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教师进修学校:凋零的花季少年----摘自《无声的群落·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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凋零的花季少年

作者:原四川省南江县知青  杨兴全

一九六五年九月,秋老虎肆虐,天空异常沉闷,有种风雨欲来的感觉。这时,四川省南江县安置办公室,首次向全县各知青林场发来通告,要求各林场认真学习通告,必须让每位知青写一份心得体会。
通告如下:
                 通  告
陈春明:男,汉族,年龄:十五岁。
原南江县长赤区红光公社红光林场重庆籍知青。此人在重庆时整天在社会上鬼混,周身沾满社会恶习,在下乡到红光林场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一贯好逸务劳,不但没有改掉以往的坏作风,反而变本加厉,伙同林场其它知青不务正业破坏生产,经常调戏女青年,流氓成性,并企图强奸本林场知青陈XX。幸一老场员从屋外路过,陈XX才得以逃离他的魔掌。这作风极其败坏的坏份子,现已被公安机关以强奸未遂罪逮捕法办,判处三年劳动教养,被清除出知青队伍……希望广大知青认真学习、讨论此通告,写出自已的心得体会,更希望那些不积极生产,不务正业的一小撮人悬崖勒马,认真反省,争做新时期的新农民!……
天!才十五岁!那时的知青都那么纯真,就如同一张白纸,他才这么小能懂吗?
接到通告后的当晚,我所在林场就召开批判大会,知青们个个义愤填膺,纷纷声讨、咒骂陈春明(以下简称春明)这个彻头彻尾的大坏蛋,居然对同来的姐妹下黑手,根本就不配做重庆人,太丢重庆人的脸了!这种禽兽不如的东西早就该清除出知青队伍了,有的知青甚至写信要求加重处罚……我们几个认识春明的同乡知青心情很是沉重,但在慷慨陈词的背后更多的是疑虑。事后得知春明是被某些人给黑整的,但却一直不知道他的下落。
转眼十二年过去了,一九七七年春节,我回重庆过年,偶然遇上春明,看着他饱经苍桑的脸颊,瘦弱微驼的身躯,我的眼眶湿润了。当握着他那满是老茧的双手,望着他红红的眼睛,两条汉子当街紧紧相拥在一起,流下了激动的眼泪。我在他耳旁轻轻说:“兄弟,现在好吗?当年你为啥要那么傻呀!为啥不上告呀?”春明紧紧地搂着我,呜咽着对我说:“二哥,我冤啦!我们从小一块长大,啥事你都知道,我会是那种人吗?更何况那时懂这些吗?那时我家刚迁到北碚黄桷街道不久,就下乡了,在南江没待上一年就把我抓了,判了三年劳教后,就给弄到宜宾修铁路,一修就是十二年呀,年年上诉可全都石沉大海,自已被如此冤枉有时真想不通,最初还曾想到过自杀,可死了这不更说不清了吗,黑锅不就背定了吗?所以我忍辱偷生直到现在,我也是刚被释放出来,我一定要告到底,让他们还我清白。这些事林场的其它几个知青都知道,哪天你碰上他们问问就明白了。”接着春明就把他的遭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我。
这是由一起因私欲、妒嫉所导致的冤案。
当年重庆北碚黄桷街道的这批知青下乡,到的是四川省南江县长赤区红光公社林场,大家来自同一街道,自然关系特别好,很是团结,相互照顾,如同亲兄弟亲姐妹。春明下乡时还不满十五,人又小又机灵,大家都喜欢他,更加照顾他,称他“小调皮”。林场有一女知青陈XX,由于都姓陈,所以关系特好,陈XX就像大姐一样关心、爱护着春明,春明整天姐姐长姐姐短的围着陈XX转,活像跟屁虫似的。
林场除了知青以外,还有些当地的农民(场员)。红光林场有位老场员姓邓,他的儿子邓X暗恋上了长得清秀可人的知青陈XX。当时下乡到穷乡僻壤的那些女知青,是山区的一道靓丽的风景,她们的美丽和含蓄、学识和气质,倾倒了当地的人们。邓X很想对陈XX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意,但怕在遭拒绝后,林场知青知晓,更怕惹怒众知青。当他看到春明围着陈XX姐姐长姐姐短的,而陈XX又时时关心、爱护着春明时,他认为春明是他获得陈XX好感的最大障碍,他就把心中的妒火集中在春明这小知青身上。于是邓某求助于老爹给他想办法,他老爹就想到了他的老表、林场场长杨林春。邓家于是隔三岔五地宴请杨场长,在推杯换盏中把邓X的心事告诉了杨场长,杨当即拍着胸脯表示,这事全由他做主,这些知青本就不服管,他早就想整一两个典型杀鸡儆猴,这事全包在他身上,一定把陈春明整得永不翻身,到时这女知青就会乖乖地嫁到你家的。这杨场长本大老粗一个,但他不惜为这事搅尽脑汁,日思夜想,终于想出了一条无中生有之计。
