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燕子 儿歌 mv:揭示企业家“中国式失败”之秘 【失败学网—中国失败学研究第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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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示企业家“中国式失败”之秘
作者:梅刚    文章来源:本站搜集    点击数: 9    更新时间:2009-10-3     【字体:小大】
揭示企业家“中国式失败”之秘——《北方周末报》专访《企业家大败局》作者余胜海
我的最新著作《企业家大败局——中国商界悲情纪实(1978-2009)》已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引起了广大读者和媒体的极大关注,日前,我接受了《北方周末报》记者的专访,下面是我与《北方周末报》首席记者梅刚的对话,不对的地方请朋友们批评指正!
期望企业家不是财产的巨人、道德的侏儒
北方周末报:《企业家大败局》是如何出炉的?为什么要创作这种类型的纪实文学?通过20多位中国企业家的沉浮案例分析,你想向公众传递一种什么样的信号?
余胜海:由于职业的关系,20多年来我一直跟企业家们打交道,这些身陷囹圄的企业家们不只是避免重蹈覆辙的前车之鉴,更是这个风云激荡的时代无法抹去的组成部分。企业家罪与罚的一幕幕,正是中国市场经济制度确立和法治社会逐步进化的一个深刻注解。

 
我写《企业家大败局》这本书的目的是想探寻中国企业和企业家失败的基因,在书中,我将这种失败称之为“中国式失败”。“‘中国式失败’的前提是,存在一个 独特的中国式商业环境。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中国一直处在一个剧烈转型的时代,法制在逐渐的建设和完善之中,冒险者往往需要穿越现行的某些法规,这造成很多 商业行为都将在一种灰色的中间地带运行,企业家将遭遇商业之外的众多挑战。”因此,在《企业家大败局》中,我笔下描绘了年广久、牟其中、黄宏生、仰融、褚 时健、周正毅、顾雏军、黄光裕、荣智健等23位企业家的命运起伏,并在具体的记述中,总结出了导致企业“中国式失败”的原因,他们是:“悲情”的探路者、 空手套白狼、资本枭雄、“王者”的陨落、“赌”出来的悲剧。我希望用这样的发现,给中国公司的成长带来一些“养份”,给现在及未来的中国企业提供取得成功 的切实经验和规避失败的一些具体思路。
同时,我还期望在社会主义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新创业的人们不再有“原罪”,已经富有的人们不再犯“本罪”,使企业家这个强势群体(一定意义上的弱势群体)真正能受到社会的尊重,真正能成为社会的中坚,而不是财产的巨人、道德的侏儒。
中国企业家经历的三个历程
北方周末报:你怎么看待中国改革开放30年?这30年里,中国的企业和企业家经历了怎么样的变革?
余胜海:改革开放最大的变化是出现了企业家这个人群。他们是改革的参与者,也是推动者。中国企业家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艰难而困苦的过程。
我认为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1978年~1992年:中国的企业和企业家们受困于计划牢笼。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经济元素在计划经济层层把控的一片荒芜中开始了最初的野蛮生长。为了向国家“证明”什么是合理的利润,很多人付出惨重的代价;
1992年~2002年:“缺血”的成长。邓小平南巡后,“下海”成为潮流。由于企业间经营活动的冲突、市场主体与政府管制的冲突、兼有社会各 种利益主体的冲突,以及法律本身的滞后和不完善,企业家“罪与罚”的案例有了爆发式增长。值得一提的是,这段时期,由于监管体系的不完备、不到位,稚嫩的 中国资本市场上,股市犯罪开始滋生蔓延;
2002年~2008年:和谐的成本。与头20年相比,随着市场体制的确立和法制的进步,企业家因“投机倒把”这样的制度规范不合理而获罪的情 形已大为减少,但企业家与制度之间依然有冲撞。2004年,铁本公司董事长戴国芳成为宏观调控的一个牺牲品。在法学家看来,这和当年沈太福案例相似,依然 是罪与罚的强烈错位。
之后的,张荣坤案、黄光裕案再次给富豪们敲响了警钟。法律就是一个社会的堤坝。挡不住的时候,法律就没有人相信和遵守了。中国的法律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他们为什么倒下
北方周末报:中国第一代企业家为什么大部分倒下?我们从中要吸取和借鉴的教训和经验有哪些?
余胜海:由于法治不健全,生存环境畸形,导致许多企业家的行为变形。在企业财产权缺乏保障、外部干预、乱吹哨和黑哨盛行、游戏规则也不平等的情况 下,一些企业为了争取生存权利和发展空间,快速完成原始积累,不得不“打擦边球”,无奈之下踏入不合理制度和滞后法律构成的雷区而锒铛入狱,这与体制和法 制有着很大关系。
正是这些个案的发生与某些法律的出台,推动了中国经济走向法制的进程,使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更加健康,与中国的法制建设一起成长。
北方周末报:第一代企业家的成长多与“原罪”有关。就你观察来看,目前,我们的企业和企业家面临哪些问题?特别是金融危机的巨大压力下,中国商人当务之急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哪些?
余胜海:企业家在构建财富帝国后,没有成长为真正的企业家,这是中国企业共有的不堪一击的命门。因为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赚钱。如此全神贯注地 追逐财富,不仅忽略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增长模式,还无视一切企业都应该恪守的社会责任与商业道德,而这恰恰是许多失败的企业和企业家走向毁灭的原因。
要想使企业家犯罪现象减少,就要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完善的法律体系,创造出适应企业家 健康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的制度环境,形成保护企业家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此背景下,重塑中国商道,以集体智慧化解风险,以合作精神分享商机,是中国商人的当 务之急。
中国的商业精神:敬业、诚信和节俭
北方周末报:现阶段中国经济的发展,应借鉴哪些国家的经验?应该建设什么样的商业社会和企业模式?
余胜海:中国崛起成为经济强国应借鉴日本经验(追赶型现代化)。同时,应加大对具有俭朴和进取(儒商精神和文化)的民族资本加强扶持力度,建设 具有儒家思想与道德的商业社会和企业模式。我们需要一个开放式的精神切口,能够容纳中国的“新商道”。建构中国的商业精神,就必须使它符合三个核心规范: 敬业、诚信和节俭。这三种精神既与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相通,更与以儒家伦理为根源的中国现代社会伦理相适应。希望新的商道伦理成为中国社会现代化 的重要源头,自我克制、勤劳、诚信等等进取创新精神,构成了大国崛起以及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精神动力。
北方周末报:中国企业家是否缺失一种信仰?你觉得这种信仰是什么?
余胜海:在博鳌论坛上,比尔·盖茨就对中国企业家谈到了许多具有宗教内涵的个人品格修炼。孟加拉乡村银行创始人、执行总裁穆罕默德·尤努斯则认为,人可以做许多事情,如果只是赚钱,那实在是对人生的毁坏。
很显然,中国的企业领袖要达到比尔·盖茨和尤努斯的地步,要从“有力的领袖”走向“有效的领袖”还有一段路要走。那么,如何才能跨越这段路呢? 我想关键的一点,就是中国的企业家需要在个人信仰上迈出跨越性的一步,让他们不仅不能成为财富的奴隶,甚至也不能成为财富的主人,而是要成为财富的好管 家。所谓“财富管家”的哲学,说的是财富的来源是社会,企业家要为社会打理财富。既然企业家只是财富的管家,而不是财富的主人(当然更不是奴隶),那么, 企业家就既不会被财富所役使,也不能浪费财富或滥用财富,而是要尽可能地管理好财富,并按“主人”所喜悦的方式去支配财富。(本文原载8月13日《北方周 末报》,原标题为:《企业家只是财富的管家而不是财富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