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赢安装教程:夏商周三朝更替与华夏族的形成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8 22:23:48

第二讲

 

 

 

 

中国古代社会与朝代更替

    夏商周三朝更替与华夏族的形成

    商代与周代的社会构成

    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变化

    关于秦朝兴亡的思索

    王朝更替与农民战争

   

 

 

 

 

在中国古代历史中,朝代更替是人们共知的客观事实;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部中国古代史,就是一部朝代兴亡史。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的文明创造、历史中血与火的冲突等等都和夏、商、周……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辽、宋、夏、金、元、明、清这些朝代分不开。在朝代的更替中深藏着历史的真理,也许当时人们对此看不清楚,随着历史的演进,这个真理越来越为人们所理解。在历史上不论经济发展到怎样的水平,不论各个朝代的文化创造达到多么深刻的程度,都离不开这样简洁明白的真理:民心始终是第一位的。这就是说,朝代兴亡不取决于统治者的意愿,而取决于民心的向背。

一  夏商周三朝更替与华夏族的形成

    《中国历史》(六卷本)教材中第一卷“先秦卷”1可作为本讲的参考书,此书对夏、商、周三朝作了扼要的介绍。

    什么是夏?夏本来指夏后氏,是居于夏地的部落联盟的名称。一般认为夏地在今河南禹县,或说在汉水流域,或说在今山西夏县。

    夏朝(公元前21世纪一前1600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自禹至桀传17君,14世,共四五百年。夏朝的中心地区在豫西晋南。夏朝的领土范围大致东起豫东平原,西至华山,北起济水,南达淮河。

    夏史的可靠文献资料很少。司马迁《史记·夏本纪》主要叙述夏立国以前禹治水的事迹,禹即位至桀亡国这段历史,只写了几百字。夏朝最后一位君主桀荒淫残暴,他自比为太阳,说太阳不会熄灭他就不会灭亡。人民不堪沉重压迫,发出“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尚书·汤誓》)的诅咒。商汤举兵伐桀,桀死夏亡。

    商朝(公元前1600一前1046年),自汤至纣传31王,17世。商朝的中心地区是今河南东北部、山东西南部和河北南部。商朝的疆土东至海滨,西达今陕西,北至今河北,南至今湖北,比夏朝疆域扩大了许多。汤至盘庚期间,商朝曾五次迁都,最后盘庚迁于殷(今河南安阳)(图4)。

    末代商王名纣,后人称为商纣。他主政时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周边部族内扰,纣与之发生大规模战争,虽然平定了东南夷,但国力因此衰弱。经过长期准备发展壮大起来的周族趁机灭掉商朝。

    周族是居住在今陕西中部、甘肃东部的古老氏族部落。周族自公刘迁豳(今陕西旬邑、彬县一带)开始兴起。豳,处于今陕北黄土高原与关中平原的边沿。公刘率领周人,在此修筑茅舍,整治耕地,发展农业。周人的经济有了提高,周边百姓纷纷来归。周族在豳辛苦经营了三百多年,因受戎狄逼迫,在古公直父率领下,迁至岐山下的周原(在今陕西岐山、扶风)。这里土地肥沃,人民安居乐业。

    周文王继位后,国力尚不足与殷抗衡,为殷西伯。商纣“囚西伯于羡里”

 (《史记·周本纪》),周人只能用宝马、美女贿赂商纣,谋求释放文王。在周的力量有所发展以后,文王便迁都于丰(今陕西长安县沣河西岸),准备灭商。文王卒,武王立,迁都于镐(今陕西长安县沣河东岸),积极准备伐商。

    西周(公元前1046一前771年)自武王至幽王传12王,11代,除懿王传位于叔父孝王,孝王复传位于懿王太子夷王外,均为父子相传。西周的疆域西起今甘肃东部,东达海滨,北起今辽宁,南至长江,是三代中疆域最大的王朝。

    前面讲到商王、周王,其实,中国古代的王权并不是在商代才出现的,王权的产生可追溯到氏族社会末期。有的学者考证,“王”字的最初形象为斧钺形,本来指军事酋长的权杖,是军事统率权的象征。2王的前身可能是氏族社会末期部落联盟中的军事酋长,后来的君王由此演变而来。王权的强化和至高无上,有一个较长的发展演化过程。

    从以上关于夏、商、周三代一千多年的历史可以看出,夏、商、周三族有冲突也有融合。周族的先祖曾任夏朝的长官,又曾为商朝的方伯。西周建国后,夏、商二族都成为周朝的诸侯。商灭夏后,夏、商二族融合;周灭商后,夏、商、周三族进一步融合。融合的结果,于西周末期形成了华夏族。

