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麦面粉在哪买:十三行的历史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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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十三行
www.guangzhou.gov.cn   2006年6月5日 12:29:11   来源: 综合  

  

  清代设立于广州的经营对外贸易的专业商行。又称洋货行、洋行、外洋行、洋货十三行。康熙二十四年(1685)开放海禁后,清廷分别在广东、福建、浙江和江南四省设立海关。粤海关设立通商的当年,广州商人经营华洋贸易二者不分,没有专营外贸商行。次年四月间,两广总督吴兴祚、广东巡抚李士祯和粤海关监督宜尔格图共同商议,将国内商税和海关贸易货税分为住税和行税两类。住税征收对象是本省内陆交易一切落地货物,由税课司征收;行税征收对象是外洋贩来货物及出海贸易货物,由粤海关征收。为此建立相应的两类商行,以分别经理贸易税饷。前者称金丝行,后者称洋货行即十三行。从此,洋货十三行便成为经营外贸的专业商行。名义上虽称“十三”,其实并无定数。旧有十三行“沿明之习”的说法,是从《粤海关志》抄袭篡改《澳门纪略》的杜撰之词,属讹传。

  洋货十三行在创建时,广东官府规定它是经营进口洋货和出口土货(包括广货、琼货)的中介贸易商行。最初指定洋货十三行经营的贸易对象,实际包括外洋、本港和海南三部分内容。乾隆十八年(1753),业务曾一分为二,专营外洋各国来广州贸易的叫外洋行,经营出海贸易的称为海南行。自二十五年起,外洋行不再兼办本港贸易的事务,另由几家行商专营暹罗(今泰国)贡使及其商民贸易税饷事宜,称为本港行;而海南行又改称福潮行,经营包括广东潮州及福建商民往来买卖税务。这时来到广州海口商船渐多,贸易发展,各行口商人资本稍厚者经办外洋货税,其次者办本港船只货税,又次者办福潮船只货税。六十年,本港行因其中个别商人倒帐破产而被官府革除,其业务划归外洋行,每年推举两家来轮流办理。嘉庆五年(1800)以后,在广州经营贸易的商行,按业务范围划分只有外洋行和福潮行。前者仍称洋货行或十三行。

  专设经理广州外贸税饷事务的洋货十三行,是清廷实行严格管理外贸政策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防止中外商民自由交往。它由封建官府势力“招商承充”并加以扶植,成为对外贸易的代理人,具有官商的社会身分,也是清代重要的商人资本集团。

  洋货十三行作为清代官设的对外贸易特许商,要代海关征收进出口洋船各项税饷,并代官府管理外商和执行外事任务。这是清代对外贸易的主要特点。为了整顿洋行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外商的直接管理,清廷于乾隆十年从广州二十多家行商中选择殷实者五家为保商,建立保商制度。保商的责任是承保外国商船到广州贸易和纳税等事,承销进口洋货,采办出口丝茶,为外商提供仓库住房,代雇通商工役。保商对于承保的外国商船货物因享有优先的权利,在其他分销货物的行商交不出进口货■税时,必须先行垫付。凡外商有向官府交涉禀报的事,责令保商通事代为转递,并负责约束外商不法行为。尽管外商对保商制度表示不满,但清廷一直加以维护。行商和外商利益一致时,就互相勾结;利益矛盾时,就互相欺骗敲诈,酿成种种纠纷。有的行商在封建官府和外商之间投机取巧,获利致富;但大多数行商则在封建官府和外商夹击下,招致破产。

  广州十三行建立有同业商人行会组织,即所谓“洋行会馆”(公行)。康熙三十八年及五十九年,广州行商曾两次组建公行,但为期都不长。公行议定行规,表面是为约束不法行为,扶持对外贸易,实际上却增加了不少禁约。它对货物实施公行垄断,以便按照行会的利益自行调整价格。英商为打破公行垄断,通常用收买个别行商、贿赂官府的手段,使公行难以持久,如乾隆二十五年广州公行正式奉准成立,到三十六年即被解散。此外,公行存在期间,在行商之间及行商和散商之间,又为争夺商业利润互相倾轧,外商得以乘机在进出口货价和交易量上利用矛盾,遂造成公行的亏损和债务;公行制度下的行商,因对行欠债务负有连带责任,故不断出现倒闭。乾隆四十七年公行再度恢复,并开始设立利用行佣积累起来的公所基金,用以清偿行商的拖欠、罚款等,以维护公行的稳定。重建后的公行,延续了近六十年。

  鸦片战争以后,《南京条约》规定,废除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公行制度,允许英国商人在各口岸任意与华商交易。道光二十三年七月初一(1843年7月27日),广州开放通商,一些十三行行商仍旧营业。他们曾经对新定的自由通商进行种种抵制,力图保住昔日的独占地位,但未能如愿。咸丰六年(1856),十三行毁于广州西关大火。(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

  火烧十三行
 
    从广州十三行的形成至逐步消亡的二百多年间,广州十三洋行先后发生过多次大火。1822年,十三行附近一家饼店失火,波及十三行,大火连续烧了两日,夷馆、洋行多间被烧毁,损失惨重。

  据后统计,11家洋行未被烧的只有5家。外商的货物全部烧毁,所有行商房屋货栈变成了灰烬,牵连附近的房屋店铺千余家。第二次大火是鸦片战争之后,100多名英军士兵在洋行前中国人开的水果店抢水果吃,还用刀将店主划伤,激起了广州民众的愤慨。半夜,广州民众火烧英国商馆,广州清政府官兵前往救火,被群众掷来的密集石头阻截,使之不能前进。大火一直烧到第二天才熄灭。

