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台湾偶像剧:古陶瓷鉴定:从标形学到痕迹学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4:28:56
窑口与窑系
  
  窑口,简称“窑”,在不同学术领域其含义各不相同。在考古学领域,“窑口”是指器物的产地;但在鉴减学领域,“窑口”却是指器物的品种。如史籍上记载的宋代五大名窑汝、钧、官、哥、定,都是指器物品种,而非产地,只是在现代_考古工作者的努力下,部分品种的窑址已被发现挖掘,尚有部分窑址未被发现或最后确定,北宋官窑和哥窑的窑址就属此例。本文所注器物名称中的“窑”字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均属鉴藏学概念,而非考古学概念。
  2004年香港佳士得拍卖行以1400多万港币成交的一只宋代黑釉茶盏。其图录标注名称是“宋代定窑黑釉鹧鸪斑斗笠碗”。剖析一下名称就会发现,这里的“定窑”不是指考古学意义上的地理概念,只是一个品种的代名词。真正的定窑产自河北省曲阳县的涧磁村一带,该盏的产地是河南当阳峪窑。是不是拍卖行在误导买家呢?不是!这里的定窑只是指具有定窑工艺特征的产品。曲阳县是宋代定窑的中心产区,周边广大地区都受其影响生产同类产品。
  
  毛晓沪
  
  再以龙泉窑为例:在考古学领域龙泉窑是指我国浙江省龙泉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古代窑场,包括浙江南部的龙泉、庆元、景宁、云和、丽水、遂昌、松阳、缙云、武义、青田、永嘉、文成和泰顺等县市。因为这一地区最早的窑场出现在三国两晋时期,最晚截止到清代(清代以后就不算作古陶瓷范畴之内了),所以在考古学家眼里,只要是上述地区生产的古代陶瓷都应算作“龙泉窑”。但在鉴藏学家眼里真正的龙泉窑最早出现在北宋时期,成熟于南宋,清代以后衰落。只有那些胎质坚实、釉如凝脂的厚釉青瓷产品才能算作龙泉窑,其余者只能算作早期青瓷、越窑青瓷或建窑黑釉系列。
  再来看看北方的磁州窑和钧窑。在考古学家眼里,磁州窑应当指以河北邯郸彭城地区为中心窑场的古代民间窑口。只要是上述地区生产的古陶瓷,均可以称作磁州窑。同样在考古学家眼里,钧窑则是指以河南禹州钧台为中心的各窑场,只要是这一地区生产的古陶瓷都叫钧窑器。然而,在收藏家眼里,磁州窑和钧窑不是以产地划分,而是以品种划分。磁州窑是以白色化妆土和含铁矿物颜料为装饰材料,以画、划、剔、刻为主要装饰手段的各种白釉(透明釉)和黑釉(酱釉)陶瓷产品。钧窑是一种能够产生晶相分离现象,以天蓝色为主色调,以铜红色为辅助装饰手法的乳浊釉产品。磁州窑类产品在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内蒙古、甘肃、青海以及湖南、四川等地均有烧制。同样,钧窑类产品在金、元时期几乎遍布整个北方地区和部分南方地区。在河北磁州窑中心窑场曾出土过大量钧窑类产品。同样,在钧窑窑场也生产磁州窑类产品。
  由此看来,考古学领域以产地划分窑口的做法不符合鉴藏学的理念。为了能使二者兼顾,有人提出了“窑系”的概念。所谓窑系,就是指产地不同,但装饰风格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如龙泉窑生产的黑釉兔毫盏就可以称作龙泉产“建窑系兔毫盏”。河北以外其他窑口生产的白釉黑花、黑釉铁锈花产品也可以统称“磁州窑系”产品。在这里有些窑口已经考古发掘,被藏家所熟悉,也有些窑口未经发掘,收藏家知之甚少,甚至不知,但只要装饰风格相似,都可以“系”称之,如磁州窑系、耀州窑系、龙泉窑系、吉州窑系等。
  
