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司机招聘:论西部大开发中的西北民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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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部大开发中的西北民族问题

论西部大开发中的西北民族问题

王欣/周伟洲

【内容提要】西部大开发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影响和制约其顺利实施的经济和社会因素有很多。在 西北地区,民族问题是诸多社会因素中最为突出和重要的方面。能否处理好西北民族问题,不仅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全,而且也是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施的前提和保证。结合历史的经验教训以及西北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现状,充分认识西部大开发与西北民族问题两者的辩证关系,形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西北民族问题的新思路,是制定切实可行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发展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和中华民族伟大振兴的重要课题。
【关 键 词】西部大开发/西北民族问题/历史经验与教训/处理民族问题的思路

  1999年6月17日,江泽民总书记在西安发出了开发西部的总动员令,从2000年开始,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的重点将由东部向西部倾斜,转而为全面启动和发展西部的社会经济,提高综合国力,从而带动国民经济步入一个新的台阶。西部大开发的序幕已经揭开。西部大开发的中心是经济建设,目的是为了改变西部地区相对滞后的状况,提高这一地区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并以此为契机促进全国的社会经济发展[1]。但是,西部大开发的总体战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制定和实施无疑将从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这一地区的历史和现实状况,以人为本,研究制约和影响西部大开发的各种社会因素,譬如社会稳定、文化差异、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民族宗教问题等,进而提出对策,科学运筹,保证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在这些社会因素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北民族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一、西北民族问题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重要性
  民族问题,即是指多民族国家内各民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矛盾。在阶级社会里,因统治民族执行了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因此,民族问题大多呈现出对抗的性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消灭了阶级,实行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已渐消除,因而,这一时期我国的民族问题,则基本上处于因民族间各方面的差别而引起的非对抗性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2]。但是,由于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加之国际大环境的影响及执行民族政策过程中的不当,也会使非对抗性的民族问题转化为对抗性的民族问题,影响我国的社会稳定和国家的统一。
  西部大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施的前提与保证。西北民族问题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地位与作用是由西北地区的历史与现实状况所决定的。而西北民族问题,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均是制约和影响西部大开发的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
  从历史上来看,中国西北地区(指今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五个省、自治区)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多种族活动的主要地区之一。从古至今,有许多民族的人们都为这一地区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的卓越的贡献;同时,各民族的活动也一直制约和影响着中国历史的进程。如今,西北仍然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主要地区,全国五个民族自治区这里就占了两个,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仅新疆的面积就占到全国陆地面积的六分之一,超过西北其他四省(自治区)面积的总和;其他三个省也有少数民族,而且在青海、甘肃两省中,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大,分布地域广,虽无“自治区”之名,但实际上也是少数民族聚居的民族大省。此外,西北地区还与我国另外两大自治区,即西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相连,境内有大量的藏族和蒙古族分布,并与这两个自治区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正因如此,同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民族问题在西北地区就显得尤为突出。
  上述这些民族自治地方一方面在面积上占了西北地区的绝大部分,而且在资源上也拥有优势条件;但另一方面,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和历史的原因,也是西北地区主要的贫困带。少数民族人口在西北贫困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大,社会经济发展平均水平不仅落后于东部地区,也落后于西北的汉族聚居区。所以,从国土开发的角度来看,西北地区的大开发实际上主要是在民族地区进行(这种情况在整个西部都是如此,只不过在西北地区表现得更为突出罢了)。从加快提高西部人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角度来看,西北地区的大开发实际上又是重点解决占人口大多数的少数民族贫困问题,缩小少数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之间、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社会经济发展中日益加大的差距。正因如此,费孝通先生才说:“在这样的地区讲经济发展,当然不能不考虑到民族这个重要方面,甚至可以说,我们实际上是在讨论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经济发展问题。”[3]所以,在西北地区搞开发,我们不仅不能回避随时出现和遇到的民族问题,而且如何对待和处理民族问题也应是制定大开发战略的一项基本的出发点。西部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发展与提高是西部大开发的目标与标志之一。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实行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民族政策,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历史上那种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等对抗性矛盾基本上消失。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西北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一直滞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少数民族区情况尤甚。1949年以后,尽管国家不断加大对西北民族地区人力、财力和物力等方面的投入,但由于基础设施薄弱和地理环境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制约,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依然难尽如人意。改革开放以来,西北地区虽然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发展重点和速度上的差异,东西部之间的差距和西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与汉族聚居地区的差距反而加大了。这一状况反映在西北地区,最为突出的便是大多数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依然十分落后,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状态不仅没有缓解反而有所加剧。而以市场经济为特征的西部大开发洪流,势必与西北地区旧的思维模式、民族文化传统发生碰撞和冲击,从而产生各种新矛盾、新问题。这些问题在客观上就成为直接制约和影响西部大开发战略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且往往会被国内外一些别有用心的势力所利用,在西北地区借民族宗教问题制造事端,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严重影响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
