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影机参数:交易品种---股票知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8:36:46
一、我国现有股票的类型
(一)国有股
  国有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二)法人股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股份公司形成的股份,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股份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三)公众股
  公众股也可以称为个人股,它是指社会个人或股份公司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公众股有两种基本形式,公司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
1、 公司职工股
  公司职工股是指股份公司职工在本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 
2、社会公众股
社会公众股是指股份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时向社会公众(非公司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 
(四)外资股
  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为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股份。这类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称为B股。B股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外币认购买卖。
  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它也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 
二、优先股票的特征
  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相对应,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如优先分配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权)的股票。 与普通股票相比较,优先股票的特点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股息率固定
  优先股票在发行之时就约定了固定的股息率,今后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如何变化,该股息率不变。
2.股息分派优先
  在股份公司盈利分配顺序上,优先股票排在普通股票之前。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
  当股份公司因破产或解散进行清算时,在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优先股股东排在债权人之后,但排在普通股股东之前。 
4.一般无表决权
  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 

三、普通股票股东享有的权利
1、 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权
  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作为普通股票股东,行使这一权利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 
2、 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他们有权要求从股份公司经营的利润中分取股息和红利;二是他们在股份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要求取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3、 优先认股权
  优先认股权是指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加发行新的股票时,原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按其持股数,以一定比例及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认购的权利。这种权利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能保证普通股股东在股份公司中保持原有的持股比例。二是能保护原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和持股价值。 
四、普通股票的特征
1、普通股票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股票
2、普通股票是标准的股票
3、普通股票是风险最大的股票
五、股息与红利
(一)股息红利的来源
  股息是股东定期按一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红利则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获取股息和红利,是股民投资于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经济权利。 
  一般来讲,上市公司在财会年度结算以后,会根据股东的持股数将一部分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股东。根据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条例,我国的上市公司必须在财会年度结束的120天内公布年度财务报告,且在年度报告中要公布利润分配预案,所以上市公司的分红派息工作一般都集中在次年的二、三季度进行。
  在分配股息红利时,首先是优先股股东按规定的股息率行使收益分配,然后普通股股东根据余下的利润分取股息,其股息率则不一定是固定的。在分取了股息以后,如果上市公司还有利润可供分配,就可根据情况给普通股股东发放红利。
  股东一年的股息红利有多少?这要看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因为股息和红利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所以税后利润既是股息和红利的唯一来源,又是上市公司公红派息的最高限额。在上市公司分红派息时,其总额一般都不会高于每股税后利润,除非有前一年度节转下来的利润。由于各国的公司法对公司的分红派息都有限制性规定,如我国就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资本公积金来弥补公司亏损或转化为公司资本,所以上市公司分配股息和红利的总额总是要少于公司的税后利润。 由于上市公司的税后利润既是股息红利的来源且又是它的最高限额,所以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直接关系着股息和红利的发放。在一个经营财会年度结束以后,当上市公司有所盈利时,才能进行分红与派息。且盈利愈多,用于分配股息红利的税后利润就愈多,股息红利的数额也就愈大。 
  除了经营业绩以外,上市公司的股息政策也影响股息与红利的派发。在上市公司盈利以后,其税后利润有两大用途,除了派息与分红以外,还要补充资本金以扩大再生产。如果公司的股息政策是倾向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则就有可能少分红派息或不分红而将利润转为资本公积金。反之,派息分红的量就会大一些。
  股息红利的分配还要受国家税收政策的影响。上市公司的股东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要依法承担纳税义务,如我国就有明确规定,持股人必须交纳股票收益(股息红利)所得税,其比例是根据股票的面额,超过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的部分要缴纳20%的所得税。 
  上市公司在实施分红派息时,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得违反公司的章程,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股息红利的发放数量。这些原则如下: 
1.必须依法进行必要的扣除后才能将税后利润用于分配股息和红利。其具体的扣除项目和数额比例要视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通过的分红决议是不能与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 
  在上市公司的税后利润中,其分配顺序如下:
  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公积金。 
  支付优先股股息。 
  支付普通股股利。 
  在公司按规定的比例交纳所得税后,将依照注册资本的数额(也就是总股本)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但当法定的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比例一般为5-10%,任意公积金和股利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的盈利情况报请分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2.分红派息必须执行上市公司已定的股息政策。上市公司一般都要将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与股东们追求短期投资收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相应的股息政策,作为分配股息、红利的依据。
3.分红派息必须执行同股同利的原则。具体表现在持有同一种类股票的股东在分红派息的数额、形式、时间等内容上不得存在差别,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可例外。如沪深股市的一些上市公司在分红派息时,给个人股或职工内部股送红股,而给法人股或国家股派发现金红利。这实际上是一种不公平行为,它侵犯了法人股和国家股的权益,是同股不同权的表现,所以国有资产管理局多次发文制止这种同股不同权的分红方式。 
4.上市公司在依上述原则分红派息时,还必须注意有关的法律限制。一般包括:
 上市公司在无力偿付到期债务或者实施分红派息后将导致无力偿付债务时,不得分派股息、红利。即使是公司的总资产额超过了公司所欠债务总额,但是当其流动资金不足以抵偿到期债务时,公司亦不得分派股息、红利。 
  上市公司分配股息、红利,不得违反公司所签订的有关约束股息、红利分配的合同条款。 
  上市公司分派股息、红利,依法不得影响公司资产的构成及其正常的运转。比如,公司为了分派股息、红利或收回库藏股票而支出的金额,不得使公司的法定资本(股本)有所减少。
  公司董事会的自行限制。其主要表现在分派股息、红利时,不得动用公司董事会为了扩大再生产或应付意外风险而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留存收益部分。
(二)股息红利的发放方式
  股息红利作为股东的投资收益,是以股份为单位计算的货币金额,如每股多少元。但在上市公司实施具体分派时,其形式可以有四种:这就是现金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和股票股利等。 
  财产股利是上市公司用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向股东分派的股息和红利。它可以是上市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的有价证券,也可以是实物。负债股利是上市公司通过建立一种负债,用债券或应付票据作为股利分派给股东。这些债券或应付票据既是公司支付的股利,又确定了股东对上市公司享有的独立债权。现金股利是上市公司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股东的股息红利。也是最普通最常见的股利形式,如每股派息多少元,就是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用股票的形式向股东分派的股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送红股。 
  采用送红股的形式发放股息红利实际上是将应分给股东的现金留在企业作为发展再生产之用,它与股份公司暂不分红派息没有太大的区别。股票红利使股东手中的股票在名义上增加了,但与此同时,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大了,股票的净资产含量减少了。但实际上股东手中股票的总资产含量没什么变化。 
  由于要在获得利润后才能向股东分派股息和红利,上市公司一般是在公司营业年度结算以后才从事这项工作。在实际中,有的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进行两次决算,一次在营业年度中期,另一次是营业年度终结。相应地向股东分派两次股利,以便及时回报股东,吸引投资者。但年中期分派股利不同于年终分派股利,它只能在中期以前的利润余额范围内分派,且必须是预期本年度终桔时不可能亏损的前提下才能进行。 根据分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分红的基本程序是,首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股息政策,确定股利分派方案,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董事会即可依股利分配方案向股东宣布,并在规定的付息日在约定的地点以约定的方式派发。 
  在沪深股市,股票的分红派息都由证券交易所及登记公司协助进行。在分红时,深市的登记公司将会把分派的红股直接登录到股民的股票帐户中,将现金红利通过股民开户的券商划拨到股民的资金帐户。沪市上市公司对红股的处理方式与深市一致,但现金红利需要股民到券商处履行相关的手续,即股民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柜台中将红利以现金红利权卖出,其红利款项由券商划入资金帐户中。如逾期未办理手续,则需委托券商到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三)除权与除息
