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参观航母有感:公检法成强者工具,民奈之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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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成强者工具,民奈之何?

2011年11月19日 16:10:27分类:未分类

  公检法成强者工具,民奈之何?
 
   这事发生在河南省淅川县,就是那个不按法理出牌的地方。
   因宅基地纠纷,杨建军和杨建华兄弟俩于2011年1月27日各自拿着一把铁掀,闯进邻居李玉宝家中,将手无寸铁的李玉宝胳膊骨折骨头错位,脸部和右眼眶多处骨折。2011年1月28日经淅川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鉴定李玉宝为轻伤,杨建军为轻微伤。2011年2月9日杨建军被刑事拘留,后在淅川县公安局老城镇长派出所(所长张献忠,办案人:孙清江)和村长王丰章的主持调解下,杨建军对李玉宝进行医疗赔偿一万八千元,双方于2月24日达成调解协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民事以及刑事责任。后杨建军被取保候审出狱。
 
   7月7日,杨建军竟然再次委托淅川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对自己的伤情进行重新鉴定,这是鉴定结论竟然成了轻伤,原由是左手小指和无名指神经失调。7月10日,老城派出所(现任所长杨吉平)把受害人李玉宝拘留后送进淅川县监狱,至今尚未释放。李玉宝刑拘后,杨建军要求李玉宝家人赔偿7万元,并当众扬言,否则李玉宝别想出监狱的大门。
 
   9月9日,淅川县人民法院对杨建军的伤情鉴定存在异议被退至检察院,检察院依法将鉴定退至公安局。9月23日,淅川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委托南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对杨建军伤情进行重新鉴定。
 
   10月8日,李玉宝女儿李晓兰为父亲伸冤进京上访。10月15日,因被淅川县公安局控申科民警领回淅川。10月21日,老城镇派出所所长杨吉平带领镇政府副镇长曹某、淅川县人民法院领导等一行近十人来到李玉宝家中,当众宣布10月20日南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下达给杨建军的第三份伤情鉴定:重伤。问是否愿意调解,对杨建军进行经济赔偿,否则李玉宝将获3—10年的刑事判决。
 
   11月17日,淅川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罪名当庭质问李玉宝是否愿意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给杨建军10.7万元。李玉宝不认同自己犯有故意伤害罪,理由是自己手无寸铁,对方是兄弟俩,而且还是各自拿一铁锹轮番把自己打昏在地的。最终法院称,十天后下达判决。《女大学生领着爷爷、母亲、弟弟冒雨在法院门前下跪》,法律博客http://erqifayuan.fyfz.cn/art/1043643.htm。
 
   不需要懂法律,相信只要有点常识与良知的人看了本案后都会有一个准确的判断:公检法已经成为一家的利益代表。
 
   此事本来是杨氏兄弟引起,他有伤害的故意与行为,而李玉宝是正当防卫。不要忘了,住宅是公民安全的最后堡垒,冲到人家家里无疑就违法,侵犯住宅权,而杨氏兄弟不但冲进李家,而且实施伤害,李还不能防卫?世界上没有这样的法律。现在,李的正当防卫反被追究刑责,而真正的罪犯反而无事,这样的司法还有人性么?
 
   这还不算,伤情鉴定可以一悔再悔,老百姓信访被“领回”,刑罚权成为迫使当事人就范的利器,这样的司法还叫司法么?难道一定要将良民逼成武松不成?
 
   法治法治,不能口惠而实不至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