    华夏族是汉族的前身。后来的汉族也自称华夏,但已融合了更多的古代民族,不完全等同于三代时期的华夏族。

    华夏的“夏”指中原之人。《说文):“夏,中国之人也。”这个“中国”指中原。西周以“夏”作为中原之人的族称,春秋以“华”作为中原人之族称,“华夏”连称则是汉代以后才有的。

    夏、商、周三族有着明显的民族认同意识,他们都把本族来源与黄帝联系起来,自称是黄帝族的后裔。这就是说,夏、商、周三族都认为源于一体。不仅如此,华夏族与四夷(各少数族)之间也不断发生融合。分化与融合是发展过程的两个方面,华夏而为四夷,从华夏来说是分化,从四夷来说就是融合;四夷而为华夏,从四夷来说是分化,从华夏来说就是融合。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是多元一体的统一体(详论见本书第五讲“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

二  商代与周代的社会构成

    不管人们是否喜欢,我们从中国历史的演进、特别是朝代的更替方面,可以清楚地看到社会阶级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为什么会有朝代更替?这就不能不谈社会阶级的客观存在。

    商代社会由贵族、平民和奴隶构成。

    贵族是商代的统治者,包括商王、王室宗族、官僚和诸侯邦伯等。商代社会结构的显著特点,在于其发达的宗族体系。各级宗族既是社会组织,也是政治实体,带有政权性质。宗族是血缘关系的结晶,商王是最高的统治者,商族是最有实力的宗族,而商王又是这个大宗族的族长。其他贵族也是依靠各自的宗族获得权力的。商代的贵族总称为“百姓”,泛指许多宗族首领。

    平民是商代社会的又一主要阶级,他们从事农业、狩猎等生产劳动,参加战争和戍卫,参与祭祀活动,为商王服务。

    处于商代社会最下层的是奴隶阶级。据殷商甲骨文、金文和文献记载,商代的奴隶很多,其名称有隶、臣、妾、奚等。战俘是奴隶的主要来源,另一来源是亡宗灭族者。

    商代奴隶没有人身自由。他们为贵族从事垦田、耕作、田猎、劳役等各项无偿劳动。征伐时奴隶还要从军,承担军中的各种贱役。部分男女奴隶在贵族的住所从事家内劳动。贵族无偿地占有奴隶的劳动,而且经常杀戮他们,最典型的是人祭和人殉。人祭就是以人为祭品,殷墟卜辞中有不少关于人祭的记载。人祭的手段十分残暴。所谓人殉,就是用活人为死者殉葬,企图在阴间继续役使他们。考古资料表明,商代的人殉非常普遍,贵族的墓葬多数都有殉人,少者一二人,多者数十人乃至数百人。

    西周社会仍然由贵族、平民和奴隶构成,不过,其等级制度的色彩比较明显。西周的贵族包括周王、诸侯和卿大夫等。周王又称“天子”,意即“上天之子”或“上帝之子”,代表“上天”或“上帝”在人间行使最高统治权力。除王畿外,周天子将土地和奴隶分赐给周人的宗支(姬、姜等姓)。这些宗支的“宗子”当时称为诸侯“私家”。可以看出,从王到诸侯以至卿大夫,其间存在着宗法的血缘关系。

    在贵族之下,还有着具有自由民身份的平民大众。他们居住于城市(称为“国”)及其近郊,所以被称为“国人”。“国人”们在战时服兵役,平时周王或诸侯兴建宫室或公共工程时,也要征召他们服役。他们有权参与国政大事。“国人”加上后来分化出来的商人和手工业者,是当时的平民阶层,他们是周代“国民”(或称“公民”)中的重要阶层。平民与贵族也存在着利益的冲突。在西周时期曾经发生过国人暴动事件,对当时的政治有很大影响。

    西周社会中还有庶人或庶民。庶人从事农业劳动,并承担公田耕作和各种劳役。但庶人并不是奴隶,他们使用一份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私田上劳动的收获归自己所有。庶人在西周社会中是一个人数众多的阶层。

    西周社会最下层的则是奴隶。当时奴隶名称繁多,并有等级之分,见于文献记载的奴隶名称有皂、舆、僚、仆、台、牧、圉等。奴隶被广泛役使于农业、手工业、畜牧业等生产领域,有的则为王公贵族从事家内劳动。