  第三次大火是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驻扎在十三行地区的英军,为阻止中国军民对外国商馆的袭击,拆毁了十三行地区周围大片民居,留下一片空地以防止中国军民的偷袭。12月14日深夜,痛恨侵略者的广州民众从被拆毁的铺屋残址上点火,火势舜间即蔓延至十三行外国商馆区。15日凌晨烧及美法商馆,下午2时延至英国商馆,到下午5时,十三行地区除一栋房子幸存外,全部化为灰烬。据当时南海知县华延杰在《触藩始末》一书描写:“夜间遥望火光,五颜六色,光芒闪耀,据说是珠宝烧烈所至。”英军失去据点,被迫撤回泊于珠江上的军舰。十三行商馆区从始结束了它的历史。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英法两国向广东巡抚要求“租借”位于十三行商馆区残址西面的沙面重建新的商馆区。

            
 

     
 
道光二年十二月十二日(1823年1月23日)
道光帝关于西关十三行大火烧毁夷馆免洋商税收的上谕 

   1915年7月13日,正当广州遭受水灾之时,十三行一带不慎失火,祸及专售火油、火柴等的同兴街。油箱爆炸,油浮水面,火随油流。火势更借珠江上首尾连结的船艇蔓延至河南大基头,珠江两岸顿成火海。同时因街道水深数尺,难以施救,大火持续两天两夜,25条大小街道尽成火场,烧毁商号、住户2000多家,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

 

十三行的公行制度


         
   在清代前期,广州的行商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依靠政府给予的特权,垄断了广州整个对外贸易,形成了一个“公行”贸易制度。


  公行确立于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最初由宜官方指定一人为为外贸经手人。此人纳银4万两入官,包揽了对外贸易大权。后来,各行商从自身利益出发,共同联合组织起来,成立一个行会团体,即所谓的"公行"。据史记载,于1720年11月26日,公行众商啜血盟誓,并订下行规十三条:


  第一条:华夷商民,同属食毛践土,应一体仰戴皇仁,拆图报称。


  第二条:为使公私利益界划清楚起见,爰立行规,共相遵守。

  
  第三条:华夷商民一视同仁,倘夷商得买贱卖贵,则行商必致亏折,且恐发生鱼目混珠之弊,故各行商与夷商相聚一堂,共同议价货价,其有单独行为者应受处罚。


  第四条:他处或他省商人来省与夷商交易时,本行应与之协订货价,俾得卖价公道,有自行订定货价或暗中购入货物者罚。


  第五条:货价即经协议议妥贴之后,货物应力求道地,有以劣货欺瞒夷商者,应受处罚。


  第六条:为防止私贩起见,凡落货夷船时均须填册,有故意规避或手续不清者应受惩罚。


   第七条:手工业品如扇、漆器、刺绣、国画之类,得由普通商家任意经营贩卖之。


  第八条:瓷器有待特别鉴定者(指古瓷),任何人不得自行贩卖,但卖者无论赢亏,均须以卖价百分之三十纳交本行。


  第九条:绿茶净量应从实呈报,违者处罚。


  第十条:自夷船卸货及缔订装货合同时,均须先期交款,以后须将余款交清,违者处罚。


  第十一条:夷船欲专择某商交易时,该商得承受此船货物之一半,但其他一半须归本行同仁摊分之,有独揽全船货物者处罚。


  第十二条:行商中对于公行负责最重及担任经费最大者,许其在外洋贸易占一全股,次者占半股,其余则占一股之四分之一。


  第十三条:头等行,即占一全股者,凡五;二等者五;三等者六;新入公行者,应纳银一千两作为公共开支经费,并列入三等行内。


  初时,公行没有法定的共同领袖,也没有取得完全统一的部署,组织相当松散,时散时复。一直到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广东巡抚李湖等奏请明立科条,建议“自本年为始,洋船开载来时,仍听夷人各投熟悉之行居住,惟带来各物,令其各行商公同照时价销售,所置回国货物,亦令各行商公同照时定价代买”即是说要复设公行。两年后,经清政府批准,公行正式恢复,从此一直延续到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前,再也没有解散过。


荷兰商船与广州十三行 


         
  乾隆十六年(1751年)五月十六日夜,荷兰国商船到广州十三行贸易,船上带了三名外国妇女,到广州之后一同上岸居住在瑞丰洋行。清政府官吏发现后通知该船立即将三名外国妇女带回国,并发出通告:“为杜绝将来再有此类事件发生,嗣后夷船到澳,先行检查,如有妇女,即令就澳而居。否则,进口之后,夷人船货一并驱回”。“而待之行商,亦予处罚”。对于不准携带妇女到中国通商口岸居住,但在此之前是没有定例的。自此之后,外国商人到十三行交易货物,其随身妇女只能住于船上或居住澳门。


  同年,荷兰商船“海尔德马尔森号”在十三行满载货物回国,驶至新加坡海峡,触礁沉没,80位船员葬身大海,只有32船员获救。这次海难使荷兰东印度公司损失了价值80万荷兰盾的船货。根据海牙国家档案馆保存该商船的清单,船货包括有:147块金条或元宝、203箱共239,000件瓷器、687,000磅茶叶和一些纺织品、漆器、苏木、沉香木。1984年英国潜水员发现了这艘沉船,当这艘沉船被打捞上来后,人们发现大部分的货物竟未受损,当1986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将这些古玩的拍卖的时候,求购者望着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陶瓷,简直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