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在苏黎世玩:农村社区建设:治理转型与共同体构建-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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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建设:治理转型与共同体构建作者:李增元来源:《东南学术》2009年第3期本站发布时间:2009-10-2 12:49:51阅读量:342次

  摘要:将农村社区建设成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是新时期乡村治理的客观要求。本文从乡村治理转型视角出发探讨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必然性和必要性,通过对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证考察分析了实践中的困境,并从城乡融合、组织体制、公共服务模式、资源渠道、社区民主文化构建方面探索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的构建。

  关键词:农村社区;治理转型;现实遭遇;共同体

  后税改时代的来临及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践困境使原有农村治理体制失去活力,城乡差距日益增大,农村社会各项矛盾日益暴露,构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村治理体制越发显得紧迫。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将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纳入国家长远发展规划。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激活农村活力、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新时期解决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途径,对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社区建设:乡村治理结构转型

  农村社区建设是新时期国家政权建设对农村治理转型的客观需要。现代民族—国家的产生,其目标是要造就一个有明确边界、社会控制严密、国家行政力量对社会进行全面渗透的社会,它的形成基础是国家对社区的全面监控”。①不同时期农村治理体制的选择服务于国家不同时期的政治目标。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农村地区,从人民公社制度到村民自治再到当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都是国家在不同时期农村治理体制的不同制度模式。人民公社制度体现了“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援城市”的工业现代化发展目标。然而,“人民公社是一个特别强调原则的时代,其核心是要求人们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党的教导办事”。②人民公社制度的教条、僵化机制最终使国家政治动员能力下降,对农村社会的整合能力失效,从而导致该制度的最终解体。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使原有农村体制格局趋于瓦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及村民自治的兴起使新型农村治理体制在农村得以确立,新的制度运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给农村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新的制度安排使广大农民具有了宽松的政治、经济环境,我国基层民主也得到全面发展,广大农民的民主权利有了切实保障。然而,村民自治制度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毕竟受到其它制度环境及农村社会环境的约束,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及税费改革制度的实行,农村社会逐渐由封闭走向开放,异制性特征越来越明显。而现行制度的运行空间急剧下降,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效率低下,导致了一系列社会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治理中,一旦村级权威组织自身功能失调或缺失,威信降低,村庄政治动员能力下架,村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将不能得到正常开展。二是农村经济基础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税费制度进一步削弱了村集体经济的实力,使很多村庄出现负债现象。特别是免除农业税之后,基层社会由于缺乏经济基础而无力进行自我服务。③因此,农村在公共物品提供上显得力不从心,而单纯通过村庄“一事一议”民主集资方式必须征得广大村民的统一方可实施。三是现行村民自治组织仍然具有行政化色彩,村民自治组织“半官半民”的特性造成其功能发挥中的角色冲突,使其权威性大打折扣。四是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农村打破了原来封闭性格局。开放性、异质性日益明显,农村社会人群的成分日益复杂。同时,后税费时代,村民自治组织与村民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显著变化,现有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社会发展的要求。五是国家历史政策的消极影响。城乡分割和二元化体制不仅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也成为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社会融合的重大障碍。④而农村社区建设就是旨在构造新型农村基层管理体制,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适应农村社会开放性的特征,创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型农村社区,实现城乡社会的有机整合与融合。农村社区建设是新时期乡村治理转型的必然结果与制度安排。

  二、现实遭遇:矛盾、困境与瓶颈制约

  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新时期农村治理体制变迁的制度创新,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它离不开既有的现实农村社会环境。现有的制度环境是制度创新的前提基础,也是制度变迁所必须改革的目标,农村现有治理体制所形成的基本社会秩序成为农村社区建设的现实困境。

