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游专用模拟器:从价格竞争推进到质量竞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1:35:31
江苏省社科院研究员  沈立人
随着买方市场的浮出水面,价格竞争的烽火就点燃了。由于重复建设严重,导致能力过剩,价格竞争也愈演愈烈,引发了一场议论。前景如何?见仁见智不一。看来,接着上演的可能是质量竞争。
价格竞争已是难以为继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通过竞争来配置资源、调整结构和实现优胜劣汰。市场经济又是价格经济,以价格为信号来调节供求,实现稳定增长。因此,在消除短缺经济和放开价格形成后,相继出现价格竞争,人们是理解的、欢迎的,肯定这是改革成果,显示了经济运行的活力。
但是,当价格竞争由青苹之末发展为“大战”、“风暴”之势时,不少人士感到惶惑甚至震惊。确实不同凡响,不仅领域广泛,从农产品、家电到通信和民航以及珠宝,并且持续长远,程度深刻,欲罢不能,似无止境。于是政府和企业先后采取了某些对策,如规定底价、呼唤自律特别是试图建立“价格联盟”。
实践证明,这些措施难以实施,也无法见效。拿“价格联盟”来说,总是联盟才订,价战又起,从空调到彩电,迄未小休;限价同样等于虚设,民航仅其一例。究其原因,是这些办法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旨在排斥竞争,又不免事与愿违;带有垄断性质,有损消费者利益。如果强制推行,必然会保护落后,也不利于科技进步和经营管理创新。政府终于发话,企业仍在搏斗,表现了头脑清醒、举止明智。
但是,从另一面看,这样的价格竞争,以众多商场的折扣竞卖来说,又不能判断为是一种常规。固然,其背景是长期以来的重复建设受到行政鼓励而不是受到市场制约;然而事已至此,仅靠价格竞争却也无能为力。因为无休止的价格战,不少产品确已低于平均成本,弱势企业无法应战,优势企业也难以为继。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价格渐降是合理的,而降价过速,表明市场竞争过度,则不仅使企业陷于“群输”(数败俱伤),并且影响盈利和积累,又阻碍着科技投入和科技开发,甚至会诱发偷工减料,使消费者也受害。
辩证地看价格竞争,发挥了积极作用,而在到达市场最低成本点后,其负面效应开始凸显。不能“叫停”,但要有新引导,使能适度而止。
质量竞争势在必行
价格竞争到了目前程度,下一步怎么走?有人提出,价格竞争只是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方式,而不是惟一的,应当转向服务竞争。这不算错,不少企业有识于此,先后在改进服务上用功夫,成绩斐然,与计划经济时代的以产定销、不讲服务迥然不同了。
但是,在市场竞争中,除价格竞争、服务竞争外,如果说还有更加重要的,那就是质量竞争。也可以说,价格竞争是第一次竞争,服务竞争是第二次竞争,而归根结底,最根本的是质量竞争。这是由于消费者对消费品的要求,不仅是价廉,并且是物美。两者之间,侧重有所消长。在居民收入不高、商品供应匮乏的年代,人们首先关注的是价格,价高如曲高,和者寡;在居民收入渐增、商品供应充裕后,人们有选择余地,把眼光越来越转向质量。不言而喻,在解决温饱过程中,生活必需品的无和多少占第一位;实现小康后,消费结构多样化,消费品的质量包括品种,就取价格考虑而代之。过去是质量服从价格,现在是价格服从质量。这也是市场竞争从原始起步到渐次深化的体现。
这又是科技进步的体现。在科技处于低水平和相对呆滞的年代,商品可以几十年一贯制,老面孔,老款式,人们习以为常。当代特点是科技突飞猛进,连同经济全球化,商品的更新加快,对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不是静止地适应消费需求,更是动态地创造新的消费需求。在此情况下,商品博得人们青睐,基本的不在价格低,而在质量高特别是品种新。与此相应,市场竞争的焦点也就自然地转向质量。
在当前价格竞争中,最尖锐的是一些传统商品和低档商品。相反,新品种和高档商品,大多是降幅不大甚至不降;其中个别新商品,奇货可居,价也居高不下。这类工商业,在市场竞争中占不败之地,给人们以启示。
质量竞争,内涵丰富。新品种是一类;传统商品的新款式、新型号是一类;即使无所更新,保持和超过规定的技术标准,又是一类。相反,劣质商品甚至假冒商品,都在排斥之列。再从某种意义看,搞好服务,提供优质服务,也属于广义的质量范畴。
《江南时报》 (2000年11月06日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