  不仅如此,就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过程中,西部资源的利用开发、生态环境的保护、文化教育的发展、利益分配关系等诸多方面中所出现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也将会造成上述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消极后果,使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受到制约。所以,西北民族问题及其可能引发的诸多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惕。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西部大开发的总的原则之一就是:“把加快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同保持政治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结合起来。”这就把民族问题提高到了一个战略的高度来考虑,表明中央对这一问题的清醒认识和高度重视。目前,国内外对于西部地区经济开发方面的各项专题研究尽管已经十分深入,但总的来讲大多仍然只是从区域经济发展、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纯经济角度出发,有意或无意忽视这一地区,尤其是西北地区特殊的人文与社会环境因素;缺乏对西部开发历史上经验和教训的系统、全面的总结,对于当今各民族与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与地位的研究,则更为薄弱。显然,如果没有重视和正确处理西部大开发中的民族问题,特别是西北民族问题,缺乏一个民族团结、政治稳定的社会环境,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就无从谈起。
  因此,在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今天,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邓小平理论为指针,全面、系统地总结历史上西北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各民族关系史上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充分认识当今西北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现状,探讨其形成的原因,研究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过程中对西北少数民族及民族关系所可能产生的影响等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政策,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民族政策体系,形成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政策等,不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理论价值,而且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西北民族问题的特点与西部大开发
  现今西北民族是历史上西北各民族经过长期历史发展过程逐渐形成的。现今西北少数民族与国内其他地区的民族问题有许多相同的地方,但无论在民族构成、地缘分布、社会经济、文化传承、族际关系等方面,却具有自己的特点。虽然在西部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情况,但西北地区尤为突出,而它又是与西部大开发息息相关的。这些特点主要是:
  第一,民族构成的多样性、复杂性与地缘分布上的边疆性西北5省、区总面积为29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30%;其中陕西省仅19万平方公里,其他四个民族自治区和民族聚居大省面积达277万平方公里,占西北总面积的94%。全国56个民族中,有16个以西北各省区作为主要的聚居区,人口多寡不同。其中有相对聚族而居的民族,如新疆的维吾尔、哈萨克、塔吉克 、乌兹别克、塔塔尔、柯尔克孜、锡伯,青海、甘肃的土族、撒拉、东乡、保安、裕固等少数民族,他们的语言则分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系,并且大多都有自己的文字。此外,也有处于大聚居、小分散的少数民族,如回族、蒙古族、藏族等。在西北地区,汉族与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杂居的现象十分普遍,民族问题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
  特别是西北地区有漫长的国境线,而西北少数民族有很大一部分就分布在边疆地区,最为典型的当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中还包括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族自治州和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等三个边境民族自治州县)。它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克什米尔等国家和地区接壤。这里国际关系十分复杂,历史遗留下来的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成为该地区战乱不断的根源。分布在边疆地区的这些西北少数民族一方面在建设着自己的家乡;另一方面还肩负着巩固国防、保卫国家领土安全的神圣使命。这就使得西北地区的民族问题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第二,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滞后性由于西北地区自然环境所决定,在经历的漫长的历史时期中,西北少数民族主要从事着传统的农业和牧业,城市人口所占比例较小,工业化程度很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西北地区的社会经济,特别是工业,虽然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如上所述,与东部地区相比,仍然是滞后的。更为严重的是,两者的差距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反而日益拉大了。据统计,西部省区和东部最发达的上海相比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差距均在7倍左右。经验表明,若地区发展差距倍数超过8,则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将显示出来,南斯拉夫、前苏联均是如此[4]。西北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滞后性是西北民族问题中的一项带有根本性的因素。如何处理好西部大开发与西北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严峻的课题。
  第三,文化传统的宗教性西北各少数民族绝大多数都有各自传统的宗教信仰,民族文化 在很大程度上都依附于宗教而存在,并成为维系本民族凝聚力的一种重要形式。在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的西部大开发的新形势下,这些肇始于农业、牧业文明的传统民族文化势必面临着一次大的挑战。此外,西北少数民族有很多信仰伊斯兰教,而伊斯兰教的世界性和内部各教派之间的不稳定性,也可能作为一种外在因素,影响到西北民族地区。所以,西北民族问题中的宗教性也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第四,族际关系中的跨国性由于历史的原因,生活在西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在比邻的国家和地区也有大量的分布,成为了通常所称的跨国民族。如蒙古族、哈萨克族、乌兹别克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等。这些民族甚至还建立了自己的民族国家,如蒙古人民共和国 、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这些民族国家的一举一动有可能影响到我国西北的一些跨国民族。在西北大开发,对外开放日益加强的形势下,这些跨国民族之间的关系也将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西北民族问题中的边疆性与跨国性,在西部大开发中有着双重的作用,即一方面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跨国民族之间可以加强彼此的经济和文化联系,扩大经济和文化交流,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再现昔日丝绸之路的繁华景象;另一方面,跨国民族之间因宗教、民族的关系,也必然存在和助长西北地区的分裂活动的因素, 甚至通过国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使西北地区的分裂活动与国际恐怖活动合流。对此,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思想准备。
  第五,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与复杂性从20世纪初以来,西北地区的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不断挑起事端,内外勾结,制造分裂事件,挑拨民族关系,危害国家安全和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在当前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所面临的复杂的国际形势下,民族分裂分子的分裂活动不仅不会停止,反而有可能与国际反华势力相勾结,在一定条件下,反分裂的斗争将会变得激化起来。对于这一小撮分裂分子,我们一方面要剥去其宗教的和民族的外衣,揭露其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危害国家安全和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质,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坚决打击;另一方面则要紧紧依靠广大的西北少数民族群众,坚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不动摇,决不能因一小撮分裂分子的破坏,而影响西部大开发战略在西北民族地区的实施进程。
  三、处理西北民族问题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在阐述处理西部大开发中西北民族问题的几点思路之前,有必要对历代处理西北民族问题的得与失作一概括性的回顾,因为历史的经验仍可作为今天之借鉴。事实上,中国自从有文字记载以来,西北地区的多民族格局及其纷繁复杂的民族关系就一直深深影响着历朝历代的政治形势。西北少数民族的兴盛和衰亡同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息息相关,荣辱与共。加之从商周到隋唐,关中地区在相当一段时间是当时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西北民族地区作为拱卫京畿的战略地位就显得尤为重要。正因如此,历代中央王朝常常把西北民族问题作为其治理民族地区、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方略之一,并在此过程中为后人留下了一笔丰厚的遗产。