于是他开始四处找茬,对知青指手划脚,总是无中生有地找知青们的麻烦。日子稍长,众知青对他的抵触情绪加剧,事事都对着干,当面顶撞者有,背后骂他的也有,都认为场长是啥也不懂,是个成天瞎指挥的混球。春明和其他几个男知青就时常与场长发生争执,这正中场长下怀,于是杨场长频繁地出没于公社书记、社长等人的办公室,向头头们汇报、诉苦,开始了他苦心经营的无中生有之计。他还拉上老场员邓某为他作证,编造谎言,说什么林场的知青如何如何难管,安排的劳动从来不参加,那最调皮的捣蛋鬼陈春明常常带头起哄,讥讽老场长,还当众辱骂场长毬经不懂,是个笨蛋,还说什么公社领导全是蠢猪,怎么会找到这样一个场长……杨、邓两人狼狈为奸、声泪俱下的丑恶表演,果然博得诸多的同情者。随着他俩人的频频表演,公社领导对林场知青的看法大为改观,印象越来越差,公社领导开始了寻找整治知青的时机。
1965年7月的一个赶场天,杨林春场长照例出现在公社书记何某的办公室。何书记很是热情地接待了他,又是泡茶又是询问林场的近况,而后又叫来社长与武装部长,再次让杨场长详细汇报林场的情况。杨林春哭丧着一张老脸说,求领导再派位场长,他实在干不了啦,这批知青他没法管了。公社各领导又是安慰又是鼓励他说,这可是党交给你的光荣任务,你不管也得管,回去先发动群众揪出典型报上来,杀一儆百,看这群知青服管不,那个带头搞事的陈春明就是个典型嘛!杨林春得到公社领导的一致支持后,觉得时机成熟了,就开始了下一步的行动。
回到林场当晚,杨林春就通知几位亲信场员到家中开会,而后又叫来女知青陈XX。他把公社领导的讲话传达了一遍,然后就让陈XX检举揭发陈春明的劣迹,陈XX当场楞住了,说:“揭发啥呀!他平日挺好的,不偷又不抢,喊我来说啥子呀?”“小陈,你晓得今天开会为啥只让你一个人参加吗?这可是公社领导对你的重视哟,你不是正在争取进步要求入团吗?今后的一切可就看你现在的行动了”。场长一连串的威逼利诱,吓得同样身处花季的女孩子,身上阵阵的颤抖。似想一位远离家乡,远离亲人的少女,此时的心情是多么的无助和无奈。遭受逼迫万般无奈的陈XX终于妥协了,“那...那让我说啥呀?”“平时陈春明这小子嘴里就不干不净的,你就写他时常在你们女知青面前讲下流话,有作风问题嘛!”场长提示,“要是我在林场写,大家知道了,那我脸往那搁呀?”陈XX胆怯无奈地说。杨林春见如此轻易地就说服了陈XX, 那心里的开心就别提了,“这事好办,明天我上书记那儿请示一下,不会让你为难的。”第二天陈XX就从林场消失了,问场长才得知她被公社抽调去搞什么黑板报去了。原来是公社领导为了方便给陈XX洗脑,更好地控制她,才将她调离林场。为了整春明的黑材料,陈XX违心地按照公社领导意图,开始写当时连她自已也弄不懂何为强奸的揭发材料。当要她写春明如何强暴她时,她也犯难了,因为自已根本就不懂,这时多亏领导们的智慧和指点,才集体创作出以下的精彩片段:“那天场员们都上工去了,留下我与陈春明煮饭,我们先去山中挑水,回来正准备做饭,陈春明见四处无人,强行将我按倒在地,我不愿意就高声呼救,正好被过路的一个老场员听见,陈春明才慌忙溜掉了……”等等具体的细节。陈XX照着公社干部预先写好了的抄下来后,不安地问书记:“这样写要是被其他知青知道了怎么办呀!”书记安慰说:“别怕,我们不会让其他知青知道是谁写的材料,何况这又不是在整他,这是在挽救他!”陈XX那曾料到,就是这份材料,结束了陈春明不到一年的知青生活, 带给他三年劳教之灾,长达十二年艰苦的筑路和屈辱的后半生。
