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色播 影音色播:普 安 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0:35:29

普  安  考

斯信强

(六盘水市地方志办公室  贵州六盘水市  邮编553001)

 

内容提要:“普安”用作政区名,始于元代。其滥觞可追溯到唐时的盘州。“普安”和“盘”是同音异译,二者都是“以(盘)江为名” 的产物。对以“普安”为名建置的政区、机构,史载岐说较多。厘清这些岐说,还其真相,对研究贵州西南部历史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普安  以江为名  建置  辖境

 

翻开地图可以得知,当今中国县级以上政区用“普安”做名的只有位于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普安县。许多人并不知道,100年前贵州西南部这一带有个普安直隶厅,再往前追溯还有普安直隶州、普安州、普安卫、普安安抚司、普安军民府、普安路等建置。从元代至元十三年(1276年)至今700多年来,它们名称不同,性质有异、辖境时变,治所也不尽在一处,情况相当复杂,史书志书记载多不一致,以至今人常常弄混。譬如贵州清代戏剧创作史上仅有的两部传奇之一《梅花缘》,作者任璇是普安州南里(今盘县水塘镇)人,被笼统地记为普安人,按现行政区,读者自然会将他误作今普安县人。再如,有人认为普安路治所遗址“先后为普安卫、普安府、普安军民府等官衙所在地”,实际上普安卫治一开始就另建于番纳牟山阳的雄镇山,普安府、普安军民府治所倒是在八部山阳的元普安路旧治地,

然而二者本是同一机构前后的不同称呼,卫、府两治东西相距30余里。诸如此类的问题不一而足。

笔者认为,要弄清贵州西南部从元初至清末六百多年的历史,必须先花点功夫厘清以“普安”为名的各种建置及其性质、辖境、治所以及相互间的关系。

普安州最早的志书,明嘉靖《普安州志》,曾在它创修刊刻之地亡佚400多年,以致清代乾隆、光绪两届修志者“取往志观之,无所有”,这是造成 “载籍无证,传述失实”重要原因之一。根据“地近易核,时近迹真”的规律,笔者重读嘉靖《普安州志》(后文简称《嘉靖志》),以其带有“质确”性质的记载为主,同时参考其他史籍资料对以普安为名的政区、机构加以考证,力图接近历史的真实。

 

一、“普安”的来由

    清《普安直隶厅志(后文简称《厅志》)·地理志·建置》曰:“普安于古无考。”据《贵州通史》的研究,今贵州西南部南北盘江之间大致战国至秦汉先后为夜郎国、牂牁郡地,三国时为南中地,两晋、南北朝时为爨氏所有。以后南中分为东爨、西爨,南北盘江之间为东爨地。隋代,爨氏势力削弱,早已遍及东爨地区乌蛮各部纷纷自立。东爨乌蛮是彝族先民,其始祖笃慕俄(即仲牟由)娶妻三人,共生六子。以后子孙繁衍,分为武、乍、糯、恒、布、默六个支系,逐渐从今滇东北会泽、东川一带散布至今滇东南,黔西北、黔中以至黔西南,及川西南地区。向东迁入贵州的东爨乌蛮,主要是布、默两系,另有恒系的一部分。住在贵州西南部南北盘江流域的一支为默系阿旺仁家(又称皮嫩博记)。唐武德七年(624年)于其地置西平州,贞观八年(634年)更名盘州。天宝十载(公元751年)唐废盘州。其间,当南诏(“蒙”为其姓,因此亦称“蒙氏”)政权强大时,东爨乌蛮以其地附之,成为南诏东鄙。“其后爨酋阿宋逐诸蛮据其地,号于矢部,世为酋长。”宋代,南诏衰落,被段氏大理取代,大理势不如南诏,于是所辖各部复自立。此期于矢部建立的自杞国与布系播勒家建立的罗殿国,一并成为西南地区仅次于大理国的少数民族政权。直到南宋末,史籍并未出现过以“普安”为名的任何政区名。

    据查,“普安”作为政区名,最早出现在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史·卷五十八· 志第十·地理四》普安路条全文是这样的:

   

    普安路,治在盘町山阳,巴盘江东。古夜郎地。秦为黔中地,两汉隶牂牁郡,蜀隶兴古郡,隋立牂州。唐置西平州,后改兴古郡为盘州。蒙氏叛唐,其地为南诏东鄙,东爨乌蛮七部落居之。其后爨酋阿宋逐诸蛮据其地,号于矢部,世为酋长。元宪宗七年(1257年),其酋内附,命为于矢万户。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普安路总管府。明年,更立招讨司。十六年,改为宣抚司。二十二年,罢司为路。

 

这就是说,自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于矢万户府改名普安路总管府,以后虽经过招讨司、宣抚司的变化,直至二十二年的恢复为路,都冠以“普安”之名了。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湖广入滇驿道开通,称“中庆(今昆明)经普安达黄平道”,简称普安道,是云南与中原交通的主干道,“普安”之名遂传。