  上市公司发放股息红利的形式虽然有四种,但沪深股市的上市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一般只采用股票红利和现金红利两种,即通常所说的送红股和派现金。当上市公司向股东分派股息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息;当上市公司向股东送红股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权。 
  当一定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有利润可供分配并准备予以实施时,则该只股票就称为含权股,因为持有该只股票就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在这一阶段,上市公司一般要宣布一个时间称为"股权登记日",即在该日收市时持有该股票的股东就享有分红的权利。 
  在以前的股票有纸交易中,为了证明对上市公司享有分红权,股东们要在公司宣布的股权登记日予以登记,且只有在此日被记录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票持有者,才有资格领取到上市公司分派的股息红利。实际股票的无纸化交易后,股权登记都通过计算机交易系统自动进行,股民不必到上市公司或登记公司进行专门的登记,只要在登记日的收市时还拥有股票,股东就自动享有分红的权利。 
  进行股权登记后,股票将要除权除息,也就是将股票中含有的分红权利予以解除。除权除息都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后进行。除权之后再购买股票的股东将不再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在股票的除权除息日,证券交易所都要计算出股票的除权除息价,以作为股民在除权除息日开盘的参考。因为在收盘前拥有股票是含权的,而收盘后的次日其交易的股票将不再参加利润分配,所以除权除息价实际上是将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予以变换。这样,除息价就是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每股股票应分得的现金红利,其公式为: 
  除息价=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股票应分的股利对于除权,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格除去所含有的股权,就是除权报价。
其计算公式为: 
  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1+每股送股率)
  若股票在分红时即有现金红利又有红股,则除权除息价为: 
 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应分的现金红利)/(1+每股送股率)
  上市公司有时也将配股与分红派息同时进行,其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应分的现金红利+配股率×配股价)/ (1+每股送股率+每股配股率) 
  如某只股票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为15元,拟定的分配方案分别为
①每股派息0.8 元;
②每股送股0.8股;
③每股送0.5股派息0.3元;
④每股送0.5股派0.3元配0.4 股,配股价5元,分别计算除息、除权价。
①每股派息0.8元,计算除息价。 
   除息价=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股票应分的股利 
   =15-0.8=14.2(元) 
②每股送0.8股,计算除权价。 
   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1+每股送股率) 
   =15/(1+0.8) 
   =8.33(元) 
③每股送0.5股派息0.3元,计算除权除息价。
   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应分的现金红利)/ 
(1+每股送股率) 
   =(15-0.3)/ (1+0.5)=9.80(元) 
④每股送0.5股派0.3元配0.4股,配股价5元,计算除权除息价。 
   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应分的现金红利+配股率×配股价)/ (1+每股送股率+每股配股率) 
   =(15-0.3+0.4×5)/(1+0.5+0.4)
   =8.87(元) 
(四)送红股的利弊
  在上市公司分红时,我国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红股。其实对上市公司来说,在给股东分红时采取送红股的方式,与完全不分红、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等方式并没有什么区别。这几种方式,都是把应分给股东的利润留在企业作为下一年度发展生产所用的资金。它一方面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实力,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它不象现金分红那样需要拿出较大额度的现金来应付派息工作,因为企业一般留存的现金都是不太多的。所以这几种形式对上市公司来说都是较为有利的。 
  当上市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这部分利润就以资本公积金的形式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而给股东送红股时,这一部分利润就要作为追加的股本记录在股本金中,成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但在送红股时,因为上市公司的股本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当地的工商管理机构进行重新注册登记,另外还需对外发布股本变动的公告。  但不管在上述几种方式中采取那一种来处理上一年度的利润,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并不发生任何变化,未来年度的经营实力也不会有任何形式上的变化。 
  而对于股东来说,采取送红股的形式分配利润将优于不分配利润。这几种方式虽都不会改变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不增减股票的含金量,因为送红股在将股票拆细的同时也将股票每股的净资产额同比例降低了,但送红股却能直接提高股民的经济效益。其根据如下:
1.按照我国的现行规定,股票的红利的征税可根据同期储蓄利率实行扣减,即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税额就是每股红利减去同期储蓄利率后再征收20%的股票所得税,这样在每次分红时要征收的税额是:
 所得税=(每股红利-本年度一年期定期储蓄利率)×20%
  当上市公司在本年度不分配利润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下一年度的红利数额就势必增大,股民就减少了一次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比如某上市公司上一年度和本年度每股股票的分红都为H元,如果每年都照章分红,同期储蓄利率为i,则股民每年应缴纳的股票所得税为(H-i)×20%,两年之和为2×(H-i)×20%。若将上一年度的利润滚存至本年度,则股民在本年度应缴纳的税额为(2H-i)×20%。(2H-i)×20%比 2×(H-i)×20%要大,两年合并分红时股民要比两年单独分红多缴i×20%的得所税。
2.在股票供不应求阶段,送红股增加了股东的股票数量,在市场炒作下有利于股价的上涨,从而有助于提高股民的价差收入。
3.送红股以后,股票的数量增加了,同时由于除权降低了股票的价格,就降低了购买这种股票的门槛,在局部可改变股票的供求关系,提高股票的价格。 将送红股与派现金相比,两者都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只不过是方式不同而已。只要上市公司在某年度内经营盈利,它就是对股民的回报。但送红股与派发现金红利有所不同,如果将这两者与银行存款相比较,现金红利有点类似于存本取息,即储户将资金存入银行后,每年取息一次。而送红股却类似于计复利的存款,银行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将储户应得利息转为本金,使利息再生利息,期满后一次付清。但送股这种回报方式又有其不确定性,因为将盈利转为股本而投入再生产是一种再投资行为,它同样面临着风险。若企业在未来的年份中经营比较稳定、业务开拓较为顺利、且其净资产收益率能高于平均水平,则股东能得到预期的回报,若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平均水平或送股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股东不但在未来年份里得不到预期回报,且还将上一年度应得的红利化为了固定资产沉淀。这样送红股就不如现金红利,因为股民取得现金后可选择投资其他利润率较高的股票或投资工具。
  上市公司的分红是采取派现金还是送红股方式,它取决于持多数股票的股东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判断和预测,因为分红方案是要经过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的。但我国上市公司中约有一半以上的股份为国家股,且其股权代表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由于切身权益的影响,经营管理人员基本上都赞同企业的发展与扩张,所以我国上市公司的分红中送红股的现象就非常普遍。 
(五)配股利弊
配股不是分红 
  分红是上市公司对股东投资的回报,它的特征为:上市分司是付出者,股东是收获者,且股东收获的是上市公司的经营利润,所以分红是建立在上市公司经营盈利的基础之上的,没有利润就没有红利可分。上市公司的分红通常有两种形式,其一是送现金红利,即上市公司将在某一阶段(一般是一年)的部分盈利以现金的方式返给股东,从而对股东的投资予以回报;另外就是送红股,即公司将应给股东的现金红利转化成资本金,以扩大生产经营,来年再给股东回报。而配股并不建立在盈利的基础之上,只要股东情愿,即使上市公司的经营发生亏损也可以配股,上市公司是索取者,股东是付出者。股东追加投资,股份公司得到资金以充实资本。配股后虽然股东持有的股票增多了,但它不是公司给股民投资的回报,而是追加投资后的一种凭证。 
  为什么股民会将配股混为分红呢?这是我国股市和股民尚不成熟所致。现代中国股市创立的时间较短,正处在发展和成熟过程之中,股市的规模较小,股票严重短缺,只要买到股票就能赚钱。这种现实极大地刺激着百姓入市投机的热情,而上市公司正是利用了这一点,低价向老股东配售新股,一方面壮大了公司的资金实力,且也满足了股民对股票的渴求。
配股与投资选择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当上市公司要配售新股时,它应首先在老股东中进行,以保证老股东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当老股东不愿参加公司的配股时,它可以将配股权转让给他人。对于老股东来说,上市公司的配股实际上是提供了一种追加投资的选择机会。 
  老股东是否选择配股以追加对上市公司的投资,可根据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配股资金的投向及效益的高低等来进行判断。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除了配股外,股民还可通过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或投资债券及居民储蓄来实现追加投资,其关键就要视投资收益情况来确定。如配股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还达不到居民储蓄存款利率,显然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益太差,其投资回报难以和居民储蓄相比拟,股民就可不选择配股这种方式来追加对上市公司的投资。当然,当一个上市公司确定配股以后,如配股权证不能流通,其配股就带有强制性,因为配股实施后股票就要除权,价格就要下跌,如老股东不参加配股,就要遭受市值下降的损失。其逃避配股的唯一的方法就是在配股前将股票抛出。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配股中,由于我国股份制的运作尚不规范,上市公司中国家股和法人股占绝对的控股地位,这些大股东极力赞成配股但拿不出资金来参加配股,且还将其配股权强制性的转让给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这种举措实际上是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一种侵犯。
配股与投资风险
  在比较成熟的股市上,配股是不受股东欢迎的,因为公司配股往往是企业经营不善或倒闭的前兆。当一个上市公司资金短缺时,它首先应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以解燃眉之急。一般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是不会拒绝一个经营有方、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的贷款要求的。而经营不善的公司就不得不向老股东伸手要钱以渡难关。从最近两年我国股市的配股情况来看,一些配股比例较高的公司往往都是业绩平平、不尽人意的。当然我国上市公司的配股之风盛行也有其他一些原因,如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期间资金较为紧张、贷款实行规模控制,上市公司也难以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另外从上市公司的扩展方式来说,由于通过配股来筹集资金比较容易,且因流通股股东所占比例较小也无法抗拒,所以配股就成为上市公司扩展规模的最好途径。 对股民来说,配股有时预示着更大的投资风险。首先,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每年度都可有30%的配股额度,不配也就浪费了指标。许多上市公司纯粹是为了配股而配股,所筹资金并不一定有合适的项目去投资。如一些上市公司,因在本行业已无扩展余地,就拿着配股资金去经营一些非主营业务,有的干脆就将资金存银行或炒股票、房地产,而这些公司在这些方面是不具优势的。其次,大比例、高溢价地配股意味着要用配股资金再造一个和公司现在规模相差无几的企业,即使能找到合适的项目,但项目的建设是否能顺利进行、项目投产后产品是否能有销路、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力量是否能跟得上,这都是影响配股资金能否在预定的期限内见成效的关键问题,上市公司对股民的投资回报就较难达到要求。再者,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配股具有一定的强制性,配股会将股民更多的资金拖入股市这个风险之地。按照分散投资的原则,鸡蛋是不能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股民不但不应将资金都投入到某一只股票,且还应留出一部分资金投入到风险较小的领域,如购买国库券或进行其它的实业投资。而每年连绵不断的配股势必将股民更多的资金拖入股市,使股民承担更大的市场风险。 