    周人的文化本较殷人为低,在灭殷以前,曾在很多方面摹仿殷的文化,同时也有自身的特点。和殷代一样,西周的学术只限于贵族的范围,形成“学在官府”的局面。贵族子弟在“辟雍”等学宫中受教育,学习诗(举行礼仪时咏唱的歌辞)、书(典籍文诰)、礼(仪式规章)、乐(举行礼仪时表演的音乐舞蹈)、射(射箭)、御(驾车)等贵族必要的技艺。在贵族统治下,文化不能广泛流传到平民中间去,这在当时称为“礼之专及”。因此,在西周社会,一部分人是有德有礼的“君子”,另一部分人则是受辱受刑的“小人”。

    西周是宗族分封制社会,维系宗族血缘关系要靠婚姻制度,这里需要讲一讲西周时的婚姻形态。西周的婚姻形态与商代没有很大区别,一夫一妻制与贵族的多妻制并行,所不同的是,西周的婚姻已在礼制上更具有规范性,形成了一系列法定或约定俗成的礼仪。《礼记·昏义》有这样的话:“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周代的婚礼,有六项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称为“六礼”,包括从议婚到完婚的完整程序。

    所谓“纳采”,即发动议婚。男方觉得某家之女可作议婚对象,便请媒妁执雁作拜见之礼,提亲说合。若女家同意议婚,则男家再去女家求婚。第二道程序是“问名”,即遣媒人前往询问女方姓名,问名回来后通过占卜以定吉凶。第三道程序是“纳吉”,男家卜得吉兆后,遣媒人前去告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第四为“纳征”,男家将财物聘礼送往女家。第五为“请期”,男家选择吉日婚期,告知女家。第六是“亲迎”,即新郎前往女家迎娶新娘。这套婚姻礼俗形成于周代,在以后的中国历史中,婚姻仪式基本上都是按照“六礼”来进行的。不过,西周时原始婚姻的遗风依然存在,每年春季,未婚男女可以幽会私奔,不受任何限制,在后来的封建社会中,由于“礼教”的影响,这是被严格禁止的。

    总之,西周社会的宗法制对后来中国历史的演进有很大影响。“宗法”的阴影一直笼罩在中国历史的身上。

三  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变化

    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时期。

    春秋(公元前770一前476年)历史共294年。在这个时期,西周的分封制、贵族政权逐渐瓦解,社会出现新的变化。

    战国(公元前475一前221年)254年的历史,是先秦地区性中央集权国家形成、相互兼并到全国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建立的过程。

    春秋时期的社会变化令人瞩目的是: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中国历史上出现了新的贵族地主。与此相应,在政治上表现为“公室”与“私家”的争斗。自周平王东迁洛阳,直至春秋中期,私家的经济和政治力量不断加强,此后以卿大夫为代表的私家与公室的争斗愈演愈烈,其结果各诸侯国的公室程度不等地衰落下去,卿大夫逐渐掌握政权。

    公室与私家的争斗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公族与公室的较量。按照周代的规定,诸侯的嫡长子继承君位,其余诸子分封为大夫,他们是公室的后代,史称“公族”。这些公族子孙与掌权的公室互相争权夺利。二是异姓卿大夫与公室的争斗。

    在春秋列国以卿大夫为代表的私家与公室的争斗中,鲁、齐、晋三国最有代表性。春秋时期的鲁国由公族执政,私家势力的代表是季氏、叔氏、孟氏三家,他们都是鲁桓公的后代,史称“三桓”。三桓趁内乱之机去扩大自身的势力,在各自的封地内修筑城邑,并以此为据点操纵鲁国政局,出现了“公室卑,三桓强”(《史记·鲁周公世家》)的局面,最后完全控制了鲁国,历史由此进入战国时代。

    春秋中期以后,齐国异姓贵族田氏崛起,逐渐取代公族而主国政,最终夺取了齐国的政权。至于晋国,其公族势力在春秋前已退出历史舞台,卿大夫是异姓贵族,他们逐渐掌握国家政权,并最终使晋国分为魏、韩、赵国,史书称为“三家分晋”。

    春秋时期出现的公室与私家斗争说明了什么?这说明西周的政治体制与社会经济发生了矛盾,这一矛盾越来越尖锐,必须改变政治体制,使之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旧的宗族统治趋于灭亡,而新的官僚政治应运而生,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不过,在中国古代漫长的历史演进中,宗族统治的影响没有也不可能彻底消失,它的因子附着于新的官僚政治体制之中,而君主的世袭制仍然以血缘关系为其基础。