     为什么路以“普安”为名,包括《元史》在内的史书未见说明。当今许多学者认为,这与古代的“濮人”有关。《西南通史》认为,青铜时代“活动在今贵州、滇东和川西南势力最大的部落夜郎、滇和邛都,其族属即为濮,可知这一地区的居民以濮人为主。”南北盘江流域正位于这一地区的南部。“濮”是彝族先民对仡佬族先民的称谓,彝族先民与“濮人”接触甚早,知其底细,对其居住过的地方往往冠以“濮”(普)字命名,盘江(《贵州通志》专指北盘江)即称“濮吐诸衣(液)”。在汉语中“濮”、“盘”音相近,按汉语构词法,以“盘”作“濮吐诸衣”的省读,加地名通名“江”,“濮吐诸衣”于是被译作“盘江”。史籍中盘江之名的出现不会晚于晋代。成书于晋穆帝永和四年至永和十年(348~354年)的《华阳国志》在其《南中志》载:“宛温县(大致在今云南东南部丘北县与砚山县一带)北三百里有盘江,广数百步,深十余丈。此江有毒气,武侯战于此江上。”北魏郦道元《水经注》云:“朱褒之反,李恢追至盘江。”即此。唐宪宗元和八年(813年)成书的《元和郡县志》载:“诸葛亮入南,战于盘东,即盘江上。” 乾隆《普安州志》(后文简称《乾隆志》)卷之三地舆志在“(唐)太宗时改西平为盘州”句后加有按:“地有盘江,故名”;《兴义府志》和《厅志》在述及盘州时,也分别有“因江以命名也”和“以盘江为名”的说法。民国31年( 1942年)11月由盘县县长车祖瑜填报的《中国行政区域志贵州省盘县资料调查表》开篇在《县名释义》中说:“本县为南盘江上流,江水合流,溯源于此。以此取义,故名之为盘县。”据此,笔者认为,唐代的“盘州”之名源于盘江,元代的“普安路”之名,同样源于盘江,二者俱为 “以江为名”的产物,而“盘”字慢读就成了“普安”,二者实际是同一读音的不同汉译。

盘江有南、北两条。据明英宗天顺五年(1461年)编纂的《大明一统志》载,“盘江:在沾益州有二源,北流曰北盘江,南流曰南盘江”。从《贵州通史》所载地图看,宛温县北三百里的盘江指的当是南盘江。清初顾祖禹《贵州方舆纪要·川渎五》曰:“盘江之源,出于四川、云南之境,而经贵州、广西、广东之地。其在贵州者曰盘江,在广西则曰左江、右江,在广东则曰西江,而统之以盘江者,从其源之远者言之也,故但曰盘江也。”在贵州,或因地近,或出于习惯,所言“盘江”多数情况下即指北盘江。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据永乐十六年(1418年)沈勖稿成书的《嘉靖志》,就把北盘江记作盘江,称普安州“分水岭峙其西,盘江界其东。”州治“东距盘江巡检司195里。”徐霞客游黔时,随身带有明《一统志》并在其《游记》中时时引用,其《盘江考》开篇即言“南北两盘江,余于粤西已睹其下流。”他当然不会不知盘江有南北之分。然而在他从广西游历29天后经黔入滇的路上,于崇祯十一年(1638年)四月二十五日的日记中,却仍称北盘江作盘江:“初,余以為去盘江止五里耳,……又西下半里,則盘江沸然。”《明史·地理志》(成书于清乾隆四年1739年),说安顺府“西南有北盘江”,普安州“又东有盘江。”其实记的是同一条北盘江。《厅志·地理》“山水”条则以“北盘江”为目统记二江,然而文中又言“南盘江水红,故名红水江,北盘江清澈,故名清水江。”称谓不一的道理正如《贵州方舆纪要》所说:“盘江,在贵州境者为北盘江。”有时“亦谓之北盘江,以别于南盘江也。”其实,在南盘江沿岸,同样时有将南盘江与盘江混称的习惯。古人对盘江,包括其源头、分水岭、流向、所属支流的认识,与今人有许多差异。如《贵州方舆纪要·川渎五》所言的左江、右江,本为郁江两条支流,虽最终同样汇入珠江,却与今天所言的南北盘江并不搭界;今天所言红水河也非《厅志》所记之“红水江”,而是南北盘江汇流处至柳江汇入处的河段,等等。但古人认识一旦形成并记载入书被官方认可,便成为当政者为所置政区命名的根据。正因如此,我们不能拘泥于今天“科学性”的认识,而应该从史籍出发去探讨政区名称的来由。

    基于上述情况,元朝把在于矢部势力范围的南北盘江之间(今贵州盘县、兴义、普安、兴仁一带,并旁及云南、广西的零星地域)设置的路一级政区定名“普安”,实在是顺理成章的事。

有学者认为,“普安路为蒙氏叛唐,‘逐诸蛮踞其地’,因系平定濮人而称‘普安’,彝语谓之‘濮吐仲益’。”对此说笔者颇有疑惑:其一,此说根据显然来自《元史·地理志》“蒙氏叛唐,其地为南诏东鄙,东爨乌蛮七部落居之。其后爨酋阿宋逐诸蛮据其地,号于矢部,世为酋长。”的记载,这段话中“逐诸蛮”者实为“爨酋阿宋”,而非蒙氏。按《贵州通史》的说法,唐时盘州刺史为暴蛮部酋长,暴蛮部后来叛唐归附南诏,改称于矢部。两相对照而推之,爨酋阿宋应当是暴蛮部的酋长。阿宋所逐“诸蛮”似乎指的是东爨乌蛮七部落的其余诸部(勿邓,阿芋路、夔山、卢鹿、磨弥、阿猛),而非濮人(濮人也不应称作“诸蛮”)。其二,濮人在蜀汉时就有许多被迁到云南、建宁界,晋以后的“引僚入蜀”(此期濮人泛称为“僚”)有“十万余落”牂牁僚人进入四川。南北朝时,乌蛮通过征服、同化,取代濮人在今贵州西部取得实际统治地位。入唐后,濮人早已式微,无作乱的可能,并不存在对其“平定”的问题。其三,“濮吐仲益”和“濮吐诸衣(液)”音相谐,应是汉语对同一彝族语词的不同译音,“濮吐诸衣”指盘江,说“濮吐仲益”是盘江流域,还好理解,说它是“平定濮人”,令人费解。

