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妓女训练时用鸡蛋:酒,填满理性和荒谬之间的空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4 20:34:54

  叔本华是所有好酒之人的知音。这位每天都要喝上两杯的哲人说,从一个人的酒量能够看出他的意志力。这话有些半开玩笑,但是也的确颇有道理。因为喝酒本来就是七分酒意,三分借酒撒疯。不撒疯的人拒绝酒精的怂恿,意志力当然是很强的,但也显得有些无趣。

  叔本华还说过一句话:人生乃是理性与荒谬之间的空白。他自己每天准时到家附近的一个小酒馆咪两口,这是他对付空白的一种方式。他喝得比较节制,很符合一个哲学家的身份。但是这至少也说明了喝酒的确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酒,它是天国的琼浆,也是撒旦的毒汁,它是为数不多的能够对抗无趣而有序的世界的方式之一,到了中国古代文人这里尤其如此。叔本华关于人生空白的论述翻译成中国文言式的表达就是:风起天末,雪落人间。茫茫身前身后事,拿什么来填充,又有什么才能填得了?酒本是实物,指向的却是虚无缥缈的感性。拿它来填补空白也许正合适。

  因此,翻开中国的史料典籍和诗词歌赋,一个“酒”字就使着劲地往目光里钻。用诗人艾青的话来说,中国是一个慕古文化的国家,“诗酒联姻,源远流长”。诗酒撞击的灿烂火花,一直照耀着中国文化漫长的画卷。“杯小乾坤大,壶中日月长”,无论怎样,人在社会生活中都会直接或间接地与酒搭上关系。

  诗酒文化甚至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文化体系。从宫廷到民间,酒与诗甚至已经成为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苏东坡曾经写:“要当立名字,未用问升斗。应呼钓诗钩,亦号扫愁帚”。酒既能扫除忧愁,又能勾起诗兴,使人产生灵感,这么好的东西,当然风行于世。那也就很好理解中国历代的文人墨客们为何都很享受饮酒的快慰了。所谓杯中乾坤,皮里阳秋。高兴时要喝酒,郁闷时也要喝酒,得意了把酒言欢,失意了借酒浇愁。酒后写诗著文本是中国的文人传统,这时候看起来却倒像是为酒助兴了。喝酒有满杯痛饮和浅斟慢酌的区别,文章诗词也便有了激昂慷慨和缠绵悱恻之分,同一个人,若是喝酒状态不同,是很会影响到他随后写下的文章的。纵观中国的诗酒历史,酒醉诗情,诗美酒醉;诗借酒神采飞扬,酒借诗醇香飘溢。诗与酒,相映生辉。所以,中国的传统文学,不论感时伤怀还是春风得意,通通是满篇酒气。

  饮酒和姿态

  古代饮酒诵诗,是非常注重礼仪的。《诗经》说“饮酒孔嘉,维其令仪”,饮酒当然是美好的享受,但是也要注意保持高雅的风度。所谓酒品即人品,也就是说从喝酒时的姿态神色,待人接物中能够看出一个人的个性。

  因此,喝酒便不再是单纯的牛饮鲸吸,而附加了一种文化的姿态。谨慎规矩的人,惟恐喝酒时露乖出丑,而那些脑后生了反骨的人,偏故意撒酒疯,以此对抗他们所不满的世界。

  竹林七贤,是中国古代最为放旷不羁的文人群体。他们常于竹林下酣歌纵酒,衣衫不整甚至赤身露体。其中最为著名的酒徒是刘伶。刘伶自谓:“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他经常随身带着一个酒壶,乘着鹿车,一边走,一边饮酒。他的仆人带着掘挖工具紧随车后,因为主人说了,什么时候他喝酒醉死了,可就地埋之。阮咸饮酒更是放浪,每与宗人共饮,他总以大盆盛酒,不用酒具,在酒盆四周用手捧酒喝。猪群来饮酒,不但不赶,阮咸还凑上去和猪一同饮酒。

