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偏小会怎么样:军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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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 第三章 现役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第九条 人民解放军实行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第十一条 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 职:少尉、中尉。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将至少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大校至上尉;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校至少尉。 新四军、山东军区官兵阶级说明与规定 1946年3月7日,新四军、山东军区政治部制定下发了《军队官兵阶级说明与规定》,对“我军军官士兵阶级区分”作了明确规定:
新四军军长、政委为上将。副军长、副政委、参谋长为中将。
师长、师政委,军区司令员、政委为中将,副职及参谋长、政治部主任为少将。
旅长、旅政委,军分区司令员、政委为少将,副职及参谋长、政治部主任为上校。
团长、团政委为上校,副职及参谋长为中校。
营长、教导员为少校,副职为上尉,特种兵提高一级。
连长、指导员为上尉,副职及资深排长为中尉。
排长为少尉。
司务长为准尉。
副排长为上士,班长为中士,副班长为下士。
战斗小组长、司号员、卫生员为上等兵,老战士为一等兵,新战士为二等兵。
各级机关干部的职务军衔规定为:
新四军军部和山东军区司、政、后、供、卫机关的各部、处、室、局的正职首长为少将或上校,所属科长一般为中校。“首要科长[注一]”为少校。
“战略军区[[注二]”、纵队及师的各部、处正职首长为上校,所属科长为中校或少校。
旅、军分区机关的科长,一般为少校,首要科长为中校。
机关部、处、局、室、科的副职,一般低于正职一级。
各级参谋、干事、秘书、科[股]员等,按机关的高低和业务的主次,分别编制为少校、上尉、中尉,师以下供给、卫生部门的科[股]员,也有编少尉、准尉的。
技术人员,规定“可在津贴方面提高其待遇,不宜定级过高”。
地方部队,规定干部的军衔比主力部队低一级。
战士军衔,规定二年半以上为上等兵,一年半以上为一等兵,新兵为二等兵。 注一:首要科长,主要指司令部作战科长,政治部干部科长。
注二:战略军区,指胶东军区、鲁中军区等相当于纵队一级的军区。
[摘自《中外军衔大观》,作者:徐平]
职务等级 编制军衔 基准军衔
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 上将---中将 上将
大军区正职 上将---少将 中将
大军区副职 中将---大校 中将
正军职 中将---大校 少将
副军职 少将---大校 少将
正师职 少将---上校 大校
副师职[正旅职] 大校---中校 上校
正团职[副旅职] 上校---中校 上校
副团职 中校---少校 中校
正营职 中校---少校 少校
副营职 少校---上尉 上尉
正连职 上尉---中尉 上尉
副连职 上尉---中尉 中尉
正排职 中尉---少尉 少尉
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中将---少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上校---上尉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少校---少尉 《我军军官职务编制等级简表》
大军区正职 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总后勤部部长、政委,军区、军兵种司令员、政委,国防科工委主任、政委,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校长、政委。
大军区副职 总后勤部副部长,军区、军兵种副司令员、副政委,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副校[院]长,军区空军、海军舰队司令员、政委
正军职 集团军军长、政委,海军基地、舰队航空兵司令员、政委,省军区、军级警备区司令员、政委,总部二级部部长。
副军职 集团军副军长、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海军基地、舰队航空兵副司令员、副政委,省军区、军级警备区副司令员,总部二级部副部长。
正师职 师长、政委,舰艇支队支队长、政委,军分区司令员、政委,集团军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总部处长,军区、军兵种二级部长。
副师职 副师长、副政委、师参谋长,旅长、政委,军分区副司令员、副政委,总部副处长。
正团职 团长、政委,副旅长,旅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军区、军兵种处长。
副团职 副团长、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集团军机关副处长,师机关处长
正营职 营长、教导员,飞行大队大队长、教导员,舰艇中队中队长、教导员.旅机关科长等。
副营职 副营长、副教导员,飞行大队副大队长,舰艇中队副中队长,团机关股长
正连职 连长、指导员,航空兵中队长、指导员,观通站站长、指导员等。
副连职 副连长、副指导员,航空兵机务中队副中队长,观通站副站长等。
正排职 排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