  罗隐就是这样一个怪人,一方面他热衷于科举,另外一方面又视功名为粪土,要想让他向那些权贵们点头哈腰,门都没有。他参加科举,似乎是在玩一场游戏,又似乎在证明,他才是大唐末年唯一一位货真价实的才子。
  有时候人不得不信命,你越和命运较真你就越不招命运待见,命运就越拿你开玩笑,折腾你,第四次,很不幸,罗隐又落榜了。
  依然不是才华问题,这次落榜的原因让我们哭笑不得,也让罗隐自己哭笑不得。只是一位看他很不顺眼的大臣向负责批阅试卷的考官打了一个小报告,说他罗隐相貌奇丑无比,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在朝中为官呢?这样的人在朝中为官简直就是丢朝廷的脸。
  负责批阅试卷的考官对此深有同感,于是就在初选时,罗隐的名字就被划掉了。
  纸包不住火,这个内幕不知道怎么就被罗隐知道了,他当然不能公然冲进朝廷,把那个说他很丑的官员和批阅试卷的考官揪出来,和他们单挑,但他有他独特的报复方式。他写讽刺文章,讽刺那些考官们选拔官吏时像是自己在娶妻子。
  报复的快感是不言而喻的,结果是罗隐得罪了更多的人,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他想通过科举进入官场无异于登天。
  其实那个打小报告的大臣说的也是实话,罗隐确实很丑,如果他像王维一样玉树临风,恐怕他不想做官也都难了。
  他到底有多丑?当时的宰相郑畋有一位千金,很喜欢罗隐的诗文,很想见他一面,于是郑畋把罗隐找来让女儿躲在屏风后面观看。这一看不打紧,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丑陋的男人,读他诗文时对他所有的浪漫遐想顷刻间化为乌有,从此以后她再也不读罗隐的诗文了。
  这个故事似乎有点夸张,但也不难看出,罗隐的确丑陋到了极点,丑陋到连满腹的才华都无法弥补,他不愧是唐朝最丑陋的诗人。
  对于这一点,罗隐也深感无奈,他有时也照照镜子,看着自己的面容,他忍不住忧伤的叹道:“要是我有潘安十分之一的相貌,我的命运也许就会是另外一副样子了。”
  屡试屡败,屡败屡试,罗隐就像一个不倒翁,他义无反顾的参加了他生命中的第六次考试,毫无悬念,罗隐又没有考中。
  这一次,他开始心灰意冷,尤其当他看到那些纨绔子弟一个个榜上有名时,他终于明白科举已经不再是唐初时的科举,这一次,他把他的名字改为“罗隐”,以前他并不叫这个名字,预示他今后的生活将会和隐士一样。
  但心力交瘁的他并没有死心,后来又参加了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进士考试,只是后来的这几次考试他的心态完全不同往日,以前是胸有成竹,现在他只是像一个溺水的人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怀着侥幸的心理,希望能够遇上一个赏识他的伯乐。
  但是,直到第十次科考结束,罗隐也没有遇到这样一位伯乐。
  他终于绝望。
  他发誓不再参加科举考试。
  他把所有的教科书全部烧掉。
  他去酒馆里买醉。途中遇见十年前他认识的一位妓女云英,云英看见罗隐落魄的样子,忍不住嘲笑道:“怎么还没有脱白啊。”
  这是一句很伤自尊的话,就像一把盐撒进了罗隐心灵的伤口。因为唐朝的制度规定只有官宦人家才有资格穿五颜六色的衣服,普通老百姓只能穿白色或者黑色的布衣,所以云英嘲笑罗隐奋斗了几十年还没有脱白。连一个妓女都嘲笑自己了,可想而知,当时的罗隐是如何的难受。
  这一天,罗隐彻夜未归,他泡在酒馆里,大碗大碗的喝酒。
  他想麻醉自己,他想忘掉所有的烦恼,可是酒入愁肠愁更愁,半醉半醒之际,他悲伤的吟道:“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说完,他醉倒了酒桌上。
  第二天,他离开了长安,再也没有回来。
  这一年,他五十岁,知天命的年龄。  第二十章  李煜:不爱江山爱美人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阑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李煜·《虞美人》         西天最后一抹斜阳隐没在群山之中,李煜听到宫里沉重的暮鼓声缓缓的传来,他合上刚看完一半的庄子的《逍遥游》准备起身去御膳房用斋。朱廊黑瓦上的白色鹭鸟换了一群又一群,每次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他都会想,什么时候我的帝王生涯才能走到尽头?没有人能够理解他,他是一个不愿意当皇帝的皇帝。
  他清楚的记得,那是一个明朗的早晨,他颤颤巍巍的走上丹陛殿,坐上那把金碧辉煌的椅子,他第一次听见下面的人都跪在他面前,大声叫着,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那年他二十四岁,二十四岁的他没有选择,当上了皇帝。
  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以扶笔之力挑起一个国家的万钧重担,他感到异常吃力。坐在大雄宝坐上面对大臣们提出的一个个棘手的问题,常常束手无策,尽管有些问题他也有自己的主张,但他却说不出口。每次上朝的开始他就盼望着早日退朝了,那种如坐针毯的滋味确实不好受。更让他发愁的是,每天都有一大堆奏疏等他去批阅,每次他都是硬着头皮、咬着牙去看这些繁文缛节的奏疏的。他不明白,一些很简单的问题为什么要陈述那么多无关紧要的理由呢?尽管这样,每每只看到一半,他就开始昏昏欲睡了。以至于后来他不得不用锥刺股、头悬梁的残酷方法迫使自己把奏疏批完。
  当东方刚泛出一点点鱼肚白的时候,他就已经醒了,每天都是如此。每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心里就会涌起一股莫名的惆怅和淡淡的恐惧,他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心情。已经是皇上了,还惆怅什么呢?还恐惧什么呢?
  他还记得,更久的以前,当他还是太子的时候,他去静修堂观书。他喜欢观书,但不喜欢四五书经,喜欢诸子百家,喜欢读一些稗官野史,喜欢庄子,喜欢庄子的《逍遥游》。
  静修堂是他专门读书写字的地主,是一个安静的地方。堂前屋后,遍插竹枝,清风竹影,静心养性,所以他叫它静修堂。每次他走进静修堂都会看见一位宫女用锦毛掸子轻轻的拭去书架上每一本书上的尘埃,她安静的样子令他顿生无限怜爱。书架上的每一本书都被她擦拭得一尘不染,整整齐齐的放在书架上。
  每次他去观书的时候,这位宫女总向他微微一笑,不紧不慢的说,奴婢给殿下请安。然后从书架上找出他要看的书,并且帮他翻到了他要看的那一页。更令他惊叹的是,静修堂书房浩浩书林,这位宫女竟能准确的说出每一本书的名字以及这本书放在何处,知晓哪些书他一次也未翻阅,哪些书他只翻阅过一次,哪些书他经常翻阅,知晓他最近在读什么书,已经读到了哪一页。天下竟有如此神奇的女子,而且竟然是他的一个宫女。
  他喜欢这位宫女,喜欢她安静娇小的模样,喜欢她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月牙白的裙裳洁净而轻盈,纤细的足,踏在地上不动纤尘。
  他忍不住抓住她的手,她的手细柔而光洁。他用爱慕的眼神看着她,心里泛起一阵疼痛的涟漪。她羞赦地笑了笑,洁白的脸上飞起了一朵红晕,缓缓的抽回了手。
  有那么一刻,他想马上纳她为太子妃。
  太子命中注定没有完整的爱情,当他想纳她为妃的时候,他的父亲告诉他,你该结婚了。可是结婚的对象不是他喜欢的那位宫女,而是当朝大臣周宗的长女,他从未蒙面的一个女子。他知道父亲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拉拢周宗。周宗是南唐的开国功臣,是当时炙手可热的权臣富贾。
  迎娶周宗长女的前一天晚上,他为那位宫女写了一阕词《乌夜啼》:“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常恨水常东!”写尽光阴如梭,人在命运面前无奈的心情。
  你就是父皇为我选中的太子妃吗?你就是周宗的长女周娥皇吗?掀起盖头的那一瞬间,李煜完全惊呆于新娘的倾国之貌:双目流盼,如秋水一般明净;玲珑小嘴,如樱桃一般诱人;高高挽起的秀发,如流云一般亮丽柔顺;如玉脖颈,颀长优雅;纤纤酥手,如香菱一般白嫩。
  良久,李煜才回过神来,顺着床檐,摸索着,抓住了她的手,马上又羞赧的缩了回来。
  而她,也深情的凝视着他,早就听说他是一个美男子,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如剑一般的眉毛,棱角分明的脸,骈齿,重瞳,如刀片一般的嘴唇。风神秀逸,温文尔雅,她也陶醉了。
  他又抓住了她的手,用灼热的目光看着她,说出他心底的诺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那一年,他十八岁,她十九岁,金童玉女。
  六年后,他在金陵登基,她顺理成章的成为母仪天下的皇后。
  后来我们叫她大周后,这个天生有点淘气的女子从此成为李煜生命当中最重要的人,很多时候我们并不需要太多,只要有一个心爱的人就足够,有了这个人就有了全部。因为有了大周后,李煜单调孤苦的生活开始变得浪漫而丰盈。
  他们整天泡在一起,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腻味。她为他抚琴,他为她填词;她为他轻歌曼舞,他为她浅斟低唱。他们漫步于花丛,举杯于月下。他们是并蒂莲,他们是比翼鸟,他们是神仙情侣。
  她和他在床帏中嬉闹,她喝了点酒,微醉,她笑吟吟的,面若桃花。调皮的她用白玉一般的牙齿嚼着红绒线,他痴痴的望着她,她冷不丁的把嚼断的红绒线轻轻的唾在他英俊的脸上,然后扑嗤一笑,娇弱的倒在他怀里。美娇娘的那份顽皮、那份天真、那份可爱,激发了同样天真可爱的他无穷的灵感,旋即为她填词一首《一斛珠》:“晚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几个。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罗袖扈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她要回娘家了,他送她送到宫门外,挽着她的手,一边垂泪,一边深切的嘱咐她早些回来。她已经消失很久了,他还站在那,像一尊雕塑一样,望着她离去的方向。才过了三天,他如隔了三秋,他寝食难安,思念如火,天天跑到宫门外,站在一棵古老的樟树下,望眼欲穿的盼着她的归影。雨打芭蕉的夜晚,他孤枕难眠,他披衣下床,在摇曳的烛光中为她写《长相思》就是其中的一首:“云一涡,玉一梭,淡淡衫儿薄薄罗,轻颦双黛螺。秋风多,雨相和,帘外芭蕉三两颗。夜长人奈何。”
  有一种爱叫天长地久,他曾经在花前月下对她山盟海誓,他对她的爱会天长地久。
  可是造化弄人,好端端的她突然一病不起,整日卧床,容颜憔悴。
  他心急如焚,整夜整夜的守候在他的床边,亲自为她宽衣,亲自为她喂药。
  有时候,她醒着,而他累了,睡着了,就伏在她的床边,她听他发出来的呼吸声,忍不住抚摸他的脸,泪水如泉水一般涌出来。她常常想,这一辈子有李煜这样的男人爱着她,她还有什么遗憾的呢?只是苦了他,她带病的身不但不能为他分忧解难,还要为他增添无限烦劳。
  她心中有愧,于是决定让自己的亲妹妹进宫来照顾自己,善良的她不能耽误他,他不是她一个人的男人,他属于天下,他属于南唐。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她的决定让她犯下了一个她不能原谅自己的错误,就是她的妹妹,后来的小周后也爱上了李煜。更让她伤心的是,李煜竟然也爱上了自己的妹妹。
  爱竟然如此荒谬。虽然李煜在爱小周后的同时,对大周后的爱依然不减当年,但是爱情是自私的,作为一个女人,她无法容忍任何一个其他的女人来分享一个男人对她的爱。
  一个人一辈子到底可以爱多少人?在遇到小周后之前,李煜没有这样的疑问,因为那时候他相信他这一辈子只爱大周后一个人,然而遇到小周后之后,他开始有了这样的疑问。
  他自责的想,我以前对娥皇的爱难道是虚情假意吗?不是。难道我现在嫌弃她了吗?不是。那么,为什么我在爱着娥皇的同时又爱上她的妹妹?是我变心了吗?我是薄情郎吗?我今后如何面对她?又如何面对她的妹妹?
  多么可爱的一个男人。作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却为自己又爱上一个女人而自责。历史上的君王又有几人能够做到像李煜这样,这不但不能说明他滥情,反而更能说明他专情,专情他所爱的人。后来的一切也都说明,李煜一辈子就只爱过两个女人,就是大周后和小周后。
  可是大周后不明白这些,重病缠身的她又添新愁,不久就郁郁而终。直到她临死的那一刻,她终于放了手,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告诉他,让他尽情的去爱她的妹妹,不必自责,一个君王本应如此。
  李煜哀戚不能言,厚葬了大周后。
  大周后死后,李煜很长时间都活在对大周后的沉痛的记忆里,看着李煜悲伤憔悴的面容,小周后都忍不住垂泪,能够遇上李煜这样的男人是她们俩姐妹的上辈子修来的福。
  后来为补偿对大周后的爱,也出自于真心,李煜把三千宠爱集中在小周后一人身上。
  与姐姐大周后相比,小周后少了几分大家闺秀的风范,却多了几分小家碧玉的灵秀,她没有姐姐能歌善舞的才华,却是一个制造浪漫生活的行家里手。她是一个小资女人,骨子里追求生活的品质和格调。她有惊人的想象力,她能够变着法子使单调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对于厌倦帝王生活的李煜来说,他正需要一个小周后这样的女人,为他制造刺激、新鲜与激情。
  她是个香草美人,喜欢焚香,他就命宫人按照她的想法制造焚香的器具,什么把子莲、三云凤、折腰狮子、小三神字、金凤口罂等应有尽有,任她每天垂帘焚香,满殿氤氲,像仙女一样在殿内飞来飞去。
  她喜欢绿色,他就命宫人为她裁制绿色衣裙。她别出心裁,把一匹青色绢晾在宫苑,夜间故意不收取,待明日绢被露水所沾,颜色更加鲜明,他见了,赞不绝口,于是妃嫔宫人,竟收露水,染碧为衣,号为“天水碧”。
  就这样在小周后的陪伴下,李煜过着幸福愉快的日子。
  如果好花常开,如果好景常在,多好,然而,一切都是一厢情愿而已,短短的几年后,他和她却要遭遇生离死别。
  偏安一隅的南唐,沉浸在歌舞升平之中,完全没有料到,另外一个崛起的帝国正对它虎视眈眈。
  宋太祖赵匡胤要讨伐他,他天真无邪的向赵匡胤求情:“我没有罪,为什么要讨伐我?”
  赵匡胤笑曰:“你是没有罪,但天下一统,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
  他无话可答。宋军来袭,他急得直跳脚,又天真的让金陵所有的和尚登上城楼,齐念:“救苦救难南无阿密陀佛。”
  念了一千遍“南无阿密陀佛”也无济于事,金陵被攻陷了,他肉袒降之,只恳求赵匡胤不要伤害他的百姓。
  这个善良的人啊。
  昔日的君王,今日的囚犯,沧海变桑田,写罢投降书后的李煜,怀着悲痛的心情写下了一阕《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宵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巨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唱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此后的李煜被赵匡胤软禁在一个阁楼里,终日过着以泪洗面的生活。
  院子里的虞美人已经开了,这冷艳凄美的花啊,让我想起当年霸王别姬的悲壮。现在,我的大周后没有了,小周后也被夺了去,我的江山也没有了,我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思呢?