在陈XX回到林场的第四天后,场长一早宣布,早饭后全体知青集合,到公社开会。饭后,知青们迎着朝阳踏上崎岖的山路,边走边开着玩笑,有人说:“安逸,好久都没开过大会了,说不定中午在公社食堂还整得到一顿肉吃!”这一说可把知青们馋得哟!脚步更加轻快了,“对头,要是有肉整千万不要和春明坐一桌,他娃抢起来凶惨了!”“算了,大哥莫说二哥,你几爷子也不是省油的灯,有回锅肉的话绝对包干,要是砣子肉我绝不与你们争!”春明开心地说。一路上知青们三三俩俩的有说有笑,只有陈XX远远地落在后面一言不发。大家赶到公社时已是上午十点多了,武装部长安排大家到公社小会议室就坐,一进会议室,就见公社书记、社长、区公安特派员阴沉着脸坐在台上,众知青隐约感到些不妙,没过多会儿武装部长也来到会议室,问场长人到齐了吗? 场长四处观望一番回答人齐了,这时武装部长宣布开会,并说首先请书记讲话, 武装部长话音刚落,从门外走入几个彪形大汉,有两个站在门边,另外几个就站在台前,面无一丝表情地注视着会场。接着书记就开始他那千篇一律的讲话,什么国际呀国内的情况,县委传达的文件啦,一通胡扯以后就谈到林场上了:“林场的知青们,你们到农村大半年了,多数知青还是热爱集体、热爱生产劳动的,也能够和贫下中农打成一片,可还是有少数知青整天吊儿郎当,出工不出力,还讽刺打击上进知青,希望这少数知青努力改掉身上的坏毛病,走向正路。不要学个别知青,整天流里流气,游手好闲,满嘴的胡言乱语,他已经走上了犯罪道路而不自知,下面由区公安特派员讲话!”这时在座的知青一片哗然,你瞅瞅我,我看看你,全没搞懂今天公社干部卖的是哪包药。
就在众人疑惑不解之时,区公安特派员猛地站了起来,恶狠狠地大声叫道:“我们红光公社有没有坏份子?”“有!”预先安排好的人一齐呼叫,“哪一个?”,“陈春明!”,“来人,把犯罪份子陈春明押上台来!”只见那几个早就悄悄站在陈春明后面的彪形大汉迅疾地猛赴过去,将春明五花大绑地捆了起来,如老鹰抓小鸡似的架到台前,特派员继而摸出拘留证大声宣读:“罪犯陈春明,男,汉族,现年十五岁,因流氓成性,强奸女知青未遂,破坏上山下乡革命运动,证据确凿,依法对其刑拘。南江县公安局一九六五年五月十五日。把罪犯陈春明押出去!”当时的春明被这突如奇来的横祸给吓傻了,一张脸煞白,浑身战栗,连话也说不出,就这样被拖出公社,塞进汽车绝尘而去。经过几小时的颠簸,下午四点多钟时被关进了县看守所。
直到春明被押出会议室,众知青还是没能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看着众知青惶恐的神情,武装部长趁热打铁地威胁道:“我看那些吊儿郎当的人,今后改不改,不改,陈春明就是你们的榜样!散会!”众知青垂头丧气地返回林场,心情很是沉闷,大家心里都暗自猜测“春明他可能吗?他平时是那样的天真可爱,到底是谁在陷害他呀!”
六月初,县人民法院判处春明劳动教养三年,而后押送到宜宾修铁路,这一去就是十二个年头,直至宜宾铁路全线竣工后才被释放。回到重庆后,由于是“两劳”人员,非常受人歧视,任何工作单位都不原接收他, 他只有平时做点零活来维持生计(春明的父母在他服刑的第三个年头才知道他出事了,老人焦急万分,四处打探他的消息,直到第四年才知晓他在宜宾。)一九七八年七月,街道派出所通知春明,达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给他的案子平反了,让他抽时间到达县领取平反通知书。春明听后激动的泪水夺眶而出,男儿有泪不轻弹呀,这三千多个日子的屈辱终于结束了,长达十二年之久的耻辱到头了,又可抬头挺胸做人了。第二天,春明就赶到达县中院,接待他的工作人员默默地把平反通知书递给了他,没有赔偿金,往返车费还得自已掏腰包,居然连一句致歉的话也没有,这就是当年的平反昭雪!之后,春明被天府煤矿招为大集体工人,现在还有两年就到退休年龄了,但直到现在,单位连养老保险金都没有给他缴纳过,现在每月就四百多元的工资,还得养家糊囗,春明今后的日子又该怎么过呢?
苍天啦!你睡够了吧!该醒醒啦!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邓某,最终也没能得逞, 因怕知青报复,在文革时期与杨场长四处躲躲藏藏,直到文革结束后才返乡。
  陈XX自林场一九六九年底解散后,就在原公社插队,后与一理发师结婚,现在原公社留守。
  至于这起冤案的策划者、组织者,至今仍逍遥法外,有的还荣升县、地、市领导干部。
附:达县地区公安局给陈春明的平反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