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听觉的部位是::胡泳:“别有用心的一小撮”可以休矣(南方都市报 200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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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有用心的一小撮”可以休矣类别:时事评论 作者:胡泳 原创 浏览量:230  发布时间:2009-07-31
版次:AA31 版名:个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知道分子 之胡泳专栏

    在吉林通钢集团发生群体性事件之后,7月28日,《新华时评》栏目转发了新华社记者黄冠撰写的《群体性事件中少用“不明真相”》,这是一篇值得大声喝彩的好文章。文章挑战了“不明真相的群众被少数坏人煽动”这样一个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公式,从三个方面驳斥了所谓“不明真相”的陈词滥调。作者有力地问道:为什么在事件发生之前不能让群众知道“真相”?为什么不能够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地方政府喜欢这样说是不是有推卸自己责任的嫌疑?

    黄冠的文章把群体性事件公式的一个维度———不明真相的群众——— 分析得十分透彻,然则,要想彻底击碎黄文所说的有关群体性事件的“传统思维模式”,我们还必须解剖上述公式中的另外一个维度,即所谓少数“别有用心”的人蛊惑和挑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和“别有用心的少数坏人”共同构成了一整套解释群体性事件的“义正辞严”的话语,这套话语已被有关部门沿用多年:凡是出现群体性事件就必然有“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煽风点火,而“不明真相”的群众则受其“蒙蔽”。

    所谓“别有用心”实际上是一种“动机论”,这种“动机论”在传统文化中源远流长。由春秋曲笔生出的“诛心之论”,就是在批评对方之时,不针对对方的行为、语言谈问题,而是绕过行为、语言去指责对方此一行为、语言的目的和动机。这种重动机判断(其后紧跟的是价值判断、道德判断)的思维方式长期成为桎梏言论自由和理性讨论的障碍。尤其在极左时期,“动机论”曾经是一根万能的棍子。

    把“动机论”应用在群体行动上,极其容易将公民争取自身权益的努力涂抹上政治色彩,把本是经济、民生利益诉求的事件看做作对行为,认为只要群众上了街,就是和政府作对,进而产生一系列可见的恶果:

    一是一些事发地的政府常以此为标签,“妖魔化”群众的权益诉求,抹杀反对和质疑的正当性;二是在定性过激的情况下,动辄动用公权力,强力打压群众,导致事态扩大、矛盾激化,甚至引发暴力抗争;三是事情闹大时慌不择路,事情平息后却又秋后算账,直接导致政治信任感大量流失。

    仔细分析,“别有用心”、“不可告人”这些词语和句式成为执政者处理公共危机时必不可少的话语策略,不是没有理由的。首先,从执政思维上看,一些地方政府还不习惯于成千上万的民众直接向其提出诉求的局面,没有意识到这其实是一个复杂社会的正常景观,因而容易把“阶级斗争为纲”时代的思维定式延续下来,以为“服从=人民内部矛盾,反对=敌我矛盾”。问题是如果反对者实在太多,把成千上万的群众归结为“一小撮”就难以服人,这时,“动机论”就可以派上用场了。在这套话语策略之下,任何对于政府的抗议,都会被用一种敌对的思维作出解读。而这样的解读,容易扩大打击面,制造出大量假想敌,把自己推到群众的对立面。

    对于某些地方官员来说,这套话语则是官员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一种必然结果。最近若干年里,中央实行重大责任事故负责制,一旦出现公共事故,当地领导人就很可能被撤职。其结果一方面促进当地领导人去防止公共事故的发生,但另一方面也促使他们在发生公共事故时,第一反应就是如何封锁事故的传播,争取时间和空间去自己处理、自我消化。然而,这种老一套的封锁消息的做法,面对互联网时代越来越不敷使用。一旦瞒不住了,内部无法消化了,地方政府就会转而把群体行动说成是有计划、有组织的行动,这样政治上的“上纲上线”在构陷群众的同时,可以把上级党委、政府也绑架进来,从而掩盖地方吏治的严重失职。

    在一个民主而可治理的国家中,群体行动乃是社会的正常现象,它传达平常不受重视的弱势者的声音,就如同生病传达了人体某些器官出现问题的信息:当身有异状时必须尽早就医,不仅如此,还要常做全身的健康检查。若要等到病入膏肓再寻医治,则一切为时已晚矣。因此,各级政府对于群体行动不应再存“少数别有用心的坏人在捣乱”的心态,而应积极探寻社会问题的成因,并寻求根本的解决之道。

    (作者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http://gcontent.nddaily.com/8/01/801272ee79cfde7f/Blog/630/f8bef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