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大学有哪些:中国的住房问题与住房社会政策之现状(演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1:36:54
各位早上好。在没有开讲以前我先问大家一个问题。现在经常听一些房地产专家说,发达国家的房价比中国高多了。现在政府、媒体常常喜欢引用“国际惯例”,所以这样说背后的潜台词就是说按照国际惯例,中国房价还可以往上涨。我要问的问题是什么呢?是发达国家的房价那么高,为什么老百姓却没有把这当作第一大社会问题?今天我讲的内容是“中国的住房问题与住房社会政策”,我是搞社会政策的,住房政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政策。按温总理的话来讲,是第一重要的,是他第一关注的问题。我现在要对中国的住房政策做一点评价。

  也许今天来的听众有一部分是想来听听唐老师讲房价什么时候往下落,什么时候我能买得起房,唐老师是不是能给一个预测,2011年什么时候房价开始往下落,能落到什么地步。很可惜,我不能给大家答案,因为我的同事,我们中国社科院很多研究房地产的人做过预测,但是好像从来没有人的预测是准确的。所以,我不走这条路。为什么呢?因为经济预测是按规律去作预测,但是中国的房价不按规律走,没有规律你就不能做预测,而事实也就证明了这一点。

  我今天能够告诉大家的只是中国的住房问题。注意,我跟其他的人讲的好像都不一样,我讲的不是房地产问题,是中国的住房问题,是中国的住房问题我们的政府应该怎么做。当然,住房政策的结果应该是使大家买得起房子,虽然我不能告诉大家什么时候能够实现这个目标,因为我没有这个权力,我也没有这个能力让政府按照我的想法去做。但是,我的想法真正是按国际惯例在说话。

  A.越调越高的房价

  我们先来看一看2010年我们政府做了什么事?在2010年“两会”上有一个提法: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一年来,住建部、国土部、银行以及国务院的其他有关部门出台了“国十条”和“新五条”等一系列调控房价的措施,简直可以说为房价忙得不亦乐乎。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2010年全国楼市在多重调控政策作用下,依然红火一片。到年底的时候,温总理在电台跟老百姓对话时说了这么一段话。因为坊间流传,说房价问题总理说了不算,总经理说的才算。温总理说:“对敏感的问题不要回避。我在去年的访谈当中曾经向广大群众承诺过,在我的任期内一定要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我还要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绝不会退缩。”这个话相比在年初讲的话低调了一些。当然目标没有变,但调子变低了。我从2004年开始关注住房问题,2007年我开始写文章,基本上每年写2、3篇关于住房问题的文章。我的观点倒是没有变过,就是住房问题不等于房地产问题,更不是高房价的问题。

  大家或许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去年“两会”刚过,凤凰台跟我做过一个采访,我当时说,虽然中央下了很大的决心,但是房价可能还是遏制不住。“两会”刚闭幕北京又出了一个“地王”,“地王”的出现严重打击了老百姓的信心。结果恐怕就是总理说总理的,但是房地产市场依然如故。很遗憾,不幸言中。如果不把老百姓的住房问题,一个与社会政策相关的问题,同房地产问题区别开来,高房价是解决不了的。因为房地产、高房价是一个经济问题,是一个市场的问题,跟社会政策本来就是两回事。所以,我刚才问大家,为什么发达国家也是高房价,而人民的怨言却没那么大,其原因就在这里。发达国家闹事的现在也挺多,但是没有为住房而闹事的,为什么?因为在房地产之外人家有一个住房社会政策,是是给老百姓解决住房问题的政策。所以房地产市场上价格再怎么涨,跟老百姓的基本生活无关,大家能够理解这一点吧。

  再来看看我国2010年新建商品住宅全年的均价:北京20328元/平方米;同比涨幅42%(与2009年相比)。上海,22261元/平方米,同比涨幅40%。广州,11579元/平方米,同比涨幅23%。深圳,20596元/平方米,同比涨幅33%。所以说,年初讲的一定要遏制房价的上升,但到年底,不敢说全部,至少在这四个城市并没有达到目标。据媒体报道,所谓的二、三线城市现在的房价也在猛涨。开个玩笑,四个城市里面广州好像是最幸福的,房价上涨的幅度最小,均价最便宜,11579元/平方米,我觉得也许跟亚运会有一点关系。