    关于春秋时期私家力量的逐渐壮大,这和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当时生产工具的变革有着密切的关系。商代和西周,称之为“青铜时代’:。青铜铸造代表了商周手工业最先进的生产技术。“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祭祀和战争是商、周社会最重要的两件大事,青铜铸造主要为此服务。

    商代的青铜,除了少量用来制造生产工具外,大多数用来制造礼器和兵器。在西周的手工业中,最重要的仍然是青铜工业。西周时期是中国古代青铜器发展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

    一般将古代生产工具发展划分为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在中国历史上,青铜器始终未能取代石器成,为主要生产工具,而铁器广泛使用后,石器工具便很快退出了历史舞台。这是因为铁工具坚固锐利远远超过了石器和青铜器。春秋时期铁器有很大发展。历史文献中的“嫩”(铁)字最早见于西周春秋之交。有一篇记述秦襄公(公元前776一前764年在位)出猎的诗中有“驷蛾孔阜,六辔在手”(《诗·秦风·驷鐡》)的名句,意思是说秦襄公打猎时乘着四匹黑色大马驾的车,手里执着六条缰绳。这里的“蛾”字即“铁”字,用以形容马的毛色。战国中期和后期已普遍使用铁器,这从一些考古发掘中可以看得清楚。铁农具的使用提高了开垦土地的能力,便于深耕细作,促进了农业发展。

    由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使个体生产成为可能,一家一户的个体经济的发展要求冲破宗族的束缚。加之当时连绵不断的战争,以及土地分配、工商业的发展,促使中国历史向统一国家的方向发展。战国时期魏、楚、齐、秦、韩、赵、燕的社会改革运动就是上述要求在政治上的体现。例如秦孝公时的商鞅变法,就是值得注意的历史事件。商鞅师从鲁人尸佼,尸佼是一位“兼儒墨、合名法”(《汉书·艺文志》)的杂家,有广博的知识。商鞅尊信法家学说,在秦孝公支持下两次变法,一次始于公元前359年,一次始于前350年,包括改革土地田亩制度、普遍推行郡县制、迁都咸阳、奖励军功、统一度量衡、改革赋税制度、革除戎狄风俗等。变法并不平静,斗争激烈。孝公死后,商鞅受到车裂(五马分尸)的酷刑。但变法使秦国成为战国七雄之首,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战国前期列国中有秦、齐、燕、楚、赵、魏、韩七个强国。越国疆土虽大,被楚削弱,在战国历史上不占重要地位。还有一些小国,包括在今山东境内的鲁、莒、邹、杞、滕、薛;在今河南境内的郑、卫、曾;在今河南、安徽交界的蔡;在今山东、江苏、河南、安徽四省交界的宋国等。历史的发展趋势,是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至于谁能统一,那就要取决于谁的社会变革取得的成果最多。

    战国时期之所以有七雄并立,并非偶然。七国中的赵、魏、韩、齐四国由春秋时晋、齐两国卿大夫执政发展而来,对宗法传统破坏得比较彻底,秦、楚历来没有严格的宗法传统,燕国宗法传统保存最多,在七雄中最弱。鲁、郑、卫、宋等国,历来宗法传统严密,春秋末执政的大夫又都是公族,宗法传统未受到多大冲击,它们进入战国时期后,国力积弱不振。由此可见,只有变革旧制度,才能为历史的演进创造必要的条件。

    战国后期社会变革引起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化。当时,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是社会的两个基本阶级。地主阶级占有土地和部分占有劳动者人身,剥削劳动者的剩余劳动,逐渐成为社会的统治阶级。地主阶级来源于四个方面:1.分封贵族转化为地主,他们扩大私田,成为地主阶级中最早的一批成员;2.官僚和军功地主。他们是列国官僚和军人,得到国君赏赐的土地而成为地主阶级。举例来看,前面已提到秦国商鞅变法,其中有一重要的内容,这就是军功爵制,有这样的规定:凡在战争中建立功勋的奴隶可以获得解放而编人户籍,贵族和平民可以受领田宅户口,成为地主;3.商人和高利贷者兼地主,他们经营商业和放高利贷发家后,又通过贸易关系兼并土地,转化而为地主;4.平民上升而成为一般地主。他们开垦私田,加上买进少量土地,得以剥削农民,过上优裕生活。