  (一)城乡分治的历史格局使社会缺乏有机的整合

  自计划经济时代开始实行的城乡分治的历史政策使农村逐步被边缘化,城市成为国家各项政策的最大获益者,与城市相比农村则无法获得发展所需要的各种优势资源。农村社会的总体特征是区域面积大,人口密度高,农民人均收入较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发展极不均衡,农村困难群众人口比例比较大,经济发展底子薄。城乡分治的政策使农村地区人口流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受到极大限制。城乡有别的制度分割,导致了城乡社会成员权力和利益上的差异,严重阻碍了各类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优化配置,成为阻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建设农村社区的主要障碍。⑤近几年来,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虽然进一步搞活了农村经济发展,但农村并没有因此而实现跨越式发展,新的制度环境导致城乡差距日益扩大,城乡社会缺乏有机的整合与融合。城乡社会的不同发展模式使城市和农村差距日益明显,快速推进的现代化进程使城市和农村在文化、价值观等方面具有背离性。因此,国家历史政策的消极影响及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使社会分层、断裂严重,缺乏有机的整合,这不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二)农村社区组织体制建构在实践中具有机械性

  社区在为农民参与提供组织平台的同时,也建立起相应的行为规则,从而形成社区自我整合的机制。⑥新型农村基层管理体制的建构本身要求打破原来农村治理体制,建立与农村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组织体制。在探索农村社区组织体制过程中,在组织体制设置上具有机械性,特别是对社区理事会的建构模式上存在僵化。虽然由地域相近的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社区理事会,使自治单元更加明确、具体,自治的内容也更加直接和具体,通过自治、自助、互助,满足了农民群众各方面的要求,但《村委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能否撤销村民小组构建社区理事会成为某些地区争论的焦点。有些地方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可能与法律条文有冲突,对农村社区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存有疑虑,加之社区与村委会职责没有划清,担心没有依法办事,不敢大胆推进,将原来的村委会变为社区居委会,村民小组变为社区理事会。有的地方持观望态度,等待上级理顺农村社区体制,出台正式文件后全面推开。还有的认为,农村社会十分复杂,由于农村大多按姓氏族群居住,在尊重村民农村社区理事会选举权的过程中,担心家族势力集结或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竭力推动自己的代言人当选,造成村民自治工作混乱,不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机械性的社区组织体制设置及僵化的模式严重阻碍了新型农村管理体制的建构。

  (三)公共服务供需错位使公共服务均等化难以实现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成为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农村公共服务与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广大农民是农村各项公共服务的最终受益者。因此,公共服务的供给最必须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为目标。现实中,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大多实行自上而下供给的体制,各级政府部门成为公共服务的最终决策主体,带有很大的强制性,供给数量和结构基本上都是由县乡政府以文件和政策规定的形式下达,带有很强的行政性、指令性、主观性、统一性。⑦这种整齐划一的指令性供给模式使社区居民缺乏有效的需求表达机制,社区居民被动接受上级提供的公共服务,导致供需错位。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虽然各地都非常注重对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社区服务的投入,但总体上来看,大部分地区农村休闲娱乐设施仍然短缺,大型水利设施常年失修,村干部办公条件很简陋,教育办学力量不够,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于乡风文明的基本要求相距甚远。有的地方领导只把注意力放在改善大的基础设施工作上,而忽略了面向社区群众开展的诸如道路、桥梁、水利等关系村民日常生产生活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提供。同时,政府整合资源实现服务下乡过程中,也没有考虑当前实际发展需求,实现一刀切模式,导致广大农民急需的各种公共服务不能得到有效供给,公共服务均等化难以实现。

  (四)资源的有限增长与渠道单一性制约着农村社区建设的进程

  农村社区建设各项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资源的大力投入,通过制度创新促使农村社区建设资源的有效增长与多渠道供给是保障农村社区建设进程的重要推动力。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财政资源投入上虽然确立了政府公共财政、农村集体资产、涉农部门资金、社会捐助的多元财政投入机制,但是自税费改革以来,有些地区农村集体经济不景气,甚至出现了财政欠账现象。而农村社区建设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 集中居住点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管理服务费用支出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非常突出。⑧有些地区看似集体资源充足,但实际上可经营资产很少,而且不同地区由于地域、制度等因素导致经济发展呈现非均衡性特征,经济状况可以用三个三分之一来形容:超过三分之一的社区刚刚“温饱”,三分之一的社区正奔“小康”,不足三分之一的社区才称得上“富裕”。多数地方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社区干部待遇偏低、基础设施较差的现象。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实际上只有政府部门单渠道的财政资源投入,严重制约着农村社区建设的进程。

