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包茎扩张术:高华:1960年持续跃进中的江苏人民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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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钩沉:1960年持续跃进中的江苏人民公社 2005-02-23 13:03:56       1958年兴起的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寄托了毛泽东个人对中国社会改造理想的大规模群众运动。时至今日,农村人民公社运动中的“亩产万斤”等图景已广为人们所熟知,然而,人民公社不仅在中国农村建立过,在城市也曾一度风行,1960年“持续跃进”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城市人民公社。持续近半年的“持续跃进”因该年大灾荒的发生而中断。在毛泽东的默许下,各地纷纷对城市人民公社进行调整,城市人民公社也因此宛若昙花一现,终被历史所遗忘。本文即以此为主线,以江苏省城市人民公社为个案,简要分析城市人民公社的兴革和若干特征。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建党起即为一高度重视意识形态的政党。1949年中共成为中国执政党之后,迅速将其意识形态理念付诸改造中国的实践。在党的意识形态中,实现共产主义是其坚定不移的目标,毛泽东于1958年发动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正是为了实现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快速飞跃,而人民公社则被认为是通向这未来理想社会的一座“金桥”。

  人民公社是毛泽东依据马恩关于“公社”的概念,并结合中共革命成功的若干经验,在大跃进期间推出的一项“制度创新”。在他看来,人民公社是一个“政社合一”的基层组织,它有两大特点,“一曰大,二曰公。”所谓“大”,即“人多势众,办不到的事情可以办到”;至于“公”,“就是比合作化更要社会主义,把资本主义残余(比如自留地,自养牲口)都可以搞掉。”在毛的推动下,1958年下半年全国农村开始建立公社,但毛更希望全社会都实现公社化。毛泽东表示“搞人民公社,又是农村走在前头,城市还未搞,……将来城市也要搞,学校、工厂、街道都办成公社。不要几年工夫,就把大家组成大公社。”

  在毛泽东的主导下,中国兴起了组建人民公社的狂潮。一时间“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的豪言壮语充斥于神州大地。大跃进“红旗省”之一的河南省,在率先完成农村人民公社化的同时,又“一鼓作气,在城市建立了人民公社。据河南省办公厅1958年10月1日报告,到9月底,全省9个省辖市共建立人民公社482个,……参加公社的人数占总人口的97%.每个城市公社平均规模为4950人。”仅仅一年之间,“河南、河北、黑龙江等省多数城市,已经基本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全国“城市公社人口近二千万人。”

  尽管如此,实现城市人民公社化只是几个“红旗省”的创造。人民公社运动的重点并不在城市,而是在农村。在“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冲天豪情中,人民公社“忽如一夜春风来”,然而所引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也十分严重。一时间围绕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运动,在党内和社会上都发生了争论。在1959年7月的庐山会议上,彭德怀、张闻天、黄克诚、周小舟因对“大跃进”有所批评,在八届十中全会上被宣布为“反党集团”。毛泽东认为大跃进中出现的困难只不过是“九个指头与一个指头”的问题。

  在他看来,“提出反冒进,大泼其冷水,简直是罪恶。”因为“大跃进、人民公社是‘顺乎天理,应乎人情’”,只能坚持,不能动摇。由此,1959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城乡又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反“右倾”运动。经过几个月的整肃,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的不满之辞从公开场合消失了。然而毛并不仅仅满足于此,他又酝酿掀起新的一轮跃进高潮,试图用“持续跃进”取得的成绩向国内外证明,他所发动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唯一正确的方向。

  1960年1月7日,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吹响了“持续跃进”的号角。

  上海会议认为1960年还将是一个大跃进年,提出“三年实现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五年赶上英国”的口号,并要求在城市试办城市人民公社。随后的3月杭州会议更是号召加快建立城市人民公社,实现“城乡公共食堂普遍化”。
1960年的“持续跃进”是由五大运动即技术革新运动、公共食堂运动、城市人民公社运动、城市支持农村运动和卫生工作运动组成,城市人民公社运动是其中的重点。它秉承农村人民公社运动而来,又是对农村人民公社运动的深化和发展。在巩固农村人民公社的同时,毛希望进一步实现城市的人民公社化,这样既能体现跃进在“持续”,又能证明人民公社确实“好得很”。