配股与资产流失 
  配股,一般是全体股东都应按持股比例追加投资,这样将不改变原有股东的相对持股比例。当然,如果某些股东对持股比例不介意的话,也可以放弃配股。但放弃配股的股东可能遭受市价损失。
  当流通股配股后,由于除权的作用,股价就要下降,对于参与配股的股东来说,由于股票数量增多,股票的市价总值不发生变化。而若放弃配股,这部分股东将因所持股票总市值的减少而蒙受损失。而对于暂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来说,市值只是一个名义的价格,其经济利益是否受损要视其配股后每股净资产含量和盈利能力的变化情况而定。 
  当配股价不等于每股净资产额时,股东放弃配股将导致资产的相互转移,也就是说,部分股东的资产将在配股之中流失了。当配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配股后每股净资产含量将高于配股价且低于原来的基数,这样,放弃配股的股东的部分净资产将无偿地流向参与配股的一方;而当配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值时,配股后每股净资产将大于原来的基数而小于配股价,参与配股一方的部分净资产就无偿地流向了放弃配股的一方。而依照中国证监会的现行规定,上市公司的配股价是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额的。这样,在上市公司的配股中,若国家股和法人股放弃配股,个人股东配股后所形成的部分净资产将无偿地流向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且配股比例越大、溢价愈高,个人股东的资产流失也就越大。 
配股与市盈率 
  股民之所以势衷配股,除了配股能增加手中的股票数量外,通过追加投资,配股还能降低市盈率。
  在上市公司配股时,只有当配股价低于配股时的股票市价,配股才能进行。当配股价大于或等于配股时的股票市价,股民可直接在股市上购买同类股票来增加持有的股票数量。 
  相对配股时的股票市价来说,配股价都是比较低的,配股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若能保持在原有的水平,由于配股后股民手中的股票成本有所降低,平均股价有所下降,股票的市盈率将会随之下降。 
  如股民甲以每股20元的价格购得G股票1000股,该股票的每股税后利润为0.2元,其市盈率为100倍。在G股票市场价格为每股15元时,上市公司宣布配股,配股价每股5元,配股比例每股0.5股。 
 根据配股的除权公式,配股后的除权价为:
  (Y=市价+配股率×配股价)/(1+配股率) 
 =(15+0.5×5)/(1+0.5) 
  =11.66(元) 
  股民甲以每股5元的价格配500股后,共持有G股票1500股,持股成本从每股20元降为每股15元,其市盈率从100倍降到75倍。 
  其实,降低股票的市盈率或股票的平均持有成本,并不一定非要通过配股来实现,如果股民甲能在市场上买到市盈率较低的股票,则其效果与配股是相同的,只不过是持有股票的种类增加了,因为配股只不过是上市公司为股民提供了一个购买低市盈率股票的机会而已。在上例中,如果股民甲能买到市盈率只有25倍(配股价/每股税后利润)的股票,再投资2500元,降低持股市盈率或股票成本的效果将是一样的,只不过所持股票的品种增加了。 
  在追加投资时,只要股民把握住这么一个原则,即后买股票的市盈率比先买的低,就能降低股票的平均市盈率。如果股民仅仅是想降低股票的持有成本或降低持股的市盈率,就不一定非要将自己限制在配股上。如在上例中,股民追加2500元投资就不一定非要投资到原有股票的配股上,如果市场上有市盈率更低的股票,如每股价格2.5元,市盈率只有10倍的股票,此时股民甲就可购该股票1000股,其持股的平均市盈率就从100倍降到了56.25倍,其效果比参加配股更好。
(六)股息红利与投资回报
  获取股息红利,是股东投资于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上市公司对股民的主要回报。但股息红利并不是上市公司给予股东的全部回报,而仅仅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从1995年沪深股市分红情况来看,上市公司的分红率(平均每股分红派息额/平均每股收益)一般约为70%,剩下的税后利润(总数的30%)都充实到了资本公积金中,成为企业的发展基金。所以西方股市分析中单纯地只将股息红利作为上市公司对股民的全部回报是片面的,只要是上市公司实现的利润,它都是对股东投资的回报,因为资本公积金的增加也就是股东权益的增加,它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实力,为未来的经营奠定了基础。 
  因为股息红利不是收益的全部,所以将分红派息额与平均每股净资产相比较,上市公司资本回报水平一般都比较低,1995年沪深股市约为7%左右,远远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或国债利率(11%左右)。而实际上1995年沪深股市上市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约为11%。 
  在论述股票的收益性时,人们都认为股票的收益要高于银行储蓄或国债。而在实际中,由于股票的价格与其所包含的净资产数量相脱节,股票的投资收益要远远低于储蓄利率或国债利率。若用平均股价来衡量,沪深股市的平均股价收益率(平均每股税后利润/平均每股股价)只有3%左右,也就相当于一年期的活期储蓄。 
  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是在比较中应用了不同的基数。在论述股票的收益率时,人们一般是将股票的收益与其面值相比较,如沪深股市1995年的面值分红率(平均每股的股息红利/股票面值)为17%,它远远高于当年的定期储蓄利率或国债利率。而实际的投资回报是以实际投入为基数计算的,它不是以股票的面值为分母,而是以平均股价为分母,所以股票投资的实际收益要低得多,如果将股民在交易中所消耗的交易税、费计算在内,股民的收益还要低。 
(七)业绩增长与投资回报
  股民的回报来自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业绩好,股民的回报就高;若上市公司经营不善,股民的回报就少,甚至没有任何回报。 
  在谈及上市公司的发展时,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是经常被用来论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一些投资价值报告也常应用这几个指标的增长率来说明公司对股东的回报。 
  实际上,营业收入是一家企业在一年中取得的收入之总和,它是一家企业的经营规模。对于一家生产型的公司,营业收入是销售额;对于一家服务性企业,它是所提供劳务的总收入。如果将股民比着一家企业,营业收入就是一年中股民卖出股票的总交易额。所以,营业收入表示的是一种销售规模,销售的越多,营业收入就越大,而对于一家贸易公司来说,资金周转的越快,营业收入也就越大。 
  由于营业收入是一家企业的毛收入,它没有扣减经营支出即成本,它不是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所以经营收入的增长与否,还谈不上是对股民的回报。对于同一家企业来说,即使今年的营业收入比往年有成倍的增加,但如果成本上升更快,企业的利润有可能比往年要低或发生亏损。所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减与它对股民的回报没有直接的关系。
  净利润是一家公司在一年的经营成果,它是股息红利的最高限额。净利润高,股民能分得的股息红利就高,所以净利润的增减就影响股东的投资回报。但在将净利润用来考证上市公司对股民的回报时,应该注意股民的投入是否增加了,如果股民的投入增加了,净利润的增长就是理所当然的。如某上市公司现有1000万的净资产,这几年的净资产收益率都维持在10%,这就是说,某一年的净利润为100万。如果在年终分红时,上市公司将这100万的利润都回报了股民,则来年的净利润还是100万;如果公司在本年度不分红,很显然,由于其净资产额达到了1100万,明年的利润就应该达到110万,比今年增长10%。事实上,这10%的净利润增长并不是公司经营有方所致,而是股东增加了投入。 
  在我国沪深股市,由于上市公司频繁配股,且配股比例高达30%,企业的经营资本一年比一年雄厚,相应地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增幅每年也应在30%以上,上市公司经营的扩张主要是股民投入增加的缘故,而并非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增强了。 
  衡量上市公司回报能力的最好指标是净资产收益率,它是每个单位净资产的获利能力,因为它是一个效益指标,就很容易用它与其它领域的投资收益作比较。如我国沪深股市上市公司199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1994年为13%,1995年约为11%,当股民购买股票的价格与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值相当时,股民的收益回报(不包括价差)就等于净资产收益率。 
  在上市公司的利润增加时,如果其净资产收益率没有提高,就说明是由于加大了投入而引起的利润扩张,如果在净利润增加的同时净资产收益率也有所提高,就说明公司的经营能力增强了,其对股东的回报也实实在在地提高了。 
六、股票的特点
  股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具有如下特征: 
1.稳定性
  股票投资是一种没有期限的长期投资。股票一经买入,只要股票发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发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同样,股票持有者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益就不能改变,但他可以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将股票卖出,使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以收回自己原来的投资。
2.风险性 
  任何一种投资都是有风险的,股票投资也不例外。股票投资者能否获得预期的回报,首先取决于企业的盈利情况,利大多分,利小少分,公司破产时则可能血本无归;其次,股票作为交易对象,就如同商品一样,有着自己的价格。而股票的价格除了受制于企业的经营状况之外,还受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甚至人为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中,大起大落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股票市场上股票价格的波动虽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从而影响股息与红利,但股票的贬值还是会使投资者蒙受部分损失。因此,欲入市投资者,一定要谨慎从事。 
3.责权性 
  股票持有者具有参与股份公司盈利分配和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他有权或通过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并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股东权力的大小,取决于占有股票的多少。 
  持有股票的股东一般有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具有投票权,在某种意义上亦可看作是参与经营权;股东亦有参与公司的盈利分配的权力,可称之为利益分配权。股东可凭其持有的股份向股份公司领取股息和索偿权和责任权。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股东需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要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对债权人承担清偿债务的有限责任。在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后,优先股和普通股的股东对剩余资产亦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向公司请求清偿(即索偿),但优先股股东要优先于普通股,普通股只有在优先股索偿后如仍有剩余资产时,才具有追索清偿的权利。 
4.流通性
  股票可以在股票市场上随时转让,进行买卖,也可以继承、赠与、抵押,但不能退股。所以,股票亦是一种具有颇强流通性的流动资产。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只要把股票交付会给受让人,即可达到转让的法律效果;记名股票转让则要在卖出人签章背书后才可转让。正是由于股票具有颇强的流通性,才使股票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而不断发展。
七、股票的种类
  由于股票包含的权益不同,股票的形式也就多种多样。一般来说,股票可分为普通股股票和优先股股票。由于我国的股份制改造起步较晚,股票的分类尚不规范,其类型具有一些特殊性。 
普通股股票
  所谓普通股股票,就是持有这种股票的股东都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都能参加公司的经营决策,其所分取的股息红利是随着股份公司经营利润的多寡而变化。而其他类型的股票,其股东的权益或多或少都要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
普通股股票的主要特点如下:
  1.普通股股票是股票中最普通、最重要的股票种类。股份公司在最初发行的股票一般都是普通股股票,且由于它在权利及义务方面没有特别的限制,其发行范围最广且发行量最大,故股份公司的绝大部分资金一般都是通过发行普通股股票筹集而来的。 
