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f交货地点在哪里:对“村官”监督的根本点在于制度的提前防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03:40:27

对“村官”监督的根本点在于制度的提前防范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时间:2010-08-19 09:10

  网友:管荣保

  

  据《安徽日报》:合肥藕塘村在“村改居”的城市化进程中资产增值为10亿元,曾因监督缺失发生重大腐败案。藕塘的经验教训引发人们对加强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的思索。2009年10月,藕塘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刘怀寅因收受贿赂963万余元,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扣押的涉案赃款人民币963万余元予以追缴。

  一个村资产能增值如此之大,在现在经济条件下,完全可能,而一个村干部受贿有如此之巨,却令人咋舌。为何能在一个小小的村官身上发生这样大的腐败案件,对村官的监督到底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呢。我以为对村官的监督关键在于制度的提前防范,靠自律、靠个别领导告诫,这些都是不可靠的。只有用制度进行强制性规范,才能让村官们没办法在农村“三资”管理中,任意独行,频发犯罪,还严重影响党在农民心中的形象,危及到党在农村的政权的巩固。

  建立农村“三资”管理的严密制度,确保资产增值、资源增效、资金安全。农村发生腐败案件多数在农村“三资”的管理上,如何强化三资金管理,应该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监管的制度。随着近年来农村的开放和开发,越来越多的涉及到农村土地租赁承包、资产的处理、重大工程的招投标,村级资金的体量也是越来越大。如何管理到位,应该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集体的资金应该由村民自己来作主。

  禁止一些村在对待“三资”的管理上由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推行村务公开,消除那些村级帐不清、事务不明现象。群众对村级“三资”管理情况是一笔糊涂帐,这严重形成了干群之间的矛盾,影响了群众建设和谐新农村的积极性。因此,要通过村务公开,将村级事务和村级资金向全体村民公开,让群众监督。重大事项要让村民代表或村民委员会集体决定,重大资金、重大项目都要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否则,权力就会独裁。而且,近几来,随着城乡统筹和农村开发,村级集体资金越来越大,一些村干部在引进项目和向上争取资金上的确做了一些贡献,于是乎,部分村干部就开始膨胀,以为这些资金就是他个人的争取到手的私有财产。加之上级部门和领导对他们的褒扬溢于言表,他们就可以随意花费集体的资金,像是个人小金库一样,任意开支。资源开发或资产处置一个说了算,只要能引进项目。这种体制下不可能不发生问题。

  让村官在制度监督下行使自己的权力。有了制度,就可以对村干部的权力进行制约,村级事务、财务状况、宅基地审批、二胎指标的审批、低保户的审批情况、救困资金的发放等等都要通过集体研究上报和通过村务公开形式进行公示。至于土地承包、租赁、山林面积的开发、集体资产的处置,重大工程的招标都应该由村民代表和村两委讨论研究。也可通过一些新的形式,如:党群众议事、群众代表议事等制度进行论证,然后实施。这样就让村干部的权力放在阳光下进行操作。这比让一些领导打招呼或让村干部进行自律,效果好得多。

  总之,为了有效地防范村干部的不廉洁行为,更好发挥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更大程度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只有建立健全制度,提前预防,我想“刘怀寅‘也绝不至于能受贿如此之巨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