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府将军2全面战争外交:清末新政“造就”了辛亥革命——兼与张鸣教授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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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网 2011年10月11日 来源:探索与争鸣 作者:黄福寿 查看:1804 次
清末新政与辛亥革命的联系,为我们认识改革与革命的关系提供了一个历史视角。革命推动了新政,加速了清末政治转型;清政府原想藉新政(改革)消弭革命、实现王朝自救,但新政的实施却又为革命创造了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说还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当然,新政的实施并不必然导致辛亥革命发生和清王朝灭亡,从根本上说辛亥革命发生和清王朝灭亡是晚清政府已陷入无法照旧统治下去的境地的必然结果。
由于清廷腐败无能,割地赔款,外患日亟,这不但造成了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也加深了社会危机。正是经历了戊戌变法运动的失败,面对庚子事变,更多的仁人志士逐渐认识到无兵枋者之不能变政的道理,走上了革命的道路。这正像民主革命宣传家陈天华在1905年12月《绝命辞》中所写的:“去岁以前,亦尝渴望满洲(指清王朝)变法,融合种界,以御外侮。然至近则主张……欲使中国不亡,唯有一刀两断”。孙中山则坚定地向民众指出:今天我们要来挽救这个中国,要从哪一条路走呢?我们就是要从革命这条路去走,拿革命的主义来救中国。在1905年夏,孙中山在日本成功联合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等革命团体,在8月20日于东京成立了中国同盟会,并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纲领,在《民报》上阐述了这一观点。《民报》在章炳麟、陶成章等主编下,由胡汉民、汪精卫等执笔,与由康有为和梁启超执笔的《新民丛报》展开激烈论战,成为宣传革命思想的重要阵地。革命者,救人世之圣药也。终古无革命,则终古成长夜矣。吾因爱平和而愈爱革命。何也?革命平和,两相对待,无革命则亦无平和。腐败而已!苦痛而已!同盟会这些革命思想的宣传,大力推动了群众的觉醒。当时“官乱于上,民变于下,海外党徒,长江会匪,东三省马贼,环伺而起”,能解决中国问题“舍革命而无由”[④]。孙中山等领导的革命运动已对清朝政权构成致命的威胁。资产阶级革命派以拯救民族危亡为进行革命斗争的直接出发点,但推翻清王朝的统治是拯救民族危亡的前提,“因中国今日已为满洲人所据,而满清之政治腐败已极,遂至中国之国势亦危险已极,瓜分之祸已岌岌不可终日,非革命无以救重亡,非革命无以图光复也。”[⑤]
慈禧太后是个懂权术但并无多少政治远见的人。鉴于统治危机日益严重,革命排满之烽火时有警闻,为了延续清朝的命运,也是为了维系她的权力,在许多大臣亲贵皆以立宪可使“君权永固”[⑥]的说辞劝导之下,遂初步定下决心,派遣大臣分赴东西洋各国考察政治。1906年7月,两路考政大臣相继回国。他们的最大收获是确信立宪制度优于专制制度,从而坚定了主张立宪的决心。他们在召对时,力陈立宪势在必行的道理,又连上数折,针对慈禧太后的疑虑和守旧大臣反对立宪的言论详加解释,指出以今日之时势言之,立宪之利有最重要者三端:一曰皇位永固。立宪国君主神圣不可侵犯,不负行政责任。行政有失,议会反对或弹劾,皆由政府大臣负责。政府可更迭,大臣可罢辞,于皇上大权丝毫无损。二曰外患渐轻。现时迭受外人欺侮,主要因国体专制,外人认为不开化,故歧视。改立宪政体,必转而尊敬,变侵略为和平。三曰内乱可弭。革命排满之说盛行,会党纵横,其所以能号召人者,在政府专制、官皆民贼、吏尽贪人,民为鱼肉,无以聊生,故相从革命。如改立宪政体,清除上述弊端,革命之说再不能见信于人,革命之乱自然消解。[⑦]因此,推进新政,加速政治转型成了清末王朝决策层消解革命、巩固皇权的基本选择。
清末政治转型为辛亥革命创造了条件
清末新政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在政治制度层面,从“改官制”扩展到“预备立宪”,并探索建立现代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在经济制度层面,从奖励农工商业扩展到试图确立以个人为本位的财产权制度;在军事制度层面,从编练新军扩展到确立现代军制;在文教制度层面,从建立学堂、废除科举扩展到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可谓是一场全方位的社会变革运动。清末新政本应缓解皇权危机,但新政各项措施实施后的政治转型,却为辛亥革命创造了条件。
1、政治改革。其内容前期主要是整顿吏治,裁撤合并中央和地方一些旧有机构。同时创立商部、学部,改总理衙门为外交部等。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遂开始着手政治体制改革。厘定中央官制,确立司法独立和自治原则,设资政院、谘议局,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制定一系列新的法规等。政治改革最为突出的一点是开始了君主立宪的实践,开始由君主专制制度向现代政治迈步。尽管这些改革很不彻底,但都是对原有的封建专制制度的改造,是中国政治近代化的重要一步。像筹备立宪时期建立的地方自治、谘议局和资政院等,极大地扩展了中国士绅与知识分子自下而上进行政治参与的渠道,成为立宪派向清政府进行政治挑战的合法的政治舞台,也为革命活动提供了比较好的政治环境和活动空间。议员们利用谘议局这个合法讲坛,大力揭露了当时的政治黑暗与腐败,打击了封建专制势力,唤起了人民一定程度的觉醒;谘议局与督抚进行了不少的斗争,鉴于在清末政局中督抚起着重要的作用,谘议局牵制督抚的权力并进行一定程度的斗争,对于动摇清朝专制统治起了积极作用;谘议局纠劾一些贪脏枉法的官吏,代人民发泄不满和愤怒,从而吸引了相当一部分人民,产生对清朝的离心力,这对于瓦解专制政府的统治力量起了一定作用;谘议局本身的活动,比较严格地遵循民主程序,这是一种极为重要的教育与训练过程。谘议局在1910年还直接参与了组织和领导国会请愿的运动,在武昌起义后,许多谘议局积极参与了响应起义,策划各省独立的活动,不少议员成为革命的支持者和参与者,成为清廷的掘墓人。另外,“在清末地方官制改革的过程中,增长了统治集团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封疆大吏的离心力,也扩大了地方主义势力,使中央统治能力下降,这就为辛亥革命的发生提供了最好的时机和条件。”[⑧]
2、经济改革。设商部,其地位仅次于外交部。制定商律,颁行了一系列商法,保护工商业的社会地位。虽然不少流于形式,但它毕竟符合资本主义日益发展的客观要求。奖励工商业者多属官样文章,但提高了工商业者的地位,有助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劝办商会的政策,使得大批商会出现。正是有了商会,才使资产阶级有组织地参与社会重大政治改革运动,有利于中国资本主义的自我生长,并推动经济的发展。新政期间,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得到了空前发展。中国早期资产阶级既具备着广泛社会基础和巨大能量,又有对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治制度的追求,是新政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造就了一个阶级力量。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后来成为了革命的重要力量,像上海信成银行经理、上海银行公会创办人之一的沈缦云和上海粮食业巨商、大隆杂粮号店主叶惠钧在1909年和1911年春先后参加了同盟会,上海商团在攻克江南制造局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在各省光复时,民族资产阶级在维持市面、从财力物资上资助起义军以及维持地方治安等方面也做了许多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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