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女人的歌有哪些:湖北省2011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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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1-03-03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阅读次数:609  【字体:大 中 小】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市县乡领导班子的换届年,同时还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年。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1月1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才能牢不可破,我们的事业才能蓬勃发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中去,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部署和具体实践中去,贯彻到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去,在践行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结合湖北实际,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今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及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委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积极服务、保障和推动湖北跨越式发展,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把跨越式发展写在湖北"十二五"发展的旗帜上,是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省委工作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积极服务、保障和推动湖北跨越式发展,认真抓好畅通政令、防控风险、凝聚人心、惩贪治腐、纠风惠民、正本清源等勤廉工程建设,努力为全省广大干部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环境。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加强部省合作共建,以大视野、新思路、硬措施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一、围绕严明纪律、服务发展,切实维护政令畅通。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毫不动摇地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予以查处,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按照"十二五"规划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主攻方向和重点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和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支持新疆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围绕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党性观念,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要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认真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加强换届中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坚决惩治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和干扰换届等行为,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

  二、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抓好惩贪治腐工作。始终保持利剑高悬,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腐败分子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要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以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社会保险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健全完善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和信访监督工作制度,加强案件线索和信访信息的收集、筛选、分析和提供。加强案件审理,积极预防和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推进查办案件规范性制度建设,规范全省办案点建设和管理。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深化工程建设、国土资源、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认真贯彻《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和我省关于国土资源领域"1+3"廉政风险防控办法。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活动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严肃查处在土地矿产资源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及执纪执法中的案件。深化"廉政阳光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

  三、围绕完善制度、健全体系,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自觉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贯彻实施之中。制定惩防体系建设验收评估标准和办法,全面完成我省《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确定的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任务。围绕"两圈一带"发展战略,以丰富和充实"六个层次"的制度框架为基础,以监督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部门和行业构建为重点,以重点岗位腐败预警防控为突破口,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办法》等制度,探索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抓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加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制定出台10个重点领域腐败预警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和移民资金监管、水利建设资金监管、援疆项目资金监管、开发区建设、乡镇党委书记岗位等腐败预警防控办法。进一步推进部省合作共建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实施。加强腐败迹象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处置,形成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控。组织开发腐败预警防控电子管理系统,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技含量。

  四、围绕践行宗旨、凝心聚力,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着力加强勇于担当、以为立位,科学理性、求真求效,务实落实、踏实扎实,富于激情、奋发有为的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形成推动湖北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力量。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万名干部下万村,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等活动。坚持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和单位实施"禁酒令"的经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决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急功近利的决策和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的行为,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对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

  五、围绕加强教育、强化监督,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全省勤廉典型宣传,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创作生产反腐倡廉优秀文艺作品,着力构建党员干部高尚的"精神家园"。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开展全省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市、县和省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集中开展一次廉政教育;组织全省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批参观洪山监狱等各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冲击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为重点的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在全面履行巡视职责的同时,更加注重对群众工作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巡视监督。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加大《廉政准则》落实力度,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扩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网上公示范围。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各级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完善配套制度,注意把握政策,认真执行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继续深入治理 "三公一金"顽症。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在市州推广公车标识制度,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肃查办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行为。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继续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今年,将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廉政准则》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六、围绕以人为本、维护民利,切实抓好纠风惠民工作。对中央和省委各项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要带队开展暗访,严肃查处与民争利行为。探索用改革的办法完善中央和省委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建立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权力分解和实时监控机制,抓好流程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使惠民政策与群众面对面。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深化强农惠农资金整合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治理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推进医药购销中统一配送试点工作。改革创新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机制,继续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七、围绕全面覆盖、系统推进,切实抓好源头防腐工作。按照"三步走"的总体构想,继续强力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第一步,在去年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好覆盖的全面性和规范性;第二步,力争到2012年"十个全覆盖"的规范率达到100%;第三步,建成完善的源头防腐体系、便民服务体系和监督检查体系。今年,要进一步巩固和落实"十个全覆盖"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紧制定出台"十个全覆盖"标准化建设意见,分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流程再造和网上审批。理顺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体制,统一机构性质、统一进驻部门、统一审批事项,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改造省电子监察监控中心,推进省市县三级电子监察系统联网,进一步拓展电子监察范围,完善电子监察办法。继续推进"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机制建设,加快省级招投标平台建设和电子招投标的开发应用,加强市州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监管。以城中村、园中村、资源村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

  深入推进源头治腐其他改革和制度创新。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等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等制度规范,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取消预算外收入,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加强金融企业外部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八、围绕巩固基础、服务群众,切实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党支部书记岗位风险防控办法和国有企业"1+5"、高等院校"1+6"等廉洁风险防控办法,扎实推进农村、企业、高等院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落实群众知情权为重点,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把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基层党务公开等各种公开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着力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等问题。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和澄清是非、释疑解惑工作,注意核查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九、围绕科学定责、严格问责,切实抓好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修改完善我省《实施意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全面实施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高形势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发现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坚持责任制报告制度,督促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向上级纪委全会报告,并接受上级纪委委员评议。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科学分解责任,严格绩效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责任意识。

  十、围绕提升能力、创先争优,切实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巩固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合各级党委换届,积极做好各级纪委换届工作,切实把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选拔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中来。实施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四个一"工程,即每位班子成员负责一个创新课题调研、督查一个重大建设项目、联系一家重点企业、参加一次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暗访。组织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做好总结宣传和向中央纪委推荐工作。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轮岗、挂职、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生机活力。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纪检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积极探索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制定关于加强市县纪检监察综合派出改革的指导意见,规范非派驻(出)部门和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试行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评制度。积极推进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快构建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