  2.普通股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标准股票,其有效期限是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始终的,此类股票的持有者是股份有公司的基本股东。
  3.普通股股票是风险最大的股票。持有此类股票的股东获取的经济利益是不稳定的,它不但要随公司的经营水平而波动,且其收益顺序比较靠后,这就是股份公司必须在偿付完公司的债务和所发行的债券利息以及优先股股东的股息以后才能给普通股股东分红。所以持有普通股股票的股东其收益最不稳定,其投资风险最大。
  对股份公司而言,持普通股股票的股东所处的地位是绝对平等的,在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间,它们都毫无例外地享有下述权利,法律和公司章程对此没有任何特别的限制。 
  1.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来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
 一般来说,股份公司每一年度都至少要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在遇到重大事件时还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股东除了听取公司董事会的业务和财务报告外,还可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如果认为公司的帐目不清时,股东还有权查阅公司的有关帐册。如果发现董事违法失职或违反公司章程而损害公司利益时,普通股股东有权将之诉诸于法庭。
  2.具有分配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的权利。在经董事会决定之后,普通股股东有权按顺序从公司经营的净利润中分取股息和红利。在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按顺序和比例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 
  3.优先认股权。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资扩股时,普通股股东都有权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股,以保证普通股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比例不变。如我国的上市公司在配股时,都是按比例先配给现有的普通股股东。当普通股股东不愿或无力参加配股时,它可放弃配股或按相应的规定将配股权利转让与它人。
优先股股票
  所谓优先股股票是指持有该种股票股东的权益要受一定的限制。优先股股票的发行一般是股份公司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和需要,且在票面上要注明"优先股"字样。优先股股东的特别权利就是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一般来说,优先股的优先权有以下四点: 
  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
  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大多数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条款。 
  如果将优先股股票细分,它还有: 
①累积优先股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股票。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在上一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股息可以累积起来,由以后财会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非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只能按当年盈利分取股息的优先股股票,如果当年公司经营不善而不能分取股息,未分的股息不能予以累积,以后也不能补付。
②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和不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是指其股票持有人不仅可按规定分取当年的定额股息,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同参加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票。不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就是只能按规定分取定额股息而不再参加其它形式分红的优先股股票。 
③可转换优先股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股票。
  可转换优先股股票是指股票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按公司条款把优先股股票转换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债券的股票,而不可转换优先股股票是指不具有转换为其他金融工具功能的优先股股票。
④可赎回优先股股票和不可赎回优先股股票。可赎回优先股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一定价格收回的优先股股票,又称可收回优先股股票,而不附加有赎回条件的优先股股票就是不可赎回优先股股票。
⑤股息可调整优先股股票。它是指股息率可以调整变化的优先股股票,其特点是优先股股票的股息率可随相应的条件进行变更而不再事先予以固定。 
其他类型股票
  除了普通股股票和优先股股票外,根据股票持有者对股份公司经营决策的表决权,股票又可分为表决权股股票和无表决权股股票;根据股票的票面是否记载有票面价值,股票又可分为有额面股股票和无额面股股票;根据股票的票面是否记载有股东姓名,股票可分为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除此之外,还有库藏股票、偿还股股票、职工内部股票和储蓄股股票等。在这些股票当中,比较特殊的是后配股股票和混合股股票: 
 1.后配股股票。后配股股票又称劣后股股票,是指在规定的日期或规定的事件发生以后才能分享股息红利和公司剩余资产的股票。具体来讲,后配股股票股东行使的收益权顺序位于普通股股东之后,但行使的股东权和普通股股东一致,即可通过股东大会参与股份公司的经营决策。后配股股票的收益极不稳定且没有保障,其股东地位要强于优先股股东。即使如此,一般的投资者都不愿意接受,所以后配股股票一般都是无偿地向公司发起人或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管理人赠送,故后配股股票也称为发行人股或管理人股。
  2.混合股股票。混合股股票是将优先分取股息的权利和最后分配公司剩余资产的权利相结合而构成的股票。具体地讲,股份有限公司在分配股息时,混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行使权利。而在公司清算时,混合股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顺序又处于普通股股东之后,混合股股票是优先股与后配股的结合体。 我国股票的分类
  由于我国股市正经历着先发展、后规范的历程,我国股票的通俗分类和国外有所不同。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一般可将其分为流通股及非流通股两大类:
  1.可流通股股票可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北京两个法人股系统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由于中国证监会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证券交易系统自己审批的,而在此之后,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统一归口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票。
  A股股票是指已在或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的且以人民币为计价币种的股票,这种股票按规定只能由我国居民或法人购买,所以我国股民通常所言的股票一般都是指A股股票。在这种股票中,它又分为社会公众股和职工内部股两类,其中社会公众股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募发行的股票,而内部职工股严格来说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职工按有关规定购买的股票,其购买方式、价格及上市流通条件都与社会公众股有所不同。 
  B股股票是以人民币为股票面值、以外币为认购和交易币种的股票,它是境外投资者向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而形成的股份,在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法人股股票是指在北京的STAQ和NET两个证券交易系统内上市挂牌的股票。之所以称为法人股,是因为在这两个系统内流通的股票只能由法人参与认购及交易,而自然人是不能在这两个系统内买卖股票的。
  境外上市股票是指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并上市的股票,目前主要有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流通的H股,还有在美国证券交易系统疲通的N股。
  2.非流通股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其中国家股是在股份公司改制时由国有资产折成的股份,而法人股一部分是成立股份公司之初由公司的发起人出资认购的股份,另一部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专门向其他法人机构募集而成的。这一部分股票未上市流通的原因一是国家股的代表人尚未确定,其上市转让难以操作;其二是在发行股票时,部分法人股的募集和社会公众股条件有所不同;其三是国家股和法人股在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中所占比例高达2/3,其上市流通会对现在的二级市场形成较大的冲击。随着我国股份制改革的深入、股市的成熟和发展,这一部分股票必然将会进入沪深股市的二级流通市场。 
八、股票的产生和作用
(一)股票的价值
  从本质上讲,股票仅仅是一种凭证,其作用是用来证明持有人的财产权利,而不象普通商品一样包含有使用价值,所以股票自身并没有价值,也不可能有价格。但当持有股票后,股东不但可参加股东大会,对股份公司的经营决策施加影响,且还能享受分红和派息的权利,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所以股票又是一种虚拟资本,它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进入市场流通转让。而股票的价值,就是用货币的形式来衡量股票作为获利手段的价值。所谓获利手段,即凭借着股票,持有人可取得的经济利益。利益愈大,股票的价值就愈高。 
  在股票的价值中,有面值、净值、清算价值、市场价值和内在价值等五种。
1.股票的面值。
  股票的面值,是股份公司在所发行的股票上标明的票面金额,它以元A股为单位,其作用是用来表明每一张股票所包含的资本数额。股票的面值一般都印在股票的正面且基本都是整数,如百元、拾元、壹元等。在我国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其面值都统一定为壹元,即每股一元。股票票面价值的最初目的,是在于保证股票持有者在退股之时能够收回票面所标明的资产。随着股票的发展,购买股票后将不能再退股,所以股票面值现在的作用一是表明股票的认购者在股份公司投资中所占的比例,作为确认股东权利的根据。如某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一千万元,持有一股股票就表示在该股份公司所占的股份为千万分之一。第二个作用就是在首次发行股票时,将股票的面值作为发行定价的一个依据。 
  一般来说,股票的发行价都将会高于面值。当股票进入二级市场流通后,股票的价格就与股票的面值相分离了,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股民爱将它炒多高,它就会有多高,如前些年上海股市有些股票的价格曾达到80多元,但其面值也就仅为一元。 
2.股票的净值。
  股票的净值,又称为帐面价值,也称为每股净资产,指的是用会计的方法计算出来的每股股票所包含的资产净值。其计算方法是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加上各种公积金、累积盈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股东权益,将净资产再除以总股本就是每股的净值。股票的帐面价值是股份公司剔除了一切债务后的实际家产,是股份公司的净资产。
  由于帐面价值是财会计算结果,其数字准确程度较高,可信度较强,所以它是股票投资者评估和分析上市公司经营实力的重要依据之一。股份公司的帐面价值高,则股东实际所拥有的财产就多;反之,股票的帐面价值低,股东拥有的财产就少。股票的帐面价值虽然只是一个会计概念,但它对于投资者进行投资分析具有较大的参考作用,也是产生股票价格的直接根据,因为股票价格愈贴近每股净资产,股票的价格就愈接近于股票的帐面价值。 
  在股票市场中,股民除了要关注股份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外,还需特别注意股票的净资产含量。净资产含量愈高,公司自己所拥有的本钱就越大,抗拒各种风险的能力也就越强。
3.股票的清算价值。
  股票的清算价值,是指股份公司破产或倒闭后进行清算之时每股股票所代表的实际价值。从理论上讲,股票的每股清算价值应当与股票的帐面价值相一致,但企业在破产清算时,其财产价值是以实际的销售价格来计算的,而在进行财产处置时,其售价都低于实际价值。所以股票的清算值就与股票的净值不相一致,一般都要小于净值。股票的清算价值只是在股份公司因破产或因其他原因丧失法人资格而进行清算时才被作为确定股票价格的根据,在股票发行和流通过程中没有什么意义。 
4.股票的市场价值。
  股票的市场价值,又称为股票的市值,是指股票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达成的成交价。股票的市值直接反映着股票市场行情,是股民买卖股票的依据。由于受众多因素的影响,股票的市场价值处于经常性的变化之中。股票的市场价值是与股票价格紧密相联的,股票价格是股票市场价值的集中表现,前者随后者的变化发生相应的波动。在股票市场中,股民是根据股票的市场价值(股票行市)的高低变化来分析判断和确定股票价格的,所以通常所说的股票价格也就是股票的市场价值。 