  (五)文化的离散性弱化了村庄共同体的内聚力

  社区公共文化是社区在长期发展中积淀下来的一种社会资本,它体现着社区公共价值取向及社区发展弹性,成为推动社区发展的强大动力。近几年来,农村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社会内部日益分化,农村社会逐步由封闭走向开放,传统的因素趋于减少,社区异质性逐步增强。随着社会流动性加剧,现代性及外部环境促使文化日益体现出多元化、离散性的特征。多元性、离散性的文化形式体现出人们价值观的异化现象,使公共文化形成的内生基础不足,导致村庄共同体内聚力不强。当然,文化的离散性导致村庄共同体内聚力不强还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在实践中没有形成有利于塑造公共文化的机制,譬如社区干部本身就不重视社区文化建设,认为社区文化是“软指标”,导致农村基本文化事业发展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在推进社区建设中农民群众主动性、参与性不强,对村庄共同体没有形成认同感,处于离散状态,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只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只关心与自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致使整个村庄认同意识差、内聚力不强。因此,现实中,“将现代社会的一些基本原则精神作为农村社区文化重建的重要内容,构建起与现代文明和现代社会相协调的农村社区文化”, ⑨成为农村社区文化重建的重要任务。

  三、突破、创新与拓展:构建新型

农村社区建设:治理转型与共同体构建作者:李增元来源:《东南学术》2009年第3期本站发布时间:2009-10-2 12:49:51阅读量:342次

  摘要:将农村社区建设成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是新时期乡村治理的客观要求。本文从乡村治理转型视角出发探讨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必然性和必要性,通过对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证考察分析了实践中的困境,并从城乡融合、组织体制、公共服务模式、资源渠道、社区民主文化构建方面探索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的构建。

  关键词:农村社区;治理转型;现实遭遇;共同体

  后税改时代的来临及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践困境使原有农村治理体制失去活力,城乡差距日益增大,农村社会各项矛盾日益暴露,构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村治理体制越发显得紧迫。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将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纳入国家长远发展规划。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激活农村活力、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新时期解决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途径,对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社区建设:乡村治理结构转型

  农村社区建设是新时期国家政权建设对农村治理转型的客观需要。现代民族—国家的产生,其目标是要造就一个有明确边界、社会控制严密、国家行政力量对社会进行全面渗透的社会,它的形成基础是国家对社区的全面监控”。①不同时期农村治理体制的选择服务于国家不同时期的政治目标。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农村地区,从人民公社制度到村民自治再到当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都是国家在不同时期农村治理体制的不同制度模式。人民公社制度体现了“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援城市”的工业现代化发展目标。然而,“人民公社是一个特别强调原则的时代,其核心是要求人们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党的教导办事”。②人民公社制度的教条、僵化机制最终使国家政治动员能力下降,对农村社会的整合能力失效,从而导致该制度的最终解体。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使原有农村体制格局趋于瓦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及村民自治的兴起使新型农村治理体制在农村得以确立,新的制度运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给农村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新的制度安排使广大农民具有了宽松的政治、经济环境,我国基层民主也得到全面发展,广大农民的民主权利有了切实保障。然而,村民自治制度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毕竟受到其它制度环境及农村社会环境的约束,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及税费改革制度的实行,农村社会逐渐由封闭走向开放,异制性特征越来越明显。而现行制度的运行空间急剧下降,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效率低下,导致了一系列社会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治理中,一旦村级权威组织自身功能失调或缺失,威信降低,村庄政治动员能力下架,村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将不能得到正常开展。二是农村经济基础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税费制度进一步削弱了村集体经济的实力,使很多村庄出现负债现象。特别是免除农业税之后,基层社会由于缺乏经济基础而无力进行自我服务。③因此,农村在公共物品提供上显得力不从心,而单纯通过村庄“一事一议”民主集资方式必须征得广大村民的统一方可实施。三是现行村民自治组织仍然具有行政化色彩,村民自治组织“半官半民”的特性造成其功能发挥中的角色冲突,使其权威性大打折扣。四是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农村打破了原来封闭性格局。开放性、异质性日益明显,农村社会人群的成分日益复杂。同时,后税费时代,村民自治组织与村民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显著变化,现有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社会发展的要求。五是国家历史政策的消极影响。城乡分割和二元化体制不仅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也成为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社会融合的重大障碍。④而农村社区建设就是旨在构造新型农村基层管理体制,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适应农村社会开放性的特征,创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型农村社区,实现城乡社会的有机整合与融合。农村社区建设是新时期乡村治理转型的必然结果与制度安排。