    农民阶级由自耕农、佃农、“庶子”和雇农组成。自耕农大批从旧时的庶人、国人转化而来。所谓“男耕女织”的古老传统,基本上是自耕农的写照。耕织相结合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基础,在秦商鞅变法时才形成,后来在秦汉之际的历史文献中才有明白记载,如:“所以务耕织者,以为本教也。”(《吕氏春秋·上农》)“耕之为事也劳,织之为事也扰,扰劳之事而民不舍者,知其可以衣食也。”(《淮南子·主术训》)后世史书所说的“食货”,即指耕织相结合的小农经济而言:“食”指农业生产,“货”指家庭手工业。

    再说到佃农,他们是从自耕农中分化而来的。部分自耕农因不能维持生活而卖掉土地,成为赤贫流落他乡,租佃地主之田。至于“庶子”,因为没有准确的名词,只好沿用历史文献来解释。从秦国法律可以看到这样的规定:将农民奖给有战功者作为“庶子”,他们每月一般要为有战功者服役六天。农民最低层者称为雇农,也叫“庸夫”、“庸客”,他们是完全失去土地又无固定主人的农民,或者流人城市成为“庸保”、“市佣”,生活没有任何保障。

    在地主和农民两个基本阶级之外,还有工商业者和奴隶。工商业者从官府分离出来,成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战国时期官私奴隶数量不少。官府奴隶主要来源于罪犯。因为犯罪被罚为奴隶的,《秦律》称为“隶臣妾”,终身为官府服役。战国时的奴隶仍然可以像物品一样被赠送、买卖,用奴隶殉葬的现象仍然存在。不过,从战国时期社会阶级构成的主流来看,中国历史开始跨进了封建制社会。

    战国时期是一个历史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在社会各方面都有开创性建树,也是学术文化繁荣的时期。“诸子百家”各个学派的流传分布带有其地域的特点:儒、墨以鲁国为中心,而儒家传播于晋、卫、齐,墨家则向楚、秦发展。道家起源于楚、陈、宋,后来流人齐国。楚人保留着比较原始的“巫鬼”宗教,对齐、燕有影响。后来阴阳家在齐国发展起来。法家主要源于三晋。如果说在春秋时代文化中心偏于邹、鲁,战国时代的文化已无此种局限,文化交流和影响蓬勃开展起来。

四  关于秦朝兴亡的思索

    公元前247年秦王赢政(公元前251一前210年)即位时年仅13岁,太后和吕不韦执政。公元前238年秦王赢政成年,去旧都雍(今陕西风翔南)的祖庙举行冠礼。次年亲政。他喜读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任用李斯、尉缭,采用阻止六国合纵、各个击破的战略。前230年派内史腾灭韩;前 229年派大将王翦灭赵(赵灭国后,公子嘉逃往代郡自立为代王,至公元前 222年被秦攻灭);前227年派王翦攻燕,公元前222年燕亡;前225年派大将王贲灭魏;前224年派王翦攻楚;前222年楚亡;前221年派王贲灭齐。秦王赢政即位的第26年实现了统一。在咸阳建都称始皇帝(图5),由此揭开了此后封建王朝的帷幕。

    为什么是秦而不是别国统一中国?秦国没有严格的宗法制度,国内改革的阻力较小。秦国商鞅变法取得了很大成果,“富国强民”的法家政策在秦得到实现。秦国地理位置优越,攻守均得其便,战国时期,国都未被他国攻破的只有秦国。秦国内部纷争较少,从秦献公时起的150年中,献公、孝公、惠文王、昭王、秦王赢政几代君主在位的年代比较长,内部相对稳定。武王、孝文王、庄襄王在位时间短,但也没有因王位的继承而引起内部分裂。总之秦统一中国是顺应历史发展要求,也是“天时、地利、人和”的综合优势造成的结果。

    秦朝统治的时间不长,只有短短的十几年,但秦代的制度对于此后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是“大一统”的理论和实践。“大一统”一词,最早见于《公羊传·隐公元年》:“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大一统”是战国时期法家、儒家和道家的共同政治理想,不过,在如何达到“大一统”以及“大一统”实现以后如何治国上有不同的观点。

    “大一统”的理论及其实践体现在秦王朝的政治制度上。秦统一后,国土辽阔,最初设置36郡,包括:陇西、北地、上郡、汉中、蜀郡、巴郡、邯郸、钜鹿、太原、上党、雁门、代郡、云中、河东、东郡、砀郡、三川、颍川、南郡、黔中、南阳、长沙、楚郡、九江、泅水、薛郡、东海、会稽、齐郡、琅邪、广阳、渔阳、上谷、右北平、辽西、辽东。管辖京畿诸县的“内史”,是和郡平级的行政单位,然而不在36郡之中。后来随着疆域的开拓,又设九原、南海、桂林、象郡、闽中5郡。除内史管理的京畿地区外,秦有41郡。郡下设县,少数民族地区的县级行政单位称为“道”。秦县的数量大约有一千个。秦始皇统一中国采用郡县制,奠定了“大一统”中央政权的政治制度基础。