  这一年七夕,李煜回首如烟往事,含恨饮泪写下了他的绝命词——《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阑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一切都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他的脑海里像放电影一样回放着曾经江南的一切。
  写下这首绝命词不久,刚刚坐上皇帝宝座的赵光义给了李煜一杯毒酒。
  赵光义派李煜当年的臣子去探知他是否真的归降,李煜见了他昔日的臣子,依然天真的抱着这位早已投靠新主的臣子痛哭,哭诉当年不应该错杀两个主战派的忠臣。
  这位臣子回去禀告赵光义,说李煜并不是真降,说他还想东山再起,有诗为证,于是拿出李煜写的那阕《虞美人》。
  赵光义什么也没看见,只看到了一句“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于是决定对李煜斩草除根。
  还能说什么呢?只是一句“做个人才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
  所有的悲剧只是因为,他是一个不愿意做皇帝的皇帝,只是因为他不爱江山爱美人。
  天真善良的心本该温润如玉,怎奈世事消磨。  第二十一章 柳永:爱在烟花深处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摧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沈沈楚天阔。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晚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柳永·《雨霖铃》          他自诩为布衣卿相,他奉旨填词,倚红偎翠,浅斟低唱,成为宋朝第一位填词专业户。
  他是宋朝最红的词人,凡有井水后,便能歌柳词,他的红连苏东坡也嫉妒。
  他写城市的纸醉金迷和市井生活,他也写落魄江湖的忧伤与无奈,然而他写的更多的是风尘女子的幽怨情思。
  他是浪子,风一样的男子,来去匆匆,不知道哪里是他的归宿。
  他是多情的男人,他创造了很多男人都想创造的神话,他同时爱着很多风尘女子,却并不招她们忌恨。因为他尊重她们,她们亲切的唤他柳七郎。
  他是柳永。
  他是现代的古龙,一生只爱女人和酒。
  宋朝少了柳永,就如唐朝少了李白,将会失去一半的光彩。
  真情,真爱,真词,真男人。
  敢写,敢唱,敢为,敢叛逆。
  那时候他还很年轻,那时候他还没有出名。第一次参加科举考试名落孙山的他流落到江南,他站在金陵的街道上。
  金陵很热闹,比东京还热闹。街上来往人流,车马穿梭如织,两旁楼铺林立,铺中出售闹竿、戏具、花篮、画扇、粉饵,更有珠翠冠梳、销金彩缎、犀钿漆窑,日常之需,无所不有。街上杂耍艺人俯拾即是,有花弹蹴鞠、踏滚木、走萦、水傀儡、吞刀吐火,围观者里外三层,喊声震天。秦淮河穿城而过,河中画船小舫点缀其中,船舫歌妓舞鬟花枝招展,弦乐笙箫糜惑人心。
  可是这一切与他无关,他是落魄的文人。他有点累了,他想找一个地方歇一歇脚。
  他朝烟雨楼走去,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走向这个地方,烟雨楼是金陵最出名的青楼。
  年过半百的鸨母风韵犹有,扭着腰肢,迎面而来,可是他却告诉鸨母,他身无分文。
  他被赶了出来,更可悲的是他被一群浓妆艳抹的女人赶了出来。
  他沮丧的坐在门口。这时候,她出来了,她把他邀进了烟雨楼,她是烟雨楼的花魁,鸨母都要让她三分,她对鸨母说,他是她的一个朋友。
  其实他只是她的一个陌生人,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只是因为她那颗纯洁善良的心,只是因为她迷恋落魄文人身上那种忧郁的气质。
  那一晚其实他们什么也没做,他只是静静的听她歌唱,听她抚琴。
  第二天,她送他离开。他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让他把她忘了,萍水相逢,何必记念名字。他不依,像个孩子一般恳求她,她只好告诉他,她叫谢玉英。
  五年后,他再一次来到金陵,来到烟雨楼,他对鸨母说,他叫柳永,可他依然没有钱。
  这一次他没有被赶出来,鸨母满脸堆笑的把他请进了烟雨楼,并急切的唤道,谢玉英,谢玉英!
  五年前,没有人知道他是柳永,五年后,他的名字如雷贯耳,全天下的歌姬都以唱他的词为荣,任何一个歌女做梦都想着柳永能够为她们填词一首,只要他为她们填词一首,她们的身价就会百倍的增长。那时候的歌女就好比现在的流行歌手,柳永则是林夕、黄霑这样大腕级的词作家。他虽然不是有钱人,但他受歌女们欢迎的程度不亚于任何一个有钱人。
  谢玉英已经袅袅娜挪的走下楼来,所有妓女的目光都集中在她的身上,她们由衷的羡慕她、嫉妒她,一直是烟雨楼花魁的她,还有柳永这样一个朋友。
  五年了,谢玉英变得更加妩媚动人。
  她不曾想到,她生命中的一个匆匆过客竟然没有忘记她,她热泪盈眶,把他邀进了她的闺阁。
  这一回,良辰美景没有虚度。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他和她在烟雨楼里相处了七天,这七天,她闭门谢客,只服侍柳永一个人。七天后,他要离开,她一把拉住他的手,开始唤他柳郎,柳郎,你可以不可以为我留下来?
  他怔住,无语。她松开他的手,在一旁拭泪。她知道柳永不是她一个人的柳永,柳永是很多人的柳永,可是她多么想,柳郎只是她一个人的柳郎。
  她其实很想他为她作一首词,为了他不在的时候弹唱思念,可是她说不出口,她怕她一开口,就玷污了她对他圣洁的感情,她不像有些女子,爱的只是柳永的词,她爱的是柳永的人。
  柳永是何等心细的男人,他看出了她的心思,可是他终究是一个浪子,终究还得离开,于是,他为她作词,就是那首缠绵悱恻的《雨霖铃》。她当即拿来琴,为他弹唱,他作这首词的时候没有流泪,可听她弹唱的时候,这个多情的男人,却情不自禁的流下了泪水。
  她弹奏的时候,一直看着他,看着他那黑如金墨的瞳仁里,隐藏了太多世人无法理喻的孤独。
  他还是走了,尽管有万般的不舍,她问他,何日君再来?
  他不知道。也许明天,也许一个月,也许一年,也许十年,也许一辈子。
  柳永走后,这个叫谢玉英的女子不再接待任何客人,不再为任何寻花问柳之人弹奏。鸨母怜他身世,收她为义女。可是,她等的那个人他还会回来吗?他日夜吟唱他的名字,他可曾听见?她日夜弹唱他为她做的词,他可曾听见?
  他没有听见,他已经在路上了,他下一个目标无非是另外一个青楼,从一座繁华的城市漂泊到另外一座繁华的城市,从一座青楼漂泊到另外一座青楼,从一场苍凉漂泊到另外一场苍凉,如此沉沦,如此放纵。
  什么时候他开始了这样的生活?他已经记不清了,也许他天生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回忆少年时期的柳永。出身也并不卑微,祖父柳崇是博学鸿儒,父亲柳宣也官至工部侍郎,叔叔、哥哥也都是进士,可唯独他,是柳家的不肖子孙。从小就吊儿郎当,哥哥们在埋头圣贤书,他却在树上掏鸟窝。父亲要他学诗,因为诗才是当时的纯文学,只有把诗做好了,才可以考取功名。可他偏不,他沉迷于别人不屑一顾的通俗文学当中,把创作登不上大雅之堂的慢词当作他毕生的事业。
  于是,柳家的人认为他无药可治了,不管他了,任他花自飘零水自流,天南海北。
  父亲经常骂他没出息,为了证明他有出息,他也做过当官的梦。第一次科举考试失败,他没有气馁,卷土重来,第二次科举考试失败,年少轻狂的他写了一首发牢骚的词《鹤冲天》:黄金榜上,偶失龙头望。明代暂遗贤,如何向?未遂风云便,争不姿狂荡?何须论得丧。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
  烟花巷陌,依约丹青屏障。幸有意中人,堪寻访。且恁偎红翠,风流事,平生畅。青春都一饷。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一时的牢骚之作不料却断送了他一生的功名。这首《鹤冲天》有好事者拿到宋仁宗那里,宋仁宗越看越愤怒,尤其是最后那一句“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刺到了他最敏感的痛处。三年后,柳永再一次参加科举,御批时,宋仁宗看到了柳永的名字,勃然大怒,一笔把柳永的名字勾掉,并旁批曰:“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
  命运真是充满了变数,现在回想起来,柳永还要感谢宋仁宗,如果没有当初他那一句“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也就没有现在的柳永。
  可是他仍然不甘心,科举是没有希望了,于是他去求他的布衣之交孙何。孙何当时做江浙的转运使,门庭森严,柳永见不到他,就写了一首词《望海潮》,教歌女们传唱,企图能唱到孙何的耳朵里。可结果呢,孙何没有听到,金兵头子完颜亮却听到了,其中一句“三秋桂子,十里荷花”,勾起了完颜亮对大宋江河无比浪漫的遐想,认为那才是他梦中的天堂,于是“投鞭渡江、立马吴山之志”,以六十万铁骑南下攻宋。
  屡屡受挫的柳永终于绝了仕途的念,从此流连于烟花柳巷,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一个全新的柳永出现在宋朝,宋朝的妓女们有福了。
  上帝把柳永这样一个绝世男人赐给了她们,也同时赐给了她们尊严与爱,还有温暖。
  以前,她们是最卑微最渺小的一群,她们遭人玩弄,遭人冷眼,遭人唾骂,遭人抛弃,现在有了柳永,一切都改变了。他尊重她们,怜惜她们,他牵她们的手,他以温暖的胸怀拥抱她们,他含情脉脉的凝视着她们,他真心真意的赞美她们,她热情的为她们作词,他把她们比作清水芙蓉、秀丽的海棠、孤傲的梅花。
  这样一个男人,即使多情,也值得去爱。
  他用真心换得了她们的真情。也许他不是一个君子,但是他比起那些满口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的伪君子来,要好上千倍万倍。程朱理学之流,要一个寡妇饿死也不准她再嫁,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而他们自己呢?三妻四妾,还在外面偷鸡摸狗。
  柳永不是这样的男人,他从来没有欺骗过她们,他告诉她们,他爱她,但也爱另外一个她。所以,她们从不恨他,只是在他离开后,思念他,希望再一次看到他。
  “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
  这是天下女人共同的心声,柳永成了宋朝的大众情人。为了见他一面,为了他一首绝妙好词,她们死也愿意。
  男人做到如此境界,千秋万代,唯柳永一人而已。
  四十八岁,漂泊了三十多年的柳永,为生活所迫的他终于进士及第。
  可是,他只得到了一个九品芝麻官,余杭县令。为填饱肚子,官再小也得做,他也不在乎,只要有口饭吃生活依旧浪漫。大半辈子都挺过来了,还有什么放不开呢?也许,放不开的还有一个人吧?她就是金陵烟雨楼里的谢玉英,这么多女子,谢玉英一直是他心中永远的痛。去杭州上任,经过金陵,他奔向烟雨楼,可是人去楼空,谢玉英早已不知去向。
  他含恨离开金陵,来到杭州,做了三年的县令,三年后,他回到东京。
  宋仁宗授予他屯田员外郎的官职,可是做了不到一年,又因为一首词触怒了宋仁宗,他的屯田员外郎自然被罢免。于是,他又把他的名字改为柳三变,曾经为科举把柳三变改为柳永。之后,又流连于秦楼楚馆,靠歌女们供奉他的衣食。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柳永这样一个风流才子果真死在了牡丹花下。他死在了名妓赵香香家里。他的死可以说是凄凉的,因为他的那些所谓的朋友,那些亲人都怕玷污了自己的名声,都不去为他收尸。然而他的死又是轰烈的,那些他爱的也爱他的风尘女子集资安葬了他。出殡那天,京城所有的名妓都为他披麻戴孝,他的死也惊动了谢玉英,这个已经消失多年的女子千里迢迢的赶来,在他的坟前,弹奏那首柳永为她写的《雨霖铃》。在她的弹奏下,千红恸哭,万艳同悲。
  后来,其实很不想说后来,一个绝无仅有的风俗形成了。每年的清明,这些风尘女子,不祭祀父母,不祭祀亲人,不祭祀朋友,却唯独祭祀柳永,她们心中永远的柳郎。
  第二十二章  苏轼:十年生死两茫茫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苏轼·《江城子》         关于苏轼,关于一个豪放男人的似水柔情。
  心理学家称,如果一个人兼具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话,那么这个人将会有极好的人缘。这就好比男人的细腻被女人所看重,女人的大度被男人所看重一样,苏轼无疑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是中国古代作家中人气最高的一位,生前死后都讨人喜欢。东坡烧的肉叫“东坡肉”,东坡沏的茶叫“东坡茶”,东坡酿的酒叫“东坡酒”,东坡用的砚台叫“东坡砚”等等,千古文人,能受到如此待遇的,唯有苏轼一人了。
  苏轼曾经妒嫉过柳永的红,而柳永却打心眼妒嫉苏轼的人缘。
  苏轼的似水柔情与十年有关。
  十年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千年是神话,百年不现实,只有十年,我们每个人都曾经经历,这样一种真实的沧桑,更能震撼我们的心灵。
  十年前,他可以牵她的手,十年后,他从她身边走过,可是他的眼里已经没有她。
  十年前,陆游和唐琬在沈园相依相偎,十年后,他们在沈园相遇,而她已经嫁作他人妇,而他另娶她作妻。
  又有杨过和小龙女,十年前他们在战乱中流失,十年后他们在绝情谷重逢,荡气回肠的感情在经历了十年的考验后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苏轼的十年呢?
  十年前,他十八岁,他娶了十五岁的王弗为妻,之前他们没有任何接触,这是一桩典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然他们也门当户对。不料,无心插柳,成就了一段千古佳缘。
  十年后,王弗去世。又十年,是王弗的周年,王弗进入他的梦中,醒来后,惟有泪千行,遂作《江城子》,缅怀他挚爱的妻子。
  苏轼这样一个男子,之所以有很多人喜欢,尤其是一些多情女子,是因为苏轼本人也是一个多情多义的男子。但他的多情与柳永的多情是不相同的,柳永的多情是在同一时间同时爱着多个女子,而苏轼的多情则是在不同的时段一心一意的爱着某一位女子。所以,柳永是浪子,苏轼是千载难逢的好男子。
  王弗是苏轼的第一任妻子,但却不是他的初恋。苏轼的初恋是他的堂妹,史书上没有记载她的名字,在苏轼的纪念诗文中,他亲切的称她为“小二娘”。苏轼十八岁之前所有美妙的回忆都与小二娘有关,她是一个天使一般的女孩,纯洁、健康、可爱,郭沫若曾在回忆录里坦白,年少的他很想去摸一摸新婚嫂子那纤细的手,情窦初开的少年苏轼,也曾懵懂的想去牵她的红酥手,不料她的红酥手却被另外一个叫柳仲远的男人牵去了。
  少年苏轼平生第一次尝到了失恋的滋味,那是一种淡淡的似乎又很美好的忧伤,后来他为小二娘写情诗,曰:“羞归应为负花期,已是成荫结子时。”小二娘死的时候,苏轼曾用“情怀割裂”、“心如刀割”这样惨烈的词语来形容他的心情,并为小二娘写一往情深的祭文: “……万里海涯,百日讣闻。拊棺何在,梦湿濡茵。长号北风,寓此一尊。”可见,当年的苏轼对小二娘是动过真情的。
  小二娘的红酥手被别人牵走了,他也牵到了属于自己的红酥手。他的妻子王弗,是一个安静而又灵敏的女人,既有大家闺秀的端庄,又有小家碧玉的贤淑,如果把苏轼比作李世民,那么王弗就是长孙皇后了。
  堪称古代第一贤妻,是苏轼绝无仅有的贤内助。在古代,女子是不能干政的,“妇人之仁”,“头发长,见识短”,女子一干政,就没有好下场。李世民之所以成为千古一帝,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心胸宽广的男人,他尊重女人,尊重他的妻子,他把朝廷上的事情拿来问长孙皇后,长孙皇后拒绝回答,李世民赦她无罪,于是她委婉说出自己的意见,从而避免了李世民在朝政上一些错误的决定。
  苏轼也把朝廷上的事拿来问王弗,因为他相信她,她聪慧,博闻强识,读了很多书,于是就有了“幕后听言”的千古美谈。
  这是一个男子的大度,置一屏风,王弗静坐于屏风的后面,听苏轼与客人的交谈,客人走后,王弗款款而出,轻言细语,谦卑的告诉苏轼,哪些地方他说的很对,哪些地方有些欠妥。苏轼听了,没有不钦佩的。
  像苏轼这样左右逢源的人自然有一大堆朋友,上至阳春白雪,下至下里巴人,没有他谈不来的,朋友多了难免鱼龙混杂,苏轼是何等聪明的人,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没有看出来,他的妻子王弗却看出来了。
  苏轼非常豪爽,把所有与他交往的人都当作好人,王弗就提醒他,小心那些假好人。哪些是假好人呢?就是那些为了得到某种利益而故意巴结逢迎之人。
  一日,客人散去后,王弗从屏风后面出来,说道:“你何必跟他多费口舌。他不是真心与你交好,他肯定有事求你。你看他说话的时候非常谨慎,说的并不是心里话,尽说一些讨你喜欢的话。”正如妻子说料,不几日,那人找到苏轼,想要苏轼为自己的侄儿安排一个差事。王弗建议苏轼拒绝他,如果他真心想与苏轼交往的话,绝对不会因为苏轼的拒绝而疏远他,结果,遭到拒绝后,那人再也没有和苏轼来往。
  有王弗这样的妻子是每个男人的梦想,苏轼是幸运的,然而他又是不幸的,上天把王弗赐给了他,又残忍的把王弗从他身边夺走。与苏轼相濡以沫十年后,王弗永远的离开了他。
  王弗是个孝顺的好媳妇,她死后,苏轼的父亲苏洵为她素食三日,并对苏轼说:“你应该把你的妻子安葬在你母亲坟茔的旁边。”
  苏轼按照父亲的话做了,并在安葬王弗的山头亲手种植了三万株松树。
  三万株,不是一株,感天动地的爱,可歌可泣。
  王弗泉下有知,死也瞑目了。
  王弗死后四年,苏轼孤苦了四年,四年后,他娶王闰之为妻。
  苏轼是好男人,好男人当然要好女人来陪伴,王闰之就是这样一个好女人。
  其实很不想说她与王弗的关系,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王闰之是王弗的堂妹。
  于是,很多人向苏轼发出尖锐的质疑,问他是不是把王闰之当作王弗的替代品。这样的质疑可以理解,因为苏轼爱王弗之爱的真切爱的深沉,但苏轼绝对没有把王闰之当作王弗的替代品。不可否认,爱屋及乌,每个人都无法避免,从妹妹的身上可以看到姐姐的影子,这勾起苏轼对亡妻的无限怀念。但他并没有马上娶王闰之,而是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他审视过自己的内心之后才做出的决定。
  他敢发誓,他爱王闰之。
  王闰之没有姐姐那般锦绣才华,但却不失一个好女子。从小和姐姐呆在一起,和姐姐的感情甚好,对苏轼这样一位姐夫也很仰慕,但仰慕归仰慕,她没有非分之想。
  她是一个安顺的女子,做女人该做的一切,孝敬老人,相夫教子,柴米油盐,事无巨细,家庭是她一生的事业,爱情则是她额外的收获。姐姐死后,她嫁给姐夫,毫无怨言。
  典型的小女子,很容易知足,对丈夫百依百顺。苏轼在王弗死后的十年,为前妻写悼亡词《江城子》,她不是不知道,她也看得懂他写的词,但是她不怪他,一点不怪他,他写《江城子》的时候,唯有泪千行,她看着他,也跟着垂泪。不为别的,只为苏轼这样一个深情的男子。
  可惜这样一个好女子命也不长久,她陪伴苏轼走过了他生命当中最重要的二十五年,二十五年后,她追随姐姐而去。
  王闰之的死,与王弗的死一样,带给苏轼巨大的悲痛,他在祭文中誓言要与王闰之死后同穴:“我曰归哉,行返丘园。曾不少许,弃我而先。孰迎我门,孰馈我田?已矣奈何!泪尽目乾。旅殡国门,我少实恩。惟有同穴,尚蹈此言。呜呼哀哉!”