  首先,中央王朝的稳定和繁荣是西北民族地区稳定和发展的基础中国在历史上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央王朝始终是周边少数民族倾慕和凝聚的中心所在,各民族均奉之为正朔。凡是中央王朝团结、强盛、开放、繁荣的时代,同时也就是我国民族地区较为稳定、发展,民族关系较为和睦、融洽的时期。西北民族地区自然也不例外。在这方面最为典型的当属汉、唐时期。在这一历史时期,即使民族问题出现了一些波澜,中央王朝也可以借助其在各民族之中的良好的影响力以及各民族强烈的向心力,运用自身雄厚的人力、物力、财力 等手段,较为妥善地处理各类民族问题。诸如汉之对匈奴和唐之对突厥、回鹘。反之,当中央王朝自身力量衰微、内乱,乃至分裂之际,也是民族问题复杂、民族矛盾尖锐的时期。诸如魏晋南北朝时期,两宋契丹(辽)、党项(西夏)、女真(金)诸政权对立时期等。历史从正反两个方面告诉我们,中央的稳定和强大是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保证,也是民族地区发展、繁荣的前提和基础。
  其次,民族政策是处理西北民族问题的核心中国古代封建统治阶级民族政策的理论基础 ,是传统的“内中华,外夷狄”和“夷不乱华”思想;其划分民族的标准主要是文化,即凡是接受中央王朝奉为圭臬的儒家思想和文化的,不管他以前是什么民族和种族,或从事何种经济生活方式的,均可被视为华夏;反之,即使是华夏族,如果背叛儒家文化接受夷狄文化,亦将被视为夷狄。正因为如此,“怀德四夷,治安国土”便成为了历代统治者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在上述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在对待西北少数民族的问题上采取了以“羁縻”或“怀柔”为主、武力征伐为辅的政策。事实上,这一民族政策虽然仍是建立在民族压迫和歧视的基础之上,但在历史上还是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尤其是以文化作为区分华夷的主要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增强各民族之间的凝聚力起到了 重要的作用。与此相反,那种单纯依赖军事力量震慑西北少数民族的政策,历史证明是不可取的。此外,由于封建统治阶级的局限性,历代封建王朝对西北少数民族地区重管理、轻建设;只知以“协饷”、“布施”、“赏赐”等名义,对该地区进行单纯的“输血”,而忽视 了扶持和帮助其自身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结果往往是得不偿失,反而使西北少数民族社会经济一直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从而成为引发一系列民族问题的根源。这些历史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再次,官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当地的民族关系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管理的各级地方官员是中央各项民族政策的直接执行者。他们的所作所为,直接影响到各项民族政策的贯彻和实施,对保证民族地区的稳定和长治久安至关重要。作为与各少数民族的直接接触者和管理者 ,民族地区各级地方官员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被各少数民族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他们个人的品行、能力和魅力,也将对当地少数民族背向产生直接的影响。东汉班超仅率36人受命出使、管理西域,深受各族群众的爱戴。在西域发生反叛事件而汉廷又无暇西顾的危急形势下,他毅然拒绝了汉廷令其东返的命令,接受了西域各族人民的盛情挽留;在孤立无援的不利条件下,依靠当地各族人民,充分发挥了其个人的魅力与才干,迅速平定反叛势力 ,维护了西域地区的稳定和团结。清代林则徐被发配到伊犁后,十分关心当地各族人民的疾苦,主持兴修了一系列的水利工程,惠泽各族百姓,“林公渠”的名字至今仍在当地的维吾尔族群众中广为流传。相反,地方官吏暴虐无道,鱼肉各族百姓,导致民族问题激化的例子 ,在历史上也屡见不鲜。吏治的腐败常常成为引发民族问题的导火索,这一点值得我们深思和警觉。
  四、处理西部大开发中西北民族问题的几点思路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的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的性质发生了本质的变化,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基本上消除,确立了各民族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但各民族在发展阶段上的事实上的不平等状态,便成为民族问题产生的主要根源。缩小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差距,逐步消灭这种不平等的状态,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鉴于西北地区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的不平衡性,解决这些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民族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都是一个客观存在;事实上,只要民族存在,就有民族差异,就有民族问题。因此,充分认识西北民族问题存在的长期性、复杂性,就会使我们在西部大开发中遇到民族问题时能有一个充分、健康的思想准备,既无须大惊小怪,也不要小题大做。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改革开放以来,西北民族问题不仅存在,而且具有了上述新的特点。因此,如何正确处理西北大开发中的西北民族问题就显得至关重要。在当前的形势下 ,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思路出发:
  1.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民族和宗教政策以及民族区域自治等各项法规,并根据西部大开发新形势下可能出现的新的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和充实经过50多年的实践证明,我国现行的一整套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等法规,是根据我国多民族具体情况,实现各民族一律平等、当家作主和解决民族问题的有力武器。虽然50年来,这些政策和法规曾受到来自“左”的和右的方面的干扰,但是我们从中也吸取了不少的经验和教训。在新形势下,我们的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仍存在不少问题。如过分强调民族成分和民族问题 ,甚至实行无原则的迁就,冲淡了法律和政策的权威性,客观上助长了某些消极因素的蔓延;宗教事务管理仍然存在混乱现象,管理不力;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等。此外,随着西北民族地区形势的发展,应在总结50余年民族政策和法规执行过程中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调整、充实和制定一些新的法规,如《宗教管理法》、《反恐怖活动》 ,以及选拔配置干部的有关规定等。
  党和国家正确的民族政策及民族区域自治等法规是通过各级干部来贯彻执行的。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西北地区的各级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配置事关重大,他们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关系到西北边疆民族地区的稳定和民族的团结。正因为如此,当前进行的反腐败斗争,在西北民族地区也就具有了特殊的重要意义。我们应在加大反腐败力度的同时,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能者上,庸者下;不管是什么民族的干部,腐败者坚决清除之,决不能使之成为破坏党和政府与各少数民族关系的作祟者。
  2.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各民族共同富裕是妥善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不能因局部的民族问题而影响大开发战略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的主要根源在于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的不平衡性,只有缩小这种差距、提高各民族社会生活水平才能从根本上处理好当代民族问题。这一点不仅符合西北各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而且也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两者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正因如此,我们在西北民族地区一方面可以放心大胆地搞开发和建设,让各民族尽早、尽快地从西部大开发中直接受益,赢得他们对大开发的理解和支持 ; 另一方面又要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新的民族问题进行认真而客观的分析,清醒认识西部大开发新形势下民族问题可能发生的变化,正确区分和谨慎处理各类不同性质的民族问题。
  对于经济发展方面出现的问题和分歧,诸如少数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利益分配、不同文化 碰撞和融合、民族地区自然生态环境与开发等问题,则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以说服教育为主,摆事实、讲道理,求大同、存小异,在发展各民族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取得共识。对于那些蓄意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制造事端的一小撮分裂分子和宗教极端分子,我们则要依照法律予以坚决、及时、严厉的打击。即使出现局部民族问题的激化 ,我们也不能动摇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决心。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妥善处理西北民族问题。时不我待,对于西北各族人民来讲,应该格外珍惜这次发展社会经济的机遇。
