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蜂是用什么产卵的:美国富人与中国富人: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更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3:30:36
最近,有关税费的问题,又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热点话题。中国官方的权威人士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最近公开撰文表示,中国目前的税费并不沉重,应该进一步增加,而且事实上也还有可以增加余地。而一些知识分子则认为民众的税务负担已经不堪重负。到底是政府官员的态度合理,还是知识分子的主张正确?这里笔者将对美国税费的一些研究笔记略作整理,供读者参考。
美国社会的税费之重是世界著名的,美国政府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实际上都来自美国纳税人所缴纳的各种税费。在这些税费中,个人所得税是一项基本的税收。根据美国政府的统计数据,在美国政府目前的财政收入中,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为大约为全部财政收入的30%以上。以2010年为例,估计政府的财政总收入为44508亿美元,其中个人所得税为13926亿,占美国政府总收入的31.28%(其中联邦政府征收的金额为10925亿,州和地方政府征收的金融为3001亿)。由此可见,个人所得税在美国政府的财政收入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不过美国社会对于富人和穷人,乃至于中产阶级所征收的税费是非常不同的。虽然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来看,美国是一个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可是在纳税方面,它似乎比中国更为“社会主义”。因为其“剥削阶级”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远远超过了一般民众。
根据美国财政部的统计数据,美国社会2006年有1.38亿纳税人,约占美国人口的46%左右。在这些纳税人中,其中少数富有人士所缴纳的税费占政府收入的绝大部分。具体而言,这些纳税人中最为富有的人士13.8万人,其比例占为全部纳税人的0.1%,所缴纳的税费占联邦政府个人所得税全部收入的17.4%;比例仅为纳税人口1%的顶级富人,也就是138万最富有的纳税人,所缴纳的税费占联邦政府个人所得税全部收入的36.9%;比例为5%的顶级富有人士,也就是690万顶级富有的纳税人,所缴纳的税费却占了联邦政府个人所得税收入的57.1%,而占全部纳税人50%的底层的纳税人,也就是大约6900万纳税人,所缴纳的税费不过为联邦个人所得税收入的3.3%。
美国各阶层纳税人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联邦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示意图

就所缴纳的税费占个人收入的比重来看,也可以看出美国“剥削阶级”所承担的纳税责任远远高于底层纳税人——美国财政部的统计数据表明:占纳税人仅为01.%的顶级富人,所缴纳的税费占其总收入的9.1%;占纳税人1%的顶级富人所缴纳的税费,占其总收入的19%;占纳税人5%的顶级富人所缴纳的税费占他们总收入的33.4%;而最底层的50%的纳税人则仅仅占其收入的13.4%。
美国各阶层纳税人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其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示意图

美国权威人士估计,2010年美国的GDP总量可以达到146230亿美元;而如前所述,2010年美国政府的财政总收入估计44508亿美元,其中个人所得税为13926亿,占美国政府总收入的31.28%。由此来推算,比例为纳税人5%的美国顶级富人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美国GDP的5.43%。占全部政府收入的17.82%。
反观中国目前的情况并不难发现,情况是很不同于美国的。根据中国政府财政部税政司2010年2月发布的2009年税收数据,2009年个人所得税完成了3949.27亿元。这其中到底有多少是中国社会顶级富人所缴纳的?中国政府并没有像美国一样公开这些基本情况,但是根据中国媒体今年5月间的报道,截至2010年3月31日申报期结束,全国共有2689150人到税务机关办理2009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申报已缴税额为1384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增加108亿元,增长9%。申报缴税额占2009年度政府所获得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35.5%。纳税人人均申报年所得额34.78万元,人均申报应纳税额5.24万元。不过这些人是不是属于中国当前最富有的5%人士?他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其收入的比例是多少?中国政府的相关部门并没有做出解释,媒体也没有给出更为具体的说明,因此我们无从知晓。不过我们还是可以计算出一个大概的情况。
首先,我们有理由相信这2689150纳税人属于中国的最富有的纳税人。而依据中国学者的研究,中国目前的实际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全部纳税人不过为2000万到3000万。因此即使保守地看,也就是按照3000万来计算,这2689150纳税人所占的纳税人比例大约为8.9%。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02日所公布的修正了的数据,2009年中国GPD的总量是340507亿人民币;根据中国社科院今年9月10日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0-2011)》,2009年中国政府的全口径财政收入为108000亿人民币(所谓全口径的财政收入包括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外收入、土地有偿使用费、社保缴费收入等全部收入)。由此推算,中国占纳税人8.9%的富人2009年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仅仅占中国GDP的0.0406%,占政府财政收入的1.281%。
由此可见,虽然美国是一个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国是一个典型的”社会主义“国家,可是中国的富人比美国的“剥削阶级”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低得多——无论怎样计算都不会超过美国富人的10%。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的穷人所承担的责任当然地也就比美国的“被剥削阶级“更多。
美国与中国顶级富人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较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简单化地主张加重税收或降低税收,对中国目前的情况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中国现在的社会没有像“资本主义国家”一样,要求富人承担更多的责任,而在另一方面,中国的穷人所承担的责任远远大于美国的“被剥削阶级”。当然出现今天这种情况是有很多原因的(例如笔者相信,很多有权势的贪官污吏并没有缴纳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但是无论如何,中国现在都应该大幅度提高对顶级富人的税费征收水平,尤其是对顶级的5%的富人的征税幅度,使之“与国际接轨”;同时大幅度降低对底层纳税人的税费征收标准(因为他们实际上已经不堪重负)。而这也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美国社会的现实就是一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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