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租界在上海那:蔡霞:推进宪政民主应该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使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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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霞:推进宪政民主应该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使命(2)

发布时间:2011-11-06 12:30 作者:蔡霞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10300次


  完成执政党政治思维的深刻转换,就能够打开思想空间,获得平和认识与处理问题的宽松环境,以大胆开拓创新的思路去处理各种矛盾冲突,有序地引导公众参与政治、对话协商、妥协合作,探索以深化改革实现弹性稳定,以达到民主政治的和平推进。


  (二)克服传统政治文化影响,树立现代民主政治的权力观


  中国共产党诞生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同样受到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在执政的权力观上,这些影响相当复杂。比如,权力是谁的?现代民主政治始终强调“主权在民”。然而,党内一些人受中国传统文化中“打江山坐江山”观念的影响很深,一谈坚持党的执政地位,就反复强调执政是党28年武装革命打出来的。但实际上共产党已经执政60年,当年浴血奋战的共产党人几乎都已离开人世,今天的党员干部如果仅仅靠革命先烈的鲜血荫护自己,很难提高社会的认同。而且,党内腐败的快速蔓延严重地损耗着执政党的政治权威和政府公信力。执政党内的一些领导也看到了社会不满,于是经常以“政权兴衰周期率”来告诫党员干部。其实“政权兴衰周期率”是农业文明社会政权的规律,用这点来告诫党员干部,正反映了传统的政治文化对执政党的深厚影响。


  首先,“政权兴衰周期率”这一命题本身隐含着“权力为掌控者所有”而非权力为社会民众所有,是与“主权在民”理念相悖的。由“主权在民”的民主政治逻辑所决定,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则是根本。宪政制度规定并保障公民定期选举产生政府,由政府行使国家权力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由民众行使民主权利监督政府,就此国家权力与社会民众的权利之间形成一种力量的大致平衡,从而使权力不敢恣意妄为、社会运转正常有序。因此,现代民主政治中政府更迭、执政力量改变并不等同于传统的“政权兴衰”,也就无所谓“政权兴衰周期率”。


  其次,传统农业社会中每一轮“政权”的兴衰都因人而易、由人而定,每一轮的“政权兴衰”都因大规模的社会动荡乃至崩溃造成生灵涂炭,使社会民众蒙受极大的灾难。而现代民主政治越健全,政府更迭与执政力量进退则越不会引发社会的动荡与崩溃,社会大众“安居乐业” 不随政府人员、执政力量进退而改变,而由宪政制度所保障。


  再次,执政党党员干部如何对待运用手里的权力?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当然是对的。但如果不讲权力是谁的,权力从哪里来,就很可能还摆脱不了中国传统的开明君主和清官文化的影响,于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很可能成为“恩赐”人民。2010年习近平同志在一次讲话中,明确提出“权为民所赋”这一前提,这就把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权力观建立在现代民主政治的意义上了。


  所以,现代政治国家的逻辑起点之一是“主权在民”,民主授权的基本形式就是普选。构建国家民主宪政体制最为基本的是两点:真正的普选和分权制衡。没有普选的分权是假分权,不可能有真的制衡;没有分权的选举,只是权力中心的转移,谁有权谁就可能用权抢利益。分权包含三个层面:一是执政党与国家分权,二是国家与社会分权,三是中央与地方分权。真正的普选是两个方面:党内竞争性选举;二是国家民主普选。正因为长期没有实行真正的普选与分权制衡,执政党内一些人发生了变异,他们嘴里讲权力是人民的,内心想“权力是我的”。 因此,以民主政治理念建设现代政治共同体,就要顺应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潮流,着力于宪政改革,以宪政体制的健全和有效运转来规范与调整执政党与政府、执政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来保障民主政治的有序推进,并在这一过程中寻找执政党新的政治发展空间,这不仅可以把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建立在现代民主政治的法理型权威基础之上,而且获得更多的政治回旋余地,也必将极大地增强执政党的领导主动权。


  (三)努力清除把人当工具的传统意识  高度尊重与保障人权


  把人当作人是承认宪政民主价值,建设现代政治共同体必须确立的前提性思维。中国传统文化以“整体主义”为核心理念,个人只是作为实现整体目标的工具和手段,人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在中国革命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当时整个民族、阶级的生存境遇直接决定与关联着个人生存的境况,民族利益、阶级利益与个人利益具有特定的完全统一性,因而个人作为实现整体目标的手段和工具,就具有内容上和形式上的合理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传统文化对我们的影响,使得人作为手段的意识相当明确而又具体,而人作为目的的意识却相对模糊与空泛。


  正因为专制政治的文化把人作为实现某种目标的手段和工具,并不尊重和保障人的价值与基本权利,更不承认政治竞争的双方都应有人权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时,遭到当时的专制政权残酷镇压和屠杀,所以中国革命不得不采取武装斗争,在血腥杀戮的基础上以暴力残杀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因而,今天我们对革命的回忆与描述必然浸透着暴力与血腥,久而久之你死我活的极端斗争思维就这样被神圣化了。


  政治的核心包含着选择,政治置身于对价值的探索之中,建设现代政治共同体,既有工具理性考量,又有价值理性的追求。所谓讲民主,首先要把人当“人”,尊重每个个体的生命、生存和人之为人所应有的权利利益。然而,时至今日,有的地方政府只是把“人”作为政治符号、统计数字、手段工具,为着 GDP数字、为着政绩工程,凭借公共权力的强制性,强行征地、强拆群众房屋,引发起不少血腥事件。