    在“大一统”理论指导下,秦朝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中央政权组织。中央执政集团中最重要的官职是所谓“三公”,这就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太尉原称尉、国尉,是朝廷首席武官;御史大夫地位略次于丞相,是负责监察的大臣,位列上卿。“三公”之下又有“九卿”,分工管理不同的政务部门。实际上所谓“九卿”,官职并不限于“九”。

    秦代“大一统”所体现的官制有很重要的意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说,“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汉因循而不革”。汉代基本依据秦制而有所损益,确立了中国历代王朝官制的基本格局。

    秦朝制定的“车同轨”、“书同文”3等具体政策措施也是值得肯定的创举。

    秦朝兴亡在历史上只是一瞬间,从公元前221年至前206年短短的十五年,这说明了什么?

    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七月,被征发赴渔阳(郡治在今北京密云西南)戍边的900名士兵在大泽乡(今安徽宿州东南)遇大雨,道路不通,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照秦朝法律规定,误期者要服斩首之刑。农民出身、在戍卒中担任屯长的陈胜和吴广,在生命不保的紧急情况下商议举兵反抗秦的暴政。他们利用民众的迷信心理,用朱砂在一方丝帕上写了“陈胜王”三个字放在鱼腹中,号召同行的戍卒:已不能按期到达,必死无疑,“且壮士不死则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史记·陈涉世家》)于是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大泽乡,又攻蕲县(今安徽宿州南),接着攻陈 (今河南淮阳)。此时起义军已发展至战车六七百乘,骑兵千余,士卒数万人。攻克陈后,陈胜立为王,号为“张楚”(张大楚国)。

    陈胜、吴广率众起义后,各地民众纷纷响应。“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响应”(贾谊:《过秦论》)。陈胜起义军的将军周文率军西进击秦,行抵函谷关时,已经集结战车千乘,士卒数十万,直接威胁秦朝统治中心咸阳。但周文未能成功。陈胜在转战至下城父(今安徽蒙城县西北)时,被御者庄贾杀害。

    秦二世(秦始皇的小儿子,名胡亥,始皇死后,立为皇帝,称为二世)三年 (公元前207年)八月,二世以东方战争责难赵高。赵高指使亲信在望夷宫逼杀秦二世,又以为继任的秦贵族子婴“以空名为帝,不可,宜为王如故。” (《史记·秦始皇本纪》),取消帝号。子婴被废帝号改称秦王,46天之后,刘邦军人咸阳,秦亡。

    陈胜起义虽然遭到失败,但是从根本上动摇了秦朝的统治,正如司马迁所说:“陈胜虽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将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史记·陈涉世家》)陈胜个人虽败,但是他们分立派遣的其他军事政治集团终于灭亡了秦朝,陈胜大泽乡反抗暴秦的首功是不可磨灭的。

    秦亡后,到西汉时期,许多人从不同角度总结秦亡的历史教训,贾谊4在著名政论《过秦论》中说:“秦以区区之地,千乘之权,招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然后以六合为家,崤函为宫。一夫作难而七庙堕,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说得很深刻。夺取天下与治,理天下应根据形势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针政策,然而秦却以夺取天下之策代替治理天下之策,这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强化君权,严酷刑罚,企图建立“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的绝对君权专制统治。

  第二,实施暴政。

   第三,思想文化上不允许有不同意见和学派的存在,实施文化专制主义。

    秦始皇宣称:“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使之无穷。”(《史记·秦始皇本纪》)这种“皇权”是不受任何监督、制约的。秦灭六国后,法家的李斯出任丞相,向秦始皇提出建议:除秦官定史书《秦记》外,其他历史记载都予以烧毁。除去博士官所掌管的以外,天下有私人收藏《诗》、《书》、百家语者,都必须交地方官员烧毁。有敢私下讨论《诗》、《书》的,处以弃市之刑;以古非今者,诛灭其家族。官员知情而不报者与其同罪。焚书令颁下30天仍拒不遵行者,罚作筑守边城的劳役。李斯的建议得到秦始皇的批准。焚书后不久,又发生了坑儒事件。秦始皇曾经信用的侯生和卢生不满于始皇贪于权势、迷信方术,于是相约逃亡。秦始皇大怒,命御史严厉审问诸生,将所谓“犯禁者”460余人坑杀于咸阳渭水畔,以警告天下文人学士。秦始皇焚书坑儒等极端措施是对文化的摧残,也激起了士人们的反抗。