  再说,“均价”是一个什么概念?如果我们按一个城市的“均价”去买房子的话,从北京来讲大概在四环到六环之间。在广州来讲,可能就要到外环线之外了。当然,我也不太清楚这个均价是怎么算出来的,但是市区的房价大概要到均价的一倍还要多。当时凤凰台记者采访我的时候,我说了两个意思:第一,现在房地产市场已经形成,靠政府去压价是压不下来的。第二,把房价压下来一半又如何?真想买房子自己住的人还是买不起。其实,近年来,政府已经作了很大的努力,在8年当中74次调控房价,但结果是房价越调越高。

  B.政府应该确保公民的居住权

  在整个社会领域中,有六项公民的基本权利:(1).生存权。就是说你出生以后至少要能获得最起码的生存和生活的权利。(2).健康权。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医疗卫生、身心健康的权利。(3).受教育权。要能够读书,因为在现代社会里受教育水平的高低将决定人的一生。(4).工作权。要有工作的权利,事业就意味着参加初次分配的权利被剥夺。(5).居住权。(6).财产拥有权。社会政策学通常认为在社会领域中这六项都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呢?因为对于人类来讲,这六个方面都是需要。但是,每一个方面的需要都是分层次的,一个是基本需要,一个是高层次的需要甚至是奢侈消费的需要。比方说生存权,解决吃饭问题,我们可以买米、买油、卖菜在家里自己做饭吃,但我们也可以到一般的餐馆去吃,还可以到高级的酒店饭店去吃。以前有过“黄金宴”,每个菜里面都放上金箔。传说中,有个富豪到酒店吃饭,可能心里不太高兴,看到在水族箱里游来游去的金龙鱼,就说我要吃这个。金龙鱼几万块钱一条,但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只要他有钱,酒店就可以满足他这个需要。但是这个需要不是一般的老百姓过日子的需要。受教育也一样,你可以读到大学本科毕业就去工作,当然你也可以继续读硕士、博士。你可以在国内读书,你也可以出国去留学。在住房问题上也有一个基本需要,就是老百姓应该有房子住。这个基本需要怎么来衡量呢?就是说,在一个社会里,老百姓基本上普遍都认可的住房条件。比如说平均每个人20多平方米,有厨房,有厕所,有了这么一个房子的话,我们就说满足了基本需要。

  现在中国的问题,是把房地产和老百姓的住房问题混淆在一起,实际上就是把高层次需要和基本需要混杂在一起了,所以问题就说不清楚了。刚才讲的这几个方面的需要,从社会政策的角度出发,政府要保障的是他的基本权利。社会心理学有一个理论叫“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他画了一个金字塔,说明人的需要有五个层次:(1).生理的需要。吃喝拉撒睡,这是最基本的需要。(2).安全的需要。(3).得到认同的需要。(4).自尊的需要。(5).自我实现的需要。我们可以看一看,前面讲的六大基本权利都是属于层次比较低的需要,属于“生理”和“安全”的需要,低层次的需要更接近于人的本能,更接近于人的动物本性。这是无法回避或者后退的,所以一旦发生困难,就要由政府负起“确保”的责任来。

  中国社会老爱强调家庭保障,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家庭保障所能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小。按照马克思的说法,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化的大生产。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社会化大生产是把人作为生产要素来进行配置。在人力资源配置中,人一定要流动才能实现劳动力的市场配置。过去中国社会是农耕社会,农耕社会最大的特点就是不流动,把人束缚在土地上。你不流动,就可以在家里尽孝。但是在现代社会中,人需要流动,在座的很多可能本来并不是广东省或者是广州市的人,但是你流动到广东省、广州市来了,你的父母可能还在原籍。这样的话,你想尽孝也显得鞭长莫及,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在现代社会中,家庭保障的作用越来越小。在基本需要和基本权利方面,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靠社会、靠政府。不然,为什么要说是基本权利呢?基本权利就意味着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必须要满足老百姓这六个方面的基本需要。现在我们讲“幸福广东”,广东怎么才能幸福起来呢?政府首先要满足这六个方面的基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