  从社会角度看,现代政治共同体与传统政治共同体最根本的区别是臣民与公民的区别。臣民是权力的工具,公民则是权力的主人。民主政治中的公民权利就是主人身份的体现。公民权中最为重要和珍贵的权利之一是言论权利。思想的自由,是人之为人的生命存在之最本质的体现,言论是思想的表达,民主政治必然要实现和维护人的言论自由,并通过言论自由权利来达到参与公共决策、参与对公共权力的社会监督。说到底,民主可以理解成人们为着活得有尊严,为着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逐渐探索形成的社会公众控制公共权力、和平管理社会矛盾冲突的制度系统。马克思曾经说过,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也就是他所认为的人类社会未来那比较美好、理想的社会——人才真正进入了人之为人的历史,在这之前,都是人的史前期。


  推进宪政民主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创造必须的政治制度条件。百年共和、百年宪政,走到今天,中国的民主之路之所以仍然艰难坎坷,问题就在于还没有真正确立起这个思维前提。执政党领导建设现代政治共同体,必须确立尊重人、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的意识,并通过制度的改革使宪政民主成为中国人的现代政治生活方式。


  (四)走出把民主意识形态化的思维局限,努力汲取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


  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从野蛮、蒙昧状态到走向文明进步,所要解决的问题其实质是如何使活在这个地球上的所有人都能够活下去,而且都能活得好。民主政治的实践进步是人类在政治生活领域充满创造力的探索过程,民主实践不断丰富的过程,实际上是人类自身政治生活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由此,我们可以把人类对民主政治的探索分成古代社会、近代社会以及现当代社会的民主理论与实践。所谓资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民主等词,是对18世纪到20 世纪中叶左右社会阶级结构与社会状态中民主政治实践的反映和指称。随着生产力进步而带来的社会阶级阶层结构深刻变化以及民主政治的不断扩展,如果仍然在你死我活的阶级对抗和绝对对立的政治排斥意义上去理解和把握民主问题,已经显示出明显的历史局限性了。我们需要走出把民主问题意识形态化的窠臼,这样才能真正地打开思想空间,去汲取世界各国人民在民主实践中所获得的经验和教训,以使我们在发展中国的民主政治中更有理性更少走弯路。


  正如人类经济生活领域存在着规律一样,人类政治生活领域同样也有规律可循。民主理论就是对民主实践中带有规律性东西的总结与概括。因此,从古代到今天,从近代到现代,很多民主理论都不是学者坐在书房间里冥想而成的学问,都是人类在政治生活实践当中总结出来而形成的理论。比如,从工具理性的角度看,民主政治是和平管理政治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的政治运转机制,因此民主需要法制;从价值理性的角度看,民主政治则是以保障和实现人的权利与自由为终极价值体现,因此民主需要法治。走到今天,民主已经是个复合概念,民主必然与宪政法治联系在一起。


  民主政治本身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进步的过程,在用已有的民主理论指导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总是旧的问题解决了但同时又产生新的问题;为着解决新出现或人们新意识到的问题,因此又有新的理论产生。从古典直接民主理论到代议制的精英民主理论、罗伯特.达尔的多头民主理论、参与民主理论、到协商民主理论,以及后来又有的包容性民主理论等,所有这些民主理论的流派,都产生于人们推进民主实践的过程中,而又影响着人们的民主实践。


  坚持以科学态度、科学精神对待民主理论与实践,就要承认民主政治的规律带有普遍性。由规律的客观性与普遍性所决定,作为规律的体现和要求,民主政治中有些东西既不姓“资”也不姓“社”,只是在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与不同国家,其面对的具体问题和其表现各有特点。我们在承认和尊重规律的前提下去吸收和研究别国民主实践中的经验教训,理性认识和把握当前中国社会面对的矛盾与冲突,相信我们能够探索出在中国的国情条件下和平推进宪政民主的进路。


  总之,建设现代政治共同体需要中国共产党执政思维的深刻转换,走出暴力革命形成的思维窠臼,克服传统政治的文化影响,大胆进行意识形态的更新与创造,以充分吸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


  参考书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3 《列宁全集》第37卷   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4 《毛泽东选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 1972年版


  5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6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民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主问题研究中心编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7 《俄国政党史》李永全著,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出版。


  8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89年版


  注释: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2] 《毛泽东选集》第2 卷第732页


  [3] 《毛泽东选集》第3 卷第1070页


  [4]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3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16页。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5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6]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3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80—281页。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7] 《邓小平文选》第2卷332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8] 同上。


  [9]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主问题研究中心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民主》第24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10] 《邓小平文选》第2卷335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1]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总结了巴黎公社这一工人政府的基本做法,指出了新型人民政权的重要原则,比如普选制、议行合一、代表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并且可以撤换,公职人员是社会的公仆,只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公职人员处于人民切实的监督之下等等。请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


  [12]请见李永全著《俄国政党史》一书第220-296页,对布尔什维克党执政设想的前后变化有比较详实的描述和分析。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出版。


  [13]《列宁全集》第2 版第37卷,第125页,人民出版社。


  [14] 《邓小平文选》第2 卷第333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


  [15]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3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83页。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16]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主问题研究中心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民主》第24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17] 《邓小平文选》第2卷336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


  [18]在中国革命中,革命分享着民主所有的政治神圣光环,赋予血腥杀戳以道义上的正当合法性。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是有历史合理性的,但如果无限止地将对血腥场景的赞美作为中国革命的记忆主题,则必然强化你死我活的极端意识,毛泽东的“斗争哲学”就是暴力革命极端思维的理论表现。——作者注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  蔡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