  后来,苏轼请了当时的大画家李龙眠画了十张罗汉像,将这十张佛像献于王闰之的灵前。
  苏轼在祭文中的愿望也得到了实现,他死后,他的儿子把他与王闰之合葬在了一起。
  相爱的人为什么不能长久的在一起?我们常常这样问自己,可是却永远也得不到答案。也许这个问题本来就没有答案,因为感情就是一件虚无缥缈的事情。
  王弗走了,王闰之也走了,苏轼的一片心也跟随她们而去。
  他开始看破红尘,沉迷于佛学。
  可是,他本来就是一个多情的男子,而爱情又是世间最捉摸不定的东西,不是你说想要就能要的,也不是你说想不要就可以不要的。
  爱情来了,谁也挡不住。
  一个叫王朝云的女子走进了苏轼的生命,苏轼对爱情绝望的心死灰复燃。
  没错,就是那个“天涯何处无芳草“的王朝云。
  想来好笑,大学的时候朋友失恋,安慰他曰:“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一直以为这两句诗是连在一起的,都是苏轼写的,后来才知道,苏轼只写了前面一句,后面一句不知道是谁添上的,堪称绝配,独孤二少真是佩服。苏轼的意思是,无论走到哪里,都有王朝云这样的“芳草”与他朝夕相处。
  她确实是芳草,十二岁的时候沦落风尘,卖唱为生。苏轼携妻子王闰之游西湖,仿佛前世修来的缘,他听到了她美妙的歌声,他毫不掩饰的赞叹:“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两相宜。”
  心细的王闰之看出了丈夫的心思,暗中把她买下,遣人送来给苏轼当丫环,苏轼笑纳之,那一年,苏轼刚好是四十岁的中年男子。
  在苏轼和王闰之共同调教之下,王朝云从一个懵懂的少女成长为人见人爱的“如夫人”。王闰之临终前把王朝云叫到跟前,再三嘱托她,无论苏轼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离开他。她含泪答应。
  王闰之走后,王朝云实践了她的诺言,无论苏轼富贵或者潦倒,她都对他不离不弃。
  苏轼晚年仕途不顺,王朝云这样一个可人儿成了他唯一的精神支柱,他什么都跟她说,高兴也好悲伤也罢,他都愿意跟她分享,因为她理解他,直到他心中的苦。她是医治他心灵创伤的灵丹妙药。他赞美她“天女维摩”。
  他被贬惠州。他的嫔妾丫环都离他而去,只有她,一如既往的跟着他,跋山涉水,千辛万苦的来到了当时可以称之为天涯海角的惠州。
  后来,她死在了惠州。苏轼把她葬在惠州西湖,墓边筑“六如亭”,从此,苏轼心如死水,未再续娶,五年后,他也跟着王朝云的脚步离开了。
   第二十三章  黄庭坚,老子平生江南江北
  苍颜华发,故山归计无因得。旧交新贵音书绝。惟有家人,犹作殷勤别。
  离亭欲去歌声咽。潇潇细雨凉生颊。泪珠不用罗巾沾。弹在罗衫,图得见时说。
  ——黄庭坚·《醉落魄》         黄庭坚有一阕《念奴娇》,词曰:断虹霁雨,净秋空,山染修眉新绿。桂影扶疏,谁便道,今夕清辉不足。万里青天,姮娥何处,驾此一轮玉。寒光零乱,为谁偏照醽醁。
  年少从我追游,晚凉幽径,绕张园森木。共倒金荷家万里,欢得尊前相属。老子平生,江南江北,最爱临风曲。孙郎微笑,坐来声喷霜竹。
  老子平生,江南江北,最爱临风曲。没经历沧桑,没度过艰辛,道不得此句。
  尽管如此,那临风的一曲笛声,足以安慰这颗饱经忧患与离别的心。这时候,恰巧有一个叫做孙彦立的善吹笛子的人在场,那悠扬顿挫的笛声响起,黄庭坚眼中噙着泪水,陷入到痛苦的回忆中。
  黄庭坚这辈子尽在委屈中度过,幸亏他善于自我调节,要不然早就憋屈死了。
  黄庭坚的家世并不显赫,他的父亲黄庶虽中过进士,但仕途不顺,只做过边远地方的小官,而且最终死在任上,没有给黄庭坚留下可观的财产。
  黄庭坚跟母亲相依为命,他有一个藏书非常丰富的舅舅,非常喜欢他,舅舅的藏书,黄庭坚小娃可以任意的挑选阅读。故黄庭坚的幼年在物质方面虽称不上富裕,但在精神方面,绝对有自豪的理由。
  黄庭坚小娃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到河边放牛。那里有潺潺的溪流,鲜嫩的青草,数不清的大树相互交接形成了一道幽静清凉的屏障。林子里有小鸟鸣啭,溪流里有小鱼嬉闹,牛背上有牧童吹笛,黄庭坚一生最喜爱笛声,大概和他童年的经历有关。
  他喜欢在这样的环境下读书,清风徐来,水波荡漾,读一篇杜甫的诗,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
  在年幼的黄庭坚看来,牧童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惬意的职业。周围都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景色,牧童可以躺在软软的青草上放逐自己的灵魂,还可以伴着鸟儿的歌唱演奏短笛,一切世俗的东西都不染心胸,心灵的纯洁一如没有尘埃的美玉,还如清澈的溪水。
  黄庭坚小娃写了一首《牧童诗》,由衷地向牧童致以最羡慕的眼神:骑牛远远过村前,吹笛风斜隔岸闻。
  多少长安名利客,机关用尽不如君。
  一个七岁孩童的稚嫩的双眼,竟然看透了尘世的羁绊,淡泊名利的志向挥洒字里行间,竟然毫无矫情做作之态。
  黄庭坚愉快而充实的度过了自己的少年。
  成人后他跟随舅舅到淮南游学,认识了当时的大诗人孙觉,这个人很了不起,对杜甫相当有研究,在他的影响下,黄庭坚也对这位唐代的大文豪、大诗人杜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黄庭坚成了杜甫的铁杆粉丝,谈诗必谈杜子美,论文必称杜少陵。
  为此,孙觉还把自己的爱女兰溪许配给了黄庭坚。黄庭坚没有想到对于杜诗的喜爱竟然给自己带来了一段美好的姻缘。
  不仅如此,若干年后,黄庭坚别开天地另创了一家江西诗派,他们奉杜甫为鼻祖,对杜甫顶礼膜拜。杜甫的诗沉郁苍劲忧国忧民,杜甫其人被誉为诗圣,其诗被誉为一代诗史,黄庭坚推崇杜甫,可见他自认为和杜甫在性格和命运上大有相投相似的地方。
  十年磨剑,为的是有朝一日能够一试霜刃;数载寒窗,为的是终有一天会独占鳌头。黄庭坚到了参加省试的年龄,他来到省城准备施展才华一举成名。
  那时的黄庭坚年少气盛,考试之前遍交朋友,同学们都认为黄庭坚必然高中,如果他都中不了,别人就更不敢奢望了。
  考试后,这种感觉在考生心理越来越强烈,以至于结果尚未公布,纷纷传说黄庭坚高中了解元。同学们为了表示庆贺,在黄庭坚住的客店摆了一桌丰盛酒席。
  酒席宴上,黄庭坚酒量比他中解元的消息更令人震惊,其他同学已经喝得烂醉如泥了,他依然谈笑风生。他好像从未到过考场一样,对考试结果一点都不关注,也许他的自信心太强烈了,大有舍我其谁的气概。
  可是转瞬之间,黄庭坚就迎来了他告别少年时代以后的第一个沉重打击。正当他们豪饮的时候,有人跑过来说,你们这群人中有三个人中了,大家一阵欢腾,可是这个人接下来的消息令大家惊诧不已,他说考前人气指数最高的黄庭坚落榜了。
  话一落地,同学们就感到非常尴尬,这是个坏消息,不应该出现在为黄庭坚庆贺的宴会上,于是他们全都低头不语。
  黄庭坚谈笑自若,照样喝酒,照样吃肉,酒足饭饱之后,拉起同学们的衣袖,一起风风火火的跑到榜前,观看榜上的名次排位。自始至终,黄庭坚表现出一贯的姿态,没有让想看笑话的人有机可乘。
  那是他生命中的唯一一次落榜。
  其后经过几次顺利的考试,黄庭坚如愿的进入仕途。他开始了一段新的生命体验,在新的人生旅途中,他何去何从,一切都是个未知数。
  他最开始的官职不过是一个县的主薄。对于考场上得胜归来的黄庭坚来说,现在的状态距离那种辅佐君王、致君尧舜的理想实在是相差太远了。
  于是,黄庭坚有些郁闷。自己的一生不会就这样消磨吧?自己满腹的才华不会就这样闲置吧?黄庭坚对波诡云谲的宦海显得有点力不从心。
  这是一种悲剧的情调。黄庭坚的这种感觉是天生的。他的这份自省使他与生俱来就有一种危机意识,即使外部不会强加给他什么,他的内心也会惴惴不安,他清楚的知道脚下的路是没有尽头且充满泥泞的。
  做县尉没多久,黄庭坚被任命为北京(那时候的北京是现在的河北大名)国子监教授,在北方边境度过了漫长的七年。
  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一切好的艺术作品都是从生活中提炼而来。
  黄庭坚在边地的七年生活,使他接触到了淳朴的边地百姓,他目睹了烽火连天的战争场面,他曾沉醉于遍地的黄花,也曾刻骨铭心于战争所带来的灾难,所有这些都使他对这个世界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人无论处于何种境况中,都要自我珍惜,生命是上天绝无仅有的一次赠与。
  感谢命运之神给予黄庭坚这样的生活态度,要不然真不知道在余下的岁月里,他会不会被随之而来的打击和煎熬所征服。
  回到京都后,黄庭坚遇到了苏轼。
  苏轼对黄庭坚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自古英雄相惜。真正的英雄会由衷地发出对另一位英雄的赞叹,而伪英雄和假英雄则在发出赞叹之余,拔出那柄叫做嫉妒的匕首狠狠刺向你。
  幸好这样的事情没有在苏轼和黄庭坚之间上演。
  苏轼很赏识黄庭坚,认为他的诗“超绝尘,独立万物之表,驭风骑气,以为造物者游,非今世所有也。”
  两个具有英雄情怀的诗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黄庭坚成了苏门四大学士之一,深得苏轼的器重和欣赏。这两个人在对待生活的态度上具有相似性和一致性,都主张从容和淡然的面对生活中不可预料的意外。
  可是,一场苦难正等着他们去遭遇。一切都要从一场改革谈起。
  那场改革叫做王安石变法。王安石顶住强大的压力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变革。
  王安石确实是一个不朽的人物,他的变法也暂时的缓解了北宋中后期的颓势,但不可否认,王安石的急功冒进,使得改革派的队伍里鱼龙混杂,做出了不少伤害百姓,有违国体的事体。
  一方面王安石为了国富民强而呕心沥血,另一方面投机分子希望能从剧烈的变革中获得暴利,后者玷污了前者的良苦用心,更破坏了改革者的声誉。
  黄庭坚对这场声势浩大的变法是持反对态度的。
  在他眼里,王安石是一个值得尊敬的政治家。然而,很多人混入变法的队伍,为的是获得更大的权力,以便谋取更丰厚的利益。黄庭坚埋怨王安石用人不明,使原本一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改革变味了。
  由于反对王安石变法,黄庭坚过上了“老子平生,江南江北”的生活。
  贬谪,既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情调,生命可能在贬谪的过程中破茧成蝶,完成最后的羽化。
  贬谪又是一种跌落,从庙堂到江湖的跌落,从此再也不为家国计了,只剩下一身青影,仗剑天涯。江南江北是落魄江湖的飘影,老子平生是尝尽人生百味的老到和辛辣。
  贬谪是一种生活味道,沧桑和悲凉是它的主旋律,黄庭坚在这样的乐曲中,既沉醉又痛苦,既彷徨也清醒,既失落也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希望在向他招手。
  或许,这种贬谪的生活一直到死都不会结束,因为这条曲线过于悠长,说不定哪一刻就会终止到某一点上,那一点是生活的终点,却不是生命的终点,只是结束了沧桑,却没有结束希望。
  老子平生,江南江北。重温这句话就像在品一杯陈酒。酒是陈的香,路是走过来的令人回味悠长。生命是一场经历,经历的越多,生命就越厚重。如果不经历落拓江湖的辛酸和苦难,怎么会喊出“老子平生,江南江北”这样既豪壮又充满悲情的慨叹!