  3.西北少数民族自我发展机制的形成与完善是西部大开发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西北民族地区来讲,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与以往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搞经济建设不同,各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内外条件和环境都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可以说机遇和挑战并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民族自我发展的权力将极大地获得扩展,其自身的发展活力和创造力也将被充分地激发出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央对民族地区以“ 输血”为主的发展模式,也将被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培育“造血”功能所取代。许多传统的思想观念在新的形势下会受到冲击,那种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形成的等、靠、要思想一定要彻底地摈弃。
  因此,在国家支持、先进地区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支援和对外开放、自主权扩大的有利条件下,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自身形成符合本民族、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可持续发展机制,是西北少数民族彻底摆脱贫困、落后的状态,真正实现西北各少数民 族社会、经济、文化的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中央政府则应在政策上、资金上提供各项必要的优惠条件,积极协助和促进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我发展机制的形成与完善。同时,西北民族地区搞经济开发与东部地区的内外部条件都有所不同,不能照搬东部地区发展的模式,而应在吸取东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西北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以革新和创造。“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在东部地区经过实践证明是比较成功的,但在西部民族地区实施起来,则应当慎之又慎。因为西北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的贫富差距现在已经相当大了,加之西北各民族间社会经济发展本身又存在着严重不平衡性。“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一在东部市场经济发展之初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政策,在西北民族地区很可能会导致两极分化加快,业已存在的贫富差距加大;尤其是不同民族之间贫富程度的扩大,将有可能使得民族间的隔阂与矛盾加剧,如果被敌对势力所利用,则更容易引发民族问题性质的转化。鉴于西北地区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发展程度上事实上存在的严重差距,而少数民族在许多方面起点又很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尤其是在经济发展中处于竞争的不利地位,属于弱势群体,所以在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上要特别注意对少数民族群体的适当倾斜,至少要创造条件使各民族在西部大开发中相对处于同一个起跑线上。为此,作为全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中央政府,一方面要积极协助培养、创造和激发各民族自我发展的有效机制,另一方面则应在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自己的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节者的作用,运用全国经济杠杆的协调性和政治上的权威性,采取各种有 效措施,防止西部大开发中的利益矛盾转化为严重的民族问题。
  4.坚决防止和打击任何形式的分裂和恐怖活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国家和公民意识,淡化地区民族意识,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西北地区,特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由于西北周边各国局势的变化及“科索沃危机”的爆发,使本世纪早已存在的分裂和恐怖活动更加猖獗,严重影响了新疆的社会稳定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因此,对西北地区新疆分裂、恐怖活动应予以坚决的打击,以确保社会的稳定。反分裂、反恐怖活动的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社会的系统工程;反对分裂、维护统一,是国家利益的最高所在,也是西北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事实上,任何形式的分裂、恐怖活动往往是借民族、宗教问题兴风作浪的,因此除了坚持上述党的民族政策及法规,调整、充实、制定和完善各项相关法规,采取正确的策略外,还应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国家和公民意识,淡化地区和民族意识。其实,任何民族分裂分子和宗教极端分子的行为,尤其是恐怖活动,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国家的安全,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引起了国内外人民和国际社会的公愤,是不得人心的,完全可以而且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加以解决,而不应当笼统地归之于民族问题当中,以免混淆视听,为别有用心的国际反华势力所利用。如果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坚持从法律的而不是民族的或宗教的立场处理某些问题,那么事情也许就会简单的多。
  目前,我们有关国家和公民意识的教育还相当薄弱,各族群众在国家和公民意识的认识上还存在着许多模糊的地方;片面强调本地区、本民族的局部利益而不顾国家和全民族整体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更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还利用各族群众的一些模糊认识,打着代表本民族利益的旗号蛊惑人心,行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之实。对此,我们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地揭露他们的险恶用心,坚决依法予以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现在就要通过立法、宣传、教育等有效手段,强化各族群众的国家和公民意识,“将各民族的主流意识集中到国家 、国民意识中来”[5],从而在西北各族群众中牢固树立西部大开发,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使他们积极、自觉地投身到西部大开发洪流之中。
  5.加强民族团结,既重视各民族的特点,又要强调中华民族的共同性;既发扬各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又强调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以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缩小民族之间的差距,使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施在西部大开发中,对于各民族的特色和文化要予以充分的注意,否则,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将会受到制约和影响。即是说,西北各个民族均有自己的民族特点和优秀的文化传统,应加以发扬,这不仅对本民族的社会发展及贯彻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是必要的,而且西北各民族的文化资源也可直接服务于西部大开发的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但是,西北各族均是中华民族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完全、片面强调本民族 的特点和文化,而拒绝接受其他民族甚至国外民族先进的、优秀的文化,须知各民族的文化 交流与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少数民族地区在文化教育和科技发展方面更应加大力度,在文化教育中充分保障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应用的同时,也更应注意吸收我国及世界先进文化和教育体系与制度,抑制宗教教育的不正常发展。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中国即将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情况更是如此。这也是缩小各民族在经济和文化上的差别,走共同繁荣之路,使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施的必由之路。
  总之,只有坚决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高西北各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逐步缩小东西部之间的整体差距,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乃至消除西北民族问题对我国政治经济生活的负面影响;处理好西北民族问题,不仅能够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凝聚力,提高综合国力,而且还将有力地保证和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反之,西北民族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导致问题激化,势必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也是难以想象的。因此,充分认识和正确处理西部大开发与西北民族问题的辩证关系,应当是我们制定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时必须考虑的一项重要社会因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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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仕民.民族问题概论[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
[3]费孝通.西部经济发展和各民族共同繁荣[A].趋势与对策——中国西部开发[C].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6.