笔者认为,“普安”本不含“平定”的意思,而是对“盘”字读音的分解。历史上,统治者总追求长治久安,在对新领地取得实际控制权后往往喜欢选用含“平”、“安”、“宁”、“定”之类字样为所设的政区命名。从这个角度看,“普安”的译法显然比“盘”的译法更容易被忽必烈时代乐于汉化的元廷接受。普安路东邻普定路的例子似可作一旁证:普定路一带宋为普里部,元在此设路称“普定路”。其实“普里”、“普定”二者在彝语中本是同音同意之词,意思都是“濮人的坝子”。“濮人”译作“普”无异议,“坝子”译作“里”、“底”、“定”的都有,但从字义上看,元廷显然更喜欢含有“平定”意的“定”字。

既然“盘州”和“普安路”都是“以江为名”的产物,“盘”和“普安”是同音异译,我们把“普安”之名追溯到唐贞观八年(634年),似乎也无不可。

二、冠以“普安”名的政区、机构

据上引《元史·卷五十八· 志第十·地理四》记载,元代冠以“普安”名的政区有普安路、招讨司、宣抚司,机构有总管府。

普安路 

按元制,路是行中书省(后世简称“行省”、“省”)的下一级政区,相当于今天的省辖市或地区,作为行省之下州县以上的高层统治机构,其作用十分重要。整个元代,普安路隶于云南行省,是云南行省37路之一。路领州县或府。至元二十年规定,辖民10万户以上者为上路,10万户以下者为下路,地理位置重要、辖民虽不到10万户者亦为上路。普安路“地阔民稠”,又地处云、贵、川、广之交,据险立城,为大邦之藩屏,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后更是滇黔驿道的襟喉所在,当为上路。

普安招讨司、普安宣抚司 

在边疆地区,元朝在行省之下还设置了宣慰司,其职责是“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即负责行省与郡县之间的沟通,因注重镇守和征讨而带有明显的军事机构性质。曲靖宣慰司(驻今云南曲靖)为云南行省10个宣慰司之一,普安路总管益智曾任宣慰使。在宣慰司以下,边远地区又置废不常地设立招讨司、安抚司和宣抚司。普安招讨司置于至元十四年(1277年),宣抚司于至元十六年(1279年)由招讨司改置而成,二十二年(1285年)罢。这种带军事性质的机构在八九年间取代路总管府,反映的应是此期“军旅之事”较多。

普安路总管府 

按元制,路的机构为总管府,置总管、达鲁花赤各1员。达鲁花赤,蒙古语为镇压者、制裁者、掌印者,转而为监临官、总辖官之意,既可以监督地方行政长官,又是地方政权的最高负责人。元朝规定,自路以下,无论总管府、州府、县廷,均设握有实权的“达鲁花赤”一人掌印办事。总管由汉人,同知由回回人充任。而普安路虽派有达鲁花赤,但因土官势强,下属各蛮夷长官司皆以土人为官。按元制,路总管府还设同知、治中、判官各1人,专治刑狱司法的推官1~2人,下属应有儒学教授、学正、学录、蒙古教授、医学教授、阴阳教授及司狱司、平准行用库、府仓、惠民药局、税务等官员和机构。从总管府设置看,它的主要职能是行政、民政。普安路总管府首任总管为于矢部大宗八纳部长房益智,益智同时被授为怀远将军、曲靖宣慰使,掌管军政。普安路总管之职以后一直由益智子孙承袭。元末,益智孙那邦袭职,功升云南行省参政,仍领普安路事,并于兵乱中保障境内,民以宁谧。

到了明代,以“普安”为名的政区、机构有普安府、普安军民府、普安卫、普安军民指挥使司、普安安抚司、普安州等。其中普安卫、普安州一直延续至清代。

普安府、普安军民府 

洪武十四年(1381年)十二月,傅友德率军“进攻普定,克之”后,“至普安,复攻下之。乃留兵戍守,进兵曲靖。”(《明实录·太祖洪武实录》)普安路总管府归附明朝。普安路于是按明朝实行的省—府—州—县的行政体制,改为普安府,为云南布政使司所属52府之一。对此《明史·贵州地理志·普安州》有载:“东有八部山,元普安路治山下,属云南行省。洪武十五年(1382年)三月为府,属云南布政司,寻升军民府,二十七年(1394年)四月改属四川,永乐后废。”《嘉靖志》则云:“洪武十四年,大兵南征,始入国朝。洪武十六年(1383年)初,置普安军民府,已故土官那邦之妻适恭为知府,兼除流官相参。”二者所记基本一致,互为补充。可以认定,普安军民府是一个以土官为主、流官为辅的联合政府,职责是兼管普安地区的土务、军政、民政。既属行省(布政司),其性质当主要为掌管民政。普安(军民)府亦称普山府,是因为“八部山即普山”(见《嘉靖志·舆地志》“山川”条),普安路改府后治所仍在八部山下,以治地称之,遂有此别称。