    另外,不能不提到秦朝苛暴的徭役征发。秦始皇统治的最后几年,连续组织了多项规模巨大的土木工程。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筑长城”,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为直道”(《史记·六国年表》)。秦长城西起临洮(今甘肃岷县),东至辽东,长达1万余里。又在渭河以南营造以阿房宫为主体的宫殿体系。秦始皇陵即骊山工程也有数十万人进行施工。史书记载阿房宫工程和骊山工程使用人力多达70余万人(见《史记·秦始皇本纪》)。根据对秦始皇陵土方工程量和当时的劳动生产率的核算,可知这个记载是符合实际的。此外,秦朝又肆意征发军役,北敌匈奴,南戍五岭。当时丁男出征,丁女转输军粮,远戍者战死于边地,转输者僵仆于道路,不计其数。徭役是当时人民最沉重的压迫。值得注意的是,以运输为主要劳役形式的服役者多来自战国时六国故地的关东人,承受繁重徭役负担的主要也是关东人。前面提到的屯大泽乡谪戍渔阳的900人中,阳城人(今河南省登封县东南)陈胜、阳夏人(今河南省太康县)吴广等均为关东人。秦始皇时代的反抗力量主要活动于关东,这不是偶然的。

    尽管秦国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中央政权组织和行政管理制度,在统一君主制国家的建设方面有所规划和设计,但是它忘记了两件最主要的事:一个是民心和民力,再一个是统一君主制国家的建设手段和方式,它用残暴的掠夺方式对付人民,用极端专制的方法对待思想文化,这决定了秦朝的短命。民心不可侮。秦王朝的正面经验和反面教训对于中国后来的封建王朝都是有益的。

五  王朝更替与农民战争

    西汉(公元前206一公元8年)是在陈胜、吴广农民战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王朝。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出身于平民阶层,曾任秦基层政权亭长,他曾因公事出行咸阳,见到秦始皇车列,感叹道:“嗟乎,大丈夫当为此也!”(《史记·高祖本纪》)和刘邦争夺天下的项羽,是楚国名将之后,随叔父项梁避难江东,见到秦始皇出巡,叹道:“彼可取而代也。”(《史记·项羽本纪》)从秦以后的封建社会历史,不论是农民战争或其他夺取政权的战争都以做皇帝、另立王朝为目标。

    刘邦与项羽争天下,最后刘邦取胜,正如清初大思想家王夫之所说:“项羽之暴也,沛公之明也。”(《读通鉴论》)所谓“明”指有宽广的胸怀,能从秦朝暴政中吸取应有的教训。在他制定的政策中有这样的内容:平民在战乱以前的身份地位以及私有财产的所有权,在回到故乡以后,政府加以认可,使之成为编户齐民;同时使一定数量的奴婢得到人身解放。

     刘邦的功臣集团大多出身微贱,除张良家世高贵外,其余多为平民百姓。萧何、曹参、任敖、周苛都是普通小吏,陈平、王陵、陆贾、郦食其、夏侯婴等是一般平民,樊哙是屠狗者,周勃是织席、吹箫服务于丧事者,灌婴是贩缯者,娄敬是挽车的普通役人。清代历史学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称他们为“汉初布衣将相之局”。这些“布衣将相”们多少能了解民间疾苦,对自己有一定的约束。例如萧何以丞相之尊,置田宅时,挑选穷僻之处,经营宅第,并不大兴土木,骚扰百姓。他说,后世子孙如果贤良,则会效法我的俭朴;如果不贤良,家产也不至于为强势之家所夺。可以这样说,西汉王朝建立的政治基点,是对秦朝暴政的否定。

    汉高祖刘邦去世,群臣称赞道:“高祖出身低微,拨乱世反之正,平定天下。”(《史记·高祖本纪})《汉书·礼乐志》有这样的话:“汉兴,拨乱反正,日不暇给。”当时的“拨乱反正”主要是改变秦之暴政为平易之政。刘邦去世后,西汉王朝经历了吕后专政时期,随后进入汉文帝刘恒和汉景帝刘启执政的文、景时期。文、景两代共39年,实行“与民休息”的政策,轻徭薄赋,国家安定,经济富实。文、景以后,汉武帝执政时代,情况便开始有所变化。

