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置业贵州公司:女中学生组团“援交”卖淫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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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立博:女中学生组团“援交”卖淫的背后

2011年11月07日 09:25   红网  蔡立博

在校园里,她们是稚气未脱的女中学生;走进连锁酒店,她们却变了一副面孔,成为卖淫女。如此的角色转换,发生在这些未满18周岁的花季少女身上,令人瞠目结舌。

近日,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对闸北警方破获的这起未成年女性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的特大案件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多达20人,其中多数为在校中学生,2人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涉及上海市某职业学校分校、普通高中等9所学校。“不少涉案女生为零花钱主动卖淫、介绍卖淫,嫖客形成了固定'圈子’,形似日本社会的所谓'援助交际’”。昨天,办案检察官向本报记者独家披露了这起特大案件的始末。

看到这则消息真是让人瞠目结舌、不寒而栗,本来稚气未脱处于花季的女中学竟然有20多名参与援交卖淫,其中不乏还有未满14周岁的少女。提起“援助交际”也许大多数会感到陌生,“援助交际”此前曾在日本、台湾出现过,即在校少女为了获得金钱而与男性约会,从事色情活动,并且介绍同学、朋友参与其中或联络嫖客等,并从中收取介绍费。

而前段时间,昆明大学有女大学生陪酒可免费充水电费,而这一个个令人作呕的事情为什么频频出现在我们的大小学校呢?而这些女中学生为什么能从一个彬彬有礼的求知者脱变成不耻的卖淫者或组织者?而这360度的角色大转变,背后隐藏着什么呢?又给我们反应了什么呢?

而据这些参与“援助交际”的女中学生交代她们都是觉得自己零花钱不够,而检察官发现这些女生的户籍大部分都在上海而且家庭情况不错。为什么家庭情况不错的学生会觉得自己的零花钱不够,是家长给的太少?还是对金钱太过贪慕?想必大家都会觉得肯定是虚荣心太强、对金钱太过贪慕。俗话说的好:“富日子富过、穷日子穷过”,有钱的话就多花点、没钱的话就少花点。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功利化趋向日益明显,而且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盛行,在这个功利化的社会人们的私欲膨胀、虚荣心大增,人们为了金钱不予余力,没有钱也想过着奢靡的生活,可以置道德纲常伦理于不顾。

而这些女生搞援助交际的主要活动场所在一些快捷连锁酒店。而这也暴漏出这些酒店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漏洞,凡事为卖淫活动提供场所或组织者都属于违法行为,不知道这些酒店是真的疏于管理,还是为了经济利益故意对这些违法行为迁就、放纵?想必大家都会认为是后者,同样在这个功利化的社会,各个商家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完全置社会道德和职业操守于不顾,对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方便、姑息迁就。

而这件事给我们反应了道德教育的缺失,不管是自小的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涉案学生中有1人父母离异,1人为领养子女,4人母亲为“外来媳”,3人的父母对她们经常谩骂或过分溺爱,这可能是孩子和父母缺乏沟通,父母对孩子过分溺爱或粗暴对待,这些往往导致家庭教育的缺失,使得孩子容易受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影响而误入歧途;在我国传统的应试教育中,各个学校本来只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再加上近年教育的功利化发展,学校为了经济利益、为了升学率,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可谓是不予余力的追求,而这更加忽视了思想德育的教育,特别是中专、职校、技校这些学校的学生本来学习就差,而学生的思想教育更是被学校放任自流。

        中学女生组“援助交际”团体卖淫虽为不耻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却给我们揭露了社会管理、家庭学校教育的一系列问题。为了不让这些龌龊的事情再发生在学生身上,父母要重视孩子家庭教育,确实履行起监护责任;学校不要只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更要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同时要加强社会管理,绝不给那些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方便、姑息迁就,更要及时举报。
  教育部不能回避学生卖淫   http://xbqblog.blog.163.com/blog/static/13020414920111095560525/ 