《明实录·太祖洪武实录》载:洪武十七年八月十三日1384年8月8日),“普安军民府知府适恭遣把事阿居贡马,诏赐以绮帛。”二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388年1月7日),“普安军民府知府普旦等被召至京,贡马三十九匹。”

然而洪武二十一年十二月(1389年1月),“越州(今云南曲靖南)叛酋阿资等率众寇普安,烧府治,大肆剽掠。征南将军颖国公傅友德等率兵击之,斩其营长者满已青。”(《明实录·太祖洪武实录》)其间,“故适恭继子知府普旦,因越州阿资与本府马乃等连兵叛乱,袭陷旧普安,(普安军民府)事平被削。”(《嘉靖志·舆地志》“州谱”条)二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改普安军民府为军民指挥使司,调毕节卫指挥郑珍领兵戍守。”(《明实录·太祖洪武实录》)

“削”字有“削除”、“削减”等解释,笔者认为这里似应解释为“削减”,即削减普安军民府军政、民政的执掌权交付军民指挥使司。如果作“削除”解,即彻底罢废,那么本文前引《明史·贵州地理志·普安州》中,普安军民府洪武“二十七年四月改属四川,永乐后废。”和后引的贡宁安抚司“建文中置,属普安军民府。”两条记载就无法解释了。而且,《明实录·太宗永乐实录》也记有土酋慈长对朝廷所说“岁于普安军民府输粮三千余石”的话。因此,笔者认为普安军民府被削后虽权力大减,名号却应该还是存在的。

《厅志·地理·建置》云:“(洪武)十六年,元普安路土酋那邦妻女总管适恭纳款置普安府,授适恭为土知府,而升普安府为普安军民府。土、流二知府与卫同地分治焉。”并有与永乐十三年废普安安抚司改普安州后“俄复废普安府”的记载。与《嘉靖志》相对照,教人糊涂。在这里,知府变成了土知府,同时还有流官知府和普安卫,三者“同地分治焉”。《厅志》所载,更证明其编修人没有见过《嘉靖志》。同时,其中似乎透露这么几层意思:一、适恭及其子普旦先后为知府时,还另有一个“流官知府”。这个“流官知府”,笔者理解即是“兼除相参”的流官,为与之区别,适恭及其子普旦便被《厅志》称作 “土知府”,二者俱在旧普安八部山下办公。二、前面所说“袭陷旧普安”,对象应是“流官知府”。因为普旦作为知府(“土知府”),衙门也在旧普安,不可能自己“袭陷”自己。三、“普旦诣军门降”后,普安军民府被削,却未见对普旦的处理,似乎只是降了级,土知府之职仍在,是为以后的贡宁安抚司、普安安抚司设置的基础。四、永乐十三年后“俄复废普安府”一句,似可作普安军民府尚有名号的佐证。句后原有注说:“《明史》谓普安军民府,永乐后废。”与本文所引《明史·贵州地理志·普安州》之说相符,只是此时所复的的“废普安府”虽挂“普安军民府”名号,却只有在普安州管辖下的土府(其长官当是普安州的土判官)之实了。

普安卫  普安军民指挥使司 

普安卫设置时间有三种说法:一、《明史》云:“普安卫,旧在普安州南,洪武十五年正月置,属云南都司。”二、《大明一统志》云:“普安卫,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建,隶云南都司,后改隶贵州都司。”三、《读史方舆纪要》云:“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普旦陷普安府,事平罢府,置普安卫。”

洪武十五年说,除前引《明史》外,还见诸《明实录·太祖洪武实录》:洪武十五年二月初四 (1382.2.17),“置贵州都指挥使司,令平凉侯费聚、汝南侯梅思祖署都司事。置云南左、右、前、后,普定,黄平,建昌,东川、乌撒、普安、水西、乌蒙、芒部、尾洒一十四卫指挥使司。”《贵州通史》亦持洪武十五年说,却又把普安卫作为“在废除土司之后以其地建立卫所”的例子,说:“废普安军民府设普安卫。”这实际是矛盾的,因为“废普安军民府”如前所述,是洪武二十二年三月的事。《厅志》照抄《明史》、《明实录》,便有“(洪武)十五年,置普安卫,领中左、中右、乐民、平彝四千户所及安南、安笼二守御千户所,属云南都司。……土、流二知府与卫同地分治焉”的说法。而据《嘉靖志》载:“普安卫城,洪武二十二年始创。” “平夷(彝)千户所城,洪武二十一年十二月,蒙调征南千户刘成等创立于鲁勒旧。二十三年三月,蒙将鲁勒旧改立云南平夷卫,将本所官军移守香罗山,仍立为本卫千户所。”“安南千户所城,洪武二十年七月,蒙调征南千户不帖杰等创立安南堡,于杨那山上守御。二十六年六月,改设为安南千户所。”“乐民千户所城,洪武二十二年七月,蒙调征南百户戴容等创立托落堡□夹牛岭上。二十六年六月,改设为乐民所。”“安龙守御千户所城(清代的兴义府治),洪武二十二年三月,蒙调征南千户李贵等留守宁远堡。三十一年二月,蒙将本堡革去,改调官军于安笼箐口开设守御千户所城。”也就是说,普安卫城和四个在外千户所建城时间都在普旦 “连兵叛乱”导致普安军民府被削之后。如果普安卫置于洪武十五年,在其时至二十一年年底近7年间为何既不见建城,又不见其任何军事行动的记载呢?“越州叛酋阿资等率众寇普安,烧府治,大肆剽掠”时,不见“同地分治”的普安卫进行抵抗,还要等“征南将军颖国公傅友德等率兵击之。”再往前回顾,洪武十四年十二月,傅友德攻下普安后“乃留兵戍守,进兵曲靖。”说明明朝大军当时主要目的,是征讨元朝在云南残余势力梁王把匝剌瓦尔密,普安既置军民府军民两管,也似并无设卫的必要。《明史》说普安卫“旧在普安州南”,而普安州是永乐十三年(1415年)才设置的,这时距洪武十五年已33年,以未有之州治作已有卫治的方位参照,说不过去。另《大明一统志》有载:“洪武十七年置尾洒驿,隶普安军民府”,驿传按眀制归兵部车驾清吏司主管,如果洪武十五年已置卫,卫属兵部都司系统,洪武十七年置所置的尾洒驿就应隶卫而不应该隶军民府。诸多事实似不支持洪武十五年说,因而该说遭到许多学者的质疑。