  研究古陶瓷的历史发展轨迹
  
  古陶瓷的发展和变化是有规律可循的,否则我们的研究和鉴定就成了无本之木和无源之水了。1982年文物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陶瓷史》一书,第一次比较全面地揭示了中国古陶瓷历史的发展脉络,也是老一代古陶瓷研究者的心血结晶。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它未能对古陶瓷工艺发展历史作出系统的阐述、归纳和总结,也未能对影响古陶瓷装饰风格的社会根源进行深入剖析。这也许是笔者不切实际的苛求,但要知道,这两点对研究学习古陶瓷鉴定至关重要。
  古陶瓷的工艺发展总体来讲是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的,由易到难,由原始到先进。以成型工艺为例:根据当前考古资料,我国最早出现的陶器,是一万多年前制作的粗砂陶,采用手工捏塑工艺制作。到新石器时代中期,开始出现泥条盘筑和慢轮工艺。到龙山文化晚期发明了快轮工艺和模印工艺,把原始陶瓷艺术推向新的高峰。在商代以前,由于没有金属工具,器物表面都采用石质或陶质工具进行磨、擀、压、印等,直到出现金属工具以后,才有轮制修坯工艺。从战国时期南方贵族墓中出土的早期青瓷产品中可以看出,各种成型工艺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程度。中国古陶瓷的各种传统成型工艺,发展到商周时期已基本定型,在其后的两千多年中亦有缓慢发展。唐宋时期出现了绞胎贴皮和坯板粘拼工艺。清代康熙时期,随着欧洲廉价钢锉的输入,景德镇工匠发明了新的修坯工具——条刀,开创了内外兼修的成型技法。民国时期又从欧洲引进了旋压、滚压和注浆工艺,我们称其为现代工艺。每一种工艺都会在器物表面留下特有痕迹,当我们了解它们各自出现的最早年代,就可以作为判定制作年代的根据。比如,一件“唐三彩”器采用注浆成型工艺,我们就可以立即判定出,它是现代工艺品,因为古代唐三彩没有采用注浆成型工艺的。这里笔者所指的是工艺的诞生期,而非它的结束期。在我国许多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交通不便,长期处于自给自足的封闭经济环境中的民间小窑,至今保留着许多最原始的制陶工艺。如果把这种传统原始工艺制作的陶器断定成原始祖先的遗物,那就错了。鉴定一件器物的牛产年代,要对它的方方面面进行综合分析,小能抓住一点不及其余。
  人们的生活习性、意识形态和审美取向,特别是最高统治阶层的意志对陶瓷装饰艺术的影响至关重要,这也是我们断代的理论依据。例如: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人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于是,这一时期有关毛泽东、林彪及工农兵形象的陶瓷作品大量出现,我们称其为“文______革瓷”,有着极其鲜明的时代特征。现代如此,古代也如此。例如:明代嘉靖皇帝,废除其他教派独尊道教。嘉靖元年下令拆除京城内外所有佛寺、尼庵,把玄明宫金佛像的金皮全部刮掉。嘉靖十五年拆除皇宫中的火善佛殿,烧掉了所有佛像、佛骨、佛牙等物,使道教自东汉以来进入了一个空前的主导地位。这一时期,道教题材的纹饰成为瓷器上的主流纹饰,如云鹤纹、三仙炼丹纹、八仙祝寿纹等等。当然,这也不是说,凡道教题材的一定是嘉靖朝的,还是要结合其他方面综合分析。
  
  古陶瓷鉴定中的逆向思维法
  
  古陶瓷鉴定者应当是一种注重实践的复合型人才。学习理论固然重要,但实践更重要。我们需要把实践转化成理论,也需要用理论指导实践,要想运用自如,离不开方法。
  近些年我同许多收藏者打过交道。他们告诉我其藏品如何如何好,与真品特征如何一致。实际上恰恰相反,绝大部分都是现代仿品。毫无疑问,他们的鉴定知识都是从书中或鉴定家嘴里得到的,为什么没有真正领悟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没有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对于行家而言,当你拿到一件陶器或瓷器时,第一眼就应该大致判定出它的年代、窑口和品种。接下来再仔细观察,看它的哪些特征与真品相符,哪些特征与真品相悖,逐一认定后再作出明确判断。这是古陶瓷鉴定的基本方法。
  这里存在两种思维方式,一种叫正向思维法,一种叫逆向思维法。初学者总是喜欢采用正向思维法,把眼睛盯在器物的优点上,按照书上所说的标形学特征一一对照。殊不知,大多数仿制者也是根据书中照片和论述进行仿制。他照书来仿,你照书去买,自然就把他的仿品买去了。真正的鉴定家必须学会逆向思维法,敏锐地捕捉器物的瑕疵,也就是寻找那些没有仿到位的地方,即所谓挑毛病。不会挑毛病,就不是真正的鉴定家,而且这些毛病往往都是书本上没有提到过的工艺弊病。专家与外行、高手与低手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可以敏锐地找出器物的毛病,而后者往往视而不见。如果我们采用现有的各种手段(包括传统的和现代的),都找不出毛病,就应该认定其为古代真品,否则就是赝品。只要发现有一条毛病,就足以作出赝品的认定;真品却需要一丝不苟面面俱到,找不出一丝破绽方可认定。
  以台湾艺术家出版社出版的《宋元陶瓷大全》为例,这是前些年在海内外很有影响的一本书。这本书的第267页上有一件钧瓷盘,下面写着“宋天蓝窑变葡萄紫碟钧窑”。首先,它的器物名称就起得很不规范,把产地“钧窑”放在最后。其次,观看图片就可以完全断定它是一件现代仿品。在该盘内与外底足圈相对应部位有一圈明显的凹痕,这就是行家所说的“注浆印”。注浆工艺是在民国时期由欧洲引进的,宋代不存在这种生产工艺,直至民国时期制做盘碗大都还采用手工拉坯或机压成型工艺呢。因此我们不需要再讨论其他方面的问题,其他方面做得再好再像,也只能给出否定答##__案。
  