  苍颜华发,故山归计无因得。旧交新贵音书绝。惟有家人,犹作殷勤别。
  离亭欲去歌声咽。潇潇细雨凉生颊。泪珠不用罗巾沾。弹在罗衫,图得见时说。
  诗人的泪水因何而流呢?只为那坎坷路上的风霜。
  头发白了,却不能回归故里;新旧朋友也失去了消息;只有陪着自己黯然销魂的家人,犹自说着珍重的话语;离亭相别,不知他年何月再次重逢;潇潇细雨,打湿了脸颊,混着沧桑和离别的泪水,一起滚下。
  那泪珠儿,那泪痕,不要用罗帕拭去,要它尽情地滴落在青衫上,图的是重逢的时候。可以唤起我们对旧时的回忆,得以重逢的喜悦。
  天涯也有江南信。梅破知春近。夜阑风细得香迟。不道晓来开遍、向南枝。
  玉台弄粉花应妒。飘到眉心住。平生个里愿杯深。去国十年老尽、少年心。
  这阕词是黄庭坚在宜州见梅时做的。他是个贬官,心中多少有一丝的寂寞和愤慨,但更多的是对岁月流逝的痛心和无奈。黄庭坚的老是阅历催成,沧桑使然,他的江南江北的经历告诉他,不老都不成。
  宜州,山清水秀的好地方,这里的人民无比的淳朴,这里的山水如此的令人心旷神怡,这里的读书人都十分好学,对于他这个遭到贬谪的老头十分礼遇,甚至奉为宗师。
  然而,却是黄庭坚的生命旅程中的最后一站。
  树叶飘落的金秋时节。还有几天就是重阳节了,那是老人的节日,当然也是黄庭坚最喜欢的节日,重阳节有酒喝,而且是伴着摇落的菊花一起喝,人生当中这样的情景最令人希冀了,菊花,落叶,秋风,把酒,填词……夫复何求!
  重阳节那天,黄庭坚登山望远,徘徊不已。心中有喜有悲,惆怅难遣。眼前竹影荫翳,林鸟鸣啾,河流如碧带。远处又腾起一片袅袅的山歌。黄庭坚不由得诗兴大发,填词一阙云:诸将说封侯,短笛长吹独倚楼。万事尽随风雨去,休休,戏马台南金络头。
  催酒莫迟留,酒似今秋胜去秋。花向老人头上笑,羞羞,白发簪花不解愁。
  酒酣耳热之后,往往是诗人剖解心灵的时刻。黄庭坚感觉自己老了,再也经不起如许的愁郁。仕途坎坷,种种打击,化作诗人眼中泪,杯中酒,无奈和孤寂遗落字里行间。
  天空下起了蒙蒙的小雨。小雨如织,密密匝匝的打在窗棂上,声音悦耳动听,好像在聆听天籁一样。
  醉意熏熏的黄庭坚听着这雨声,忽然想起了李商隐的一句诗来,留得残荷听雨声,这里虽没有残荷,但却有满山的翠竹,不是一样能够听雨声吗?
  雨点叮咚的声音拨弄的黄庭坚的心里痒痒的。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仍免不了冲动,他乘着酒气来到栏杆处,脱掉了自己的鞋子,斜躺在胡床上,把赤裸的双脚伸到雨幕里,任凭雨点肆意的打在他的脚上。
  黄庭坚一脸惬意,像顽童似的舔尝这种清爽的快乐,还自言自语地说:平生无此快!我这辈子没这么爽过!
  只一句落地,诗魂飘散。   第二十四章  秦观:谁比他忧伤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秦观·《鹊桥仙》         在一个春日里缅怀一个比我年长的男人。
  一个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真爱的男人。
  一个天生忧郁的男人。
  一个纯情的男人。
  秦观,秦少游。
  没有谁比他更忧伤,伤情处,灯火已黄昏。叶梦得叹他是“古之伤心人”, 冯煦说他“他人之词,词才也;少游之词,词心也”。他的每一首词,都弥漫着浓雾一样的忧伤,他写《江城子》:“恨悠悠。几时休。飞絮落花时候一登楼。便做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他写《千秋岁》:“日边清梦断,镜里朱颜改。春去也,飞红万点愁如海。”
  读秦观的词是需要心情的,高兴的时候最好不要读它,悲伤的时候可以读它,若是女孩子,最好准备一块方巾,以备不时之需。
  和李商隐一样,秦观是爱情诗高手。
  爱情这个东西,说了千年道了万载,也没有谁说清楚。没有人不喜欢爱情,没有人不想得到爱情。一份珍贵的爱情甚至可以让我们抛弃一切,白娘子为了得到许仙的爱情宁愿被打入雷峰塔,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我们可以想象所有与爱情相关的美好,一个温软的亲吻,一个真挚的眼神,一个热情的拥抱。爱情可以给我们快乐,在你失落的时候可以慰藉你的心灵;爱情可以给我们力量,在你跌落人生低谷的时候可以让你坚强。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两个人的力量是无穷的,更何况是你的爱人呢?一个人一辈子孤独终老,两个人一辈子幸福到老。所以,我们需要爱情。
  读秦观的词,就是享受一场爱情的盛宴。
  料想,秦观没有经历过完整的爱情,假若他爱情道路上一帆风顺的话,他就不会写出“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样流传千古的绝妙好辞。但是,他也是个凡夫俗子,他也有七情六欲,他和普通人一样也渴望美好的爱情。然而,越渴望,越失望,于是,只好寄托在诗词上。
  说来,这一切都怨他悲惨的身世。
  从小父亲就不在身边,十岁的时候母亲也撒手人寰。后来父亲续娶,继母是一个很凶悍的女人,父亲要接秦观过去一起住,她不准,于是父亲只好让秦观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不料,没几年,爷爷也去世了,秦观只好与奶奶相依为命。日子过得非常艰苦,他内向、忧伤的性格就此形成。那个狠心的父亲自从母亲去世后,没有回来看望秦观一次。在秦观幼小的意识里,已经没有母亲、父亲这样一个概念了。
  于是他发奋读书,企图通过考取功名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二十四岁那年,他参加科举考试,主考官嫌他的文章太纤弱,没有录取他。后来他又考了几次,一直没有考中。飘零的身世,仕途的艰难更加剧了他忧伤性格的形成。
  直到他三十七岁,他的命运才有所改变。
  他遇到了大好人苏轼,苏轼推荐了许多有才华的人给朝廷,被称为文章伯。他写的一篇文章《黄楼赋》被苏轼看中,苏轼对他的评价很高,认为他有屈原宋玉一般的才华。秦观也久仰苏轼的大名,于是以学生的名义拜在苏轼的门下,成为苏门四学士中最受苏轼宠爱的人。那一年,恰好是苏轼主持进士科考试,苏轼推荐了秦观,秦观才得以进士及第。
  但考得进士的秦观并没有马上被朝廷重用,他苦熬了六年,头发都熬白了,才熬到一个小小的官职——秘书省正字。
  遇到苏轼应该说是秦观的幸运,可谁又曾料到,遇到苏轼又是他更为悲惨的命运的开始呢?秘书省正字没做多久,就成了朋党之争的牺牲品。作为旧党的苏轼遭到崛起的新党的迫害,苏轼等一大批人遭到贬谪,作为苏轼的得意弟子秦观也未能幸免于难,他先是被贬到杭州做通判,后来贬到湖南郴州,继而贬到更遥远的广西横州、广东雷州。后来宋徽宗继位,大赦天下,宋微宗喜欢秦观的词,于是召他为宣德郎,令人叹惋的是,还没有来得及上任,水土不服,忧劳成疾的秦观就客死在了途中,时年五十一岁。
  想来都不免心酸,这样一位满腹才学的男人,竟落得如此下场,他生前连一天的好日子都没有享受过。
  自古才子多磨难。这是我的一位朋友的感叹,他也是一位才子,自诩为“有才华的穷人”,搞音乐的,摇滚乐。宁夏人,热爱自己的家乡,很富有创造激情,把家乡的民歌花儿与时尚的摇滚结合在一起,创造了一种新的摇滚乐——乡土摇滚乐。我听了他的乡土摇滚,他那富有磁性而略带沙哑的声音震撼了我,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音乐。可是,他的乡土摇滚属于小众音乐,很少有人喜欢,这是他的无奈,但他仍然坚持着,不背叛自己的音乐梦想。我的这位朋友虽然很有才华,但他不喜欢别人叫他才子,他调侃道:“古往今来,没有一个才子有好的下场。”
  想想也是,古往今来没有一个才子有好的下场,悲哀。
  宦海沉浮,被贬郴州的秦观曾经写过一首《踏莎行》:“雾失楼台,月迷津渡,桃源望断无寻处。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砌成此恨无重数。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初到郴州的秦观,找不到任何一个可以排遣寂寞与苦闷的地方,只能一个人困守在凄冷的旅舍里。春寒料峭,夕阳西下,杜鹃的哀啼传来,被贬到千里之外的他,面对命运的无常,他也只能悲伤的叹“为谁流下潇湘去”了。
  我们来说秦观的爱情。古时的爱情讲究门当户对,像秦观这样一个落魄文人,没权没势,徒有虚名,自然大户人家的小姐是看不上他的,小家碧玉吧倒也不错,但秦观又是一个对爱情非常严肃的人,决不将就,决不凑合,找来找去也没有找到他称心如意的。
  皇帝不急太监急,古道热肠的苏轼见秦观老大不少了还是一个光棍,就费尽心思为他张罗了一门亲事,对方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叫徐文英,可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秦观对她没有感觉,尤其反感她身上那股娇气。可是,他还是妥协了,为了不让自己的恩师失望,他娶徐文英为妻。
  这是一桩没有爱情的婚姻,这注定是一个悲剧,很不幸,秦观并没有像元缜、苏轼那样对自己的妻子产生爱情,他也曾试着爱她,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日久生情的梦想也被打破。面对他,他感觉只是一个灵魂出窍的人,针刺一样的难受。
  他想离开她,想休掉她,可是又觉得对不起她,也对不起苏轼,于是只好迁就,尽一个丈夫应尽的责任。可怜我们的秦观,还没有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还没有尝到爱情的滋味,就被形同枯木的婚姻束缚了手脚。
  他很苦闷,也曾去过青楼,但他不是柳永,他背负太多,和歌姬交往只限于听她们弹奏,不敢越雷池一步,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纯情的人,相信这个世界有真爱,他的真命天女也一定存在某个地方,只是缘分还没有到。他是一个只相信感觉的人,如果对一个女子没有感觉,他不会认为有真正的爱情产生,就像他的妻子。
  这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叫巧玉的歌女,他的感觉来了,巧玉也对他有感觉,于是两人相恋。当然,这是一对地下情,若他的妻子知道了,后果不堪设想,如果让苏轼知道了,也会斥责他。巧玉需要一个名分,要他纳她为妾。可是,纳一个风尘女子为妾是当时士大夫阶层所不齿的,秦观官虽小,但好歹还在朝廷混着,面对强大的社会压力,他犹豫了,虽然他真的爱她。
  就在这个时候,为安慰巧玉,秦观为她写《鹊桥仙》,告诉她“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两个真正相爱的人并不会因为时空的变幻而令彼此陌生,能在一起固然好,不能够天天在一起也无妨,只要两颗心在一起就行了。
  词是好词,也很感人,巧玉也懂,可是她等不起,她一个女子,韶华易逝,她不想等到人老珠黄那一天,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她受够了,这烟柳之地,她要离开。于是,与他分手,弃了爱情,要了婚姻,嫁给了一个她并不爱的商人。
  他黯然。忧伤掠过他清俊的脸,面对爱人,他又何尝不想,朝朝暮暮?
  他继续去青楼,继续寻找他的真爱,有时候,好希望他是柳永。可是,他只是秦观。
  说秦观的爱情不得不提苏小妹。
  苏轼的妹妹,才貌双全,据说去苏家提亲的人踏破了门槛,可心高气傲的她一个也看不上。黄庭坚把王安石的儿子王雱介绍苏小妹,苏小妹了王雱的作品,评价是:“新奇藻丽有余,含蓄雍容不足,难成大器。”
  其实苏小妹心中早已有如意郎君,她相中了常来苏家走动的秦观,说秦观的才华如果没有苏轼父子的话,当今数他第一了。相中秦观,这连苏轼也没料掉。既然相中了,那好吧,提亲吧,于是就有了民间传说苏小妹三难秦观的故事。
  其实很不喜欢这个故事,这个蹩脚的故事在我看来也只够刊登在《故事会》这样的杂志上,这个故事完全把秦观的形象毁了,没有给秦观增添任何光彩,倒给他抹黑不少。编故事的人用意很明显,抬高苏小妹,贬低秦观。
  在这个故事里,秦观成了以貌取人的风流公子,苏轼向他提亲,他听说苏小妹的相貌很难看,于是犹豫着,不给苏轼答复。后来为证实苏小妹的相貌是否难看,他假冒和尚。她去烧香,他一睹她芳容,虽然不是什么国色天香,但花容月貌还是有的,于是起色心,赶紧答应苏轼这门亲事。不料,苏小妹也不好对付,洞房那天,出了三道诗谜为难他,如果回答不出来就不准进洞房。秦观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抱得美人归。
  事实上,秦观完全不是这样一个人,首先他不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人,他本身也并非风流倜傥之人,他对爱情只有一个标准:感觉。虽然他也爱美,但姿色绝非爱情的第一要素。如果他爱美女,青楼多的是。另外,他是一个沉默寡言、内向的人,绝非故事中所说的那般热闹。
  虽然不喜欢这个故事,但仍然希望历史上有苏小妹这个女子,秦观这样的才子,就应该有苏小妹这样的佳人来配,一静一动,堪称绝配。也许有了苏小妹,秦观就不寂寞了。
  可是,这世间,一厢情愿的事情太多。
  后来,秦观也对爱情绝了望,一门心思扑在诗词创作上,一心一意的做他的“山抹微云秦学士”,词风也逐渐走向苏轼的反面,向素来被主流文人瞧不起的柳永靠拢,数年后,形成自己的风格,俊逸精妙,情味深永,成为北宋词坛婉约派的代表人物。
  我常常想,若秦观和柳永相遇,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         第二十五章  林和靖:江头潮已平
  吴山青,越山青,两岸青山相对迎,谁知离别情?
  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
  ——林和靖·《长相思》        宋朝的时候,有一个诗人把隐士做绝了,做漂亮了,这就是林和靖。西湖梦,孤山魂,一代隐士林和靖。以梅为妻,以鹤为子,疏影横斜,暗香黄昏,泛舟垂钓,读书耕种,在林和靖传奇、浪漫、优雅的背后,谁又能看到了他巨大的不幸和无边无际的独孤。
  林和靖二十五岁那年被赶出了家门。
  说是家,其实不是家。林和靖早已经没有了家,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快乐的,但他不是,十岁那年,所有的快乐都离他而去,因为他的老爹母亲相继离世。
  他有一个哥哥,从此与哥哥相依为命。
  这就是林和靖童年时的家,支离破碎,惨不忍睹,如果说和哥哥在一起生活的日子他还可以感受到些许的亲情之外,十年后,他就再也感受不到了,因为哥哥结婚了。嫂子是一个势利小人,也是有一定背景的人,她之所以能够看中林和靖的哥哥,因为只有他愿意做上门女婿。
  也就在这一年,哥哥开始对林和靖冷漠,因为他时刻受妻子的监视,他也想对弟弟好一些,但是他不敢,他觉得自己太软弱。嫂子觉得林和靖是他们的累赘,她常常挖苦林和靖的哥哥,到底是你做我们家的上门女婿,还是你们林家一家人做我们家的上门女婿?叫你弟弟走吧,我再也受不了!他已经成年,你没有义务再养他了!