5.股票的内在价值。
  股票的内在价值,是在某一时刻股票的真正价值,它也是股票的投资价值。计算股票的内在价值需用折现法,
  由于上市公司的寿命期、每股税后利润及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等都是未知数,所以股票的内在价值较难计算,在实际应用中,一般都是取预测值。
(二)经营业绩与股价 
  炒股票,虽然有各种各样的题材,但总的来说,一般都是炒经营业绩或与经营业绩相关的题材。所以在股市上,股票的价格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呈正相关关系,业绩愈好,股票的价格就愈高;业绩差,股票的价格就要相应低一些。但这一点也不绝对,有些股票的经营业绩每股就那么几分钱,其价格就比业绩胜过它几十倍的股票还高,这在股市上是非常正常的。 由于股票的价格是由竞争决定,只要股民愿意、有足够的资金,且在股票交易过程中遵纪守法,其最后的成交价就由出价最高的一方决定。 
  从理论上来讲,经营业绩对股价的影响通常用两个公式来表达,一个是股价的静态计算公式,另一个是动态计算公式,净态的计算公式如下: P=L/i 其中P是股票的价格,L是每股股票的税后利润、i是股民进行其它投资时可取得的平均投资利润率,一般用储蓄利率代替,因为储蓄是当前股民所能从事的最普通和最便利的投资方式。 
  这个公式的意义是,当股民从事其它投资每元可获得收益i时,若在投资股票时要取得收益L,股民所必须支付的资金量就为P,此时,投资股票的收益就与其它投资相等。 
  如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为10.98%,现某只股票的税后利润为每股0.66元,按上述公式计算,则该股票的价格就为6.01元。此时,将6.01元投资于股票或将其存银行,其投资收益都一样。
  在上式中,股票的价格与经营业绩成正比、与其它投资的平均利润率成反比。如果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提高或储蓄的利率降低,都将会导致股票的价格上升。如1996年5月后,中国人民银行两次调低居民储蓄利率,就导致上海股市股票价格上涨一倍多。 
  但用这个公式来计算股价并不准确。事实上股票市场上的股价也不是因此而确定的,影响股票价格变化的因素也不仅是经营业绩和平均投资利润率两项。另外,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随着经营环境及产品市场的竞争而变化。上例中,如果下一年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降到每股0.55元,按此公式计算,其股票价格就会下跌到5元多。如果股民在本年度就预测到上市公司下年度的业绩会降低,则就不会用每股6.01元的价格去购买股票,而只会用5元多的价格去购买这只股票。 
  上面这种计算股票价格的方法是一种净态法,它假定所选用的参数如股票的税后利润及储蓄利率是一成不变的,其结果肯定会有相当的误差。
  虽然股票的价格难以用一个精确的公式来表示,但有一点,它总是和上市公司的业绩即税后利润成正比或成正相关关系的。税后利润愈大,股民的投资收益就高,相应地,股票的价格就愈高。 
(三)平均利润率与股价
  平均利润率是关于资金流动的一条客观定律,其大意为:
 当两个部门间投资利润率存在差别时,资金就会从利润率低的部门向利润率高的部门流动,直到两部门的投资利润率基本相等。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表述平均利润率规律就是:水往低处流,资金向利润率高的地方走。 股票的价格是直接受资金的供给情况影响的,当进入股市的资金增加时,股票的价格价就会上涨,如利多消息出台时,外围资金就纷纷进入股市,从而引起股票价格的上涨。 
  1994年7月底公布"三大政策"及1995年5月17日公布暂停国债期货的消息后,都诱使了大量资金入市,不同程度地导致了股市的暴涨。而当股市资金向外撤时,股价就会下跌。 
  当某个领域的投资利润率发生变化时,股市和该领域间的投资利润率就会产生一个位差。根据平均利润率规律,股市和该投资领域之间就会出现资金的流动,而资金流动的结果就会引起股票的价格发生变化。 
  股民投资于股市,其期望就是获得超额利润,即获得超过社会平均投资利润率水平的收益。而股民在股市中的一切操作(买进和卖出)都是平均利润率规律的集中表现。综合起来,平均利润率规律对股票价格的影响有以下四个方面。 
1、给股价定位 
  绝大部分股民购买股票的动机就是认为股价会上涨,且一年之内的涨幅肯定要高于自己能涉足的投资领域,要不然,股民会将资金投入到其他利润率高的领域。而股民将资金源源不断地投入股市的结果,就会驱驶股价逐步攀升,从而导致股价收益率的下降。当资金运动的结果使股价收益率接近于其它领域的平均水平时,股民购买股票与进行其它投资的收益就基本相等,此时资金的流动就会趋向于平缓,股价就会维持在一个相当的水平,既不上涨,也不下跌。所以平均利润率规律有给股价定位的作用。 
  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其资金实力较小,又要兼顾工作,其在现阶段的主要投资渠道也就是银行储蓄、购买债券和股票投资。由于银行储蓄几乎无风险可言,又不耗费多少时间和精力,所以银行储蓄是一般市民的首选投资工具。若要进行股票投资,一般都会将银行利率作为股票投资的预期收益。当投资于股票的收益要大于银行存款利率时,人们将选择股票;反之,当银行存款利率高于股票的投资收益率时,人们将会选择储蓄。所以,当一个股市的股民较为理性和成熟时,股市的投资收益基本上就会与所在地一年期的储蓄利率相等,因而其股价也就稳定在与此相适应的水平。 
  衡量一个股市的投资利润率通常是用股价收益率的倒数--股市的平均市盈率,由于股市的投资利润率与平均市盈率之间是倒数关系,当股价收益率与银行一年期的储蓄利率相等时,也就有: 股市的平均市盈率×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1 
  当银行的存款利率确定以后,股市的市盈率也就稳定在一个相对应的水平,股票价格也随之确定。 
  股市的平均市盈率=1/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 
2、引起股价涨跌 
  根据平均利润率规律,当股市周边领域的投资利润率发生变化时,资金总是要从利润率低的部门向利润率高的部门流动,从而导致资金的转移。在现阶段,影响股市资金的主要领域是银行储蓄、债券市场、期货市场、房地产等,另外,商贸、实业投资及收藏业对股市也有一定的影响。 
  银行储蓄和债市:当储蓄和债券的利率调整时,股市与储蓄或债券市场上的收益平衡就会打破,资金就会转移以追逐较高的利润。具体就是当储蓄或债券发行利率上调时,股市的投资价值会相应降低,股民就会抛售股票而将资金投向储蓄或债券,从而引起股票价格的下跌;反之,当储蓄或债券的发行利率下调时,人们就会从储蓄或债券市场抽出资金而投入股市,最终导致股票价格的上升。 
  在我国居民所拥有的金融资产中,占90%以上的为储蓄存款,其次为债券,这两个领域吸收的资金量最大。所以银行利率或债券发行利率的调整对股票价格的影响是最大的。如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曾两次调低居民存款利率,就导致了沪深股市股价的大幅上扬。
期货:
  由于期货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特点,所以我国的期货市场也吸收了大量的游资,且我国的证券营业部门中许多都代理期货业务,资金在股市与期货之间的转移极其方便。
  当期货市场行情火爆的时候,它往往将股市的资金吸引过去,从而导致股市的低迷和股价的下行;而当期货市场行情清淡的时候,股市的资金就比较充盈,股价就比较坚挺。如1995年5月18日中国证监会宣布暂停一切国债期货业务时,大量的资金就迅速涌入股市,最终导致了股市的暴涨,沪深股市在这一天分别上扬了31%和23.5%。 
  另外,当股市周边的房地产业、收藏业、商贸及实业投资等领域比较兴旺时,由于高利润率的诱惑,这些领域也会从股市吸引一些资金。如我国的温州地区,由于当地居民擅长于商贸及实业投资,且在这些行业能取得较高的利润率,即使在行情火爆时,相对于其他城市,其证券买卖业务也较为冷清。
  相应地,股市内部资金的转移也可导致股价的涨跌。当股民认为某只股票具有投资价值时,相当的资金便会涌入该股票,从而促使其价格的上扬;而当一只股票的前景不佳时,股民便会抛售该股票而从中抽出资金,从而导致该股票价格的下跌。如1996年的中期年报公布时,某只股票的业绩每股还亏损0.70元以上。在信息披露的当天,其价格便下跌了30%左右。
3、导致股价的回归 
  当一个股市的股价上涨过快时,股票的价差收益就会明显超过其地领域。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外围的资金就会纷纷涌入,从而进一步抬高股价,推动股指的上涨。而由于涌入资金的惯性,股指往往会涨到一个相对高点。此时,进入股市的资金已相对过剩,市盈率偏高,过高的股价对资金已不再具有吸引力。相对于周边投资市场,股市的投资收益率已明显偏低。这是,平均利润率规律又将作用于股市,它将引导资金从股市向其它投资市场流动,一些较为理智的投资者就会率先撤出资金,股价开始下跌,从而引起连销反应,最终导致股市的暴跌,使股指又回到一个与周边领域投资利润率相适应的水平,这也就是股票市场暴涨之后必有暴跌的原因所在。反之,当股市暴跌而出现股价过低时,股价收益率提高,市盈率降低,股票的投资价值就会明显高于其它投资市场。此时,在平均利润率的作用下,资金又会从周边市场向股市转移,导致股价的回升。 
  80年代后期的日本东京股市,其上涨幅度连续几年超过30%,股市的价差收益远远高过其他行业,于是进入股市的资金象雪球式的越滚越大,将日经指数从1986年的1300 0多点推向1989年39000多点的最高峰,其市盈率达100倍左右,造成了严重的泡沫经济。在其后的几年里,东京股市就一厥不振而进入艰难的调整阶段。1995年,日经指数曾跌到14000多点,只及最高点的38%,几乎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到如今,日经指数还在2点左右徘徊。同样,香港股市在1993年的涨幅曾超过100%,在1994年初创下12000 多点的高峰,但今天的恒生指数却依然在12000点上下徘徊。而我国股市5年来的历程也基本如此,沪深股市分别从1990年12月和1991年的4月开始计点,由于受炒股发财效应的影响,我国居民在短短的两年内向股市倾注了大量的资金,从而导致了股票价格的暴涨。至1992年年底,上证指数和深证指数就从100点分别涨到了780和241点,其平均年涨幅分别达179%和68%,而在1993年上半年沪深股市的股票指数达到历史的最高水平1558点和 368点后,股市便进入调整阶段,四年后的今天,虽深证综合指数再创新高,但上证指数却仍在1558点之下徘徊。
(四)净资产与股价
  股票的净资产是上市公司每服股票所包含的实际资产的数量,又称股票的帐面价值或净值,指的是用会计的方法计算出的股票所包含的资产价值。它标志着上市公司的经济实力,因为任何一个企业的经营都是以其净资产数量为依据的。如果一个企业负债过多而实际拥有的净资产较少,它意味着其经营成果的绝大部分都将用来还债;如负债过多出现资不抵债的现象,企业将会面临着破产的危险。 
  股票投资与银行储蓄有所不同。因为储蓄的利息率是事先固定的,所以储蓄的收益是与储蓄额成正比的,存得愈多,获利越大。而股票投资的收益只与所持股票的多寡成正比,投入的多并不意味着收获就大,即使股民投入的资金量相同,但由于所购股票数量不等,其投资收益就有可能差异很大。 
  由于股票的收益决定于股票的数量而并非股票的价格,且每股股票所包含的净资产决定着上市公司的经营实力,决定着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每股股票所包含的净资产就对股价起决定性的影响。
  股票价格与每股净资产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固定的公式。 
 因为除了净资产外,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装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外部形象等等都会对企业的最终经营效益产生影响,而净资产对股票价格的影响主要来自平均利润率规律的作用。 
  前一节已表述,由于平均利润率规律的作用,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都会围绕在一个平均水平上波动。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由于经过了较为严格的审查,且经营机制较为灵活,管理水平比一般企业要高,所以其盈利能力普遍要高于普通企业。 
  如最近几年,我国的企业的平均利润率约在10%左右,而上市公司1993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1994年为13.5%,1995年宏观经济趋紧,工业企业的经营收益较低,但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仍然接近11%。 
  研究表明,各国上市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收益虽然普遍都高于当地的平均投资利润率,但都不会超过150%这个范围。
  所以,只有当股票的平均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的1.5倍时,投资于股市的收益才能和银行储蓄或其它投资的平均值相当。而当股价超过上市公司平均净资产值的1.5倍以后,购买股票的收益就不如其他投资了。 以上结论是相对股市的整体平均而言的,对一个或少量几个上市公司并不适用。如果某个上市公司管理水平出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较高且能长期稳定、生产手段和技术装备比较先进,对股价当然可看高一线,但也不宜超过净资产的三倍。从1994年的统计资料来看,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超过36%以上的只有2家,超过平均水平达3倍以上的还占不到总数的1%,1995年的情况也基本如此。
  通过净资产含量也可确定股票价格的下限。只要一个上市公司经营范围不属于国家政策限制发展的产业或是夕阳产业,当其股价降到其净资产含量以下时,购买这种股票就物有所值了。当股价降到净资产含量以下时,上市公司就面临着一个被收购和兼并的问题。对于投资家来说,与其用同样的资金建设一个和这种上市公司规模相当的企业,还不如在股市上收购来得方便,它不但省去许许多多的项目前期工作如申报、选扯、可行性研究等,收购一个现成的上市公司还可节省建设所用时间,且上市公司还有现成的员工、销售网络可以利用等等。上市公司被购并后,收购企业还可对其生产进行重组,如通过调整管理人员和产品结构等措施来迅速提高其经营效益。由此可以认为,股票的最低价格可定在每股净资产的80%以上。对于理性的投资者来说,购买股票的平均价格可控制在平均净资产值的80%与150%之间,即:0.8×平均每股净资产<股票的平均价格<1.5×平均每股净资产 