    在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王朝都不能阻挡豪强之徒对于土地的兼并,官僚地主聚敛财富,霸占土地,使农民陷于极度困苦之中。尽管有远见的大臣们为抑制土地兼并,向皇帝提出建议,但这些都不能解决封建社会中的顽症——豪强对土地的掠夺。社会矛盾的激化,民不聊生,不能不引起新一轮的流民活动,导致再一次农民战争。西汉末年的赤眉、绿林起义;后来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就是明证。再后来隋代、唐代、元代、明代、清代的农民起义莫不如此。历代农民战争有他们自己的纲领口号,或要求减轻租赋、徭役,或要求人身平等,或要求有可耕种的土地,但是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君主专制制度。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拨动历史。天下太平不久,社会肌体旧病复发,压迫加重,酝酿再一次的天下动荡。如此周而复始,不断循环。这种现象有人称之为“周期率”。其道理并不复杂,封建制社会内的“治”和“乱’’都受制于这种制度,在制度没有根本改变之前,这种“周期率”总要发生作用。从经济上、政治上和思想上看,这种制度称之为君主专制制度,始于秦始皇。秦始皇将“天下”作为其个人的私产,说“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史记·秦始皇本纪》)皇帝及其家族的利益和权力,称之为皇权。农民战争的目的并非推翻这种制度,而是在这种制度的框架内重新换一个家族,换一个皇帝。刘邦在取得天下以后,他向自己的老父夸说天下就是他的私产,任何人都比不上(《史记·高祖本纪》),这和秦始皇的口气没有本质的区别。封建主义君主专制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尽管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思想文化上都曾经有过许多创造,但是,要依靠这种制度带来长治久安,那只是一种幻想。

    君主专制制度作为一种制度,从政治上和经济上推翻它,是中国近代历史的任务。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由于很长时间的文化心理积淀,要消除这种制度的思想影响,并非一件简单的事。在皇帝和皇权的长期统治下,在中国历史上逐渐形成这样的文化心理:世界上最令人敬畏的是皇帝,人间的祸福都来源于皇帝的“旨意”。人们总是希望有一个“好皇帝”,依靠他拯救众生。因此,在中国封建制社会中,皇帝及皇权的长期统治便凝聚成对皇帝敬畏的世俗宗教意识。农民战争并不反对这种意识,企图用一个“明君”去代替“暴君”。真正对这种制度进行理性思考,指出皇帝为天下之“屠毒”者、“敲剥”者、“大害”者,思考如何创设一种新的制度,这要依靠先进知识分子自觉的理论思维。清朝初年大思想家黄宗羲《明夷待访录》一书就是从理论的高度批判君主专制制度的杰作。

如果说农民战争动摇了旧封建王朝的统治,那么,新王朝的建设必须经过知识分子的努力,将某些治国的思想转化为一定的制度和方略,并得到最高统治者皇帝的首肯,得以采纳推行,这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中国历史上国力强盛、政治相对稳定时期虽各有特色,但是重视知识文化,重视知识分子却带有普遍性。《汉书》作者班固说,汉武帝在文治武功方面都有丰功伟绩,他能够“峙咨海内,举其俊茂,与之立功”(《汉书·武帝纪》),重视网罗人才,为他们创造发挥才能的机会,这与秦始皇“焚书坑儒”形成鲜明对比。武帝时所谓“儒雅”之士、“笃行”之士、“质直”之士、“推贤”之士、“文章”之士等等不可胜数。总之,历史之所以成为人的群体活动舞台,并非哪一个阶级、阶层在这里扮演独角戏,而是众多人群展示各自智慧才华的场所;这些智慧的结晶就是“文明”。中国历史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就是一部文明的演进史。

 

[思考题]

    1.为什么了解朝代的更替是学习中国历史的切人口?

2.怎样看秦朝的兴亡?

 

 

 

 

[参考书目]

    1.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

    2.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人民出版社,1992年。

3.杨宽:《战国史》(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

 

 

 

 

注  释

[1]《中国历史·先秦卷》,总编:张岂之,主编:刘宝才、钱逊、周苏平,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

[2]林活:《说“王”》,《考古》1965年第6期。

[3]所谓“书同文”,指秦王朝以秦文为基点,力求使文字统一。秦文字有八体,即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殳书和隶书,其中主要是小篆和隶书。秦朝并未能真正完成“书同文”。

[4]贾谊(公元前200一前168年)年少时被汉文帝召为博士,不久迁为太中大夫。后被贬。著作有《新书》五十八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