  被赶出家门的那一天,林和靖和哥哥在门口分别。
  哥哥塞给他一包银子,含着泪说:“这是哥哥所有的积蓄,你到外面考个功名吧!考个功名你嫂子就会对你刮目相看了。”
  林和靖明白,哥哥的言下之意就是,如果考不上功名就永远不要回来了。
  林和靖也明白,他这一去也许真的永远回不来了。林和靖不是没考过功名,林和靖不是没有才华,林和靖不是不勤奋,而是他压根儿没有想过将来要做什么大官。所以好几次会试,他都故意不按照规矩答题,而是按照自己的喜性答题,结果自然是没有通过考试。林和靖中了秀才,举人也不在话下,但他放弃了,结果势利眼的嫂子也放弃了他,把他赶出了家门。
  不过林和靖并不为这件事情感到难过,因为他并不留恋这个并不属于他的家,即使嫂子不赶他走,迟早他也会离开这个家的。林和靖从小就喜欢山水,喜欢大自然,借这个机会饱览一下祖国的大好山河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难过的是,他还要与另外一个人分别,这个人不是他的哥哥,而是他的初恋情人。
  初恋情人姓梅,我们姑且叫她梅。如果说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值得林和靖牵挂的话,那就是梅了。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力量有多大,看看林和靖就知道了,林和靖最后终身不娶,孑然一身就是为了这个梅。
  梅是杭州一大户人家的独生女,老爹是省里面的高级官员,梅虽然贵为千金,但没有千金的脾气,她一生单恋一枝花,那就是梅花。梅是一个梅园的主人,里面有她亲手栽培的十棵梅树。而梅则像梅花一样高洁美丽。
  林和靖和梅的爱情故事自然与梅花有关。
  那是一个飘雪的天气,林和靖在外踏雪的时候突然被不远处一抹如雪一样的红色所吸引,林和靖知道那就是梅花了,因为在这冰天雪地里只有梅花才可以开放如此高傲。于是,他朝着那个方向走去。
  走进梅园的时候,林和靖惊呆了,不为梅花,而为梅树下面的一个女子。
  女子穿一件红色的风衣,撑一把油纸伞,像一尊雕塑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在银装素裹的世界里,她就是一朵最大最鲜艳的梅花。
  这是一幅美妙绝伦的画面,这是林和靖从未见过的情景,一向喜欢作画的他想把眼情的景象画下来,可是他没有带纸和笔。没有纸,就把洁白的大地当作宣纸,没有笔就用树枝代替,要的不是一幅画,而是作画时的感觉和心情。
  当这幅画接近尾声的时候,林和靖抬起了头,他看到的不再是红衣女子的背影,而是她的一张脸,这是一张什么样的脸呢?不能用年轻和漂亮来形容,这一张脸既有雪花的洁白又有梅花的红润。这一张脸有一双乌黑的眸子,眸子里的秋水晶莹剔透,这双眸子正出奇的看着林和靖,看着雪地上林和靖所画的“少女赏梅图”,雪地上的少女,那熟悉的背影正是红衣女子自己。
  一切都是天意吗?那一瞬间,女子被林和靖的才华所折服,林和靖被女子的美丽和气质所打动。一眼万年,两个人都觉得对方好像是自己已经寻找了一万年才找到的那个人,于是他们相爱了,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在心里。
  红衣女子就是梅,这一年梅十八岁,林和靖二十岁。
  就是这个梅园,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开始了。
  人约黄昏后,月上柳梢头。
  梅园成了他们心中永远的老地方。转眼间已经日落西山,林和靖和梅依依惜别,两个人彼此深情的对望,很快月亮出来了,梅园里清澈的池水映照出梅枝的疏秀清瘦,黄昏的朦胧月色烘托出梅香的清幽淡远,看着眼前的梅,林和靖诗兴大发,随即吟出一首千古名句: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林和靖把这首偶然得来的诗送给心爱的女人,梅在喜悦和幸福之中,在林和靖的目送之下,离开梅园。
  如果永远是这样该多好,可是这个世界上似乎没有永远。就这样过了五年后,林和靖被嫂子赶出了家门,杭州已经没有他容身之处,他要离开了,他要去考取考取功名,否则的话永远不要再回来。考取功名,这对一没有钱财二没有背景的林和靖来说又谈何容易。可是,为了梅,他决定去试一试。
  而此刻面临的问题是,他不得不要与梅分别了,分别多久?不知道,也许一年,也许五年,也许十年。
  分别的地点没有选择梅园,因为梅一直以来都想和林和靖一起去看看钱塘江的潮水,所以他们选择了一个可以观看钱塘江潮水的亭子。在这里,他们面临的是一场生离死别,但是当时的他们并不知道,他们都认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离别。深明大义的梅还安慰林和靖男儿志在四方,应该出去闯荡闯荡,而她向他许诺一定等他回来。
  就在这个亭子里,他们看了最后一场潮水,潮水退去后,离别的忧伤弥漫在两个人的心中,用什么来表达呢?只能是诗歌了,于是,林和靖又为梅做了一首诗《长相思》:吴山青,越山青,两岸青山相对迎,谁知离别情?
  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
  林和靖就这样离开了杭州,离开了他心爱的梅,这一去就是十年。
  林和靖从杭州沿运河北上,过苏州、扬州,至盱眙一带转入淮河、汴河,北出曹州,然后折返南下,取道淮甸至舒城、无为一带,渡长江进入今江西省中部,经安福县抵达临江军乘船北上,随即沿长江东过芜湖、历阳、金陵回到杭州。
  在这十年里,正如他所料,在考取功名的路上困难重重,即使他有满腹的才华也没有发挥的余地,考场上的潜规则使得他对功名彻底失望。在这十年里他只交了一个朋友,也就是他游学到江淮地区时,遇到一个叫李谘的人,刚中进士,知道他的人很少,独林和靖慧眼识珠,称李谘说:“他将来是一个做大官的人。”后来李谘果然做了三司使,成为掌管全国财物收支的最高财政长官。
  仿佛是一个梦,十年里,林和靖什么也没考上,带着疲惫的心和对城市生活的厌倦,他回到了杭州。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回到杭州后他遇到一个致命的打击。
  回到杭州后,林和靖没有回哥哥的家,嫂子有言在前,不考取功名别回来,这个家林和靖打死他也不会再回去了。他之所以回到杭州,只为了一个人,那就是梅。
  往事如潮水一般涌来,林和靖忐忑不安的敲开了梅的门。
  然而开门的不是梅,而是梅的母亲。母亲一听说林和靖的名字就破口大骂起来,然后就是失声痛哭。林和靖问是梅的母亲怎么了,梅的母亲痛心疾首的告诉他,她已经死了!是你害死她的!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刹那间,林和靖头晕眼花,差点栽倒在地。
  许久,梅的母亲停止了哭声,把真相告诉了林和靖。
  梅的老爹母亲为女儿张罗了一门亲事,对方是有权有势的阔少,梅不从,再三追问之下,梅只好告诉老爹母亲自己已经有了心上人了,他就是林和靖。于是,老爹母亲又问林和靖的身世,一听说林和靖啥都没有时,老爹母亲坚决不同意女儿和林和靖好。为了让女儿私死心,老爹母亲硬是逼着女儿与那个阔少定了亲。结果万万没有想到,成亲那天,梅,这个贞烈的女子,跑到梅园,用三尺白绫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心如箭穿,如刀割,官场失意的林和靖,原本指望回到杭州可以得到梅的情感安慰,却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结果。林和靖疯了一般,跑到梅园,然而,他再也看不到梅了。
  林和靖在梅园里躺了一夜,也流了一夜的眼泪,第二天早上,他做出了一个决定:终身不娶。
  然而在那个年代终身不娶是要受到舆论的谴责的,要想终身不娶而且冠冕堂皇的话,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路就是出家当和尚,这就意味着林和靖必须忘记梅,但林和靖无法做到这一点,他知道他这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那么剩下来的一条路就是隐居了,到没有人知道的地方,过一辈子离群索居的生活。林和靖最后选择了隐居这一条路。
  林和靖把隐居的地点选在西湖中间的一座孤岛上,后来人们称这座岛为孤山。
  选择孤山,因为那里风景足够的好,那里又足够的偏僻,没有人知道他,没有人来打扰他。
  带着悲痛的心情把梅园里十棵梅树移植到了孤山,这些梅树将会陪伴他一辈子。把梅树结出来的种子再撒在孤山上,这样,梅树越来越多,最终他种下了365棵梅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和梅树为伴,天天和梅为伴。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喜欢梅花,为什么要栽那么多的梅树,只有他自己清楚,他是为一个女人。
  这些梅树不是是他的生活伴侣,还是他的经济来源。每当梅子成熟的时候,他会把三百六十五棵梅树所产的梅子全部卖掉,把每一棵梅树所产的梅子卖的的钱用布把它包起来,然后扔进一个箱子里,一共是三百六十包,他每天取一包作为一天的生活费。拮据贫寒的生活同样可以过得如此浪漫和优雅,林和靖为我们做出了榜样。
  尽管有梅树陪伴,隐居孤山的林和靖还是寂寞的,这时候一只白鹤走进了他的生活。
  一天他正在修剪梅枝,一只白鹤突然从天空中掉了下来,发出一声哀鸣,躺在地上不动了。林和靖走过去,发现白鹤的腿部血肉模糊,他料想,这只白鹤肯定是被猎人射中了。林和靖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看白鹤如此哀怜,于是把它抱回屋子,为它清洗伤口,为它上药包扎。调理了一周,白鹤的腿伤终于好了。林和靖把它放飞天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白鹤在林和靖的头顶久久盘旋,就是不肯离开。
  林和靖示意白鹤下来,白鹤就飞到他的面前,用感激的目光看着他。林和靖明白了白鹤的意思,它不想走,它想留下来,陪他。
  林和靖心中涌起一股暖流,把白鹤抱在怀里,抚摸着它的羽毛,点了点头。
  白鹤就这样留了下来。从此,林和靖又多了一个生活伴侣,他突然觉得上天对他非常厚爱,他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家,但却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家,家中有梅花,有白鹤。
  对于这一切他知足了。
  所有的隐士都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一方面他们回避尘嚣、回避官场,另外一方面尘嚣、官场偏偏来找他们。林和靖也不例外。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后,孤山突然变得热闹起来。原因是一个不知名的人把林和靖的隐居生活添油加醋的告诉了周围的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人们纷沓至来,都想瞧一瞧一个整天与白鹤为伴的男人到底是啥样的人,是不是长着三头六臂。
  林和靖就这样被外面的人所知道,后来他的诗作也不知道被谁传了出去,他写的那首关于梅花的诗被文人墨客竞相传诵,渐渐地,林和靖的名气越来越大了,最后大到什么程度呢?大到当时的皇帝宋真宗也知道了,宋真宗想,天底下还有这样的高人?这样的人才不为朝廷效力太可惜了。于是,他派人去请林和靖出山,请他做太子的老师。
  林和靖拒绝了,他说:“我已经过了大半辈子隐士生活了,对外面的世界,尤其是对国家大事一无所知,我去当太子的老师不但不会为太子带来学识,反而拖累太子。你们还是另请高明吧。”
  林和靖游学时唯一交的一个朋友李谘也知道了他的行踪,当时李谘是杭州的太守,他亲自来拜访林和靖。见到林和靖,他说:“兄弟,你太不够意思啦,你在杭州怎么不联系我呢。我一直以为你不在杭州呢。这些年没有见到你了,你过得还好吗?如果兄弟不嫌弃的话,可以来杭州府,和我一起治理杭州的老百姓,如何?”
  林和靖同样也拒绝了他。林和靖说:“我这个人啊,如果放在官场上就是一块朽木,是不会有作为的,我的性格就适合于青山绿水为伍。杭州有了你这个老爹母亲官就够了。”
  李谘没有强求,他知道人各有志,但他在生活上对林和靖还是很关照的,比如在林和靖卖梅子的时候,他就帮助他联系买主。
  他为另外一件事情发愁,那就是很多人见他还是单身一人,都纷纷上门求亲。林和靖拒绝了一个又来一个,搞得林和靖实在没法了,就对他们说我已经有妻子了,连儿子都有啦。这一招果然灵,很多人知难而退了。不料这话又传到了李谘的耳朵里,他兴冲冲的跑来,问曰:“兄弟,这是咋回事呢?前几天见你还是一个人,怎么突然有了妻子,连儿子都有了呢。”
  林和靖哈哈大笑,说:“我的妻子、儿子与你们不同,我把梅花当作妻子,把白鹤当作儿子啊。”
  李谘恍然大悟:“原来是梅妻鹤子啊!”
  过了一会儿,李谘又试探着问:“兄弟,你真的就想这样过一辈子?你为啥不结婚呢?是不是有难言之隐呢?”
  林和靖有点尴尬,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终于把自己饱受多年的秘密说了出来。李谘听了对林和靖更加佩服了,当即表示把它自己的儿子过继一个给林和靖养老,但被林和靖拒绝了。
  林和靖自己不愿意做官,却鼓励他的侄儿做官。晚年的时候,林和靖与哥哥嫂子的关系得到改善,嫂子见林和靖成了一个名人,开始巴结他,把自己的孩子带到他的面前,让林和靖教孩子读书。林和靖不是一个记仇的人,他爽快的答应了。
  林和靖见侄子热衷功名,就鼓励他朝着自己的志向努力奋斗,后来侄子中了进士,他十分高兴,为侄子作了《喜侄宥及第》诗一首。这件事情被李谘知道了,跑来问他:“你自己不喜欢做官,为啥要鼓励你的侄子做官呢?这不是与你的志向相矛盾吗?”
  面对好友的质问,林和靖说出了一番对当今社会仍然有启迪作用的话,他说:“我们看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啊。我不喜欢做官并不代表我的侄子也不喜欢做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路,人生的关键就在于选择适合自己的道路。我们看问题的时候不能以自己的立场来看啊,这就好比我喜欢过安静的生活,所以选择了隐士,但是如果我要求你也跟我一样来做隐士,你会答应吗?你肯定不会答应。所以我也不会教导我的侄子像我一样做隐士,人生的道路得自己选择,他志在官场,那就让他去做官吧!”
  林和靖就是这样一个豁达开明的人,他以独特的人格魅力征服了当时所有的人。
  在林和靖六十二岁那年,这位中国历史上最具风格的隐士终于追随他的梅而去,他死后,就葬在孤山梅林丛中。李谘林和靖死后悲痛不已,为他素服守棺七日,当时的皇帝宋真宗也赐林和靖“处士”的名头。

 第二十六章  李清照:她比黄花瘦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李清照·《声声慢》         同为女人,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代社会,李清照这样一个女人是一个异数,她在诗词方面取得的成绩唯有李煜可以与她比肩,更难能可贵的是,她一个柔弱女子,却有巾帼不让须眉的豪迈,国破家亡之际,面对不敢抵抗懦弱无能的朝廷,她发出了铿锵之音:“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她呼唤项羽一样的英雄,可是在“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年代,在“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的年代,项羽一样的英雄又在哪里?没落的北宋政府一味的逃避,一味的苟且,全国上下,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于是,他年,流落到杭州,过着人比黄花瘦的生活。
  曾经亦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女,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淘气机灵的她,宛如飞燕一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天生与别的女孩子不同,别的女孩子,小家碧玉抑或大家闺秀,都安安静静的守在闺房,一心一意的绣着女红。而她却似一个男孩子,成天跑出门外,跑到车水马龙的街道,跑到有山有水的地方,用好奇的眼睛和好奇的心灵打量着这个世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
  十七岁的时候跑到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游玩,忘记了回家,于是她有感而发,一阕《如梦令》如珍珠一般抖落在玉盘上:“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鸳。”
  想必,现在的女孩子的大都有李清照这样的情怀吧。
  一个连男人们都羡慕的书香门第世家,李家世代为官,父亲李格非进士出身,当时的大才子大学者,连苏轼都敬仰其三分,官至礼部员外郎,和苏门四学士黄庭坚、张文潜、陈师道、晁补之有密切的来往。母亲王是状元王拱辰的孙女,端庄贤淑,知书达理,有着极好的文学修养。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耳濡目染,李清照不想当文学家也难了。
  还是不谙世事的黄毛丫头,唐诗三百首已烂熟于胸,花季没有忧愁,已经口吐莲花,下笔千言。她临摹王羲之的《兰亭序》,秀气清理的小楷随手而来;她喜爱王维的山水画,也常常研朱涂鸦,花鸟山水别有一番情趣。她有音乐天赋,六岁时就能抚琴,她弹奏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令在场的人无不落泪。这样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才女,她的父亲怎能不如获至宝,于是她的父亲不免叹道:“我的清儿若是个须眉男子,采芹入泮,怕不像探囊取物一般容易!”