  3月26日,刘少奇起草了关于城市人民公社的指示稿,毛泽东对其略作修改后,将此文件发往全国各级党委和政府。毛指示全国除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和广州五个城市外,其他城市则应一律挂上公社牌子“以一新耳目,振奋人心”,毛并要求“今年上半年全国城市普遍试点,取得经验,下半年普遍推广。”周恩来也积极拥护城市人民公社的建立,他“原来设想,城市人民公社暂不宣传,只是试点,不挂牌子”。后来,周恩来改变了看法,他说:“现在看,城市人民公社势不可挡,要有计划,有领导地提倡,要办好。”在中共核心层对此看法取得一致后,毛泽东将心中的“金桥”迅速从农村延伸至城市。



  在一片“持续跃进”的欢呼声中,1960年3月江苏省委召开了六级干部会议,这次会议是对江苏省各级干部的动员会。专程赶至南京的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柯庆施号召与会干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没有底,干劲越鼓越足,上游越争越上,越多快好省,越来就越多快好省。”为了给各级干部“鼓干劲”,柯庆施更加语出惊人:“今年‘越’,明年再加上一个‘越’,是‘越越’,后年再加上一个‘越’,是‘越越越’。总路线为什么会万岁?

  就是因为年年有个‘越’字。听到了柯庆施的报告后,与会干部纷纷表示拥护。他们称赞道:柯的报告既通俗,又深刻,是毛泽东思想的具体化:“亲切深刻,击中要害”:“是一次‘大开寂’”。这次会议结束后,江苏省的”持续跃进“果然出现了一个新高潮。

  新高潮的重要标志之一即是在全省大规模地建立城市人民公社。在北京的指示下,专门成立了江苏省委城市人民公社办公室,以布署引导全省运动的进行。

  与农村相比,城市中存在着多种阶层,社会结构比农村更为复杂。针对这种情况,江苏省委认为,快速实现城市人民公社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政治挂帅”,做通居民的思想工作。在省委的指导下,江苏省的各种报纸、广播广泛地宣传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和“生命力”。在这类宣传报道中,对于不愿入社者,轻则称之为“落后分子”,重则冠之以“右倾分子”的帽子。在进行普遍宣传的同时,还重点就建立城市人民公社的问题举办大辩论,这类“大辩论”的主要内容就是批判各种对城市人民公社的“错误思想”和“反动言论”。

  密集的宣传终于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仅用一个多月,江苏省十个市,就“规划建立了45个城市人民公社。”根据江苏省委城市人民公社办公室的调查,70%多的城市居民积极拥护公社的成立,其中主要是“工人、干部和劳动人民以及他们的家属”。由于社员入社须将个人财产转为公有,而他们并无多少私人财产,入社不仅不会给自身的利益带来实际上的损害,在一定程度上反而会因财产公有而使自己从中受益,因此他们对于公社的建立“欢欣鼓舞”,甚至有人还热情歌颂———“毛主席给我们办了许多好事,现在又给我们办人民公社,我们一定永远听您的话,永远跟您走。”

  对参加城市人民公社抱消极态度的人群多为“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他们的家属”。各级干部动员他们捐出个人存款、房屋、家具,对公社企业进行投资……。在这种强制性的政策面前,他们只好采取变通方式———到市场上抢购如手表、收音机等物品———以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财产。无独有偶,比邻江苏的上海也出现了类似现象:“上海一些人向银行提取大量存款,商店里的手表、金刚钻戒指迅速脱销”。