学生“丑闻”不能仅仅在社会层面讨论   

2011-11-09 05:56:00|  

近日,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对警方破获的一起未成年女性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的特大案件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多达20人,其中多数为在校中学生,2人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涉及上海市某职业学校分校、普通高中等9所学校。(京华时报11月7日) 这着实令人震惊。警方已经就此分析了出现这一问题的各方面原因,包括家庭疏于管理或者管教方法不当、学生享乐思想严重、学校德育教育薄弱,以及宾馆管理漏洞等等,这些分析都有道理。也反映出警方之所以公布这一案件的态度——为了引起家庭、学校、社会对此问题的重视,防止类似的事发生。 但案件的公布,能否真引起学校、家庭的足够重视,还能难说。根据以前教育“丑闻”的发展走向,大多存在“社会热,教育内部冷”的问题。社会舆论的议论很多,但教育部门和学校往往对此采取回避的态度,不会在教育教学中向学生和家长提及,装着事情像没有发生一样。比如,校园伤害事件发生后,一些学校甚至向校内师生封锁消息,不允许师生讨论、提及此事,就更谈不上就此展开反思了。还有的教育部门和学校,为挽回负面影响,加大“

近日,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对警方破获的一起未成年女性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的特大案件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多达20人,其中多数为在校中学生,2人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涉及上海市某职业学校分校、普通高中等9所学校。(京华时报117日)

 这着实令人震惊。警方已经就此分析了出现这一问题的各方面原因,包括家庭疏于管理或者管教方法不当、学生享乐思想严重、学校德育教育薄弱,以及宾馆管理漏洞等等,这些分析都有道理。也反映出警方之所以公布这一案件的态度——为了引起家庭、学校、社会对此问题的重视,防止类似的事发生。

 正面宣传”的力度,称学生是多么的积极向上,尽量将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归为极个别偶发事件。 诚然,女中学生卖淫,是颇让教育部门和学校难堪的事,但是,对待丑闻的态度,不能采取遮掩的方式,而应该直接面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分析自身在这一问题中的责任,同时不妨在学校教育教学以及家长会中,将此作为案例,让家长、学生讨论分析。这种将身边的案例,融入日常教学中的做法,既体现了教育部门、学校直面问题的勇气,也实践了教育不能脱离社会实际的理念。 学生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面对复杂的社会现实,学校教育却一味空谈道德、理想,爱听学生们说好听的话语,将很难引导学生正确看待社会问题,形成健康的价值观念,也难知道学生的真实想法,某种程度说,在这一事件发生后,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舆论所表现出来的“震惊”,正说明学校并不了解学生、不知道学生内心所想。 假如将这一事件放在课堂讨论,且老师允许学生畅所欲言,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教育者可能会听到很多“令人震惊”的观念,包括一些学生对待性的态度,但这并不可怕,对于教育来说

但案件的公布,能否真引起学校、家庭的足够重视,还能难说。根据以前教育“丑闻”的发展走向,大多存在“社会热,教育内部冷”的问题。社会舆论的议论很多,但教育部门和学校往往对此采取回避的态度,不会在教育教学中向学生和家长提及,装着事情像没有发生一样。比如,校园伤害事件发生后,一些学校甚至向校内师生封锁消息,不允许师生讨论、提及此事,就更谈不上就此展开反思了。还有的教育部门和学校,为挽回负面影响,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称学生是多么的积极向上,尽量将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归为极个别偶发事件。

 诚然,女中学生卖淫,是颇让教育部门和学校难堪的事,但是,对待丑闻的态度,不能采取遮掩的方式,而应该直接面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分析自身在这一问题中的责任,同时不妨在学校教育教学以及家长会中,将此作为案例,让家长、学生讨论分析。这种将身边的案例,融入日常教学中的做法,既体现了教育部门、学校直面问题的勇气,也实践了教育不能脱离社会实际的理念。

近日,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对警方破获的一起未成年女性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的特大案件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多达20人,其中多数为在校中学生,2人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涉及上海市某职业学校分校、普通高中等9所学校。(京华时报11月7日) 这着实令人震惊。警方已经就此分析了出现这一问题的各方面原因,包括家庭疏于管理或者管教方法不当、学生享乐思想严重、学校德育教育薄弱,以及宾馆管理漏洞等等,这些分析都有道理。也反映出警方之所以公布这一案件的态度——为了引起家庭、学校、社会对此问题的重视,防止类似的事发生。 但案件的公布,能否真引起学校、家庭的足够重视,还能难说。根据以前教育“丑闻”的发展走向,大多存在“社会热,教育内部冷”的问题。社会舆论的议论很多,但教育部门和学校往往对此采取回避的态度,不会在教育教学中向学生和家长提及,装着事情像没有发生一样。比如,校园伤害事件发生后,一些学校甚至向校内师生封锁消息,不允许师生讨论、提及此事,就更谈不上就此展开反思了。还有的教育部门和学校,为挽回负面影响,加大“学生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面对复杂的社会现实,学校教育却一味空谈道德、理想,爱听学生们说好听的话语,将很难引导学生正确看待社会问题,形成健康的价值观念,也难知道学生的真实想法,某种程度说,在这一事件发生后,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舆论所表现出来的“震惊”,正说明学校并不了解学生、不知道学生内心所想。