  可是李清照就是李清照,她是一个绝世独立的女子,她不想做什么男子。
  十八岁,她的爱情来临了。
  描金彩绘的龙凤喜烛,金色流苏的八角薄纱大红宫灯,大红盖头被心爱的人慢慢的掀开,正是冬天,一个丫环特地送来一枝梅花,拜过天地,喝过交杯酒,她和新郎入了洞房。
  新郎名叫赵明诚,是当朝宰相赵挺之的公子,同样的名门望族。他和她,既是青梅竹马,又是门当户对,论才学、容貌、家世,他和她不愧是天造地设的一双。
  婚姻并不一定就是爱情的坟墓,李清照和赵明诚的婚后生活相当美满。关键得看两个人是否心有灵犀,是否习性相似。李清照和赵明诚这对年轻的夫妇堪称这方面的表率。俩口子都爱好诗词,常常以诗词互赠。对于李清照的才华,作为丈夫的赵明诚并没有嫉妒,有的是欢喜。有时他也心高气傲,不甘自己的才华在妻子之下,于是他选了几首自己写的词,把它们与李清照的诗歌混在一起,然后拿给好友陆德夫品评。
  陆德夫把玩再三,说写得都不错。赵明诚硬要他选出一首最好的来,他就说:“只三句绝佳。”赵明诚问是哪三句,他回答:“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这阕名为《醉花阴》的词是李清照写给在外当官的赵明诚的相思之作,秋闺的寂寞与闺人的思念、惆怅跃然纸上。
  至此,赵明诚对妻子的才华愈加佩服。
  那时候他还在太学里读书,不能与她长相厮守,只是每月的朔望才能回家一次,于是他们把半月一次的相逢当作一年一度的七夕,极尽浪漫之能事。
  那一年的元宵节,他归心似箭。来到熟悉的家中,并未见朝思暮想的她。纳闷中,一丫环来报,说有一个公子来访。他走出书房去迎接客人。清照女扮男装,袅袅娜娜的来到他的面前。他好生奇怪,这位公子,眉清目秀,弱柳扶风,好像在哪里见过,可是又想不起来了。这时候,公子发话了,声音亦是温软如玉:“赵公子,不记得我了吗?我们曾经同窗三年……”
  说完,扑哧一笑,这一笑露出了马脚,傻乎乎的他恍然大悟,原来站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公子就是女扮男装的李清照。
  后来,他牵着她的手,来到热闹的街上,赏花灯,品美食,直到人群散去,他们还沉醉其中。
  他是一个收藏家,他对古玩字画的兴趣绝不亚于她对诗词的兴趣。
  她理解他,并在他的影响下也对收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收藏是有钱人玩的游戏,赵明诚刚出仕的时候,家里并不富裕,可是为了古玩,他宁愿“饭蔬衣简,亦当穷遇方绝域,尽天下古文奇字”。
  她赞赏他的志趣,于是以荆钗布裙代替了明珠翠羽。
  每得到一帖罕见的古书、名画或彝鼎金石,他们便共同校勘、鉴赏、整集签题,指摘暇疵,其乐融融。
  一日,他偶然看到一幅王羲之的真迹,爱不释手,用一个月的俸钱把它买下。
  他作为礼物送给她,因为她喜爱王羲之的书法,她欣喜若狂。
  又一日,有人投其所好,拿来徐熙画的《牡丹图》。夫妻俩仔细辨认,确定是真品,只是苦于价钱太高,他们把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搜刮一空,她又把身上所有佩戴的饰品全部取下,拿到当铺,换得银两,最终才得以把《牡丹图》买下。
  望着素面朝天的她,他感动不已。
  对古玩的研究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于是她对他说:“不如我们写一本关于古玩研究方面的书吧。”
  他正有此意,于是一拍即合,她又问,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好呢?
  他沉思片刻,就叫《金石录》吧。
  也许李清照的上辈子太过于美好,上帝也妒忌了,于是上帝给了她一个“国破家亡”的凄凉结局。
  就在夫妇俩埋头创作《金石录》时,“靖康之耻”发生了。
  宋微宗这样一个皇帝,和李煜一样,心思不在国家上,他爱美人和醇酒,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偏偏错生在了帝王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对古玩字画的爱好与李清照赵明诚夫妇有的一拼。
  他专门派人到全国各地搜罗名花、奇石、佳树、珍玩运到京都,供他赏玩。运送这些花石树木的车船,便称为“花石纲”。“花石纲”所经之处,与当年隋炀帝乘豪华游轮南下扬州一样,钱谷一空。又在都城内兴建祭祀用的“明堂”,安放九鼎用的“九成宫”和供游赏的“延福宫”。
  物质上的穷奢极欲终于导致国力衰弱,民变四起。金军趁机南下,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消灭了北宋。赵构捡了个大便宜,率领他的宋王室逃到江南,隔了一条长江,是为天堑,于是放心了,就在杭州,赵构做了皇帝,定国号“建炎”。
  举国都在逃亡,李清照和赵明诚也不得不跟着逃亡。
  可是他们又不同于普通的逃亡百姓,随便卷起一个包裹就跑,他们又太多的东西要带,这些东西是古玩字画,是书籍。古玩字画不同于一般的物品,极易损坏,经受不住颠沛流离之苦。关键时刻,为了他们共同的心血,那些他们花了半辈子搜集而来的古玩字画,李清照丢下了书籍,这对于嗜书如命的她来说,无疑是一次心痛的割爱。
  就在逃亡过程中,一个致命的打击向这个柔弱女子袭来,她最爱的人,赵明诚,染病死在了南京。
  以前只是在别人的诗词中感叹国破家亡的悲痛,却不曾料到,这样的遭遇就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它来得如此突然,如此猛烈,一个从未经历过挫折的女子如何承受得起?对于李清照来说,天下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如此。她可以失去任何一个人,可是她不能失去赵明诚,他说过他要和她相守到老,他是她的全部。她哭干了泪水,也没有把赵明诚哭醒过来。
  有那么一刻,她很想追随赵明诚而去,但是她挺过来了,这个柔弱的女子并不柔弱。
  只是因为赵明诚那未了的遗愿,那本只写了一半的《金石录》。
  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把它完成,制作成书,然后在他的坟前,烧给他。
  于是,她流落到了杭州,独居在西湖边一座破败的院子里,潜心创作《金石录》。
  八年后,《金石录》终于完成。这一天下午,秋风秋雨愁煞人,李清照小心翼翼的在素绢封面上恭楷写下:《金石录》(三十卷)宋秘阁修撰,知湖州事,东武赵明诚撰。
  写完后,她有点累了,想到床上小憩一会。可是她刚一躺下,前尘往事,就浮现眼前,她越想入睡就越睡不着,那么干脆就不睡了吧。于是,她披衣下床,倒了一杯小酒,想为自己暖暖身子。
  这咋暖还寒的时节,一个女子,独自喝酒,怎能不满腹愁绪。要是以往,她定会和赵明诚对饮。那些美好的岁月啊,为什么如此短暂?
  抬头望,不经意间看到一只南飞的孤雁,它发出的哀鸣划破天际,这哀鸣也直抵她内心深处最柔软的一隅,这只孤雁啊不正是自己吗?于是,心底的忧伤被一丝一丝的抽出来,越拉越长。
  低头看,黄叶落满地,那可是凋落的残菊吗?院子里,两棵梧桐,像一对患难夫妻,可是她,落花人独立。
  时间为什么如此漫长?好不容易捱到黄昏,可是天又淅沥淅沥的下起雨来,这无边的愁绪啊,何处发泄?
  于是,她拿来笔墨,一字一泪的写下《声声慢》: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又十年,李清照,这样一位绝世独立的才媛,独孤终老。   第二十七章   辛弃疾:脉脉此情谁诉?
  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蛾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
  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闲愁最苦。休去倚危栏,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
  ——辛弃疾·《摸鱼儿》         辛弃疾又被调任了,这次是从湖北去湖南,离金兵远了,离临安也远了。
  暮春三月,本来已经转暖的天气,偏又著风雨,阵阵寒气。斜雨扑在画檐蛛网上,沾湿了一网飞絮。春去了,春去了,春的脚步能否停下歇一歇?
  朝廷的调任依然如期而至,辛弃疾无需收拾什么行李——他太习惯这颠沛流离的生活了,从山东济南到安徽亳州,从浙江临安到江西南昌,他甚至一度认为这就是他戎马一生的宿命。
  可惜的是,跟他转战南北,立下赫赫战功的那批战马现在只能被当作代步工具,载着主人继续调任,这一次,从湖北到湖南,继续当运副使。这个又被叫做漕运的官儿,主要是掌管漕路的财赋,与辛弃疾杀敌抗金,重整山河的志向实在是相去甚远。
  辛弃疾匆匆看了一遍朝廷的调任令,大致是 “荆湖北路转运副使恪尽职守,调往荆湖南路继续当运副使”一类的冠冕之词。他收起这纸调令,把它压在书橱的底层,这里已经有大大小小二十几道调任令了。
  二十年来,辛弃疾对于故乡山东济南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了,作为军人,他只把他乡当故乡。
  他摘下墙上的战袍,轻轻拂去上面的尘土,这位在时刻陪伴他出生入死的英雄,此刻,却只能在刀剑房,残阳孤灯,青壁冷檐,守着岁月流逝,叹尽世间的孤寂悲凉。
  这个进入不惑之年的男人,真的应该清醒了:南宋抵御金兵只是辛弃疾个人的一厢情愿。
  高宗赵构擅长的是书法,而非治国,辛弃疾擅长的为政御敌非但不能得到高宗的赏识,相反还屡遭奸臣谗言。辛弃疾是擅长长短句的,此刻,他也应该用长短句来凭吊。
  但是,此刻,他却咏不出句子。
  不能抚琴,不能弄剑,他小心翼翼地穿上战衣,沉重的盔甲在夜色中寒气逼人,金属片撞击的声音犹如更夫的晨钟,清脆而悠远。辛弃疾挥舞着宝剑,一如在昔日沙场般威武神勇,剑影如月,只是剑剑指向的都是自己的影子。
  尽管曹操有“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但是今时不同往日,美人迟暮,君子也早已另结新欢了。
  遥想与君子结识,辛弃疾不由地心潮澎湃。
  对于发生在公元1162年的一个晚上的那一幕,张艺谋称之为:英雄。陈凯歌谓之:无极。成龙也会肯定地给出两个字——神话!
  这绝不是吹牛,而是有史记载的确确凿凿的事。
  5万人的金兵大营戒备森严,只有当官的帐内觥筹交错,把酒正酣。突然间,只听得马蹄声骤起,然后就似是一阵狂风袭来。狂风过后,一切归于平静,而喝酒的人却发现,酒桌上丢了一个人!
  这时,兵卒来报:“有50来个人闯了大营,劫了张安国去了!”兵卒还描绘说:“领头的那个人,铁塔一样!”
  当官的这才知道,是宋朝那边的人来劫营了。急忙派人去追,哪里还看得到半点人影?这一切发生得如此迅速,如此突然,众人根本没有来得及反应,帐内的片刻平静,刚刚的把酒言欢似乎只是出皮影戏。
  是谁有这样的胆子,只带50几个人就敢闯入有5万人的金兵大营,还当众掳走了刚刚从宋军那边投降过来的张安国?
  说出来你不要不相信,这个人就是辛弃疾。
  辛弃疾擒得张安国后,又长驱千里,将之押至江苏南京后砍掉了脑袋。
  辛弃疾要杀了张安国,因为张安国是叛徒。
  1161年,在完颜亮的率领下,金军大举入侵中原。金兵压阵,一路马蹄声声,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南宋皇帝赵构却只是求和,“三年一小进贡,五年一度大进贡”,只求得偷安南隅。
  北方各族人民纷纷聚众起义抗金,其中一支义军的老大叫耿京,而22岁的辛弃疾也在济南南部山区召集了2000余人,共同加入耿京的义军,辛弃疾成了掌书记。辛弃疾力劝耿京“决策南向”,归于南宋的正规军,以共同抵抗金军。1162年,辛弃疾说服了耿京,并代表耿京,南下加入南宋朝廷的正规军共同抗金。没想到,正当辛弃疾在南京和高宗赵构商洽归属一事时,义军队伍却出现了内乱———张安国叛变,他杀掉了耿京,还拉了义军中的一帮人投降了金军。
  刚刚被高宗封为承务郎的辛弃疾,并没有让张安国苟活于世,北归途中就领50兵马直趋山东,杀入5万人金兵大营。
  于是,投靠了金兵、并由此跻身金军干部队伍的张安国,以为自己正扑向富贵荣华怀抱的张安国,死得很快很难看。
  谁让他犯了辛弃疾的大忌!
  这个大忌是辛弃疾从小就形成的。
  辛弃疾名“弃疾”,字幼安,可见童年的他并非一帆风顺,但他那从小舞刀弄剑、壮如铁塔的五尺身躯,何曾有什么疾病?
  只是,他以及他的祖父,都有块心病,那就是国破山河碎,民苦心不安。
  辛弃疾是今山东济南人。他出生前13年,宋室遭遇“靖康之难”,中原被金人占领。辛弃疾祖父辛赞为家计所累,未能脱身南下,无奈带着家人生活在金军占领区。辛赞是个革命的理想主义者,从被迫留在“敌占区”的那一天起,他就给自己的角色定好了位:潜伏下来的地下工作者。他不忘家国,每逢闲暇,即带辛弃疾“登高望远,指画山河”,希望争取机会揭竿反金。史书上还特别提到说,1154年及1156年,辛赞两次命辛弃疾以应考为名,前往金都燕京考察地形,搜集情报。只可惜,辛弃疾爷孙俩的满腹报国热情,南宋王朝并不买账。当然,当时爷孙俩并不知情,他们单方面地被自己的报国热情弄得热血沸腾,为报效家国的那一刻,他们时刻摩拳擦掌。
  辛弃疾22岁那年,他终于等到机会加入了革命队伍,如愿走上了抗金的正面战场。他还和南宋取得了联系,队伍即将归入南宋正规军,自己也将光明正大地成为宋的子民。这,可是他和已去世的爷爷多年的愿望。
  而耿京却要坏他的大事,他怎能不“大怒”?
  夜闯金营之后,辛弃疾因此名重一时,他也因此获得了南宋朝廷的认可,开始在南宋的官场上摸爬滚打。他认为自己终于有了施展抱负的机会。
  辛弃疾大叫一声从睡梦中惊起,清秀而略显消瘦的脸上布满了汗水,依稀间仍在梦魇中挣扎。用力喘息了几下,他打开床边的窗户,窗外月亮如水,大地一片苍茫。“眼前万里江山……”语不能继。
  他错了。在他跃跃欲试地想以正规军而不是游击队或义军的身份正面抗击来犯金兵、恢复中原时,他却失去了钢刀利剑,手中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
  幸好还有一只笔,让辛弃疾能够抒怀,甚至于后人一记起他来只会写上“词人”的注解,就像这句: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就像这句: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就像这句: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再次踏上旅程,朋友同僚把酒相送,依依惜别,一直没有咏词的辛弃疾不免低吟起来,成了那首著名的《摸鱼儿》,其中有两句是这样的: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
  说到相如赋,“西汉文章两司马”之一的司马相如深得汉武帝的青睐,其《上林赋》、《大人赋》、《长门赋》堪称辞藻华丽的典范。
  而其中悲凄者如《长门赋》,不仅仅是因为言词真切,更在于《长门赋》并没有挽回汉武帝的感情,从“金屋藏娇”到“长门锁阿娇”,女人的命运终究逃不过情劫。
  汉武帝刘彻与陈阿娇青梅竹马,还是幼年的时候其祖母窦太后问他长大要娶一个什么样的媳妇,他言要娶表姐阿娇为妻并为阿娇盖一座金屋子,自此有了金屋藏娇的戏言。
  汉武帝坐上皇位之后履行了自己的诺言,他真的为阿娇造下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并册封她为皇后。
  他的一生有三个都留下传奇的女人:陈阿娇的金屋藏娇,最后却被贬长门宫忧郁而终。卫子夫一步登天,从平阳公主府一名家奴成为国母取代了陈阿娇的地位,最后也在宫中以三尺白绫自缢身亡。李央央的倾国倾城因为其兄李延年的一首乐府《北方有佳人》,却不料也是红颜薄命,她是汉武帝最怀念的一个女人,在她有病的时候汉武几次探望都被她拒绝,至到死后也没让汉武见她的病容,在帝王心里总是她的倾国之色,刘彻在汾水船楼吟出的《秋风辞》写尽了君王的乐极生悲:“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
  金屋藏娇让后人知道了陈阿娇,司马相如的《长门赋》也让后人知道了她的悲惨收场。
  青梅竹马的情是情何以堪,金屋藏娇的藏又是为何人所藏;爱了一生痛了一生,藏尽了自己一生的青春风华藏尽了自己一生的快乐与痛苦。金屋里曾经的郎情妾意娇怯红颜,最后却在长门宫里灯惨月暗无复盼下忧郁而终,她死的时候只有二十六岁,二十六岁正是花开最浓的时节,她却早早的枯萎。
  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虞。
  有丈夫却不知道丈夫在何处,一个人来回在长门宫里来回缓步踱步以排泄自己心中的愁怅与寂寞,自被贬长门宫后汉武帝再也不曾召见过她,有一次偶尔想起她来,与她约好城南宫相会,本是君无戏言,她一直在等待中,至死都不曾等来相会之人。
  言我朝来暮来兮,饮食乐而忘人。
  初为帝王妻时,汉武帝曾对她许诺早上出去处理国事,晚上一定回来陪她,可是现在呢,只听新人笑,哪闻旧人哭啊,怕是早已经忘记了她的存在了。
  “左右悲而垂泪兮,涕流离而从横;忽寝寐而梦想兮,魄若君之在旁;夜漫漫其若岁兮,怀郁郁其不可再更;妾人窃自悲兮,究年岁而不敢忘。”
  几句,读起来不禁鼻子抽动,泣不成声。一个女人自己面对无尽的无日无夜,梦里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君王。那个负心的人,在悲伤中还是念念不忘,她只记得这个男人是自己的爱人,自己的男人,她忘记了他还是一个君王。
  历史上说陈阿娇被贬是因她好妒成性而被贬入长门宫:她只是一个女人,自己的爱不愿意被人分享,妒也是罪,罪在她是帝王之妻。她忽略了一个帝王坐在江山龙椅上,枕边人不过是深宫里一种可以随时被搁置情感——没有了你还有她,没有了她还会有别人。
  可怜她与他青梅竹马爱恨一场,汉武帝并没有为她留下只字片语,不过是在她死后给她冠了一个皇后的浮名而下葬,她已经被废,这个浮名算是帝王的赏赐,她所爱男人对她的赏赐。人已经死了冠于再高贵的浮名又有何用呢,不如再活着的时候多看两眼,或许还可以让她有希望再活几年。
  她不如李夫人,汉武帝还为她留下一首思念之诗,后人记着李夫人的倾国倾城之色,记着她的金屋藏娇,流传的是司马相如的长门赋,字里行间却是她的悲剧。
  可怜红颜纵有青梅竹马之情,纵有藏娇金屋,却没有了藏她的那个人。
  满堂金华又如何能够遮掩住寂寞春色呢?