笔者以为,普安卫设置时间似以《大明一统志》洪武二十二年之说为确。《嘉靖志》“普安卫城”条“洪武二十二年始创,立城基于番纳牟山之阳,指挥佥事郑珍等先立排梁。”的记载支持该说。《乾隆志·兵制志》“历朝兵制”条有一按,直称“洪武二十二年置普安卫。”实际上《读史方舆纪要》在上引“洪武二十五年”一段文字之前已有言:“二十二年,改置军民指挥使司,隶云南都司。”这里提到的“军民指挥使司”应该就是卫,冠以“军民”二字是强调其有兼管民政的职能(因为此时普安军民府被削,而专掌地方民政的普安州尚未设立),有人亦称之为“军民卫”。按:指挥使司,为明代的军事机构建置,即通常所说的卫,隶属于都指挥使司,统率主将称指挥使,军阶正三品。此期贵州还有将“卫”与“指挥使司”连在一起命名的机构,如龙里卫军民指挥使司、新添卫军民指挥使司等。

至于《读史方舆纪要》“洪武二十五年,普旦陷普安府,事平罢府,置普安卫。”的说法,一是显然时间有误,据多种资料印证:普旦陷普安府,是二十一年十二月的事;二十二年正月,傅友德击走叛酋阿资,普旦诣军门降;三月,改置军民指挥使司;二是按照《明史·贵州地理志》的说法,从纯粹的军事机构卫到军民两管的军民指挥使司是升格,因而洪武二十二年先改置军民指挥使司,三年后再置卫显然不合逻辑。

普安军民指挥使司设置后,当月二十四日,“调毕节卫指挥郑珍领兵戍守”。郑珍到普安后即在番纳牟山之阳“先立排梁”,“二十五年,指挥使王威等始筑土城,用石包砌。”(《嘉靖志》“普安卫城”条)可见,洪武二十五年是普安卫城建成之年,而非置卫之年。

值得质疑的是“改普安军民府为军民指挥使司”的说法,虽见诸《明实录》,却似不符合明代的管理体制。按眀制,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合称“三司”,分掌地方民政、军政、刑狱,三司平行,互不统属。普安军民府先“属云南布政司”,后“改属四川〈布政司〉”,而普安军民指挥使司却先“隶云南都司,后改隶贵州都司。”二者分属民政、军政系统,泾渭分明。何况,普安军民府如果“改置军民指挥使司”,就应不复存在,但事实上它却存至永乐后才告“废”。

普安军民指挥使司,在永乐十六年(1418年)沈勖的《普安旧志序》中还曾提及,只是此时已改隶贵州都司了。以后见诸史籍者,多以“卫”称之,《嘉靖志·兵卫志》还设有“普安卫治”、“普安卫勋秩”条。按明制,军队实行卫所制度,卫是军队的基层组织,其上级是都指挥使司,其下级是所。都司卫所有有实土和无实土之分,内地民户多,卫所杂处其间,土地不能自成一域,多为无实土卫所;而普安属边区,军户多而民户少,卫所土地自成一域,遂成有实土卫所。有实土的卫所,既管军务,又管军户,实际上成为一种地方行政区划。明代的省不仅包括布政使司所辖府州县,还包括都指挥使司所辖的卫所(明时普安的进士多出自于普安卫)。

普安卫城在番纳牟山之南的雄镇山,距北面的普安州治一里余。雄镇山又名“卧牛山”,形如飞凤。其城堑制度皆因山形,西高东下为之,西向大半皆峻陡,独东北一面平坦。城周围八里五分,高二丈三尺。城门四处,东“雍熙”,南“广居”,西“崇仁”,北“镇远”,有鼓楼一座(即镇远门楼),钟楼一座,城铺二十四所,敌台三座。

据《嘉靖志》载,普安卫辖平彝千户所、安南千户所、乐民千户所、安龙守御千户所和新兴、亦资孔二站。卫有掌印兼管马指挥使、管屯指挥佥事、管操指挥佥事、经历司经历、镇抚司镇抚、卫千总等职官,所有相应的掌印千户,管操千户、所镇抚、管屯等职官。洪武年间,普安卫原额官军32519员名。

