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导视:美国如何控制空气质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21:20:33
为了保护居民的身体健康,国家要不计成本,政府要支持,要想办法帮助工厂使整个空气质量达标

  本刊记者  李珊珊  发自广州

  Judith C.Chow是美国内华达沙漠研究所大气科学研究室的资深研究员,研究空气污染对健康的危害已经有37年了。她还是1995年美国空气污染控制协会1995年年报中气溶胶检测方法部分的作者。那份年度报告出台不久后的1997年,美国通过了对PM2.5的控制标准的法案。

  11月中旬,在广州一场关于空气污染的学术会议上,她向我们介绍了美国在控制空气污染上的措施。

  人物周刊:讲讲您提到的美国空气净化法吧,它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Chow:美国的空气净化法初稿形成于1963年,之后曾经修改了很多次。

  其实在那之前,人类在1930年就已经有了空气污染造成很高死亡率的记载,在1952年,还曾发生过一次影响力很大的空气污染事件,就是伦敦的毒雾事件。

  人物周刊:美国对空气质量的控制好像只是设定了一个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必须达标,它有权限因为一个未达标的数据去追惩一些可疑的污染源吗?

  Chow:美国采取的方式是只设定对空气质量的要求,然后地方需要不计成本地达到此要求。事实上,我们在空气质量标准制定之前,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美国的PM2.5标准是1997年通过的,但事实上,我们在1980年就开始了相关的采样,用了近20年的时间弄明白,这种微粒会对公众健康造成怎样的影响,它们分别来自于哪些排放源……

  在空气净化法中,控制空气质量不计成本。如果它的调查发现,主要的排放来自本地的电厂,电厂就必须消减它的污染物排放,不然就会被关停。而且今天的相关技术已经相当成熟,比如燃煤、汽油脱硫等等,可以做到非常好,在能源消耗不变的情况下,把污染排放很好地控制下来。当然,前期投入会很大。

  人物周刊:不计成本?

  Chow:是,为了保护居民的身体健康,国家要不计成本。不计成本的结果是要求政府要支持,政府要想办法帮助工厂使整个空气质量达标。比如给它减税,或者每度电涨一点儿钱,让工厂利用这些资金进行技术革新。而对一些实在太老、无法整改的工厂,就只能关厂。

  人物周刊:这样的话,美国的环保署的权限很大吗?

  Chow:环保署权限是很大,不过,并不是因为环保署的权限大,主要是大家对一项法规都会非常尊崇,所有的人都会很努力地去达到法规中规定的标准。

  举个例子。我所住的小城雷诺(美国内华达州),有一年遇到一个问题。他们已经有两年的平均值几乎超标,而美国的法律规定,选3年中98%以上的天数求得均值,如果超标就要整改。到了最后一年,雷诺市就非常紧张,找到了我们大学来进行评估。

  我们分析了雷诺的相关数据,那个小城的冬天容易形成逆温层,就是上层空气热,接近地面的空气冷,不容易形成对流,那种天气里,空气中的污染物就很难散发出去。而雷诺主要有两大空气污染源,它的空气里由机动车尾气变成的硝酸铵很高,另外,当地人在冬天烧的壁炉也是个污染源——美国人客厅里喜欢那种烧木头的壁炉,有时候也不是为了取暖,仅仅是追求一种情调。

  后来,雷诺采取的办法就是,根据天气预报,如果即将出现逆温层的话,它就会预先实施一些预防措施,比如公车免费,“请你不要开车”;当地报纸上还会有是否可以“烧壁炉”的红黄绿灯指示,绿灯可以烧,黄灯尽量不要烧,红灯不能烧。如果红灯时期烧壁炉被人举报的话,你会面临罚款。

  当地居民也都非常赞成这些措施,大家一起努力把空气污染控制下去。

  人物周刊:那如何保证数据的可信度呢?比如雷诺的例子中,完全可以通过做点手脚过关的。

  Chow:不会。因为美国所有的数据都要公开化,如果它造假,数据就会冲突。

  人物周刊:美国把空气污染标准中的PM10换成PM2.5,是有科学家或者公众在不断推动吗?随着科学的新发现,空气质量标准自动更新的机制是怎样的?

  Chow:根据美国的空气净化法案,所有的标准每5年要重新根据新的科学证据复核或者修订一次,不过,因为采集数据需要时间,修改标准的工作经常拖到10年,但这些年还是做了很大的修改。1970年刚刚制定法案时,并没有关于PM10的标准,到了1987年,PM10的标准制定;过了10年,到了1997年,PM2.5的标准被写入。

  我们的标准非常细化,与空气质量标准相配套的还有严格的检测标准。在哪些地方、以怎样的时间间隔、怎样的形式来提取数据,都有明文规定,都是必须被严格执行的。

  人物周刊:这些标准如何修订?

  Chow:这些标准会由环境科学家、公共卫生方面的科学家,以及各种各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士,包括相关的企业,共同形成一个议案,然后再公示,通过后才能实行。

  人物周刊:这个过程中有相关企业参与,这样的话,那些本来就是污染源的企业,会不会游说和阻止议案的形成,或者拉低标准?

  Chow: 他们需要拿出证据来。大企业也会有他们的一批科学家,他们会拿出一系列证据,比如他们的排放并非主要污染来源,或者成本效益太低,投入与产出完全不成正比等等。但只是以自己做不到为由,要求拉低标准,是不行的。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那些大企业的工人也要生活在那里,他们同样不愿意污染。

  人物周刊:还有一个问题,在标准制定出来之前,你们采样的数据可以公开吗?

  Chow:必须公开。而且所有的公开数据会放在公开平台上,作为议案的备查数据,每个当地居民,写明自己的信息,都可以对议案提出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