  金屋藏娇已不再新鲜,到处都是藏娇之人,到处都是被藏之人,收敛了自己的光与一片金华融在一起,又一天没有了藏娇之人,又如何去面对寂寞空庭呢?
  沙窗日落渐黄昏,金屋无人见泪痕,寂寞空庭春欲晚,梨花满地不开门。
  金屋藏娇,最终不过是春梦一场。
  辛弃疾也常常在不断的奔波迁徙中重复着同一个梦境:然后大叫一声从睡梦中惊起,清秀而略显消瘦的脸上布满了汗水,依稀间仍在梦魇中挣扎。用力喘息了几下,他打开床边的窗户,窗外月亮如水,大地一片苍茫。“眼前万里江山……”语不能继。
  长门赋,只是博得了汉武帝对辞赋的赞赏。摸鱼儿,即使是辛弃疾词作中的杰作,也打动不了高宗的心。
  辛弃疾骑马绝尘而去,留下的也只是这段供后人垂悼的情愫而已:“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蛾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闲愁最苦。休去倚危栏,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  第二十八章 陆游:错!错!错!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悒鲛绡透。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陆游·《钗头风》         八百多年前,一个叫陆游的诗人在一个园子里含泪写下了这首《钗头凤》,这一年,恰好是他与心爱的女人唐琬分别十年,十年之后,两个相爱的人在这个园子里不期而遇。
  陆游和唐琬的爱情就要从这一个园子里说起。
  这就是沈园。一个宋朝的园林,一个很普通的园林,却如杭州的断桥的一样因为许仙和白娘子的爱情而名垂千古。《钗头风》成就了沈园,沈园成就了陆游和唐琬的爱情,陆游与唐琬的爱情又成就了《钗头凤》。
  陆游自穿开裆裤那天起就和唐琬认识了,那正是两小无猜的年龄,但爱情的种子却已经植进了他们的心灵,就在沈园,这俩小娃玩起了过家家,留下了一个人一生中最为天真最为快乐的笑声。
  陆游和唐琬青梅竹马,也门当户对,两个人都是书香门第世家,陆游的父亲陆宰是一个极具爱国主义思想的官员,博学多才,家中藏书万卷,唐琬的来头也不小,她虽然没有一个值得骄傲的父亲,却有一个令她自豪的爷爷——苏门四学士之一的晁错之。
  还有一层关系得说清楚,陆游和唐琬是表兄妹,这层关系也许会令我们乍舌,但请不要以现在的目光来看待那时候的婚姻,在那样一个年代,表兄妹结亲不但不违背伦理,而是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很多表兄妹都这样想,陆游和唐琬也这么想,在沈园俩小娃玩过家家游戏的时候,两个人的身份就确定了,陆游扮演“相公”,唐琬扮演“娘子”……这或许是天意。
  从小到大,一直有这样的信念深根蒂固在陆游的心田,我这辈子要娶就娶表妹唐琬。
  从小到大,一直有这样的信念深根蒂固在唐琬的心田,我这辈子要嫁就嫁表哥陆游。
  弹指一挥间,就到了花季,陆游成了青年才俊,唐琬成了妙龄少女,两个心心相印的人开始尝到了爱情的喜悦。花季一过,就是绵绵的雨季。这时候他们才知道,爱情不仅仅是喜悦,还有相思之苦。偏偏这个时候他们见面的机会少之又少,原因很简单,陆游要寒窗苦读,考取功名,唐琬已经成为黄花大闺女,这个年龄的女孩应该待字闺中,成天在外面跑,不成体统。
  但他们一有机会就偷偷的溜出来,沈园,无疑成为他们约会的“老地方”。
  断云石畔,映波桥头,清风拂过,诉不尽的相思之苦,说不完的海誓山盟,短暂的相会,接下来是更长久更焦灼的等待。
  陆游的母亲见儿子不在书房里念书,便偷偷的尾随儿子的身后,看看他到底在干什么,于是跟着儿子七拐八拐来到了沈园。唐琬的父亲见女儿偷偷的溜出去,也尾随女儿来到了沈园。
  陆游和唐琬在沈园如期而至,陆游的母亲和唐琬的父亲却在沈园不期而遇。两位老人家见到了陆游和唐琬缠绵的一幕,这个意外的发现使他们震惊,但很快就转为惊喜,他们都没有前去打扰两位年轻人,他们彼此心照不宣,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样,悄悄的离开。
  当天晚上,陆游的母亲试探着问儿子,说为儿子找了一位黄花大闺女,问陆游有没有心思前去见上一面。陆游借故考试为由,拒绝了,其实他不是拒绝母亲,他是在拒绝除唐琬以外任何一个女人。母亲又问陆游有没有心上人。陆游支吾着不作答。
  当天晚上,唐琬的父亲试探着问女儿,说为女儿找了一位相貌堂堂的才俊,问唐琬有没有心思前去见上一面。唐琬借故不想过早的离开家为由,拒绝了。其实她不是拒绝父亲,她是在拒绝除陆游以外任何一个男人。父亲又问唐琬有没有心上人。唐琬支吾着不作答。
  陆游和唐琬都没有把自己的心上人告诉自己的家人,因为他们知道,还没到时候。
  那么什么时候才是时候?
  陆游二十岁的时候,他觉得是时候了。
  这一年陆游参见了殿试,向皇帝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他的成绩是所有的考生中最好的,理所应当成为状元。可是他的名次排在了秦桧的儿子的前面,于是秦桧就把陆游的名字抹掉了。
  陆游还不知道这样的结果,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样的结果。当他还不知道这样的结果的时候,他兴高采烈的参加了一次小型的家庭聚会。聚会在舅舅家,也就是唐琬的父亲家里。于是两个年轻人再一次遇见,第一次在双方大人都在场的场合。
  唐琬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心里像揣了个小鹿一样怦怦直跳,就餐的时候,她没有心思吃饭,只希望宴会快点结束,她好和表哥陆游单独在一起。唐琬低着头,不敢明目张胆的看陆游,只是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的瞟上几眼,这一瞟不打紧,正好看见陆游也向她这边瞟过来。唐琬是一个羞涩的女人,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跟。唐琬的这一变化被陆游的母亲敏锐的察觉到了。
  宴会终于结束,男人们在一起谈论国家大事,女人们在一起打麻将。陆游和唐琬趁机溜了出来,他们去了沈园。
  两个人携手漫步在沈园里,亭台楼榭,小桥流水,这是一个完美和谐的世界。
  唐琬在静谧的氛围中,拿出她那把心爱的焦尾琴。低语般的琴声弥漫在整个园子里。唐琬弹奏的是《化蝶》。这首如泣如诉的曲子似乎已开始就预示着,陆游和唐琬,一如梁山泊和祝英台,爱情的道路曲折和艰难。伴随着对爱情的珍惜,伴随着对幸福的满足,唐琬用她那纤纤玉指,演绎着对生活的渴望和追求。
  陆游在唐琬的琴声里,吟诗作赋。妙语连珠,如清泉般汩汩而出,与唐琬美丽动人的琴声交融在一起。
  转眼间已经日落西山,陆游和唐琬依依惜别。分别的时候,陆游终于向唐琬求婚了,他送给唐琬一只家传凤钗作为定情信物。陆游没有向唐琬承诺什么,只是深情的凝望着她,在这深情的凝望中,唐琬读懂了陆游心里所有的情意。没有什么承诺比这只凤钗更重要,唐琬握着它,热泪眼眶,泪光中,目送陆游的背影渐渐远去。
  当晚,陆游先斩后奏,他告诉母亲,他已经把家传凤钗送给表妹唐琬了。陆游的母亲听了,并不惊讶,因为她早就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她也没有理由反对这门亲事,陆游和唐琬,门当户对,郎才女貌,表兄妹结亲,亲上加亲,这应该是一件好事。再说了,陆游已经二十岁了,也应该成家了。
  陆游没有料到母亲这么快就答应了,兴奋得一夜没合眼。第二天,父亲母亲就去唐琬家提亲。唐琬的父亲二话不说,当即拍板,选个黄道吉日,娶过去就是了。唐琬在珠帘后面,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喜极而泣。
  唐琬就这样嫁入陆家,事情顺利得出乎意料,很长时间,唐琬都不相信这是真的,她以为是在梦中,这样的梦她做了一次又一次。洞房花烛夜那天,唐琬剪下自己的一小撮发丝,又剪下陆游一小撮发丝,用一块锦帕把它们包在了一起。又将两只菊花枕头放在了床头,这菊花枕头是她用放在太阳底下晒干的菊花一针一线的缝制而成。今后的日子,她和心爱的人就要在这菊花枕头上夜夜相拥而眠,影影绰绰的清香,芬芳了他们的爱情,芬芳了他们的梦境。
  婚后的陆游和唐琬过了一段幸福甜蜜的岁月。也正是有了唐琬,陆游第一次殿试落第并没有怨天尤人,在唐琬无微不至的照顾下和温暖人心的鼓励下,陆游很快就投入了新的一轮应试的准备之中。
  以后的日子是耳鬓厮磨,是相濡以沫。陆游用功苦读,唐琬把衣服披在他身上,把饭端到他跟前。有空的时候,两个人就去沈园散步,走在用鹅卵石铺成了花园小径上,唐琬挽着陆游的胳膊,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幸福得连树上的鸟儿都羡慕不已,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
  “船前一壶酒,船尾一卷书,钓得紫鳜鱼,旋洗白莲藕。”这是婚后陆游和唐琬初期生活的生动写照。
  然而似乎过于顺利的生活总暗含着某种不幸,接下来的三件事让婆婆一改往日对唐琬的客气态度,也扰乱了陆游和唐琬的平静生活。
  第一件事情是陆游第二次和第三次殿试都名落孙山。婆婆没有细究陆游屡试不中的原因是陆游的血脉里流淌的是诗人的血,是因为他的刚正不阿而得罪权贵,而把罪孽全加在了唐琬身上。说唐琬让陆游沉迷于女色,不思进取,荒怠学业。这其实是子虚乌有的事情,陆游和唐琬在一起的时间不及陆游用功苦读的时间四分之一。
  第二件事情是唐琬肚子不争气,一直没有为陆家生下一个儿子。封建社会,任何一个女人把生儿子视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陆游的母亲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谁也劝不了她。唐琬没有为陆家生下一个儿子,这是婆婆突然冷落唐琬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第三件事情是有一天,婆婆心血来潮,为陆游和唐琬的婚姻卜了卦,卦上说陆游和唐琬的八字不合,唐琬是克夫的命,会影响陆游的仕途。婆婆听了,大惊失色。偏偏婆婆是个老封建迷,对这样的事情深信不疑。她联想到近几年来陆游仕途不顺,唐琬又没有为陆家生下一个儿子,更笃定了婆婆这样一个信念:唐琬不适合陆游。
  陆游的母亲在回家的路上产生了一个念头,她要想办法让儿子把唐琬休掉,再娶一个旺夫的女人作为正室。陆游的母亲起初想以虐待媳妇的方式好让唐琬知难而退,自动离开陆家。可是,她又不得不承认,唐琬实在是一个好女人,几乎挑不出什么毛病。唐琬是一个极为忍耐的女人,婆婆故意刁难她也好,让她干重活也好,她都难忍受。别人对她怎么样她不在乎,只要陆游对她好她就满足了。然而,就连这个小小的要求也很快落空。
  婆婆见不能逼走唐琬,只好使用最狠的一招,她抓住女人的弱点,尤其是唐琬深爱着陆游之一点,给了唐琬致命的一击。婆婆亲自做唐琬的思念教育,开始说了很多好话,说她逼不得已才这么做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如果你爱他,就离开他。如果你留在他的身边就会害了他。你没有罪,是陆游有罪,他控制不住自己,因为你的存在,他把心思全部放在了你的身上。
  那一瞬间唐琬无话可说,换做任何一个女人都无话可说。婆婆的一番话是一把软刀子,能置人于死地,但却不沾鲜血。唐琬是爱陆游的,所以她没得选择,如果她的离开真能够让陆游高中的话,她毫无怨言。
  说服了儿媳妇,又去说服儿子。母亲在儿子面前摆出的是另外一幅姿态,她把前面提到的三件事作为休妻的理由,全部跟陆游说了。陆游当然不肯,平生第一次顶撞了母亲,说母亲荒唐。关键时刻,母亲使出了她的杀手锏,她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妻子和母亲只能选择一个。”
  这是世界上最难的选择题。陆游是个孝子,纵然有千般不愿,陆游不得不做出抉择,他选择了对母亲的“孝”,放弃了对唐琬的“忠”,一纸休书把心爱的人逼出了家门。
  唐琬没有怪陆游,她只能怪自己,怪自己是一个女人,女人一生下来就有了罪。
  这是他们一生中最痛苦的时刻,陆游和唐琬在沈园诀别。
  唐琬站在玉波桥上,拿出锦帕,把包裹在里面两个人的发丝一根一根的扔进了湖中。这一刻,唐琬甚至想从桥上跳下去,但是她没有这么做,因为她要听陆游的话,她要好好活着,找一个好人家再嫁出去……陆游走了,唐琬开始了用一生的时间来把他忘记。
  两年后,唐琬再嫁赵士程为妻,而陆游也娶了另外一个女人做妻子,那个女人的名字不提也罢,连唐琬的一半都不如。从此,唐琬和陆游两不相见,各自只活在对方的记忆与思念里。
  在此我们感谢赵士程,他没有嫌弃唐琬是二手美女,他也知道唐琬并不爱他,知道唐琬爱的是陆游。但他仍然要与唐琬过下去,因为他敬重陆游,也要保护唐琬,给她一个名分,一个柔弱的女子,如果没有丈夫,没有家,那将是怎样的生活。
  如果爱情就这么消失,倒也罢了,不料没,命运又对唐琬开了一个玩笑,十年后,当唐琬觉得自己真要忘记陆游的时候,他们,再一次在沈园不期而遇。这一次相会,惊心动魄的程度不亚于许仙和白娘子在断桥相会。
  十年是一个什么概念?只能用唐朝诗人元稹的一句诗来概括:曾经沧海难为水。
  十年可以改变很多,可以改变唐琬的娇丽的容颜,也可以改变陆游眉间的皱纹,但是唯独改变不了的是彼此对对方浓稠的思念,这思念犹如陈年老酒,越酿越浓。
  沈园还是沈园,小径还是那个小径,满天的柳絮飘将下来,在相遇的那一刻,唐琬和陆游能做什么?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唐琬与陆游在沈园不期而遇,当时赵士程也在场,照理说,应该是陆游离开,因为他是电灯泡,但是明事理、善解人意的赵士臣却推托有事离开了。不久,又派人把唐琬心爱的焦尾琴给送了过来,又命仆人为唐琬和陆游准备了一桌酒菜。
  葡萄美酒夜光杯,然而此刻,唐琬和陆游都没有心情享受,他们面对而坐,满腔的柔情,满腔的愁绪。
  原以为真的可以忘记陆游,然而当此刻陆游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终于明白,她不但忘不了他,反而爱他更深。如何来表达自己的感情呢?弹琴吧,唯有弹琴了。依然是《化蝶》。一曲终了,泪湿满襟。