万历三十年(1602年),安顺州升为军民府,普安卫与普安州一并划归安顺军民府管辖。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省卫入州,二十六年(1687年)裁普安卫,置普安营。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起至此,普安卫共存在294年。

普安安抚司 

《明史·贵州地理志·普安州》载:“普安州,本贡宁安抚司。建文中置,属普安军民府。永乐元年正月改普安安抚司,属四川布政司。”《嘉靖志·舆地志》“州谱”条云:洪武“三十三年(1400年)三月二十日,开设已革安抚司,已故普旦弟者昌为安抚。永乐元年五月十七日,更已故安抚司,已故者昌,易慈长为安抚。”二者所载基本相符。《明史· 四川土司》云:“四川土司诸境,多有去蜀远,去滇、黔近者。如乌蒙、东川近于滇,乌撒、镇雄、播州近于黔。”普安安抚司开设时贵州行省尚未建立,实为“近于滇”者。因成祖朱棣废除建文年号,改建文四年为洪武三十五年,“建文中”实指建文二年即洪武三十三年;“已革安抚司”应指贡宁安抚司;改普安安抚司的时间则应以永乐元年(1403年)正月为确,五月十七日为误。《明实录·太宗永乐实录》对此事记得较详:“永乐元年正月甲辰(阳历2月17日),设普安安抚司,以土酋慈长為安抚。时慈长來朝言:建文时於其地置貢宁安抚司,以故父者昌为安抚。近吏部遵旧制奏罢安抚司。然本境地阔民稠,岁於普安军民府输粮三千余石,且路当要冲,旧有湘滿等驿。乞仍设安抚司督治为便。上曰:‘祖宗大经大法,万世不可改。其他若时有不同,后世当因时损益以便民,岂可执一而不知变通之道?天下之人既以为便,则当从之。’命吏部仍置安抚司,改貢宁为普安,赐以印章,置流官吏目一員,隶四川布政司。”“改貢宁为普安”,当与者昌任职文书用的是建文年号有关,这是朱棣所忌讳的。

贡宁安抚司治所不详。普安安抚司治所,已不在旧普安,而是设在普安军民指挥使司北一里余的营盘山。后来成书的《嘉靖志·舆地志》“山川”条说:“营盘山在州治西,州治、学治皆在其阳。相传武侯南征过此结营于上,故名。”

安抚司的设置,有一定的必然性。这是因为,普安军民府被削后,军民指挥使司虽可兼摄军政与民政,却难以管理杂居在十四营“愚而恋主”的“夷民”。 “夷民迁徙靡常,生齿蕃庶且无姓名可纪”(《嘉靖志·食货志》“田赋”条),地方上的田赋按亩计征或按丁计征都难以进行,只能“差发定数,营寨照规约均派”(同上),而且语言又不通,这些统称“土务”的政务离开民族头领很难办好。这应当是普旦投降后,普安军民府虽“被削”而未彻底罢废的主要原因。徘徊十年后,终于在建文二年于普安军民府名号下开设貢宁安抚司。明廷内乱结束后,永乐元年复置安抚司,虽改名普安,在实质却与建文时既定方略一脉相承。先以已故普旦之弟者昌为安抚使,者昌故,由者昌子慈长承袭。开设安抚司后,慈长至朝所言之“岁於普安军民府输粮三千余石”基本得以实现。据《嘉靖志·食货志》“田赋”条载,普安州“秋粮米共三千一百六十七石八斗有零”,其中夷民十四营所输为二千八百八十六石,占了84.8%。

永乐十三年(1415年),安抚使慈长“谋占营长地,强娶民女为妾,杀其夫,阉其子”,被贵州布政使孟骥用计抓获,“逮至京,死于狱”。事后“乃革去安抚,改设普安州,悉用流官,安抚降为土判官。”据《嘉靖志·官师志》“设官”条载,普安州职官名额中还有土判官一员(原注:即旧安抚司),实际上土判官一职仍为益智子孙世袭,直至清初才被废除。这说明,“土务”的办理仍离不开民族头领。民族头领从军民府知府(正三品知府)降为安抚(从五品),再降为土判官(从七品),是明廷以军事力量作后盾,逐步改土归流的必然,从而一步步把普安纳入全国统一的行政区划。

普安州  

普安州的设立,是一次和平的改土归流,也是普安纳入全国统一的行政区划的标志。贵州布政使司建于永乐十一(1413年),两年后建置的普安州是其所辖的第一个府级行政单位。明朝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实行布政使司辖府、直隶州,府(可辖散州)、直隶州辖县的行政体制,直隶州视作府,属府的散州视作县,均省去附郭县,本县事由知州管辖。普安州“竟隶贵州布政使司”,说明它就是直隶州。有了普安州后,普安军民府名存实亡,于是于“永乐后废”,普安军民指挥使司也不再兼管民政,而逐渐成为纯粹的军事机构——卫。

普安州治所,《嘉靖志》说“在营盘山左,原系安抚司。永乐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改州治。”《乾隆志》、《厅志》说,“州治旧在撒麻铺(即旧普安府治),继迁海子铺,再迁营盘山左,皆无城郭。”据《嘉靖志》所载推算,其在撒麻铺、海子铺的时间不长,当为永乐十三年(月份不详)至永乐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间。迁至营盘山左安抚司旧址的州治所,为“土墙,周围八十六丈。成化十九年,知州曾巩修,嘉靖十一年,知州箫来凤重修。”这便是《嘉靖志·艺文志》中,贵州巡按丁养浩“好山如画压城头,尽日岚光翠欲流。”和副使沈庠“近卫设州如倚柱,就崖结屋类层楼。”诗句描写的普安公署。“万历十四(1586年)年,知州刘承范详请会题,移入卫城。”