  对“错误思想”和“错误倾向”的批判推动了城市人民公社建立的步伐,各地党政领导都十分重视以国营工厂为支柱建构的城市人民公社。南通市即以国营工厂为中心建立了六个城市人民公社。文教单位也不甘人后。南京大学领导提出要建成“南京大学人民公社”,“实行全校师生吃饭不要钱,在三五年内建成共产主义大学。”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则组织居民成立以街道为中心的人民公社。城市居民则“对号入座”,选择加入不同类型的人民公社。4、5两个月间,各地纷纷挂牌宣布成立区一级城市人民公社。
随着城市的人民公社化,城市开始了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在这一过程中,空想的乌托邦逐渐融于现实生活之中,整个社会都处于这种亢奋的“实现共产主义”的气氛之中。

  这在以下四个方面显得尤为明显:

  第一,在人民基本生活方面,城市人民公社实现了生活集体化。公共食堂、集体就餐最能突出说明这一点。公共食堂既是“巩固社会主义的阵地”,又被视为新生活的桥头堡。于是各种宣传工具奉命开足马力,反复告诫群众“食堂是干不干社会主义的分水岭”。公社领导则组织社员大办公共食堂。“至4月下旬,仅南京市玄武区办起各类食堂454个,平均每个居委会有两三个居委会食堂,四五个院落食堂,搭伙人数达52,927人,占应搭伙人数的72%.”据统计,截止4月底,江苏十个城市共“建立了九千三百多个食堂。就餐人数一百七十一万五千多人。”与农村农民公社一样,公共食堂成了城市人民公社的一大象征。

  第二,在集体福利方面,为了显示共产主义是“人间天堂”,各个城市人民公社掀起了大办托儿所、幼儿园、服务站、敬老院的运动。然而并不是任何符合条件的社员都能从中获益的。因为集体福利的分派也要体现阶级优先与阶级差别的原则。南京市白下人民公社的敬老院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白下区建成白下人民公社后,将原先办的敬老院划归下属的分社管理。上级指示白下区人民公社,出身劳动人民的孤老可进敬老院养老;至于非劳动人民出身的孤老不应进敬老院,而应由公社组织教养院教养。

  第三,城市人民公社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工业生产组织。工业生产离不开工厂,建设工厂本非一朝一夕之功,但在一片跃进的火热形势下,什么人间奇迹都可创造。依靠“小土群”

  的方法,公社工厂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建立。这些工厂与原先的街道办工厂被看做是城市人民公社工业的支柱。北京对这些工厂寄予厚望,称它们为“工业战线上的一支新生的力量”。

  在制定一九六0年国民经济计划时,国家计委更是要求它们达到产值增长一倍的目标,实现产值四十亿。为了响应中央的号召,江苏各地社办工厂,充分发挥“敢想、敢说、敢干”

  的精神,配合同时开展的技术革新运动,“大闹技术革命”。“新技术”与“尖端产品”从社办工厂中不断涌现,产值也是屡创新高。当时的报道宣称,江苏省的社办工业和街道工业仅用一个季度就达到了产值七亿元。但是和一些国营大中型企业相比,社办工厂工人的工资水平普遍较低。白下区社办工厂的一些复员军人因此而“产生了攀比思想,有的甚至不安心于生产和工作。”

  第四,在妇女解放方面,公社积极提倡家务劳动社会化。被“解放”的妇女被安排参加各项工作,从而实现了“变消费者为生产者”。据当时的报导,“许多妇女反映:成立了公社,参加了劳动,家庭不知增加了多少温暖,邻里之间也大大加强了团结。”



  城市人民公社使城市居民的生活发生了重大改变,“工作有工厂,吃饭有食堂”,一时间人们似乎已生活在一种类共产主义的生活方式中了。尽管毛泽东曾说过在迈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进程中,“那里将会逐渐没有政权”,可那只属于未来。就现在而言,无产阶级专政仍然体现在生活中的诸多方面。

  在公社化前,党和国家已建立并完善起一整套对城市领导的体制。各种命令通过区一级政府下达给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再由它们在居民中广为传达。公社化后,原区一级政府改为“人民公社”,另成立“分社”,作为“公社”的下级单位。与原先的街道办和居委会相比,分社的管辖范围大为扩大,平均管辖人数可达10000人左右。