  二、现实遭遇:矛盾、困境与瓶颈制约

  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新时期农村治理体制变迁的制度创新,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它离不开既有的现实农村社会环境。现有的制度环境是制度创新的前提基础,也是制度变迁所必须改革的目标,农村现有治理体制所形成的基本社会秩序成为农村社区建设的现实困境。

  (一)城乡分治的历史格局使社会缺乏有机的整合

  自计划经济时代开始实行的城乡分治的历史政策使农村逐步被边缘化,城市成为国家各项政策的最大获益者,与城市相比农村则无法获得发展所需要的各种优势资源。农村社会的总体特征是区域面积大,人口密度高,农民人均收入较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发展极不均衡,农村困难群众人口比例比较大,经济发展底子薄。城乡分治的政策使农村地区人口流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受到极大限制。城乡有别的制度分割,导致了城乡社会成员权力和利益上的差异,严重阻碍了各类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优化配置,成为阻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建设农村社区的主要障碍。⑤近几年来,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虽然进一步搞活了农村经济发展,但农村并没有因此而实现跨越式发展,新的制度环境导致城乡差距日益扩大,城乡社会缺乏有机的整合与融合。城乡社会的不同发展模式使城市和农村差距日益明显,快速推进的现代化进程使城市和农村在文化、价值观等方面具有背离性。因此,国家历史政策的消极影响及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使社会分层、断裂严重,缺乏有机的整合,这不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二)农村社区组织体制建构在实践中具有机械性

  社区在为农民参与提供组织平台的同时,也建立起相应的行为规则,从而形成社区自我整合的机制。⑥新型农村基层管理体制的建构本身要求打破原来农村治理体制,建立与农村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组织体制。在探索农村社区组织体制过程中,在组织体制设置上具有机械性,特别是对社区理事会的建构模式上存在僵化。虽然由地域相近的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社区理事会,使自治单元更加明确、具体,自治的内容也更加直接和具体,通过自治、自助、互助,满足了农民群众各方面的要求,但《村委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能否撤销村民小组构建社区理事会成为某些地区争论的焦点。有些地方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可能与法律条文有冲突,对农村社区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存有疑虑,加之社区与村委会职责没有划清,担心没有依法办事,不敢大胆推进,将原来的村委会变为社区居委会,村民小组变为社区理事会。有的地方持观望态度,等待上级理顺农村社区体制,出台正式文件后全面推开。还有的认为,农村社会十分复杂,由于农村大多按姓氏族群居住,在尊重村民农村社区理事会选举权的过程中,担心家族势力集结或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竭力推动自己的代言人当选,造成村民自治工作混乱,不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机械性的社区组织体制设置及僵化的模式严重阻碍了新型农村管理体制的建构。

  (三)公共服务供需错位使公共服务均等化难以实现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成为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农村公共服务与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广大农民是农村各项公共服务的最终受益者。因此,公共服务的供给最必须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为目标。现实中,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大多实行自上而下供给的体制,各级政府部门成为公共服务的最终决策主体,带有很大的强制性,供给数量和结构基本上都是由县乡政府以文件和政策规定的形式下达,带有很强的行政性、指令性、主观性、统一性。⑦这种整齐划一的指令性供给模式使社区居民缺乏有效的需求表达机制,社区居民被动接受上级提供的公共服务,导致供需错位。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虽然各地都非常注重对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社区服务的投入,但总体上来看,大部分地区农村休闲娱乐设施仍然短缺,大型水利设施常年失修,村干部办公条件很简陋,教育办学力量不够,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于乡风文明的基本要求相距甚远。有的地方领导只把注意力放在改善大的基础设施工作上,而忽略了面向社区群众开展的诸如道路、桥梁、水利等关系村民日常生产生活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提供。同时,政府整合资源实现服务下乡过程中,也没有考虑当前实际发展需求,实现一刀切模式,导致广大农民急需的各种公共服务不能得到有效供给,公共服务均等化难以实现。