普安州的职官有定员,计有知州一员,判官一员,土判官一员,吏目一员,吏七名,并有学正、训导、局大使、仓副使、攒典、驿丞、医学典科、阴阳学典术等职,除土判官外,均为朝廷委派的流官。

万历三十年(1602年),普安州划归安顺军民府管辖。整个明代,普安州虽为直隶州,却一直未有属县。

入清后普安州建置依旧,仍属安顺府。顺治十七年(1660年)十一月,普安州所属马乃营土目龙吉兆与鼠场营营长龙吉佐、楼下营营长龙吉祥歃血为盟,遥结明将李定国起兵反清。云贵总督赵廷臣讨平之,顺治十八年乃析普安州之马乃、鼠场、楼下三营及三里(名待考),置普安县,并割安南卫(由安南千户所改置)阿计、安逸二营,兴仁、兴让二里以益之。是为清代贵州改土归流之始。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以安南卫地置安南县。

清雍正五年(1727年),清廷诏准以红水河(南盘江)为界划定黔、桂边界,升南笼厅(康熙二十五年置于南笼所,即原普安卫之安龙守御千户所,今安龙县城)为南笼府(嘉庆二年更名兴义府),以普安州及普安县、安南县,新设之永丰州(后改贞丰州)隶焉。并增设普安州判于黄草坝(今兴义市)。嘉庆二年(1797年),平定仲苗,裁普安州判,设兴义县(治黄草坝),拨普安州属之捧鲊、布雄、黄坪三营,中左、中右二里,及兴义府之花阁、五屯属之。十四年(1809年),升普安州为直隶州,以兴义县隶焉。十六年(1811年),改普安直隶州为普安直隶厅,兴义县因距厅远距府近故改属兴义府。(《清史稿》、《贵州通志·前事志》、《厅志》)

普安州自永乐十三年(1415年)设置,至此,共存在396年(含直隶州的2年)。

普安直隶厅

 嘉庆十六年,划普安直隶州所辖兴义县归兴义府,改普安直隶州为直隶厅。按清代官制,府的佐官同知和通判,有的被派往府境内分防,久之形成府的一个行政单位——厅(有的厅是因为设在边区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派同知或通判总领政务)。厅分直隶厅和散厅,直隶厅很少辖有属县,大的直隶厅相当于府,直属于省。普安直隶厅就具“相当于府,直属于省”性质。普安直隶厅设同知、学正、训导、厅判、吏目各一员,厅属亦资孔驿设驿丞兼巡检一员,摄县丞事。

宣统元年(1909年),普安直隶厅改为盘州厅。民国2年(1913年),盘州厅改为盘县。两次改名,一是恢复古名,二是为避免与顺治十八年设置的普安县重名。普安直隶厅共存在98年

至此,中国县级以上政区以“普安”为名的便只有普安县了。

普安县

普安县初置时,隶普安州,为普安州第一个属县,治所先在新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徙至普安卫的新兴所。雍正五年(1727年),改隶南笼府。县设知县一人,下属有县丞一人,主簿无定员,典史一人。乾隆十九年(1754年)于新城设巡检,嘉庆三年(1798年)巡检移至募役,在新城置县丞(新城民国3年〈1914年〉后改兴仁县)。
民国3年(1914年),撤销兴义府,设立贵西道,仍驻今安龙县。民国9年(1920年),撤销贵西道,各县直属贵州省。民国24年(1935年)5月,设贵州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兴仁县城,辖兴仁、兴义、盘县、安龙、贞丰、晴隆 (原安南)、普安、册亨八县。这是“盘江八属”的来由,直至解放后老一辈人还时时提到这一名称。

三、普安的辖境和区划

唐代的盘州为羁縻州,领有附唐、平夷(彝)、盘水三县(《厅志》)。《嘉靖志》“古迹”条有记:“废附唐县在州南二百里,即今黄草坝营。废平夷县在州西一百三十里,今为云南平夷卫治。废盘水县在州东盘江河上。(原注:已上三县俱唐隶盘州 )”据此推知,盘州地域大致东至北盘江,西至今云南富源县,南至今兴义市。

宋太祖赵匡胤曾用玉斧指着地图上的大渡河说,“此外非吾所有也。”所以整个宋代放弃了对大理国包括盘江流域的经营,在这一带未有行政建置。其地为于矢部所有,其间并有自杞国号出现。自杞国地望在黔西南至滇东南间,有关记载甚少。

元普安路辖境,《嘉靖志》说不大清楚,但云:“所辖之名不一,或名‘普山府’,或云‘和能八纳二千户’,或云‘普定八纳等部’,或云‘禾龙习旧等部’,或云‘镇宁、永宁、普安等州’”。《元史·地理志》载:“元世祖至元十三年,改于矢部万户为普安路总管,隶云南行省,领和龙、八纳、习旧、普定四部。” 四部的地理位置,按《寰宇通志》记载:和龙部在今兴义东境;习旧部在今晴隆县境;八纳部在今盘县境;普定部在今兴义东境。(转引自《贵州通史》)