新的形势呼唤着新的体制,为了“便于集中领导”,南京市白下人民公社下属的王老村分社干脆撤消街道办,将几个居委会合并成一个街道委员会。每个街道委员会管辖人数高达7000———10,000人不等,与之相适应的是街道委员会的职能也大为增加。街道委员会下设生产、生活福利、文教、卫生、治安调解和妇女等六个专业委员会。南京市委以此为模本,在全市试行“两级核算(公社、分社)、三级管理(公社、分社、街道委员会)”的新的行政管理体制。扬州市则计划成立公社、管理区两级机构,“撤消居委会,再把居民小组适当扩大,管理区干部分工分片包干,直接抓到居民小组。”

  在公社一级成立党委会,下设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财贸科,同时成立公社管理委员会作为公社的行政部门。管委会下设生活福利科、工业交通科、治安保卫科、文教卫生科、副业生产科、武装科等;至于管理区则成立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文教卫生和治安调解四个委员会。至此,一个新的管理体制已初步建成。

  在公社中,处境最为尴尬的是“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他们虽然加入了人民公社,但并不属于“人民”。江苏省委要求城市人民公社应贯彻体现阶级差别、阶级区分的阶级原则。南京市白下人民公社就曾因“救济没有具体的标准和条件”而受到有关部门的批评。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在社会救济工作中,首先要贯彻阶级路线。对救济户中的劳动人民和五类分子,应区别对待。对劳动人民要规定适当的救济标准,分别予以定量定期或临时的救济,切实保障他们的生活;对五类分子主要应当在群众的监督下,使其劳动生产,自食其力。”对“顽劣儿童的教育”也要体现阶级原则,“要教育五类分子的子女认识五类分子的罪恶,认识党和政府对五类分子的处理是正确的,同时组织他们参加适当的劳动,使他们通过教育、劳动,培养成为对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在这样的氛围中,五类分子感受不到生活的丝毫新意。

  就在城市人民公社“捷报频传”之际,公社自身的发展却陷入了停滞的状态中。这固然与城市人民公社的工业并不足以支持公社———公社集体福利无法正常运行有关,但更为重要的是,到了1960年下半年,城市的粮食供应已日趋紧张。江苏省各个城市为此专门成立粮食办公室,检查城镇口粮供应情况。同时,为了“节约粮食”,江苏省在北京的指示下降低了城市粮食供应定量标准。在这严峻的时刻,减少城镇人口,压缩城镇粮食销量已成为刻不容缓、压倒一切的任务。

  至此城市人民公社已难以维系,“共产主义”般的生活、生产已处于半停顿状态。终于,乌托邦的色彩开始从城市中逐渐褪去。胡乔木在一年后给毛泽东的一封信中,道出了城市人民公社的某些实情:“由城市人民公社办的实际上强迫参加的,城市居民食堂的情况,其严重程度,不下于农村。”“公社的企业和农民,都要揩大工厂的油,侵占国家财产,这也是个一个严重问题。”胡乔木信中指出的问题其实也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

  几乎与此同时,全国其他各省的城市人民公社也大多陷于同样的困境之中。不仅城市人民公社如此,“持续跃进”的浪潮到了1960年下半年事实上已全面下落。农村陷入一场大灾荒之中,城市的供粮则日益告急,一切都等待着北京作出新的指示。

  毛泽东也意识到了现实已不容“乐观”。他在肯定人民公社“基本正确”的前提下,进行了自我批评,认为自己“还不认识公社内部的三级所有制问题”。现在的毛泽东已无意于实现全国城市人民公社的普遍化,甚至不愿再提及城市人民公社一事。毛默许了各地对城市人民公社的“调整”。但对农村的人民公社,他不愿做任何让步。毛的这种复杂态度决定了在城市人民公社偃旗息鼓的同时,农村仍然高高飘扬着人民公社的红旗。人民公社将作为中国农村的基层组织形式,贯串其后的二十年。这则属于另一页历史了。

作者:高华 选自《浙江学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