  (四)资源的有限增长与渠道单一性制约着农村社区建设的进程

  农村社区建设各项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资源的大力投入,通过制度创新促使农村社区建设资源的有效增长与多渠道供给是保障农村社区建设进程的重要推动力。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财政资源投入上虽然确立了政府公共财政、农村集体资产、涉农部门资金、社会捐助的多元财政投入机制,但是自税费改革以来,有些地区农村集体经济不景气,甚至出现了财政欠账现象。而农村社区建设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 集中居住点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管理服务费用支出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非常突出。⑧有些地区看似集体资源充足,但实际上可经营资产很少,而且不同地区由于地域、制度等因素导致经济发展呈现非均衡性特征,经济状况可以用三个三分之一来形容:超过三分之一的社区刚刚“温饱”,三分之一的社区正奔“小康”,不足三分之一的社区才称得上“富裕”。多数地方普遍存在经费不足、社区干部待遇偏低、基础设施较差的现象。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实际上只有政府部门单渠道的财政资源投入,严重制约着农村社区建设的进程。

  (五)文化的离散性弱化了村庄共同体的内聚力

  社区公共文化是社区在长期发展中积淀下来的一种社会资本,它体现着社区公共价值取向及社区发展弹性,成为推动社区发展的强大动力。近几年来,农村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社会内部日益分化,农村社会逐步由封闭走向开放,传统的因素趋于减少,社区异质性逐步增强。随着社会流动性加剧,现代性及外部环境促使文化日益体现出多元化、离散性的特征。多元性、离散性的文化形式体现出人们价值观的异化现象,使公共文化形成的内生基础不足,导致村庄共同体内聚力不强。当然,文化的离散性导致村庄共同体内聚力不强还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在实践中没有形成有利于塑造公共文化的机制,譬如社区干部本身就不重视社区文化建设,认为社区文化是“软指标”,导致农村基本文化事业发展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在推进社区建设中农民群众主动性、参与性不强,对村庄共同体没有形成认同感,处于离散状态,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只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只关心与自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致使整个村庄认同意识差、内聚力不强。因此,现实中,“将现代社会的一些基本原则精神作为农村社区文化重建的重要内容,构建起与现代文明和现代社会相协调的农村社区文化”, ⑨成为农村社区文化重建的重要任务。

  三、突破、创新与拓展:构建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

  农村社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体现出的是聚合性与融合性,更加具有包容性。通过构建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可以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公民待遇,使各项公共服务惠及生活在社区内的所有居民。同时,构建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能够增强社区居民对共同体的归属感与凝聚力,同时也有利于新时期农村治理体制的创建。由于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困境与阻滞,必须在实践中突破法律、法规的束缚,进行制度创新、提升与拓展,从而将农村社区建设成符合农民利益的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实现城乡社会的整合与融合

  城乡分治的历史格局给社会发展带来极大的矛盾和冲突。这种城乡分割和二元化体制不仅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也成为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社会融合的重大障碍。⑩从宏观背景来看,农村社区建设主要是通过构建新型农村治理机制构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社会的整合与融合。由分割走向统筹,实现城乡社会的融合与整合机制可以实现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消除城乡在医疗、社会保障、教育、户籍、就业、居住等方面存在的差别,使政府公共服务进一步延伸到农村地区,使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公民待遇。同时,还有利于组织和依靠村民自身力量,深化村民自治,维护农村稳定,实现“四个民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这也正契合了新时期国家政治民主发展的要求。在社区建设实践中,要强调“社区的建设要与城乡建设和发展紧密结合,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和商业服务网点布局纳入城乡建设总体发展规划”,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经济发展。实现城乡之间的资源、要素的双向流动,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社会的有机融合与整合。