[4]侯景新.西部大开发应抓住机遇、选好亮点[J].民族研究,2000,(2).
[5]都永浩,王禹浪.论民族意识与国家、国民意识的关系[J].民族研究,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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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西部大开发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影响和制约其顺利实施的经济和社会因素有很多。在 西北地区,民族问题是诸多社会因素中最为突出和重要的方面。能否处理好西北民族问题,不仅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全,而且也是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施的前提和保证。结合历史的经验教训以及西北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现状,充分认识西部大开发与西北民族问题两者的辩证关系,形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西北民族问题的新思路,是制定切实可行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发展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和中华民族伟大振兴的重要课题。
【关 键 词】西部大开发/西北民族问题/历史经验与教训/处理民族问题的思路

  1999年6月17日,江泽民总书记在西安发出了开发西部的总动员令,从2000年开始,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的重点将由东部向西部倾斜,转而为全面启动和发展西部的社会经济,提高综合国力,从而带动国民经济步入一个新的台阶。西部大开发的序幕已经揭开。西部大开发的中心是经济建设,目的是为了改变西部地区相对滞后的状况,提高这一地区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并以此为契机促进全国的社会经济发展[1]。但是,西部大开发的总体战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制定和实施无疑将从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这一地区的历史和现实状况,以人为本,研究制约和影响西部大开发的各种社会因素,譬如社会稳定、文化差异、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民族宗教问题等,进而提出对策,科学运筹,保证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在这些社会因素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北民族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一、西北民族问题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重要性
  民族问题,即是指多民族国家内各民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矛盾。在阶级社会里,因统治民族执行了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因此,民族问题大多呈现出对抗的性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消灭了阶级,实行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已渐消除,因而,这一时期我国的民族问题,则基本上处于因民族间各方面的差别而引起的非对抗性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2]。但是,由于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加之国际大环境的影响及执行民族政策过程中的不当,也会使非对抗性的民族问题转化为对抗性的民族问题,影响我国的社会稳定和国家的统一。
  西部大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施的前提与保证。西北民族问题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地位与作用是由西北地区的历史与现实状况所决定的。而西北民族问题,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均是制约和影响西部大开发的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
  从历史上来看,中国西北地区(指今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五个省、自治区)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多种族活动的主要地区之一。从古至今,有许多民族的人们都为这一地区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的卓越的贡献;同时,各民族的活动也一直制约和影响着中国历史的进程。如今,西北仍然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主要地区,全国五个民族自治区这里就占了两个,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仅新疆的面积就占到全国陆地面积的六分之一,超过西北其他四省(自治区)面积的总和;其他三个省也有少数民族,而且在青海、甘肃两省中,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大,分布地域广,虽无“自治区”之名,但实际上也是少数民族聚居的民族大省。此外,西北地区还与我国另外两大自治区,即西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相连,境内有大量的藏族和蒙古族分布,并与这两个自治区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正因如此,同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民族问题在西北地区就显得尤为突出。
  上述这些民族自治地方一方面在面积上占了西北地区的绝大部分,而且在资源上也拥有优势条件;但另一方面,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和历史的原因,也是西北地区主要的贫困带。少数民族人口在西北贫困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大,社会经济发展平均水平不仅落后于东部地区,也落后于西北的汉族聚居区。所以,从国土开发的角度来看,西北地区的大开发实际上主要是在民族地区进行(这种情况在整个西部都是如此,只不过在西北地区表现得更为突出罢了)。从加快提高西部人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角度来看,西北地区的大开发实际上又是重点解决占人口大多数的少数民族贫困问题,缩小少数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之间、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社会经济发展中日益加大的差距。正因如此,费孝通先生才说:“在这样的地区讲经济发展,当然不能不考虑到民族这个重要方面,甚至可以说,我们实际上是在讨论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经济发展问题。”[3]所以,在西北地区搞开发,我们不仅不能回避随时出现和遇到的民族问题,而且如何对待和处理民族问题也应是制定大开发战略的一项基本的出发点。西部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发展与提高是西部大开发的目标与标志之一。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实行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民族政策,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历史上那种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等对抗性矛盾基本上消失。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西北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一直滞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少数民族区情况尤甚。1949年以后,尽管国家不断加大对西北民族地区人力、财力和物力等方面的投入,但由于基础设施薄弱和地理环境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制约,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依然难尽如人意。改革开放以来,西北地区虽然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发展重点和速度上的差异,东西部之间的差距和西北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与汉族聚居地区的差距反而加大了。这一状况反映在西北地区,最为突出的便是大多数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依然十分落后,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状态不仅没有缓解反而有所加剧。而以市场经济为特征的西部大开发洪流,势必与西北地区旧的思维模式、民族文化传统发生碰撞和冲击,从而产生各种新矛盾、新问题。这些问题在客观上就成为直接制约和影响西部大开发战略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且往往会被国内外一些别有用心的势力所利用,在西北地区借民族宗教问题制造事端,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严重影响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