  在这个范围内,购买股票将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超出这个范围,购买股票将具有较大的风险,市场的投机气氛可能要浓厚一些,被套牢的可能性就会高一些。 
  而对于个股来说,如上市公司经营确实有方,对其股价可看高一线,但最高价还是应限定在每股净资产的三倍以内。0.8×每股净资产<股票价格<3×每股净资产。
  由于我国的资产评估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在挂牌以前,有此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含量明显是被高估了的,比如一些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连年都在10%以下,明显低于行业水平。这种企业的净资产含量就可能包含有较大的水份,股民在选股时应加以注意。 
  有些研究者把股票的价格与上市公司利润的增长联系起来,认为股价应与利润的增长率成正比。这种联系尤其对沪深股市是不适宜的,因为许多上市公司发展是属于数量型的而不是质量型的,其利润的增长主要是因为不断配股而增加净资产投入的结果,但其单位资产的收益率并未有丝毫的提高,股民也难以从这类公司的发展中得到任何实惠。这正像银行储蓄,利率是固定的,只要储户多存,其利息总额肯定会同步增长。而即使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每年都有所增长,但它是有极限的。对于股市整体来说,其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会超过其它领域平均投资收益率(一年期存款利率)的50%。 
  对于个别上市公司来说,其净资产收益率的极限水平也就是一年期存款利率的三倍。相应地,如果购买股票的价格超过每股净资产的三倍,等量的资金所获效益就比不上银行存款利率。 
  设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为i,某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为3i,是银行存款利率的3 倍,其股票价格为P,每股净资产为J。当股票的价格分别为净资产的2.9倍、3倍入3. 1倍时,判断等量的资金在投资股票与银行存款上的优劣。 
  无论股票的价格如何,由于它不影响每股股票的净资产,其一年产生的投资收益将恒定的,其收益为:
  R=净资产收益率*每股净资产=3J*i 
(1)当每股股票的价格为其净资产J的2.9倍时,将等量的资金2.9J存银行,可获得存款利息2.9J*i,同等的资金购买股票将比存银行合算。 
(2)当每股股票的价格为其净资产J的3倍时,将等量的资金3J存银行,可获得存款利息3J*i,同等的资金购买股票所获收益与银行存款相同。
(3)当每股股票的价格为其净资产J的3.1倍时,将等量的资金3.1J存银行,可获存款利息3.1J*i,同等的资金购买股票所获收益将比银行利息要低。 
在购买股票时,如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为同期储蓄利率的a倍,若要使股票的投资收益不低于同期储蓄存款的利息,则股票的价格不能超过每股净资产的a倍。 
(五)心理因素与股价
  投资者的心理活动对其投资决策具有很大的影响,其中有些心理倾向对股价有着明显的不利影响。
1.从众心理。服从多数是现代社会生活及经济生活的一项准则,在证券市场上,绝大部分股民都认为多数的决定是合理的,于是就在自己毫不了解市场行情及股票情况的状况下,盲目依从他人跟风操作和追涨杀跌,这就是股市中的从众心理。从众心理对股价主要起着放大的作用。在牛市阶段,有些股民看见别人购进股票,就轻易地认为股票行情一定看好,唯恐落后,失去获利的机会,在对市场前景毫无把握的情况下就急忙购进,从而导致股票价格的上涨。而由于买入股票盈利的影响,越来越多的股民受他人的影响,也不管实际的宏观经济形势如何,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也不作分析研究,就开始买进股票,推动股价的进一步上涨。随着炒股发财效应的逐渐扩大,入市的股民就越来越多,最后连一些平常对股市和金融都漠不关心的市民都入市了,从而将股价推向一个不合理的高度,形成了一个短期牛市。在牛市向熊市转换阶段,一些较为理智的股民会率先将资金从股市上撤出,引起股价的下跌,其他股民看见别人卖出股票,又认为股市行情一定看跌,深怕自己遭受损失,跟着别人立刻做出售出的决定。随着股票下跌幅度的进一步加深,越来越多的股民就跟着卖出股票,最后引起股市的暴跌。 
2.预期心理。预期心理是指股民对未来股价走势以及各种影响股价因素变化的心理预期。在股市低迷时,股价已跌至相当低的水平,大部分都跌至每股净资产以内,但绝大多数股民都无动于衷,持谨慎观望态度,致使股价进一步下跌。而一旦行情翻转,股民在预期心理的作用下,却愿以较高的价格竟相买入股票,果然促使股价一路上扬。相反,在股价的顶部区域,股民都不愿出售,等待股价的进一步上涨,而当股价开始下跌时,又认为股价的下跌空间很大,便纷纷加入抛售队伍。 
  由于股民对股价的未来走势过于乐观,就可能将股价抬高到空中楼阁的水平,比如将股价抬高到平均净资产的3倍甚至5倍的水平,使股价明显脱离其内在价值。 
3.偏好心理。偏好心理是指股民在投资的股票种类上,总是倾向于某一类或某几种股票,特别是倾向于自己喜欢或经常做的股票。当机构大户偏好某种股票时,由于其购买力强或抛售的数量多,就会造成股票的价格脱离大势,呈现剧烈振荡现象。如沪市某些股票,其每年的税后利润也就0.1元左右,由于一些机构大户的偏好,就将股价拉到接近30元的价格,而一旦大户出货,其价格便大幅下跌,导致一些跟风的散户惨遭损失。 
4.博傻心理。在股市上有一种流行的说法,就是股票交易是傻子与傻子竟技,不怕自己稀里糊涂以高价买进或低价卖出,只要有人比自己更傻,愿意以更高价买走或更低价抛售,自己就能有所盈利,这种心理就是博傻心理。由于博傻心理,许多股民并不研究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股票的投资价值,只要有人买就跟着买,有人卖就跟着卖,造成股价的大幅振荡,市场风险极大。如我国的沪深股市,由于我国股民尚不成熟,追涨杀跌之风甚行,股价常常出现大幅振荡,这就是股民的博傻心理在作怪,只要我买,就会有人出更高的价格买走我的股票;只要我卖,就会有人在更低的价格出售,使自己能在低价补进。 
(六)股市操纵与股价
  上面几节所述股价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股价与平均利润率、股价与净资产含量的关系都是股价变动的理性动因。因为这些动因,股民才会调动资金买入股票或抛售股票以追求更高的投资收益。但实际上,股票的涨跌是由于资金运动的结果,有了某些动因以后,才有人买进或者卖出,引起供求关系的变化,从而导致股价的涨跌。在股市上,有些机构大户干脆就利用自己雄厚的资金实力来拉抬或打压股价,这就是股市的操纵。其主要作法是通过大批量的买进或抛出,引起某支股票资金供应量的变化,导致股价的急剧涨跌。 
  在股市上,只要股民拥有的资金或股票的数量达到一定的比例,就能令股价的走势随心所欲,从而控制住股价以从中渔利。如沪市的某上市公司曾经在一天之内将自己的股价炒高了一倍,而更有甚者,深市的一家券商在临收市前的几分钟之内就将某支股票的价格拉高一倍多,所以股价是某时段内资金实力的体现,散户股民对股市的这种操纵行为应多加提防,而不宜盲目跟风,以免吃亏上当。 
  机构大户操纵股价的行为能以得逞,其原因就是中小散户的直线思维,即看到股票价格上涨以后就认为它还会涨,而看到股价下跌时认为它还会跌。而机构大户将股票炒到一定价位必然要抛,将股价打压到一定程度后必然要买。 
在股市中,机构大户操纵股价的常用手段有以下几种: 
垄断。
  机构大户为了宰割散户,常以庞大的资金收购某种股票,使其在市面上流通的数量减少,然后放出谣言,引诱散户跟进,使市场形成一种利多气氛,哄托市价,待股价达到相当高度时,再不声不响地将股票悉数抛出,从中牟利。而由于机构大户持有的股票数量较多,一旦沽出,必定导致股价的急剧下跌,造成散户的套牢。另一种方式就是机构大户先卖出大量股票,增加市面股票筹码,同时放出利空消息,造成散户的恐慌心理,跟着大户抛售,形成跌势,此时大户再暗中吸纳,高出促进,获取利润。 
联手。
  两个以上的机构大户在私下窜通,同时买卖同一种股票,来制造股票的虚假供求关系,以影响股票价格的波动。
  联手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联手的大户同时拿出大量的资金购入某种股票或同时抛出某种股票以使价格上涨或下跌;另一种方式就是以拉锯方式进行交易,即几个大户轮流向上拉抬价格或向下打压价格。如大户A先以10元价格买进,大户B再以11元的价格买进,然后大户A再以12元的价格买进,将价格轮流往上拉。
对敲。
  两个机构大户在同一支股票上作反向操作,一方卖,另一方买,从而控制股价向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当股价到达其预定的目标时,再大量买进或抛出,以牟取暴利。
转帐。
一个机构大户同时在多个券商处设立帐户,一个帐户卖,另一个帐户就买。通过互相对倒的方法进行虚假的股票交易,制造虚假的股市供求关系,从而提高股票价格予以出售或降低股票价格以便买进。 
声东击西。
  机构大户先选择易炒作的股票使其上涨,带动股市中大量的股票价格上升,从而对不易操作的股票施加影响,使其股价上涨。 
套牢。
  机构大户散布有利于股票价格上升的假消息,促使股票价格上涨,诱使众多的股票散户盲目跟进,而机构大户在高价处退出,导致股票价格无力支持而下跌。反之,空头大户用套杀多头的方法,又可使股票价格一再上涨。
(七)股价分析的两种理论
A、道氏理论 
  道氏理论,也称道氏方法,是指以道·琼斯股价平均数作研究对象,来观察和预测股价走势的一种股价分析理论。这种理论是技术分析的先驱。其基本原理是认为股价的运动有三种趋势:基本趋势、次级趋势和日常趋势,并且这三种趋势只有在互证的情况下,才能明确地显示出来。 
1.三种趋势论 
(1)基本趋势。基本趋势又叫长期趋势,是指股价全面、普遍地上升或下降,其幅度超过20%,持续时间达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变动情形。基本趋势对证券市场的股价影响力最大,同时也是道氏方法的核心和精华所在。基本趋势,又包括长期上涨趋势即多头市场和长期下跌趋势即空头市场。 
①多头市场。当股价的基本趋势呈持续上扬态势时,便形成了多头市场。具体来说,多头市场又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低档盘整阶段。这一阶段的股价一般都较低,由于以前股价的下降。加上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也很一般,所以广大投资者对股票的买卖不感兴趣,股票交易比较清淡,股市处在低迷阶段。在此阶段,只有极少数有远见的股民开始购进股票,同时,一部分持股者也看到股价上涨的苗头,惜股不卖,从而使成交量减少,一般只有正常成交量的20%左右。这样,股价开始复苏并缓慢地上涨。 
  第二阶段为上升阶段。由于企业盈利进一步增加,经济形势好转,前景逐渐明朗,从而促进股票价格开始持续、稳定地上升,并导致成交量的增加。 
  第三阶段为高涨阶段。在这一阶段,所有的消息都对股市极其有利,都被理解为利多消息。股民争先购买股票,股市的上涨,使投机盛行,而投机反过来又推波助澜地使股价扶摇直上。这时的股票,不仅投资价值高的涨到了相当的高度,而且原来价格很低的冷门股,也由于投机的因素而身价倍增。这种情形的持续发展,将酝酿着一场风暴,使股市进入空头市场。 
②空头市场。空头市场是股价呈不断下跌趋势的市场,它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高档盘整阶段。这一阶段,股价在较高的点位上盘整,并逐渐呈现下降的趋势。这一阶段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它实际上在多头市场的最后阶段就已经开始。在这一阶段,就成交量来说并未减少,甚至略有增加,但股价的涨幅已日趋缩小,直至最后结束。因此整个股市的购买气氛已经冷却下来。 
  第二阶段为恐慌阶段。股市下跌的迹象已越来越明显,多空双方的力量对比已发生了方向性的逆转,空方已占明显优势,股价开始急剧下跌。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持股者竞相抛售股票,以致出现多杀多的现象。到了这一阶段的后期,由于股价下跌幅度过大、过快,持股者反而宁愿套牢,也不愿低价脱手,从而使股市的供求关系得到缓解。因此,股价可能会反弹,但由于股市前景暗淡,股价在反弹后又开始继续下跌。 
  第三阶段为持续阶段。进入这一阶段后,各种股票的价格都在争相下跌,但其程度不一。一般来说,绩优股下跌得比较平稳,但投资价值较低的投机股则跌得很惨。这个阶段,由于股价在继续下跌,购买者很少,又由于股价过低,持投者惜售,因而交易量不大,有的股票甚至出现在正常交易日里无成交记录的现象。这样,当股价下跌到足够低的水平时,一些投资者又入市重新购买,从而使股价出现逆转,重新进入多头市场。 (2)次级趋势。次级趋势也叫中期趋势,是指连续三周以上,半年以内的股价变动情形。次级趋势和基本趋势有着比较密切的关系:
①次级趋势的变动幅度,一般是基本趋势的1/3或2/3。 
②当次级趋势下跌时,若谷底比上次高,则表明基本趋势是上升的;当次级趋势上升时,若其顶峰比上次低,则表明基本趋势是下跌的。 
(3)日常趋势。日常趋势又叫短期趋势,是指连续六天左右的股价变动情形。它可能是人为操纵而形成的,也可能是其他偶然性因素所引起的,因此,日常趋势很难预测。日常趋势与次级趋势的关系是,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日常趋势就构成一个次级趋势。 
上述股价变动的三种趋势,可以用下图来表示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2.三种趋势的互证法 
(1)两种趋势(即股票指数)同时出现新的高峰或新的谷底,即可看出基本趋势是进入了多头市场还是空头市场。当两种股票指数都出现高峰,且在同一时间内,两者的新高峰都高过以前的旧高峰时,则表示多头市场已经来到。反之,在两种股价指数都出现了低谷,且股价节节下挫,即为进入空头市场的兆头。但是,若两种股票指数背道而驰,则无法判断股价走势。 
(2)两种趋势(即股票指数)在盘整一段时期后,突然上升或下降,即可看出次级趋势的发展。当两种股票指数都在某一狭窄范围内盘旋,其波动幅度不超过5%,期间则可能持续数星期。当两种股票指数突然同时穿透这一范围往上升时,则股价将会上涨,否则,股价将会下跌。同样,若两者变动方向相反,也无法判断其股价走势。 
B、空中楼阁理论 
  空中楼阁理论的倡导者是约翰·梅纳德·凯恩斯,他认为股票价值虽然在理论上取决于其未来收益,但由于进行长期预期相当困难和不准确,故投资大众应把长期预期划分为一连串的短期预期。而一般大众在预测未来时都遵守一条成规:除非有特殊理由预测未来会有改变,否则即假定现状将无定期继续下去。于是投资者不必为不知道10年以后其投资将值几何而失眠,他只要相信这条成规不被打破,使他常有机会在时间过得不多、现状改变还不太大时就可以修改其判断,变换其投资,则他觉得他的投资在短期间内相当安全,因此在一连串的短期内(不论有多少),其投资也相当安全。一般投资者如此,专业投资者也只好如此,这些专业人士最关心的,不是比常人高出一筹预测某一投资品在其整个寿命中产生的收益如何,而在于比一般大众稍早一些预测在此成规下市场对新的变化有什么反应。