  (二)创新农村社区组织体制与机制

  现有农村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原有乡村组织管理体制已经不再适应新型乡村治理模式的需求。而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的同时,农村微观管理和组织体制还很不相适应。瑏瑡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支持各种类型社区组织发展的基础上,重构运行效率更高、管理成本更低的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社区真正成为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承担起促进农村政治民主、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载体。在实践中要不断探索,打破原有治理体制,突破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勇于创新农村社区组织体制与机制。首先要确立农村社区建设主体。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村委会的具体组织指导下,组建农村社区理事会,作为农村社区的建设主体,具体推进社区建设。其次,设立具体的办事机构。根据农村生产生活的需要,在社区理事会中设立一些具体的服务组织,如互助救助组、环境卫生服务组、民间纠纷调解组、文体活动组、公益事业服务组等承担具体各项公共服务功能。再次,组织一批愿办事、会办事的服务人员。要精心选择一批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复员军人,充分利用他们德高望重、阅历丰富、社会关系多,主意办法多、村民易接受的优势,让他们作为理事会的主要成员,带领和服务群众,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要积极引导居住在村内的退休干部、无职党员、致富能手、外出务工人员等加入理事会,担任互助组组长,不拿或少拿报酬,自愿为社区村民服务。最后,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机制。农村社区建设与城市社区建设一样,涉及多个部门和不同领域,应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各地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统一管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在人力、财力、物力上有充分保证,并形成规范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三)探索公共服务合作供给模式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最终受益者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公共服务提供上必须遵循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公共产品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在提供方式上一般实行自上而下的行政指令性提供模式。这种“自上而下”的农村公共产品决策程序,必然会引起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需求脱节,造成共资源的使用效益低下,加大公共资源筹集的压力。瑏瑢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要求实现资源的公平享受,同时还必须实现资源的有效供给,实现供求一致的原则。这就客观上要求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公共服务的需求表达机制,做到“引导”而不“硬套”,“帮助”而不“包办”。同时,从公共产品的性质来看,农村社区的基础公共产品中有一大部分属于准公共产品。如果单纯由政府部门来提供,往往由于信息不对称、资源无法实现优化配置而导致公共物品提供低效率。同时,自税费改革之后,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总体上出现弱化现象,因此在基础公共产品提供上显然存在财力不足现象。而通过“一事一议”制度筹集资金又必须征得农村居民的同意才具有合法性。因此,探索公共服务政府、社区、社会合作供给模式,能够有效弥补政府和社区单方提供的不足,还能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供给效率。同时,还能实现公共服务供求中的信息共享机制,有利于有效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扩展社区建设资源渠道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而政府、社区主体资源投入是有限的。资金不足是新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瑏瑣,在建设中必须扩展资源渠道,保证农村社区建设财政保障的基础。在实践中可以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社区多渠道筹措资金机制。一是各级政府要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列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经费,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逐年加大投入。各种支农经费要与农村社区建设对接,形成部门齐抓共建的合力。对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起来,实行捆绑使用。二是各村庄集体应从集体经济中拿出适当比例用于农村社区建设,同时发动广大群众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同时要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社区志愿者组织、民间组织和兴办社区公益性事业。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包括各类企业、驻区院校、部队、个体老板回报社会、投资家乡基础建设,村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三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充分发挥农民建设主体作用。四是组织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示范村活动,鼓励上级部门与试点村结对共建,帮扶村庄搞好农村社区建设。

  (五)构建社区民主文化

  文化具有凝聚、整合、同化、规范社会群体行为和心理的功能。如同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所指出的共同体强调某种纽带的维系作用, 社区生活共同体应该具有较高的认同感和较强的聚合力。文化作为维系社会成员的精神纽带成为社区建设的核心。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文化具有传承与延续性,传统乡村文化在农村文化中仍然占据重要地位,传统文化中某些特征对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的建构具有负面影响。在社区建设中必须实现文化模式的转型,实现社区文化的重建。农村社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塑造现代生活共同体,而现代生活共同体更体现出民主的精神。因此,在社区建设中要努力培育现代民主文化,最终通过力量强大的民主文化机制形成具有凝聚力的社区共同体。各种公共活动与公共仪式对民主文化的培育具有重要的作用,要不断发掘公共活动和公共仪式的价值,通过经常性地组织广大农民参与公共活动和公共仪式,在参与及相互交往中培育广大农民的民主文化价值,形成对社区的认同和归属。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必须将制度实施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在构建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中的作用,使农村社区建设既能适应新时期乡村治理的需要,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使广大农民真正从中受益,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与经济发展。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农村建设中的社区建设研究”(项目批准号:07JZD0024)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社区发展与乡镇综合改革研究”(项目批准号:07JA10006)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李增元,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注释:

