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岩高跟鞋:礼品个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2:06:44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又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违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罚外,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

   依据以上两项税收政策,企业在发放礼品费时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否则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要求企业继续履行代扣代缴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