  凯恩斯把此种行为比作选美比赛:报上发表一百张美女照片,要求参赛者选出其中最美的六个,并给命中率最高的参赛者颁奖,这与我国电影的百花奖有点类似。在这种竞赛规则下,为了获胜,每一参赛者都不会根据自己的审美标准来评议,而会根据他对别人审美观点的推断来选美,只有这样,参赛者自己才能获奖。所以为了获奖,参赛者都必须服从大众的偏好。 
  同样在股票投资中,专业人要想在投资中获利,也必须了解并遵从一般投资大众的思维方式,一项投资对投资者来说值一定的价格,是因为他期望能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别人,于是股票投资就成了博傻游戏:每个人购买股票时都不必研究该股票到底值多少钱,或能为其带来多少长期收益,而只关心有没有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向他买进;所以在股市中,每个人在购买股票时都必须且愿意充当暂时的傻瓜,只要他相信会有更傻的人来接替他的傻瓜职务,使其持有的股票能卖出,他就可晋升为聪明人了。这种游戏一直持续下去,像击鼓传花一样。当鼓声一停,最后的一棒就成了真正的傻瓜。此时股价开始下跌,于是傻瓜们又开始了"割肉比赛"。
  基于上述分析,凯恩斯认为,"股票价格乃代表股票市场的平均预期,循此成规所得的股票价格,只是一群无知无识群众心理之产物,当群意骤变时,股价自然就会剧烈波动"。
  目前,空中楼阁理论在各投资领域都很有市场,其要点可归纳为: 
(1)股票价格并不是由其内在价值决定的,而是由投资者心理决定的,故此理论被称为空中楼阁理论,以示其虚幻的一面。 
(2)人类受知识和经验所限,对长期预期的准确性缺乏信心,加上人生短暂造成的短期行为,使一般投资大众用一连串的短期预期取代长期预期。 
(3)占少数的专业人士面对占绝大多数的一般投资大众的行为模式只好采取顺应的策略,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顺势而为,股票价格取决于股民的平均预期。
(4)心理预期会受乐观和悲观情绪的影响而骤变,从而引起股票价格的剧烈波动。 
(5)投资者想要在股市中取胜,必须先发制人,智夺群众,而斗智的对象,不是预期股票能带来多少长期收益,其投资价值有几何,而在于预测短期之后,股价会因股民的心理预期变化而有何变化。 
(6)只要投资者认为未来价格上涨,他就可不必追究该股票的投资价值而一味追高买进,而当投资者认为未来价格会下跌时,他也不顾市场价格远低于内在价值而杀低抛出。所以股票投资往往成为博傻游戏,成为投机者的天堂。 
九、股票概况
股票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本身份和权利,并根据股票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可转证的书面凭证。股票代表其持有人(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每一股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同股同权"。
  股票的特征
  1、无期性。股票是一种没有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者人一旦认购了股票之后,就不能向股份公司要求退股,只能在股票市场上进行转让。而且只要股份公司还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有效,股份公司没有偿还投资人投资的义务。 
 2、权责性。股东凭其特衣的股票,享有其股份数相应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利主要表现为: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收益。责任主要是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承担责任,责任的限度为其认购股票的全部的投资额。
  3、流通性。股票的流通是指股票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股票持有人可以通过股票的转让随时收回自己的投资额,提高了股票的变现能力。 
  4、风险性。任何一项投资的风险和收益都是并存的,股票的风险主要来源于股票价格的波动,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宏观经济政策,市场供求关系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股票投资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活动。 
  股票的分类
  1、股票按照股东的权利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1)普通股。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种股份,它是构成股份公司股东的基础。普通股有以下几个特征:
   经营参与权。普通股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拥有选举表决的权利。
   收益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凭其所持有的股份参加公司盈利分配,其收益与公司经营状况直接相关,具有不确定性,且普通股的盈利分配顺序后于优后股。 
  认股优先权。如果股份公司增发普通股票,原有普通股股东有权优先认购新发行的股票,以保证其对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剩余资产分配权。股份公司破产清盘时,在其清偿债务和分配给优先股股东之后,剩余资产可按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进行分配。
目前在我国沪深两市上市的A、B股均为普通股,未上市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民基本上都属于普通股。
   (2)优先股。优先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给予认购者某些优先条件的股票,优先股有以下几个特征:
约定股息率。优先股股东的收益先于普通股股东支付,事先确定固定的股息率,其收益与公司经营状况无关。 
优先清偿剩余资产。股份公司破产清盘时,其分配优先于普通股股东。
表决权受限制。优先股股东无经营参与权和选举权。
一般不能上市交易。即优先股的流通性受到一定限制。在我国股份制改革初期,曾发行过优先股,如上海市场的一汽金杯,北京天龙等等,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和规范,目前在我国优先股的数量已经比较少,且大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2、按投资主体的性质股票可发分国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1)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国家股目前仍不能上市流通,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2)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除在NETS和STAQ市场上市的十余家股票外,其他法人股目前均不能上市流通,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3)社会公众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投资可上市流通股票所形成的股份。内部职工股和转配股也属于社会公众股,除社会公众股、转配股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持股之外,其他社会公共股均可上市流通,可以上市流通的社会公众股也称为流通股,目前我国沪深两市的流通股约占总股数的30%左右。
(4)由于我国的特殊情况,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又可分为A股、B股、H股、N股、S股等等。A股,即人民币普通股,是由我国境内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目前我国A股股票已经达到800条只。B股,即人民币特种股票。是以人民币标明通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它的投资人为境外投资者及港澳台投资者。目前我国B股股票共有100余只。H股,即在内地注册,在香港上市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Kong,取其字首,即为H股,依此类推,在纽约上市的股票为N股,在新加坡上市的股票为S股。 
十、分红方案研究
投资收益的构成
  进入1996年后,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及宏观政策的转变,我国股市已出现了一个持续半年多的牛市行情。在这-轮行情中,追捧绩优股,热炒公司业绩成为与往年不同的最主要特点。如四川长虹、深发展等股票,因为公司业绩优异,股价一涨再涨,而一些公司业绩较差的股票,其价格不涨反跌。投资者如果误买了这些股票,就可能饱尝牛市套牢之苦。
  投资者看中上市公司的业绩,是一种巨大的进步,这说明我国的投资者已经逐渐走向成熟,我国的股市也逐步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在我国目前的股市中,绝大多数人看中公司业绩,并不是以公司业绩来投资,而是用公司业绩去投机,人们往往是将公司业绩作为一个投机的题材,进行短线炒作以博取差价。这种状况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原因。
  一般来讲,投资者看中上市公司的业绩并不是投资的根本目的,其投资的根本目的是追求收益最大化。投资者获取收益的大小,决定着投资者的行为方式。也就是说投资者行为完全受利益驱动,在特定的市场中,如果投资获得的收益大于投机获得的收益,投资者必然趋向于投资;如果投机获得的收益大于投资获得的收益,投资者必然倾向于投机。而投资者获得收益的大小,首先与上市公司的分红有关。上市公司分红问题是一个关系到股票市场发展的、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它直接涉及到上市公司能够给股东多少投资回报。 只有当上市公司能够支付给股东满意的投资回报时,人们才愿意向上市公司投资,否则人们只能去投机,博取短线差价,而股市也只能成为一个高度投机的市场。应当注意的是,上市公司的分红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数量比较问题,有些效益好的上市公司分红比例不高,而投资者仍然愿意向这些公司长期投资,因为这些公司具有较好的成长性,投资者购买的是这些公司的未来,是为了获取长期的差价收益。因此,在研究上市公司的分红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对投资者收益的构成进行研究。 投资者购买股票,是为了获得收益。而投资收益根据其来源和形式不同,又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组成部分。从总体上讲,投资者的收益主要由两部分构成。-部分是股利收益,这种收益主要是通过上市公司分红来实现。上市公司分红又可以采用两种方式,即派现金和送红股。股利收益是投资者向上市公司投资而获得的收益,因此是一种投资收益。另一部分是资本收益,这种收益也叫股票的买卖差价收益,即投资者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股票所获得的收益。许多人将这种收益看成是投机收益,这是不正确的。
  实际上,买卖差价收益也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由于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在公司业绩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其股票价格稳定地增值,而使投资者获得的长期差价收益。这种收益是因投资者长期投资而获得的,所以是一种投资收益。有些上市公司虽然经营业绩不错,但为了增强其成长性,在红利分配时,采取少派现金多送红股的方式,将更多的资金留作公司的发展资本。投资者购买这些公司的股票,虽然短期所获得的现金收益较少,但手中股票增加,通过长期投资也可以获得可观的长期差价收益。
  另一种是通过投资者凭借各种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捕捉市场机会,进行股票短线炒作而获得的短期差价收益。这种收益是投资者通过市场中短期投机的行为所得到的,因此是一种投机收益。投资者收益的构成可由下图表示。
  在股票市场中,只有投资收益大于投机收益,投资者才能倾向于投资而减少投机,使市场中投资的人数大于投机的人数,股票市场才能成为稳定健康的投资市场,否则股票市场只能是一个投机的市场。而投资收益大于投机收益的前提是上市公司的高投资回报和高成长性。上市公司的高投资回报和高成长性又是建立在上市公司业绩不断提高的基础之上的。
  在发达国家,由于大部分上市公司有业绩支撑,有能力支付给投资者较多的投资回报,或者具有较高的成长性,投资者获得的投资收益不仅远远大于投机收益,而且往往大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例如在美国,一年期银行存款的利率为6%,所得利息要交纳15%的联邦税,再减去通货膨胀率3--4%,实际所获利息是很少的。而投资于美国的股票市场,可获得的投资收益较高。因此,在美国有60%以上的公民投资于股市。股市中投资的人数大大高于投机者人数。在投资者中又分为两类人,一类人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上市公司的投资回报,是为了追求上市公司分派的现金。这一类人以老年人居多,考虑现时多于考虑未来。另一类人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购买上市公司的未来,追求的是因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而带来的长期差价收益。这一类人以中青年居多,投资是为了将来养老。 根据不同的投资目的,投资者可以加入不同的基金,由基金公司负责操作。有些公司在分红时通过填表的方式向投资者提供一定的选择,投资者既可以拿走公司分派的现金,也可以自动将现金放回公司,折成红股以在将来获取长期差价收益。美国的投资者获得现金股利,要与其工资收入(超过5万美元以上)一起交纳15%-40%的所得税,而获得红股则不用纳税,这对于向上市公司进行再投资是一种鼓励。
  在我国的股市中,几乎90%以上的人是投机者,在少数的所谓投资者中,大部分人是被长期套牢的被动投资者。这种情况决定了我国股市只能是一个投机性的股市。而形成这一状况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 我国的上市公司分红水平普遍较低, 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较差,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投资收益远远低于投机收益。 