  不仅如此,就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过程中,西部资源的利用开发、生态环境的保护、文化教育的发展、利益分配关系等诸多方面中所出现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也将会造成上述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消极后果,使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受到制约。所以,西北民族问题及其可能引发的诸多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惕。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西部大开发的总的原则之一就是:“把加快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同保持政治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结合起来。”这就把民族问题提高到了一个战略的高度来考虑,表明中央对这一问题的清醒认识和高度重视。目前,国内外对于西部地区经济开发方面的各项专题研究尽管已经十分深入,但总的来讲大多仍然只是从区域经济发展、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纯经济角度出发,有意或无意忽视这一地区,尤其是西北地区特殊的人文与社会环境因素;缺乏对西部开发历史上经验和教训的系统、全面的总结,对于当今各民族与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与地位的研究,则更为薄弱。显然,如果没有重视和正确处理西部大开发中的民族问题,特别是西北民族问题,缺乏一个民族团结、政治稳定的社会环境,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就无从谈起。
  因此,在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今天,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邓小平理论为指针,全面、系统地总结历史上西北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各民族关系史上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充分认识当今西北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现状,探讨其形成的原因,研究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过程中对西北少数民族及民族关系所可能产生的影响等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政策,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民族政策体系,形成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政策等,不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理论价值,而且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西北民族问题的特点与西部大开发
  现今西北民族是历史上西北各民族经过长期历史发展过程逐渐形成的。现今西北少数民族与国内其他地区的民族问题有许多相同的地方,但无论在民族构成、地缘分布、社会经济、文化传承、族际关系等方面,却具有自己的特点。虽然在西部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情况,但西北地区尤为突出,而它又是与西部大开发息息相关的。这些特点主要是:
  第一,民族构成的多样性、复杂性与地缘分布上的边疆性西北5省、区总面积为29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30%;其中陕西省仅19万平方公里,其他四个民族自治区和民族聚居大省面积达277万平方公里,占西北总面积的94%。全国56个民族中,有16个以西北各省区作为主要的聚居区,人口多寡不同。其中有相对聚族而居的民族,如新疆的维吾尔、哈萨克、塔吉克 、乌兹别克、塔塔尔、柯尔克孜、锡伯,青海、甘肃的土族、撒拉、东乡、保安、裕固等少数民族,他们的语言则分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系,并且大多都有自己的文字。此外,也有处于大聚居、小分散的少数民族,如回族、蒙古族、藏族等。在西北地区,汉族与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杂居的现象十分普遍,民族问题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
  特别是西北地区有漫长的国境线,而西北少数民族有很大一部分就分布在边疆地区,最为典型的当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中还包括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族自治州和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等三个边境民族自治州县)。它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克什米尔等国家和地区接壤。这里国际关系十分复杂,历史遗留下来的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成为该地区战乱不断的根源。分布在边疆地区的这些西北少数民族一方面在建设着自己的家乡;另一方面还肩负着巩固国防、保卫国家领土安全的神圣使命。这就使得西北地区的民族问题在西部大开发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第二,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滞后性由于西北地区自然环境所决定,在经历的漫长的历史时期中,西北少数民族主要从事着传统的农业和牧业,城市人口所占比例较小,工业化程度很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西北地区的社会经济,特别是工业,虽然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如上所述,与东部地区相比,仍然是滞后的。更为严重的是,两者的差距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反而日益拉大了。据统计,西部省区和东部最发达的上海相比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差距均在7倍左右。经验表明,若地区发展差距倍数超过8,则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将显示出来,南斯拉夫、前苏联均是如此[4]。西北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滞后性是西北民族问题中的一项带有根本性的因素。如何处理好西部大开发与西北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严峻的课题。
  第三,文化传统的宗教性西北各少数民族绝大多数都有各自传统的宗教信仰,民族文化 在很大程度上都依附于宗教而存在,并成为维系本民族凝聚力的一种重要形式。在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的西部大开发的新形势下,这些肇始于农业、牧业文明的传统民族文化势必面临着一次大的挑战。此外,西北少数民族有很多信仰伊斯兰教,而伊斯兰教的世界性和内部各教派之间的不稳定性,也可能作为一种外在因素,影响到西北民族地区。所以,西北民族问题中的宗教性也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第四,族际关系中的跨国性由于历史的原因,生活在西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在比邻的国家和地区也有大量的分布,成为了通常所称的跨国民族。如蒙古族、哈萨克族、乌兹别克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等。这些民族甚至还建立了自己的民族国家,如蒙古人民共和国 、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这些民族国家的一举一动有可能影响到我国西北的一些跨国民族。在西北大开发,对外开放日益加强的形势下,这些跨国民族之间的关系也将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西北民族问题中的边疆性与跨国性,在西部大开发中有着双重的作用,即一方面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跨国民族之间可以加强彼此的经济和文化联系,扩大经济和文化交流,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再现昔日丝绸之路的繁华景象;另一方面,跨国民族之间因宗教、民族的关系,也必然存在和助长西北地区的分裂活动的因素, 甚至通过国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使西北地区的分裂活动与国际恐怖活动合流。对此,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思想准备。
  第五,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与复杂性从20世纪初以来,西北地区的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不断挑起事端,内外勾结,制造分裂事件,挑拨民族关系,危害国家安全和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在当前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所面临的复杂的国际形势下,民族分裂分子的分裂活动不仅不会停止,反而有可能与国际反华势力相勾结,在一定条件下,反分裂的斗争将会变得激化起来。对于这一小撮分裂分子,我们一方面要剥去其宗教的和民族的外衣,揭露其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危害国家安全和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质,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坚决打击;另一方面则要紧紧依靠广大的西北少数民族群众,坚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不动摇,决不能因一小撮分裂分子的破坏,而影响西部大开发战略在西北民族地区的实施进程。
  三、处理西北民族问题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在阐述处理西部大开发中西北民族问题的几点思路之前,有必要对历代处理西北民族问题的得与失作一概括性的回顾,因为历史的经验仍可作为今天之借鉴。事实上,中国自从有文字记载以来,西北地区的多民族格局及其纷繁复杂的民族关系就一直深深影响着历朝历代的政治形势。西北少数民族的兴盛和衰亡同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息息相关,荣辱与共。加之从商周到隋唐,关中地区在相当一段时间是当时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西北民族地区作为拱卫京畿的战略地位就显得尤为重要。正因如此,历代中央王朝常常把西北民族问题作为其治理民族地区、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方略之一,并在此过程中为后人留下了一笔丰厚的遗产。
