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成华区房产管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8:08:12

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谢彦飞

自2005年10月组建县行政服务中心(现更名为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来,中心管理办公室积极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实行“一站式”服务,大大提高了机关效能和行政服务水平,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受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行政服务大厅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少数单位认识不够到位,大局意识不够强,过多地强调进驻工作的困难性和艰巨性,对县委、县政府有关项目进驻和办理政策、规定落实不够到位,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没能与窗口单位完全脱钩。二是办公场所容量小,项目进驻不够彻底。县行政服务大厅现租用县工行二、三楼办公,现有容量不能完全满足我县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工作需要,严重制约“应进必进”工作的开展,致使少数单位的重要服务项目、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影响了审批职能的进一步整合。三是窗口授权不够充分,群众办事两头跑。有些进驻单位把中心窗口作为“收发室”,窗口和单位缺乏衔接,导致一站式服务功能不能充分发挥,造成群众办事两头跑。比如,187项进驻中心的审批事项能在窗口完全办结的只有县公安局的准迁证、交通局的营运证、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城市房屋报建并联审批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服务5项,其它审批项目均授权不充分,实行大厅受理,单位办理,搞双轨运行,很大程度上弱化了中心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又比如,全县行政审批收费票据没有统一到中心管理,造成两头受理、收费标准不统一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人员素质不够高,服务意识不够强。有些进驻单位把一些难管理、素质不高的人派至窗口工作,一些条管单位窗口岗位津贴落实难,造成有些窗口工作人员情绪波动大,流动频繁,影响了服务质量。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以为推进我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必须“下猛药,治顽疾”:

1、要完善事项进驻。该进驻的要进驻。经规范保留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原则上一律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综合管理。不允许该进中心的项目留在部门搞两头受理,不允许项目进入中心后再擅自撤回,由于客观原因确需撤回或取消的,必须报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对行政审批项目提出调整,应由县政府法制部门审核,经县政府批准,报行政服务中心备案。该授权的要授权。凡进中心窗口办理的事项,不得在中心之外另行受理,各窗口单位必须对窗口充分授权,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窗口既能受理,又能及时办结。各窗口办理审批业务时,统一使用中心刻制的行政审批专用章,效力与单位公章相同。

2、要规划兴建行政服务大楼。可以考虑兴建县行政服务大楼,作为政府强化行政服务的一项民心工程,既可解决行政服务中心无办公楼的问题,又符合上级有关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要求,解决办公场所容量小的问题,确保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真正实现“应进必进、集中审批、一站式服务”。

3、要创新行政审批方式。一是逐步推行“两个集中”。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把各窗口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股室,成立行政审批股,各单位行政审批股再集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集中办公,原单位不再受理。通过推行“两个集中”,实行审批领导和股室成建制进驻中心窗口,窗口单位重点转移到审批后的监督和管理上。二是拓宽并联审批范围。进一步拓宽并联审批范围,变流水式审批为同步式审批,尤其是对企业注册登记审批和经济事务类的审批,要实行并联审批制度,明确由主要业务部门牵头全程服务,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审批,减少相互间的推诿、扯皮。三是实行首席代表制度。窗口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作为窗口审批工作的首席代表,依照法律、法规全权负责审批事项的办理。同时,指定一位主管领导全面负责窗口的审批工作,定期到窗口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窗口工作出现的问题,以加强窗口管理。

4、要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一是加强效能监管。纪检监察机关要全程参与审批项目的清理,监督项目办理和收费行为,定期组织督查,约束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及时受理群众投诉,纠正行政审批违规行为,并建立“月通报制”,定期对窗口工作情况通报窗口单位,并督促限期整改。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政府建言献策,同时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拖延办理、恶意刁难、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曝光,并通过组织群众评议,及时将评议结果公开。三是加强票据监管。全县行政审批收费票据统一由行政服务中心核领缴销和规范管理,通过统一票据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统一收费标准,促进项目进驻,有效减少“两头受理”,缓解群众办事两头跑。四是强化责任考核。明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应负的责任,将各单位窗口行政服务工作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年终综合目标考评和政风评议范围,进一步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审批、越权审批、滥用审批、徇私舞弊,要追究窗口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5、要提高人员素质。 各窗口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单位的业务骨干,且必须具备执法资格证,两年内一般不得更换,窗口单位配齐配强窗口工作人员,下派和鼓励后备干部到窗口工作,加以锻炼,并由行政服务中心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者系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