 假如将这一事件放在课堂讨论,且老师允许学生畅所欲言,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教育者可能会听到很多“令人震惊”的观念,包括一些学生对待性的态度,但这并不可怕,对于教育来说,这才是最好的了解学生真实想法并进行引导的方式。那种不让学生接触现实话题,不希望他们发表自己个性意见的教育,才会导致教育问题越来越严重。

 据报道,办案人员发现,一些学校单纯注重学习成绩,德育工作存在走过场现象。特别是中专、职校、技校等“三校”,学生学习成绩本来就较差,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是放任自流。对于学生的思想动态、课外生活和交友交际,校方都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心。这种情况会在案发后改变吗?改变的“试金石”,不是继续走过场的说教,而是教育部门、学校对丑闻是直面,还是回避。

   性学家:少女援交是他们的权利     http://fanggangvip.blog.163.com/blog/static/1646829542011108116061/?touping

我对上海少女援交事件的初步看法   

方刚  2011-11-08  23:06:00  |  分类: 性/性别事件评选

对于上海少女援交事件,不断有人问我的看法。太忙了,没有时间细写,只写几点:

的能力。社会的责任是帮助青少年更好地、自主地、自我保护地支配自己的身体,而不是简单地剥夺她们的权利。对于青少年行使身体权时所受到的伤害,社会应该承担很大部分的责任,而不应该只是谴责和惩罚青少年,因为他们同样是受害者,是缺少真正有益的性教育的受害者。 3,对于未成年人自主地卖性,与对待成年人自主地卖性,应该有一致的态度,不能有双重道德标准。 4,将援交行为简单地指责为“只是为了钱”,是我们社会一种习惯的道德谴责,与事实可能是有差距的。但即使是

1,青少年也有性权利。青少年同样有权利自主地决定自己的身体使用权。任何打着保护青少年的名义对青少年性权利的剥夺,都是对他们的性人权的粗暴侵犯。成年人以保护为名剥夺青少年性权利,是有违社会进步的。

2,青少年行使性权利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他人和社会。社会有责任让青少年懂得,如何行使性权利,又不自我伤害和伤害他人。我们应该加强性教育,让青少年具备这样的能力。社会的责任是帮助青少年更好地、自主地、自我保护地支配自己的身体,而不是简单地剥夺她们的权利。对于青少年行使身体权时所受到的伤害,社会应该承担很大部分的责任,而不应该只是谴责和惩罚青少年,因为他们同样是受害者,是缺少真正有益的性教育的受害者。

3,对于未成年人自主地卖性,与对待成年人自主地卖性,应该有一致的态度,不能有双重道德标准。

对于上海少女援交事件,不断有人问我的看法。太忙了,没有时间细写,只写几点: 1,青少年也有性权利。青少年同样有权利自主地决定自己的身体使用权。任何打着保护青少年的名义对青少年性权利的剥夺,都是对他们的性人权的粗暴侵犯。成年人以保护为名剥夺青少年性权利,是有违社会进步的。 2,青少年行使性权利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他人和社会。社会有责任让青少年懂得,如何行使性权利,又不自我伤害和伤害他人。我们应该加强性教育,让青少年具备这样

4,将援交行为简单地指责为“只是为了钱”,是我们社会一种习惯的道德谴责,与事实可能是有差距的。但即使是“只是为了钱”,也属于个人价值观,同从事其它职业“为了钱”一样。

5,研究者、立法者、执法者,包括所有的成年人,要了解未成年人的想法,必须弯下腰、俯下身去听她们自己说的话,而不是以成年人的姿态去教训、审视。否则,那也是一种年龄压迫和歧视。
 (作者 方刚 学者,作家,性社会学博士,在国内外出版著作30余部,在台湾出版有8卷本文集。现执教于北京林业大学心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