  首先,中央王朝的稳定和繁荣是西北民族地区稳定和发展的基础中国在历史上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央王朝始终是周边少数民族倾慕和凝聚的中心所在,各民族均奉之为正朔。凡是中央王朝团结、强盛、开放、繁荣的时代,同时也就是我国民族地区较为稳定、发展,民族关系较为和睦、融洽的时期。西北民族地区自然也不例外。在这方面最为典型的当属汉、唐时期。在这一历史时期,即使民族问题出现了一些波澜,中央王朝也可以借助其在各民族之中的良好的影响力以及各民族强烈的向心力,运用自身雄厚的人力、物力、财力 等手段,较为妥善地处理各类民族问题。诸如汉之对匈奴和唐之对突厥、回鹘。反之,当中央王朝自身力量衰微、内乱,乃至分裂之际,也是民族问题复杂、民族矛盾尖锐的时期。诸如魏晋南北朝时期,两宋契丹(辽)、党项(西夏)、女真(金)诸政权对立时期等。历史从正反两个方面告诉我们,中央的稳定和强大是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保证,也是民族地区发展、繁荣的前提和基础。
  其次,民族政策是处理西北民族问题的核心中国古代封建统治阶级民族政策的理论基础 ,是传统的“内中华,外夷狄”和“夷不乱华”思想;其划分民族的标准主要是文化,即凡是接受中央王朝奉为圭臬的儒家思想和文化的,不管他以前是什么民族和种族,或从事何种经济生活方式的,均可被视为华夏;反之,即使是华夏族,如果背叛儒家文化接受夷狄文化,亦将被视为夷狄。正因为如此,“怀德四夷,治安国土”便成为了历代统治者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在上述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在对待西北少数民族的问题上采取了以“羁縻”或“怀柔”为主、武力征伐为辅的政策。事实上,这一民族政策虽然仍是建立在民族压迫和歧视的基础之上,但在历史上还是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尤其是以文化作为区分华夷的主要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增强各民族之间的凝聚力起到了 重要的作用。与此相反,那种单纯依赖军事力量震慑西北少数民族的政策,历史证明是不可取的。此外,由于封建统治阶级的局限性,历代封建王朝对西北少数民族地区重管理、轻建设;只知以“协饷”、“布施”、“赏赐”等名义,对该地区进行单纯的“输血”,而忽视 了扶持和帮助其自身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结果往往是得不偿失,反而使西北少数民族社会经济一直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从而成为引发一系列民族问题的根源。这些历史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再次,官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当地的民族关系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管理的各级地方官员是中央各项民族政策的直接执行者。他们的所作所为,直接影响到各项民族政策的贯彻和实施,对保证民族地区的稳定和长治久安至关重要。作为与各少数民族的直接接触者和管理者 ,民族地区各级地方官员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被各少数民族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他们个人的品行、能力和魅力,也将对当地少数民族背向产生直接的影响。东汉班超仅率36人受命出使、管理西域,深受各族群众的爱戴。在西域发生反叛事件而汉廷又无暇西顾的危急形势下,他毅然拒绝了汉廷令其东返的命令,接受了西域各族人民的盛情挽留;在孤立无援的不利条件下,依靠当地各族人民,充分发挥了其个人的魅力与才干,迅速平定反叛势力 ,维护了西域地区的稳定和团结。清代林则徐被发配到伊犁后,十分关心当地各族人民的疾苦,主持兴修了一系列的水利工程,惠泽各族百姓,“林公渠”的名字至今仍在当地的维吾尔族群众中广为流传。相反,地方官吏暴虐无道,鱼肉各族百姓,导致民族问题激化的例子 ,在历史上也屡见不鲜。吏治的腐败常常成为引发民族问题的导火索,这一点值得我们深思和警觉。
  四、处理西部大开发中西北民族问题的几点思路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的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的性质发生了本质的变化,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基本上消除,确立了各民族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但各民族在发展阶段上的事实上的不平等状态,便成为民族问题产生的主要根源。缩小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差距,逐步消灭这种不平等的状态,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鉴于西北地区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的不平衡性,解决这些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民族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都是一个客观存在;事实上,只要民族存在,就有民族差异,就有民族问题。因此,充分认识西北民族问题存在的长期性、复杂性,就会使我们在西部大开发中遇到民族问题时能有一个充分、健康的思想准备,既无须大惊小怪,也不要小题大做。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改革开放以来,西北民族问题不仅存在,而且具有了上述新的特点。因此,如何正确处理西北大开发中的西北民族问题就显得至关重要。在当前的形势下 ,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思路出发:
  1.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民族和宗教政策以及民族区域自治等各项法规,并根据西部大开发新形势下可能出现的新的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和充实经过50多年的实践证明,我国现行的一整套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等法规,是根据我国多民族具体情况,实现各民族一律平等、当家作主和解决民族问题的有力武器。虽然50年来,这些政策和法规曾受到来自“左”的和右的方面的干扰,但是我们从中也吸取了不少的经验和教训。在新形势下,我们的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仍存在不少问题。如过分强调民族成分和民族问题 ,甚至实行无原则的迁就,冲淡了法律和政策的权威性,客观上助长了某些消极因素的蔓延;宗教事务管理仍然存在混乱现象,管理不力;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等。此外,随着西北民族地区形势的发展,应在总结50余年民族政策和法规执行过程中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调整、充实和制定一些新的法规,如《宗教管理法》、《反恐怖活动》 ,以及选拔配置干部的有关规定等。
  党和国家正确的民族政策及民族区域自治等法规是通过各级干部来贯彻执行的。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西北地区的各级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配置事关重大,他们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关系到西北边疆民族地区的稳定和民族的团结。正因为如此,当前进行的反腐败斗争,在西北民族地区也就具有了特殊的重要意义。我们应在加大反腐败力度的同时,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能者上,庸者下;不管是什么民族的干部,腐败者坚决清除之,决不能使之成为破坏党和政府与各少数民族关系的作祟者。
  2.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各民族共同富裕是妥善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不能因局部的民族问题而影响大开发战略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的主要根源在于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的不平衡性,只有缩小这种差距、提高各民族社会生活水平才能从根本上处理好当代民族问题。这一点不仅符合西北各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而且也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两者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正因如此,我们在西北民族地区一方面可以放心大胆地搞开发和建设,让各民族尽早、尽快地从西部大开发中直接受益,赢得他们对大开发的理解和支持 ; 另一方面又要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新的民族问题进行认真而客观的分析,清醒认识西部大开发新形势下民族问题可能发生的变化,正确区分和谨慎处理各类不同性质的民族问题。
  对于经济发展方面出现的问题和分歧,诸如少数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利益分配、不同文化 碰撞和融合、民族地区自然生态环境与开发等问题,则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以说服教育为主,摆事实、讲道理,求大同、存小异,在发展各民族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取得共识。对于那些蓄意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制造事端的一小撮分裂分子和宗教极端分子,我们则要依照法律予以坚决、及时、严厉的打击。即使出现局部民族问题的激化 ,我们也不能动摇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决心。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妥善处理西北民族问题。时不我待,对于西北各族人民来讲,应该格外珍惜这次发展社会经济的机遇。
