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住房强制执行案例:关于有条件建设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08:47:50

关于有条件建设区

 

1、有条件建设区是本轮规划的创新,为的就是给规划提供弹性空间。目的是增强规划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也就是在规划期内扩展边界内你都可以安排用地,并不约束在规模边界以内,只不过在有条件建设区安排新增就要在允许区内核减相应规模

2、我是这样理解:区内土地经论证和公众听证,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用地指标由允许建设区核减或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复垦置换保障。
    区内允许开展城市道路等前期基础设施建设,依法批准的新建用地按允许建设区的管制要求实施管理,新农村建设参照城中村改造标准执行。
    扩展边界调整必须按规划修改程序,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3、最新规程是这样定义(9.6.4.2 有条件建设区)

a)针对具体的城市、镇、村,在不突破其对应允许建设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定期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经批准,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c)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