  他的叔叔阮籍饮酒同样狂放不堪,但阮籍最著名的酒事还是以酒避祸,开创了醉酒掩盖政治意图的先河。晋文帝司马昭欲为其子司马炎向阮籍之女求婚,阮籍既不想与司马氏结亲也不愿得罪司马氏,只得称醉,一连60多天不和司马家族见面。这堪称历史上为期最长的醉酒了,结果亲事没有答应下来,也没有惹上祸端,酒也难得地为人逢凶化吉了一回。

  魏晋文人的酗酒,与其说是道德失范,还不如说是生存哲学和文化姿态。刘伶曾写下《酒德颂》一首,大意是:自己行无踪,居无室,幕天席地,纵意所如,不管是停下来还是行走,随时都提着酒杯饮酒,惟酒是务,焉知其余。其他人怎么说,自己一点都不在意。别人越要评说,自己反而更加要饮酒,喝醉了就睡,酲过来也是恍恍惚惚的,于无声处,就是一个惊雷打下来,也听不见,面对泰山视而不见,不知天气冷热,也不知世间利欲感情。刘伶的这首诗,充分反映了那个时期文人的心态。社会动荡不安,孔融既能被曹操所杀,那么刀口完全有理由架在自己脖子上。如此说来,还是远离政治是非,莫谈国事。喝酒的狂放,已经是这些有抱负的文人最后的个性彰显了。

  喝酒,虽说不需要跪的姿态,但是在竹林中抚竹节而歌咏,乘酒兴而挥毫的时候,酒对落魄文人们来说,何尝不是苦涩难以入喉的呢。

  豪饮和豪文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圣贤既已饮,何必求神仙?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但得醉中趣,勿为醒者传。”

  这首强词夺理的诗也只有出自李白之手才显得自然贴切,因为他的酒名和诗名相比毫不逊色。作为一个终生酗酒的狂人,李白真正是豪饮著豪文的代表人物。他曾经有一次进入权力中枢的机会,那就是“醉草答番书”。乘着酒意,手中一枝笔,堪当百万兵。但就连这政治生涯的顶点也显得醉醺醺的不够真实,难怪后来总不得志。

  李白的酒瘾之大在他给妻子的《寄内》诗中写得明白:“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喝酒也就算了,还每天烂醉如泥。可以假设认为李白的妻子肯定不像后来的文学批评家那么喜欢他喝酒。

后来,他又在《襄阳行》诗中做了一个乘法:“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在《将进酒》诗中还说:“会须一饮三百杯。”动不动就要喝上三百杯,还让人家牵出五花马,取出千金裘,给他换酒。也没有人考证过那时侯酒杯的大小和酒精含量的高低,但是估计李白的酒量肯定没有他自己吹嘘的那么厉害。

  也难怪李白狂放,盛唐时期的诗人,几乎个个都是诗酒狂客,这个精英荟萃的创作群体,用酒与诗把时代的精神和民族的心态表现得潇洒狂放,树立了诗酒的高峰。

  唐代经济繁荣、国力强盛,库有余粮则酿酒业发达,酒已不算是奢侈品。所以诗人又把饮酒聚会、吟诗作赋两项活动融为一体,文人们常常集体酗酒,集体激发诗歌创作热情。诗酒最相连,真正做到了诗酒交融,形成了无酒就无诗,有诗必有酒的独特文化,赞美酒的诗歌更是不计其数。

  “李白斗酒诗百篇”,这个名句被引用最广,也最令人赞赏。后世文人既赞赏李白的才气,也羡慕他总能开怀畅饮,似乎从不用担心酒钱。但这就是李白,就是谪仙人,不囿于世俗,三百杯之后直通天界。杜甫就要可怜得多了。他写李白的豪饮和豪文,一半亲热一半眼热。“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他虽说也写豪文,却很少能够豪饮,只能写下“酒渴思吞海,诗狂欲上天”这样的诗句过过干瘾。到了晚年,甚至“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连杯浊酒也喝不起了。

