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9委托电脑:民族中学“文明宿舍”考核评估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18:06:58
为了激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结奋进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学校的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宿舍的基本要求
1、团结和谐。宿舍成员集体荣誉感强;成员之间团结互助,讲文明礼貌;有正义感,勇于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2、勤奋学习。宿舍全体成员勤奋好学,思想进步,寝室文化氛围浓厚。
3、遵章守纪。宿舍全体成员模范遵守《尖扎县民族中学宿舍管理制度》。
4、卫生整洁。室内个人及公共部位能始终保持整洁,全室成员热心参加学校好人好事活动。
5、爱护公物。宿舍全体成员爱护公共财物,珍惜水电资源,节约用水、用电。
二、文明宿舍的基本条件
1、全室成员积极参加寝室文化建设的各项活动;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互助,无吵架斗殴现象发生。
2、全室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迟到早退、无旷课记录。
3、全室成员学期内无晚归或夜不归宿等其他违纪现象,未受到德育处或宿管室书面通报批评或任何违纪处分。
4、宿舍长以身作则,工作热心负责;全室成员讲究卫生,宿舍有值日制度,主动搞好寝室内务并能保持寝室的卫生整洁,本学期内保持每次内务检查均达合格以上,且至少3次(月)获“星级宿舍”。
5、宿舍全体成员积极主动维护宿舍区正常秩序,不损坏公共财物;节约水电资源。
三、文明宿舍评估内容
1、学习勤奋
(1)宿舍全体成员认真学习学校有关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全室成员学习态度端正,无旷课、无迟到早退记录。
(3)全室成员期末补考人数不超过五分之一。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化建设活动。
2、安全稳定
(1)不动用明火;不违章乱接电、安装插座,不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
(2)同学之间和睦相处,团结友爱,无吵架斗殴现象。
(3)有高度的防范意识,宿舍内无失窃事故发生。
(4)全室成员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遵纪守法
(1)宿舍成员无晚归、不归现象。
(2)无擅自在外租房住宿现象。
(3)无擅自更改、调换或占用他人的床位和生活用品。
(4)无擅自手机、mp3、手电筒等电器设备带入寝室内存放及安装使用。
(5)无在宿舍楼大声喧哗或走廊内打球,张贴广告现象。
(6)无打扑克以及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7)无擅自留客住宿或带异性入寝室现象。
4、内务整洁
(1)宿舍门窗、墙面干净,无蜘蛛网、无污渍、无积灰,,玻璃明亮。
(2)宿舍窗台和床底下无垃圾、无污渍,无异味,无堆积物。不得把垃圾抛向窗外或放在走廊,无卫生死角。
(3)卫生用具干净。
(4)室内用品按规定要求摆放。桌面、床架(床底)、书架、毛巾架干净无灰尘,物品按规定摆放整齐。
(5)床上被子折叠摆放整齐;床单干净平整,无衣物悬挂。
(6)室内灯具干净,无灰尘。

5、爱护公物
(1)宿舍门、玻璃、床、完好无人为损坏。
(2)日光灯、厕所灯、门厅灯、走廊灯、电源插座等正当使用,无损坏。
(3)墙壁上不乱钉钉子、挂钩、不乱贴、乱画。
(4)宿舍财产如有损坏情况,及时进行报修。
(5)节约用水、用电,无浪费现象发生。
四、文明宿舍的申报、评估程序
1、文明寝室评估小组由德育处和后勤、宿管室以及各宿舍楼管理员、学生会主要负责人等组成。
2、文明宿舍采取自愿申报制度。凡自愿申报文明寝室的,必须由寝室长代表全体成员在每学期开学的二周内提出申请并填写“文明寝室”申报表。
3、由班主任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报宿管室签字后交德育处‘
4、由宿管中心依据“文明宿舍”的基本要求、基本条件、评估内容和评分标准,按月组织检查考核,评定月“星级宿舍”;期末在“星级宿舍”考核的基础上,评定“文明宿舍”。5、期末由宿管中心整理 “文明寝室” 评定结果,上报德育处审批。
五、文明宿舍的评定、表彰、奖励
1、评定办法:
(1)、建立申报宿舍的档案制度。由各宿舍楼责任管理员负责,将每一申报宿舍的资料按时上报宿管中心。
(2)、月“星级宿舍”评定。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寝室全体成员思想作风好、寝室内务达良好以上;安全、纪律和公共财产维护等检查得分均为优秀;在月末根据考核综合得分评定“星级宿舍”。
(3)、期末“文明宿舍”评定。一学期中,评上3次以上“星级宿舍”的,在期末有资格参加“文明宿舍”的评定。不足3次的,作为“星级宿舍”单项奖予以奖励。

2、寝室综合得分等级评定
按“学习勤奋、安全稳定、内务整洁、遵纪守法、爱护公物”五个方面分别评估得分,进行综合等级评定。
各方面评定等级范围:优(95-100)、良(90-94.9)、一般(80-89.9)、差(79.9以下)。
3、奖励措施
(1)通过开展争创“文明宿舍”活动,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对评上的“文明宿舍”和“星级宿舍”,每学期一次召开表彰会,予以表彰和奖励:
(2)、宿管中心可直接推荐优秀寝室长及优秀宿管干部参加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3)、宿管中心将对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抓到盗窃分子、积极协助宿舍管理员工作等好人好事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