  3.西北少数民族自我发展机制的形成与完善是西部大开发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西北民族地区来讲,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与以往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搞经济建设不同,各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内外条件和环境都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可以说机遇和挑战并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民族自我发展的权力将极大地获得扩展,其自身的发展活力和创造力也将被充分地激发出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央对民族地区以“ 输血”为主的发展模式,也将被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培育“造血”功能所取代。许多传统的思想观念在新的形势下会受到冲击,那种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形成的等、靠、要思想一定要彻底地摈弃。
  因此,在国家支持、先进地区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支援和对外开放、自主权扩大的有利条件下,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自身形成符合本民族、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可持续发展机制,是西北少数民族彻底摆脱贫困、落后的状态,真正实现西北各少数民 族社会、经济、文化的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中央政府则应在政策上、资金上提供各项必要的优惠条件,积极协助和促进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我发展机制的形成与完善。同时,西北民族地区搞经济开发与东部地区的内外部条件都有所不同,不能照搬东部地区发展的模式,而应在吸取东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西北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以革新和创造。“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在东部地区经过实践证明是比较成功的,但在西部民族地区实施起来,则应当慎之又慎。因为西北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的贫富差距现在已经相当大了,加之西北各民族间社会经济发展本身又存在着严重不平衡性。“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一在东部市场经济发展之初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政策,在西北民族地区很可能会导致两极分化加快,业已存在的贫富差距加大;尤其是不同民族之间贫富程度的扩大,将有可能使得民族间的隔阂与矛盾加剧,如果被敌对势力所利用,则更容易引发民族问题性质的转化。鉴于西北地区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发展程度上事实上存在的严重差距,而少数民族在许多方面起点又很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尤其是在经济发展中处于竞争的不利地位,属于弱势群体,所以在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上要特别注意对少数民族群体的适当倾斜,至少要创造条件使各民族在西部大开发中相对处于同一个起跑线上。为此,作为全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中央政府,一方面要积极协助培养、创造和激发各民族自我发展的有效机制,另一方面则应在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自己的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节者的作用,运用全国经济杠杆的协调性和政治上的权威性,采取各种有 效措施,防止西部大开发中的利益矛盾转化为严重的民族问题。
  4.坚决防止和打击任何形式的分裂和恐怖活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国家和公民意识,淡化地区民族意识,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西北地区,特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由于西北周边各国局势的变化及“科索沃危机”的爆发,使本世纪早已存在的分裂和恐怖活动更加猖獗,严重影响了新疆的社会稳定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因此,对西北地区新疆分裂、恐怖活动应予以坚决的打击,以确保社会的稳定。反分裂、反恐怖活动的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社会的系统工程;反对分裂、维护统一,是国家利益的最高所在,也是西北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事实上,任何形式的分裂、恐怖活动往往是借民族、宗教问题兴风作浪的,因此除了坚持上述党的民族政策及法规,调整、充实、制定和完善各项相关法规,采取正确的策略外,还应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国家和公民意识,淡化地区和民族意识。其实,任何民族分裂分子和宗教极端分子的行为,尤其是恐怖活动,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国家的安全,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引起了国内外人民和国际社会的公愤,是不得人心的,完全可以而且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加以解决,而不应当笼统地归之于民族问题当中,以免混淆视听,为别有用心的国际反华势力所利用。如果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坚持从法律的而不是民族的或宗教的立场处理某些问题,那么事情也许就会简单的多。
  目前,我们有关国家和公民意识的教育还相当薄弱,各族群众在国家和公民意识的认识上还存在着许多模糊的地方;片面强调本地区、本民族的局部利益而不顾国家和全民族整体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更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还利用各族群众的一些模糊认识,打着代表本民族利益的旗号蛊惑人心,行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之实。对此,我们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地揭露他们的险恶用心,坚决依法予以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现在就要通过立法、宣传、教育等有效手段,强化各族群众的国家和公民意识,“将各民族的主流意识集中到国家 、国民意识中来”[5],从而在西北各族群众中牢固树立西部大开发,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使他们积极、自觉地投身到西部大开发洪流之中。
  5.加强民族团结,既重视各民族的特点,又要强调中华民族的共同性;既发扬各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又强调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以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缩小民族之间的差距,使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施在西部大开发中,对于各民族的特色和文化要予以充分的注意,否则,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将会受到制约和影响。即是说,西北各个民族均有自己的民族特点和优秀的文化传统,应加以发扬,这不仅对本民族的社会发展及贯彻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是必要的,而且西北各民族的文化资源也可直接服务于西部大开发的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但是,西北各族均是中华民族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完全、片面强调本民族 的特点和文化,而拒绝接受其他民族甚至国外民族先进的、优秀的文化,须知各民族的文化 交流与融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少数民族地区在文化教育和科技发展方面更应加大力度,在文化教育中充分保障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应用的同时,也更应注意吸收我国及世界先进文化和教育体系与制度,抑制宗教教育的不正常发展。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中国即将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情况更是如此。这也是缩小各民族在经济和文化上的差别,走共同繁荣之路,使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施的必由之路。
  总之,只有坚决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高西北各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逐步缩小东西部之间的整体差距,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乃至消除西北民族问题对我国政治经济生活的负面影响;处理好西北民族问题,不仅能够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凝聚力,提高综合国力,而且还将有力地保证和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反之,西北民族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导致问题激化,势必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也是难以想象的。因此,充分认识和正确处理西部大开发与西北民族问题的辩证关系,应当是我们制定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时必须考虑的一项重要社会因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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