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拉杆油缸:[转载]再谈“买一赠一”的处理和开票的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7:07:08
原文地址:再谈“买一赠一”的处理和开票的关系作者:909351509
举例:销售西装一件 1170元,赠送一件衬衣117元。
看到这个例题,如果让我们算西装和衬衣应确认的收入,那么我们都知道是这样算的
西装应确认收入=1000/(100+1000)*1000=909.09
衬衣应确认收入=100/(100+1000)*1000=90.91
税法上面就是这样说的。
但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如果开票不恰当的话就不能算出这样的结果。我列举给几种情况给大家看下:
第一种开票情况:只反映西装的价格不反映,赠品或者是仅仅在发票备注栏填写赠送衬衣一件。
1、西装 1000 170
第二种开票情况:放映西装和衬衣的价格,然后一次性的开具折扣金额---折扣金额=衬衣的金额
1、西装 1000
2、衬衣
3、西装折扣 -100 -17 -117
第三种开票情况:反映西装和衬衣的价格,同时分别按照西装和衬衣的公允价格分摊折扣金额
1、西装 1000
2、衬衣
3、西装折扣 -90.91
4、衬衣折扣 -9.09
第四种开票情况:把西装和衬衣大包成一种商品,然后进行销售
1、西装+衬衣 1100
2、折扣
以上的四种情况,我们都可以计算出西装和衬衣的收入,并写出分录,下面我们来看下每种情况的处理:
第一种情况:很多企业这样开票的时候,都是这样处理。
D:应收帐款 1170
主营业务收入-西装90.91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 170
第二种情况:这种处理风险是没有大,但是就不能按照税收法规上对买一赠一的收入计算方法去计算西装和衬衣的价格了。-----实质是把赠品作为对主品的折扣。
D:应收账款 1170
第三种情况:这种方法的处理我认为是最符合税收法规对买一赠一的处理。实质也是把赠品作为对主品的折扣。
D:应收账款 1170
此处的处理完全符合国家税收法规对买一赠一的处理。
第四种情况:这种情况改变了买一赠一的处理,从开票来看不像是买一赠一,而是在销售一种全新的商品---实质是捆绑销售。
D:应收账款 1170
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170
下面我们再来看下,最近公布的财税2011年50号文中提到的内容-------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