  古陶瓷鉴定中的高度概然性
  
  “高度概然性”是当代法律学名词,意即高度可能性。在法官判案过程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需要各自拿出证据来证明对方是否有过错。所谓证据有三种,一种是直接证据,一种是间接证据,还有一种就是高度概然性证据。直接证据的法律效益最高,其次是间接证据,它能在法律上证明其真实性,最后才是高度概然性证据。在事实真伪不明而当事人又无法举证时,法院认定概然性高的事实发生,远较认定概然性低的事实发生更能接近真实而避免误判。
  笔者由此联想到古陶瓷的鉴定工作,鉴定本身也需要证据。因为鉴定者不是古人,也不是赝品制作者,所以不可能拿出反映客观真实性的直接证据,只有在个别情况下才能掌握间接证据。比如陕西法门寺地宫中出土的越窑青瓷和同时出土的碑文相印证,间接证明了这些青瓷就是古文献中记载的秘色瓷。尽管如此,也只能证明地宫中的青瓷是秘色瓷,还不能证明唐代越窑青瓷都是秘色瓷,更不能证明历代越窑青瓷都是秘色瓷。就是这种间接证据,在古陶瓷鉴定工作中也是少之又少,鉴定者在一般情况下只能根据高度概然性证据作鉴定。古陶瓷收藏者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一件器物分别给三个专家鉴定,却得出三种截然不同的结论。以一件元青花瓶为例,专家甲说是元代青花真品,专家乙说是清代青花仿品,专家丙说是当代高仿品。最后还是要看谁的鉴定证据更具高度概然性。
  专家甲说:“该瓶的胎质白中泛灰,釉色泛青,质地厚重,与元代器物相同,且青花花纹流畅,青料发色纯正,其中带有自然铁斑,证明是用西亚苏麻尼青料烧制,我认定它是元代真品。”乍听上去,甲的说法很有道理。
  专家乙说:“尽管该瓶的表面很象元青花,但通过手电观看内壁,有明显修刀痕迹。景德镇是在清代早期才开始出现用条刀(一种修坯工具)修整器物内壁工艺的。根据考古资料证明,景德镇明代以前制作的青花瓷,内壁多留有脱坯的指痕或定型的刮痕。据此判定它是清代仿品。”我们先分析一下甲、乙二人的说法,就会发现专家乙的观点似乎更有道理,他抓住了问题的要害。根据上一节我们所讲的逆向思维法,专家甲只看到了器物的优点,而忽视了存在的毛病。专家乙不仅仔细观察了器物的外观,而且还察看了内壁,并敏锐地发现了其毛病所在,尽管乙的结论未必正确,我们应该首先否定甲的结论。
  再来看看专家丙是怎么说的。丙说:“虽然清代中期出现了用条刀修整器物内壁工艺,但是有资料证明,清代人对元青花还一无所知,直至20世纪50年代,英国人发表了有关元青花的报告后,中国人才开始逐步了解元青花。70年代以后景德镇才在仿制永、宣青花的基础上,开始仿制元青花。再说清代人也没有现代化学知识,所以不清楚苏麻尼青料中的黑色铁斑是如何产生的,多采用虱点法仿制永宣青花。直至当代,人们通过化学分析才懂得,往青花料中加氧化铁就可以仿制出类苏麻尼青,因此这只梅瓶只可能是现代仿品。”由此看来,专家丙不但了解古陶瓷工艺发展的历史,而且对元青花作伪史也了如指掌,所以他的结论距离事实最接近。后经科学检测,发现其釉中含有大量现代化学添加剂氧化锌。由此证明,当代仿品的鉴定结论应当最具高度概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