  ①[美]吉登斯:《民族———国家暴力》,胡宗泽、赵力涛译,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46 - 147页。

  ②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435页。

  ③瑏瑡徐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江汉论坛》2007年第4期。

  ④⑩项继权:《农村社区建设:社会融合与治理转型》,《社会主义研究》2008年第2期。

  ⑤贺爱琳、贺晓斌:《农村社区建设的障碍分析与路径选择》,《井冈山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

  ⑥徐勇:《农村微观组织再造与社区自我整合———湖北省杨林桥镇农村社区建设的经验与启示》,《河南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

  ⑦林鹏生:《农村公共产品共给现状及对策研究》,《财政研究》2008年第4期。

  ⑧贺爱琳、贺晓斌:《农村社区建设的障碍分析与路径选择》,《井冈山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

  ⑨黄辉祥:《农村社区文化重建与村民自治的发展》,《社会主义研究》2008年第2期。

  ⑩瑏瑢吴友群:《实行农村公共产品多元化供给的对策建议》,《经济研究参考》2008年第18期。

  瑏瑣李三:《对新农村社区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安徽农业科学》2006年第17期。

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

  农村社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体现出的是聚合性与融合性,更加具有包容性。通过构建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可以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公民待遇,使各项公共服务惠及生活在社区内的所有居民。同时,构建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能够增强社区居民对共同体的归属感与凝聚力,同时也有利于新时期农村治理体制的创建。由于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困境与阻滞,必须在实践中突破法律、法规的束缚,进行制度创新、提升与拓展,从而将农村社区建设成符合农民利益的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实现城乡社会的整合与融合

  城乡分治的历史格局给社会发展带来极大的矛盾和冲突。这种城乡分割和二元化体制不仅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也成为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社会融合的重大障碍。⑩从宏观背景来看,农村社区建设主要是通过构建新型农村治理机制构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社会的整合与融合。由分割走向统筹,实现城乡社会的融合与整合机制可以实现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消除城乡在医疗、社会保障、教育、户籍、就业、居住等方面存在的差别,使政府公共服务进一步延伸到农村地区,使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公民待遇。同时,还有利于组织和依靠村民自身力量,深化村民自治,维护农村稳定,实现“四个民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这也正契合了新时期国家政治民主发展的要求。在社区建设实践中,要强调“社区的建设要与城乡建设和发展紧密结合,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和商业服务网点布局纳入城乡建设总体发展规划”,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经济发展。实现城乡之间的资源、要素的双向流动,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社会的有机融合与整合。