明普安州辖境,基本为习旧、和龙、八纳、普定四部旧地。据《嘉靖志·舆地志》“疆域”条载,其地“东西相距一百九十五里,南北相距六百三十里,东至盘江巡捡司一百九十里,西至云南平夷卫界一百里,南至云南广南府罗利寨四百五十里,北至贵州宣慰司水西革迹寨二百五十里。东南至广西安隆长官司(笔者按:已至南盘江南)界五百四十里,东北至普定卫顶营长官司三百三十里,西北至云南沾益州界二百一十里,西南至云南曲靖府亦佐县界一百八十里。” “州谱”条载,州领黄草坝、木夸、狗场、归顺、楼下、毛政、鼠场、鸡场、卜容、普陌、马乃、鲊希黑、善德、芦塘十四营,寿长、双河、木溪三里。

普安州所辖营数及名称各书记载不尽相同,崇祯时徐霞客在其游记中记的“州昔惟土官,姓龙,其居在八纳山下,统十二小土司”,当指十二营。曹学俭《贵州名胜志》说:“普安州……隶贵州布政司,领罗罗夷民十二部,号十二营,谓部长曰营长。”《乾隆志》注:“领罗罗夷民十二部。”《厅志》云:“州领九里十二营(原注:以九里处汉人,以十二营处夷人)。”《贵州通史》参考各种文献,取“十二营”说,认为十二营是:木胯、狗场、归顺、楼下、马乃、鼠场、毛政、普陌、希黑、芦塘、鸡场、卜容。“营”和“部”是彝族建立在家支制度上的基层政权。“十二营”由元代的习旧、和龙、八纳、普定四部发展变化而来,即十二个支系的头人世袭营长,各有领地,世长其民。其组织为军事与行政合一,地域与血缘相结合,士土民既当兵又纳粮。据《贵州通史》的考证,木胯营在今盘县北部的淤泥彝族乡,管理落多、仆戛、嘿白等处;普陌营在今盘县西北部的滑石乡,管理弋多、雷打山、施摩地等处;希黑营在今盘县城关北130里,管理博米、迄那埂子、鱼纳等处;芦塘营在今普安县东南部的地瓜镇,管理波氽、上下木卡、羊鸡箐等处;鸡场营在今盘县西北部的鸡场坪彝族乡,管理发涨、叶都、火怒等处;狗场营在今盘县南部的忠义乡,管理枯鲁底啊郎、三万底等处;归顺营在今盘县南部的民主镇,管理甲马石、已卖、圪挞等处;鼠场营在今普安县东南部的新店乡,管理的依补马、对角等二十五屯寨;楼下营在今普安县东南部的楼下镇,管理良米、鱼龙、母棵等三十三屯寨;马乃营在今兴仁县西北部的潘家庄镇,管理毛栗、双苏、路黑等处;毛政营在今盘县西北部的白果镇,管理阿卡、法泥戛、磨打戛等处;布雄营(卜容)在今兴义市敬南镇,管理八角洞、上洒布、伐古、不咱等一百三十一屯寨。

“弘治十一年,普安夷妇米鲁叛,广西安隆土官岑轼助兵讨平之,割安隆所三十六寨之阿能等十八寨以赏其功,隶广西。” (《南笼府志》)

清初,普安州析马乃、鼠场、楼下三营及三里置普安县,尚余六里九营。据《乾隆志》载,六里为南里、北里、中左里、中右里、乐民里、正翼里,九营名称经几百年演变,为鲁土营、簸箕营、布雄营、黄平营、归顺营、毛政营、普陌营、狗场营、捧鲊营。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时,普安州“东至(兴义)府界二百四十五里,西至宣威州界一百二十里,南至平彝县界一百二十里,北至永宁州界一百七十里,东南至罗平州界二百九十里,西南至平彝县界一百二十里,西北至宣威州界一百四十里,东北至普安县界八十里。” 雍正五年(1727年)黔、桂边界划定后,“普安、安南二县江之南为粤(桂)之泗城西隆地,江之北为黔之普安州及南笼府永丰州地。”(《厅志·地理志》“建置”条)嘉庆十六年(1811年),兴义县改属兴义府,捧鲊、布雄、黄坪(平)三营和中左、中右二里随之划出。

普安直隶厅,设置时辖四里六营一巡检司。四里为北里、南里、乐民里、平夷里,六营为鲁土营(民国初年调整插花地,其地划归兴义县)、簸箕营、归顺营、毛政营、普陌营、狗场营,一巡检司为亦资孔巡检司。光绪十五年(1889年)修成的《厅志》载,厅境“东至兴义县界一百七十里,西至云南沾益州界八十六里,南至云南乐平州界九十里,北至郎岱厅界一百四十里,东南至兴义县必聪梁子界一百三十里,西南至云南平彝县滇南胜境界一百一十里,东北至普安县观音洞界六十四里,西北至云南沾益州姬家菅界九十里。幅员东西广二百六十里,南北袤二百四十里,周围约六百里。”这大致为后来盘州厅、盘县的地域。

普安县初辖普安州所析三里及兴仁、兴让二里,马乃、鼠场、楼下、阿计、安逸五营,共五里五营。雍正五年(1727年),红水河之南划归广西,民国3年(1914年)析地新置兴仁县,地域两次减缩。如今,全县辖8镇6乡,总面积1429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