  原以为真的可以忘记唐琬,然而当此刻唐琬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终于明白,他不但忘不了她,反而爱她更深。如何来表达自己的感情呢?写诗吧,唯有写诗了。于是,一首饱含泪水与情思的《钗头凤》一挥而就: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悒鲛绡透。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然而一切都已经过去,事情无法改变,时光也无法倒流,短暂而珍贵的沈园相会很快也成为过去,接下来的日子,唐琬和陆游又陷入无尽的思念之中。
  就在沈园相会的第二年,无法摆脱相思之苦的唐琬再一次来到沈园,她期待着能够与陆游再一次相遇,但是,望断秋水,也不见陆游的身影。泪水涟涟中,唐琬在绝望与悲痛中,在墙上也题了一首《钗头凤》,用来回应一年前陆游为她题写的《钗头凤》: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
  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
  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字字血,字字泪,这两首《钗头凤》成了千古绝唱,也成就了陆游和唐琬感天动地的爱情悲剧。
  题完这首词不久,唐琬就在忧郁中死去,像一片落叶一样随风飘逝。
  唐琬念着陆游的名字含泪九泉。
  赵士臣一边唤着唐琬的名字,一边派人叫陆游赶来见唐琬最后一面。
  陆游匆匆赶到,然而,一切为时已晚……  第二十九章  纳兰性德:爱情只作短暂停留
  青衫湿遍,凭伊慰我,忍便相忘。半月前头扶病,剪刀声、犹在银缸。忆生来、小胆怯空房。到而今、独伴梨花影,冷冥冥、尽意凄凉。愿指魂兮识路,教寻梦也回廊。
  咫尺玉钩斜路,一般消受,蔓草残阳。判把长眠滴醒,和清泪、搅入椒浆。怕幽泉、还为我神伤。道书生薄命,宜将息,再休耽、怨粉愁香。料得重圆密誓,难禁寸裂柔肠。
  ——纳兰性德·《青衫湿遍(悼亡)》        冬天,一年四季之末。
  寒冬腊月,一声啼哭划破了天际。西北风呼啸着,裹挟了鹅毛一样的雪花,漫天飞舞。风正紧雪正浓的时节,一个崭新的生命在金风瑞雪中降临到这个世界。
  这个小男孩姗姗来迟。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粉嘟嘟的脸上镶嵌着一双乌黑透亮的眼睛,宽广的额头,粉妆玉砌的容貌。
  因为他降生在冬季,他的父亲明珠遂给他起名叫冬郎。冬郎只是乳名,他的大名叫做纳兰性德。
  纳兰性德是个谜一般的人物。他有着一段极富传奇色彩的人生经历。他是一个名誉卓著的大诗人,生长在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可这喧红闹紫的所在却不属于他。
  他活得并不开心,天生具有悲剧的情怀,刚刚度过了自己的而立之年,却因一场寒疾而匆匆的撒手人寰。
  他和康熙皇帝同年降生。他们将走上各自不同的人生道路,并取得了彼此不同的人生辉煌。生于春天的康熙皇帝成了一个叱咤风云、震烁古今的千古雄主;生于冬天的纳兰性德成了一个独领风骚、卓然飘逸的大诗人,把情韵兼长的婉约词风又推到一个高潮的峰巅。
  小冬郎生下来就患上了寒疾,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感冒的日子倒占去了一大半。他是从汤药罐子里长大的,每当寒意入侵的时候,汤药罐子就成了他的救命法宝。
  他也因此失去了许多美好的光景。当别的小孩子在银装素裹的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的时候,小冬郎只有驻足观望的份儿,而且驻足之地还不能离开火炉几尺远。
  到了春天,大地从沉睡中苏醒过来,万事万物都有了新的气象。春天本是一个令人欢欣鼓舞的时节,可是对于小冬郎来说,却是一个充满了惆怅和郁闷的季节。
  他只能用满怀艳羡的目光注视着窗外发生的一切,或是躲在厚厚的棉袄里面偷偷的感受春之气息。在野外广阔的天地中,有人放飞了风筝,有人踏上青青的野草,有人骑着马在辽阔的河堤上奔驰,小冬郎的心和他们在一起,可身子却无可奈何的留在温室里。
  明珠为了改变小冬郎孱弱的身体状况,决定让他练习武艺。这一举措不仅使小冬郎的身体条件有所改善,而且为康熙贡献了一位文武兼备的贴身保镖。
  时光飞逝,小冬郎以不可捉摸的速度疯狂长大。似乎我们不可以再叫他冬郎了,而是应该尊敬的称呼一声纳兰公子。
  纳兰公子很快就迎来了自己的初恋。我们可以称之为疯狂的初恋。那个使纳兰公子魂不守舍的女孩是他的表妹。她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冰雪晶莹的肌肤,两个浅浅的酒窝,窈窕婀娜的身姿,不仅和纳兰公子一样喜欢诗词,还会演奏优美动听的古琴曲。
  纳兰公子不可挽救的坠入爱河。他一张开眼,眼前便飞舞着表妹的影子。他喜欢一个人对着秋千发愣,盼望着一年四季都是春天,那样的话,表妹就可以天天坐在秋千上,含情脉脉的看着自己,银铃般的笑声也会随着秋千荡漾,充满整个后花园。
  可是没想到美梦竟然这么容易破碎。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表妹被一道圣旨选秀入宫,成了那个和他同年降生的皇帝的人。
  纳兰公子在词中痛苦的写道: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
  浆向蓝桥易乞,药成碧海难奔。若容相访饮牛津,相对忘贫。
  相思相望不相亲,这些感伤的喃喃细语验证了纳兰公子失恋的巨大痛苦。他天生多情,注定了一生中会有数不清的痛苦等着他去尝试。我们只想问一问诗人,你准备好了吗?
  往事成空,一切都不可能重新再来。不属于自己的,强力争取也得不到,人们不是常说嘛,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面对生活的种种困难和挫折,这种达观的态度是十分必要的。
  纳兰性德渐渐从失恋的阴霾里走出来。他的淡忘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他的父母要给他安排新的婚事。
  女方是父亲明珠亲自选定的,既家道殷实也门当户对。新娘子卢氏比纳兰性德小一岁,面容姣好,是百里挑一的淑女。
  纳兰性德并不在意这场婚事,或许还是因为那场剪不断理还乱的初恋使他心中郁闷难排。但为了能使父母得到应有的快乐,纳兰性德只能默默的忍受了命运的安排。他必须承担家族的责任,他将来还将成为这个家族的主人。
  然而,结婚的当天,爱情的魔力使纳兰的态度发生转变。他和卢氏一见钟情,婚后的生活使他们产生了深刻的感情,这一切都超出了我们的预料。他们不仅相爱了,而且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新婚的日子如诗如画般美丽。纳兰性德和卢氏沉浸其中,从来没感觉到生活原来可以这么美好。纳兰性德彻底从旧日的阴霾中解脱出来。
  年轻的夫妻徜徉在爱河里。纳兰性德用笔记录下了自己的幸福的感觉:洛神风格丽娟肌,不见卢郎年少时。
  无限深情为郎尽,一身才易数篇诗。
  不见卢郎年少时。是啊,要是早早的遇见你,何必有那么多的烦恼呢?
  幸福总是在你不注意的时候从指尖溜走。可坏日子一旦来临,却像噩梦一样难以醒来,又像是一场此恨绵绵无绝期的连阴雨,下个不停,直到把你折磨够了才肯放晴。
  又是一年的春天。河里的冰还没有彻底融化,料峭的春寒还在肆虐。不过,毕竟是春天到了,残冬的气势总要收敛,缠绵的春雨,含苞欲放的花蕾,意态婆娑的杨柳,都昭示着春天不可抗拒的生机。然而,生机盎然的春日的到来对纳兰性德来说却不是一件好事。
  随着春天的气息越来越浓,卢氏也越来越接近分娩的日子。纳兰性德要做爸爸了,这种喜悦让他终日处于一种兴奋的状态下。他心爱的妻子,和妻子肚里的孩子,成了纳兰性德幸福的源泉,他不再认为贴身侍卫是一种枯燥乏味的工作,他每天都活得很充实很亢奋。
  或许老天对纳兰性德的幸福产生嫉妒,它要再次发威。幸福短暂得让人无法把握,纳兰性德连陶醉的机会都没有,一场沉痛的打击便从天而降。卢氏因难产而死去。噩耗传来,纳兰性德犹闻晴天霹雳,当时就瘫软了。
  卢氏死的那天,连阴雨刚刚停歇,花瓣被雨水打落,混着地上的水流向远方流逝。那是花儿死亡的日子,也是有情人含恨葬花的日子。刻骨铭心的爱情就这样结束了,幸福快乐的时光也将远去,上苍啊!何苦这样折磨人!
  青衫湿遍,凭伊慰我,忍便相忘。半月前头扶病,剪刀声、犹在银缸。忆生来、小胆怯空房。到而今、独伴梨花影,冷冥冥、尽意凄凉。愿指魂兮识路,教寻梦也回廊。
  咫尺玉钩斜路,一般消受,蔓草残阳。判把长眠滴醒,和清泪、搅入椒浆。怕幽泉、还为我神伤。道书生薄命,宜将息,再休耽、怨粉愁香。料得重圆密誓,难禁寸裂柔肠。
  纳兰性德含着血泪写下这阕词,掷笔于地,撕心裂肺的嚎啕大哭起来。
  从卢氏死到现在,旬月的光景就这样过去了,纳兰性德一不哭二不闹,整天幽闭于自己的寝室。这下好了,压抑在心中的千钧重负终于释放出来。这哭声使人断肠,是纳兰性德发出的最有力的对命运的控诉。
  人生一场大苦!
  又是秋天。纳兰性德似乎与秋天有着不解之缘。
  北京的秋天最美丽,兰花染紫,菊花转黄,到处都是秋天的颜色。秋雁南飞,秋水长天,秋风飒沓,秋叶阵阵,秋雨潇潇,这次第怎一个“秋”字了得!更何况秋天是思念的季节,落叶归根,相思不止,令人牵挂的人也该返回魂牵梦绕的故乡了。
  当纳兰性德伫立在梧桐树下看树叶片片摇落的时候,他的知己朋友顾贞观带着一个女子已经来到纳兰府上。纳兰性德听说顾贞观到了,失魂落魄的表情终于有所改变。他不顾秋寒,径直跑回书房。顾贞观正在那喝茶等他呢。
  老友重逢自然值得欢喜,何况这次不但老友来了,而且还带了一位佳丽同来。这个女子名叫沈宛,江南人,是吴兴的大才女,顾贞观在信中早已向纳兰详细描述了这位江南佳丽的美貌的智慧。
  沈宛经过艰难的跋涉,终于见到了梦中的情人。她此刻幸福极了,但是她把这种感觉深深的隐藏在心底。她的表情恬静,略带羞涩的打量眼前这个令自己朝思夜想的人。
  毋庸置疑,纳兰性德是她的偶像。她喜欢纳兰的词,喜欢这个用心填词的诗人,她不止一次的梦想飞到纳兰的身边,没想到这次终于梦想成真。这多亏了好心善良的顾贞观。
  顾贞观在江南水乡邂逅沈宛。一个傻傻的纯洁的女孩。那时沈宛的手里拿着一本纳兰的词集——《饮水词》,要不然顾贞观也不可能无因由得跟她搭讪。
  他们从纳兰性德的词聊起,又聊到他的家世为人,尤其是顾贞观把自己眼里的纳兰性德向沈宛一描绘,沈宛如痴如醉,当场向顾贞观表达了对纳兰性德爱慕之情。顾贞观一想也好,这个女子也不是俗世的品色,要是能跟纳兰匹配姻缘,倒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顾贞观出于拯救纳兰性德在走出阴霾的想法,才在信中为纳兰和沈宛牵线搭桥。
  沈宛出生在江南世代书香门第之家。从小跟随父亲学习诗词歌赋,再加上江南的柔山媚水、人杰地灵的环境的熏陶渐染,造就了钟灵毓秀的超凡气质。长大后,沈宛不仅精通音律弹一手好曲子,还深谙填词之道,成了吴兴一带有名的大美女、大才女。
  沈宛的到来使纳兰性德又找到了久违的爱情滋味。他的生命里的新篇章亦因此而掀开。他庆幸自己在人生的灰暗时节又得遇红颜知己。
  河岸的长堤上、秋天的原野里,又出现了纳兰性德纵马的英姿。
  爱情为他注入了新的活力,沈宛使他那颗枯木般的心再次闻到了春之气息。人生可以瞬间转变,那一刻到来时,心弦绷得紧紧的,然后就会坠入无比甜蜜的梦境中去。
  还是那句老话,幸福的时光最易逝。命运注定不会给纳兰性德一个美好的结局。
  因为沈宛的到来,使得纳兰性德与父亲明珠的关系骤然紧张。这种状态是非常罕见的,明珠对这个儿子充满了爱意,生怕他受一丁点的委屈。可是这次不一样了,纳兰性德想要为自己的幸福争一争。
  纳兰性德对沈宛的爱恋越来越强烈,两个人花前月下海誓山盟,许下了终生不离不弃的誓言。纳兰性德面对这个给他带来新生命的江南女子,一切都知足了,人生有红颜知己相伴,夫复何求?因此他向父亲明珠提出来要娶沈宛为妻。
  然而却遭到了明珠的严词拒绝。理由是纳兰性德是纳兰家族的长子,身上肩负着家国的重担,绝对不能娶一个毫无背景的汉家女子,那样的话不仅违背祖制,而且是纳兰家族颜面无光。
  纳兰性德没有逆来顺受,决定痛痛快快地做一回自我,因为事关将来的幸福,绝对不能妥协。
  明珠第一次见识了自己儿子的执拗和决绝。他对这场婚姻感到无力阻止,最后只能长叹一声,儿大不由爷,由他去吧。看着老父伤心的背影,纳兰性德的心里不止一次的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您就原谅儿子这次独立的选择吧。
  由于这场婚姻横生枝节,似乎预示着婚后的生活也不会如当初想象的那样甜美和顺。
  问题出在沈宛身上。
  婚后,纳兰性德大病一场。可能是劳累中受了风寒,也可能是因为违背了父母的意志而愁肠百结。
  不管由于什么原因,在沈宛看来,原本应该令纳兰性德更幸福的婚姻,却给他带来了一场灾难。沈宛的心里充满的愧疚。这种深深的内疚使她患上了忧郁症。
  她的身影日渐消瘦,花容憔悴,心里堆满了苦水。尤其是纳兰性德入宫当差的时候,很晚才能回来,夜幕降临,沈宛就会感到巨大的孤独感和寂寞感向她袭来,令她窒息,她无助的痛哭,泪水打湿了罗裳。
  这种自责的情绪始终伴随着婚后的沈宛。而且随着纳兰性德的病情的加重越发的严重。她痛哭的时候曾自言自语,我原本是要给他幸福的,我原本是要给他幸福的!
  纳兰性德看见憔悴的妻子心都碎了。他感觉到爱妻在这场婚姻冲突中受到的伤害太巨大,以至于身心破碎。纳兰性德心疼得不得了。
  落花如梦凄迷,麝烟微。又是夕阳潜下小楼西。
  愁无限,消瘦尽,有谁知?闲教玉笼鹦鹉念郎诗。
  事情还是不能挽回。强烈的自责的心态促使沈宛决心回到江南。或许离开是最好的解脱,那样的话纳兰性德也可以修复与父母的紧张关系,不再因为我而感到沮丧。
  沈宛走了,永远带走了纳兰的希望和幸福。所有的梦想和希冀都烟消云散,刚刚掀开的新的生命的乐章又一次被打断。纳兰性德这次真的心灰意冷了,他对这个世界不再有任何留恋,入眼而来的都是一片灰蒙蒙的绝望的色彩。
  昏鸦尽,小立恨因谁?飞雪乍翻香阁絮,春风吹破胆瓶梅,心字已成灰。
  美梦消散,心如死灰。
  春雨降临的时候,纳兰不得不躺在床榻上。他似乎听到了死神的召唤,眼前的生机勃勃的春色再也引不起他的兴趣了。泪水顺着腮边滑落,悲声凄惨。
  宛君,你在江南过得好吗?真后悔当初没跟你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