  (二)创新农村社区组织体制与机制

  现有农村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原有乡村组织管理体制已经不再适应新型乡村治理模式的需求。而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的同时,农村微观管理和组织体制还很不相适应。瑏瑡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支持各种类型社区组织发展的基础上,重构运行效率更高、管理成本更低的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社区真正成为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承担起促进农村政治民主、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载体。在实践中要不断探索,打破原有治理体制,突破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勇于创新农村社区组织体制与机制。首先要确立农村社区建设主体。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村委会的具体组织指导下,组建农村社区理事会,作为农村社区的建设主体,具体推进社区建设。其次,设立具体的办事机构。根据农村生产生活的需要,在社区理事会中设立一些具体的服务组织,如互助救助组、环境卫生服务组、民间纠纷调解组、文体活动组、公益事业服务组等承担具体各项公共服务功能。再次,组织一批愿办事、会办事的服务人员。要精心选择一批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复员军人,充分利用他们德高望重、阅历丰富、社会关系多,主意办法多、村民易接受的优势,让他们作为理事会的主要成员,带领和服务群众,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要积极引导居住在村内的退休干部、无职党员、致富能手、外出务工人员等加入理事会,担任互助组组长,不拿或少拿报酬,自愿为社区村民服务。最后,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机制。农村社区建设与城市社区建设一样,涉及多个部门和不同领域,应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各地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统一管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在人力、财力、物力上有充分保证,并形成规范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三)探索公共服务合作供给模式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最终受益者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公共服务提供上必须遵循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公共产品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在提供方式上一般实行自上而下的行政指令性提供模式。这种“自上而下”的农村公共产品决策程序,必然会引起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需求脱节,造成共资源的使用效益低下,加大公共资源筹集的压力。瑏瑢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要求实现资源的公平享受,同时还必须实现资源的有效供给,实现供求一致的原则。这就客观上要求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公共服务的需求表达机制,做到“引导”而不“硬套”,“帮助”而不“包办”。同时,从公共产品的性质来看,农村社区的基础公共产品中有一大部分属于准公共产品。如果单纯由政府部门来提供,往往由于信息不对称、资源无法实现优化配置而导致公共物品提供低效率。同时,自税费改革之后,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总体上出现弱化现象,因此在基础公共产品提供上显然存在财力不足现象。而通过“一事一议”制度筹集资金又必须征得农村居民的同意才具有合法性。因此,探索公共服务政府、社区、社会合作供给模式,能够有效弥补政府和社区单方提供的不足,还能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供给效率。同时,还能实现公共服务供求中的信息共享机制,有利于有效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扩展社区建设资源渠道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而政府、社区主体资源投入是有限的。资金不足是新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瑏瑣,在建设中必须扩展资源渠道,保证农村社区建设财政保障的基础。在实践中可以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社区多渠道筹措资金机制。一是各级政府要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列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经费,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逐年加大投入。各种支农经费要与农村社区建设对接,形成部门齐抓共建的合力。对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起来,实行捆绑使用。二是各村庄集体应从集体经济中拿出适当比例用于农村社区建设,同时发动广大群众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同时要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社区志愿者组织、民间组织和兴办社区公益性事业。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包括各类企业、驻区院校、部队、个体老板回报社会、投资家乡基础建设,村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三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充分发挥农民建设主体作用。四是组织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示范村活动,鼓励上级部门与试点村结对共建,帮扶村庄搞好农村社区建设。

  (五)构建社区民主文化

  文化具有凝聚、整合、同化、规范社会群体行为和心理的功能。如同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所指出的共同体强调某种纽带的维系作用, 社区生活共同体应该具有较高的认同感和较强的聚合力。文化作为维系社会成员的精神纽带成为社区建设的核心。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文化具有传承与延续性,传统乡村文化在农村文化中仍然占据重要地位,传统文化中某些特征对农村社区生活共同体的建构具有负面影响。在社区建设中必须实现文化模式的转型,实现社区文化的重建。农村社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塑造现代生活共同体,而现代生活共同体更体现出民主的精神。因此,在社区建设中要努力培育现代民主文化,最终通过力量强大的民主文化机制形成具有凝聚力的社区共同体。各种公共活动与公共仪式对民主文化的培育具有重要的作用,要不断发掘公共活动和公共仪式的价值,通过经常性地组织广大农民参与公共活动和公共仪式,在参与及相互交往中培育广大农民的民主文化价值,形成对社区的认同和归属。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必须将制度实施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在构建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中的作用,使农村社区建设既能适应新时期乡村治理的需要,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使广大农民真正从中受益,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与经济发展。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农村建设中的社区建设研究”(项目批准号:07JZD0024)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社区发展与乡镇综合改革研究”(项目批准号:07JA10006)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李增元,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注释:

  ①[美]吉登斯:《民族———国家暴力》,胡宗泽、赵力涛译,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46 - 147页。

  ②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435页。

  ③瑏瑡徐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江汉论坛》2007年第4期。

  ④⑩项继权:《农村社区建设:社会融合与治理转型》,《社会主义研究》2008年第2期。

  ⑤贺爱琳、贺晓斌:《农村社区建设的障碍分析与路径选择》,《井冈山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

  ⑥徐勇:《农村微观组织再造与社区自我整合———湖北省杨林桥镇农村社区建设的经验与启示》,《河南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

  ⑦林鹏生:《农村公共产品共给现状及对策研究》,《财政研究》2008年第4期。

  ⑧贺爱琳、贺晓斌:《农村社区建设的障碍分析与路径选择》,《井冈山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

  ⑨黄辉祥:《农村社区文化重建与村民自治的发展》,《社会主义研究》2008年第2期。

  ⑩瑏瑢吴友群:《实行农村公共产品多元化供给的对策建议》,《经济研究参考》2008年第18期。

  瑏瑣李三:《对新农村社区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安徽农业科学》2006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