  所以,后世之人崇敬李杜,但羡慕的却只是李白。能敞开喝酒,不管尘世纷扰、庶务繁杂而一醉了之,到底还是率性洒脱的。欧阳修道德文章为当时楷模,他却也是个妇孺皆知的醉翁。他那篇著名的《醉翁亭记》,从头到尾一直“也”下去,酒气如虹贯穿全文。天地山水之乐,皆因有酒。无酒不成乐。“树林阴翳,鸣声上下,游人去而禽鸟乐也。然而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知人之乐……”

  人之乐,其实就是豪饮为媒,豪文为体,仰星汉灿烂,俯纤尘悲欣。一管三寸狼毫在握,一樽般若汤入喉,以大智慧得大欢喜。

  小酌和小品

  苏东坡也是著名的酒徒。“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从他嗜酒如命的神态,可以寻到李白和白居易等人的影子。评论家们说,他的诗,他的词,他的散文都有浓浓的酒味。正如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大多数杰作一样,假如抽去酒的成分,其色香味都为之锐减。

  按理来说,豪放派的代表人物苏东坡应该被归入豪饮豪文的门类之中,但是他酒量不行。他自己就很豁达地表示,他的确是喝一点就醉的。但是他又辩解说,我喝一点而你喝很多,既然效果一样是醉,那又何必要比较酒量大小呢?

  更重要的是,中国古代文学中从来不缺少雄奇的文章,与之相比,灵动的小品则是太少了。苏东坡小酒微醺时候的小品和情态实际上更加迷人,正如《菜根谭》中所谓“花看半开,酒饮微醺”的趣味。在被放逐黄州时期,他常于月色中放舟江上,饮酒作乐。回家晚了,还时常进不了门。这些经历想必在大学时候半夜翻过围墙的人都能会心一笑。“夜饮东坡醒复醉,归来仿佛三更。家童鼻息已雷鸣,敲门都不应,倚杖听江声”。喝酒错过了门童的作息时间,既然进不了门了,那就索性听江水滔滔,这是多么好笑但又多么优雅的诗篇!闲暇好景,酒意温软,心中一片祥和。

  苏东坡还写过一篇绝世的妙文,《承天寺夜游》。大概是某夜喝了一些酒,本来已经躺下准备入睡,偏偏酒意阑珊,见窗外月色清凉,便披衣出门往承天寺找朋友散步。“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耳”。文章总共才两三百字,但这样瞬息间动人的快乐,这月色下宁静闲适的心境,这酒精浸润下如此协调的感性和理性,旷古少有。

  今人若设想苏东坡的样子,那还是酒后写小品的苏东坡更加可爱些吧。喝过酒了,甚至教育孩子也变得吊儿郎当起来,说希望儿子不要聪明要糊涂才能保平安。大概自己聪明绝顶却并不顺心,故此也常需要喝点酒变得糊涂些吧。

  东晋的陶渊明比苏东坡早想通了几百年。他在《责子》诗中写道,“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教训孩子的时候和苏东坡一个论调。陶渊明对酒的喜爱毫不逊色于任何人,他当彭泽令,其时衙门有一点公田。他下令悉数种粳以便酿酒,连吃饭都顾不上了。还是他夫人力争,才分出一半公田种谷米,为稻粮谋。弃官之后没有了俸禄,再想喝酒,钱就成了问题。然而回到四壁萧然的家,最初使他感到欣喜的是“携幼入室,有酒盈樽”。但以后的日子如何,可就不管了。

  他的诗中有酒,酒中有诗,这二者对他来说完全是生活的情趣所在。所谓田园诗人,若是没有了自己酿制的米酒和自己妙手偶得的佳句,也就混同于一般的田野村夫了。所以,他会在诗句中喜滋滋地说,今天又在哪个村子里喝了些酒,回来时在桥边摔倒了。索性就不起来,躺一会儿等酒醒些了再继续往家走,农人见了也并不取笑他。附近的农人大概都知道先生的大名和逸事吧。

  陶渊明写《归去来辞》,是不肯为那酿酒的公田和五斗米的俸禄折腰,酒固然重要,却也不是什么酒都喝的。所以说,看似好酒的这些文人,最终却能“不为酒困”,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让步。“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酒喝到这个份上,人做到这个份上,真的是潇洒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