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一方原唱:筹建期开办费账务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7:48:39

  对于企业开办期的会计实务的处理,在会计制度中没有系统论述,在实践中对于开办期比较长的企业来说这方面的可以参考的东西比较少。结合我实践中的一点经验,现试对此进行一点探讨。

一、开办费的范围:

      在会计科目说明中“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入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个人认为就是一般企业发生的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只是在开办期内发生。

二、开办期结束的时间: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三、开办期内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建议按一般企业进行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同之处在于要在长期待摊费用和损益类科目制造费用。对于长期待摊费用建议设置二级科目开办费,并下设三级科目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在三级科目下可以按制度和企业的实际要求设置具体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对于损益类科目和制造费用可以只设一级科目,因为在筹办期内发生的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下的各明细科目中。

(二)开办费的处理:

会计制度对此的规定是"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1、              具体日常会计处理,对于所有的费用和制造费用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下设的各明细科目。对于其他购资资产应计入相关的资产科目中,如购入固定资产应入固定资产中。月未时应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或营业费用—折旧。对于购入的低值易耗品应先计入低值易耗品,月未摊销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对于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先计入无形资产,月未摊销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工资的核算一样是按一般企业处理只是计提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或营业费用—工资。对于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往来科目的核算应是与一般企业一样的。对于购入的原材料等存货按正常企业一样处理.

2、              一般在实践中工业企业已第一次领料进行试生产做为开办期的结束,当月月未将开办费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四、所得税的税务处理:

(一)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会计在开办期结束当月一次计入了损益,税务上内外资企业都是按规定从次月起分五年摊销。所以会产生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性差异。

  具体法规依据:

  内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

  外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 企业在筹办期发生的费用,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前款所说的筹办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