  目前,我国有许多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派现不足0.10元,如果再扣掉20%的个人所得税,投资者投资一年仅仅得到几分钱,而在股市中炒作,股价经常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跳高或跳低0.10元。既然如此,派现的几分钱对投资者来讲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没必要为几分钱去进行长期投资。我国还有许多上市公司的分红额与市价比率不仅远远低于-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甚至低于银行的活期存款年利率。投资者如果不想投机,有钱最好存入银行。如果投资者将钱存入证券公司,即使不买股票,按规定,证券公司要按银行活期利率付给投资者利息。而投资者如果购买了这类股票,得到的回报率反而低于银行的活期年利率,那还不如不投资。在这种条件下,投资者购买股票,只能是为了投机,没有人去重视上市公司的分红了。 
  从公司的成长性方面看,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业绩普遍下降, 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不高,加上市场状况不好,投资者很难通过投资来获得长期差价收益。据有关资料统计,从93年底到95年底,除少数业绩与成长性非常好的公司,资本收益是正数外,其余绝大部分公司的资本收益是负数。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有人会对上市公司进行投资来获取长期差价收益的,只能靠投机来获取短期买卖差价。今年,由于股市出现持续上扬行情,许多人获得了丰厚的资本收益。但是这种资本收益大部分是投资者通过投机炒作而获得的短期买卖差价收益,而不是投资者通过投资而获得的长期买卖差价收益。
  有两方面的情况可以证明这一点。一是目前市场中的投资者,大多数是依靠中短线炒作来博取差价,股市一下跌或回档,马上就将资金全部撤出。而想长期投资,捂一年或几年的人很少。二是股市中许多投资者虽然获得较高的资本收益,但是从上市公司公布的今年的中期业绩和分红水平可以看出,大部分上市公司的经营出现滑坡。这说明,近阶段来投资者的资本收益绝大多数不是因上市公司的成长性而获得的,而是凭借宏观形势的利好博取差价而得到的短期差价收益。
  为了改变我国股市这种不正常的局面,正确引导投资者的行为,使投机的股市转变为投资的股市,我们有必要对上市公司分红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努力提高上市公司给投资者的回报水平。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利益的引导,比强制性的监管更为有效,创造使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大于投机收益的条件,是一个关键。同时, 我们应当看到,在市场上投机炒差价,我赚的钱就是你亏的钱,不过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而投资者本身是不会创造社会财富的,在市场中只有上市公司才能创造社会财富,投资者应当去赚上市公司的钱。因为上市公司用了投资者的钱,就应当付给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 
上市公司分红的规则与程序
  投资者获得的股利收益主要来源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它是通过上市公司分红而得到的。上市公司分红一般是在公司营业年度结束,公司年度决算和公布财务报告之后进行的。大部分公司是在营业年度下一年的4月至7月进行分红。有一些公司,特别是含H股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规定一年进行中期和年终两次分红。中期分红一般只能在中期以前的利润余额范围内分配,并且是在预期本年度结束时不会出现亏损的前提下方可进行。
  上市公司分红是上市公司对利润进行分配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利润主要包括公司的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上市公司对利润进行分配必须严格按《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进行。其分配顺序如下: 
纳税。
  即向国家税务机关依法缴纳所得税。纳税后的净利润称为税后利润。
弥补亏损。
  公司在上一年度存在亏损的必须弥补亏损,否则不能分红。
提取法定公积金(即法定盈余公积金)。
  《公司法》规定,公司在缴纳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后,应当提取百分之十的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的累计总额相当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时,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法定公益金。
  公益金主要是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方面的资金。《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缴纳所得税和弥补公司的亏损后,再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这部分公积金并不是法定必须提取的,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一般是根据公司章程或者由股东大会提议进行提取。剩余利润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
分配优先股股息。
  在上市公司中,如果有优先股股东,则公司应按照一定的股息率向优先股股东分派股息。 
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
  公司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时,可以采取分红利(即派现金)和送红股的方式。如果分派现金,按有关税法规定,公司要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有关的税法还规定,送红股也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目前难以执行。 
  上市公司分红时,除了要严格按照以上的顺序进行外,还必须符合有关的法规要求。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当年未盈利,或者流动资产不足抵偿债务以及公司利润未扣除各项应缴纳税金、未弥补亏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时,均不能分红。此外,公司分红不得影响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不得有与公司章程相违背的分红方案。上市公司分红时,还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实现。
第一,分红预案公布日。上市公司分红时,首先要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分红预案,具体确定本次分红的数量,分红的方式。安排召开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及表决方式。以上内容是由公司董事会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二,分红方案批准及宣布日。董事会制定的分红预案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果未能通过,就要重新修改分红预案。如果讨论通过,获得批准,则要公开公布分红方案及实施的时间。按规定,股东大会讨论分红预案,其公司股票要停止交易一天。公司公布分红方案,其公司股票要停止交易半天。
第三,股权登记日。这是由公司董事会在分红时确定的一个具体日期。凡是在此指定日期收盘之前购买了该公司股票。列入公司名册的投资者都可以作为老股东,享受公司分派的股利。 
第四,除息(或除权)日。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分红之前其股价中包含着股利因素,因此叫含息股(或含权股)。在公司分红时,应当通过一定的技术处理将股价中的股利因素扣除掉,这种技术处理叫作股票的除息(或除权)。公司派现金时,要进行除息处理,送红股时要进行除权处理。股票进行除息除权处理一般是在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进行。股票进行除息(或除权)的这一天就叫作除息(或除权)日。按规定,当日分红的股票应当以除息(或除权)指导价作为开盘价。计算该开盘价的公式如下: (1)除息指导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股息(即每股派现额)
(2)除权指导价 =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平均每股送股数量)
  公司采用送红股分红,除权后,股价高于除权指导价时叫作填权,股价低于除权指导价时叫贴权。填权可以使投资者获利,贴权则使投资者亏损。不管是获利还是亏损,都具有一定的放大效应,因为送股后投资者持有股票的数量比分红前增加了。
第五,送股交易日。沪市规定,公司所送红股在除权日开盘前就通过计算机打入股东的股票帐户,当日即可与老股一起进行交易。而深市规定,除权日只有老股可以进行交易,除权后的第三日为送股交易日,在这一日开盘前,计算机将所送红股打入股东的股票帐户。 
第六,派现日。沪市派现金采取红利权交易的办法。每隔一定时期由上交所公布一批派现公司的名单和扣税后各公司分派现金的数额,并且确定这些公司红利权交易的开始时间及截止日期。在红利权交易的时间内,享受分红的股东按照自己所持有分红股票的数量以及每股扣税后分派现金的数额填写卖单,卖出红利权,相应的资金通过电子计算机系统自动打入股东的资金帐户。而深市则是将公司分红后的某一日确定为派现日,在这一天,电子计算机系统自动将公司分派的现金红利(扣税后的)打入股东的资金帐户。深市的这种派现方式比较简单,减少了投资者的麻烦,但是有许多证券公司无法打出分派现金的交割清单,不利于投资者查收与记帐。 
上市公司分红的形式与内容
  在国外发达的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分红大致可以分为4种形式。 
(1)现金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分红时向股东分派现金。这种分红方式可以使股东获得直接的现金收益,方法简便,是分红的主要形式。但是在确定分派现金比例时,往往存在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矛盾。分派现金过多,受到股东的欢迎,但是公司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就会减少,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而分派现金过少,虽然公司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增加,但是股东的眼前利益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
(2)股票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以本公司的股票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这种分红形式即送红股的形式。所送红股是由红利转增资本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形成的,属于无偿增资发行股票。由于所送股票是按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分派的,每位股东在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发生变化。同时,这种分红方式只是使公司帐户上的一部分留存收益转化为股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并未受到影响。送红股方式的好处在于,现金股利可保留在公司内部,防止其流出公司,既增加了公司的资本,又扩大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股东活动分派的股票不需支付现金,而且在一些发达国家,获得股票股利可以不缴纳所得税。 
(3)财产股利形式。即公司以持有的财产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主要是以公司所持有的其它公司的有价证券作为股利发放。有时也可以用自己公司的产品等实物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这样做既扩大了产品销路又保留了现金。
(4)负债股利形式。即公司用债券或应付票据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通过这种分红形式,股东虽然没有得到现金收益,但是通过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可以获得利息,也可达到股东的投资目的。
  在以上四种分红形式中,现金股利形式是西方最普遍的一种分红形式。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主要采取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分红方式。在证券市场建立的初期,采取现金股利形式分红的上市公司较少,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采取现金股利形式分红的公司越来越多。在1995年的红利分配中,沪市采取现金股利形式分红的达到101家,深市达到73家,均超过分红公司总数的半数以上。这说明在我国,现金股利形式已成为上市公司分红的主要形式。此外,股票股利形式也是我国上市公司在分红过程中采用的一种重要形式。但是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正在逐渐规范,最主要的问题是股票股利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在这一问题上曾经出现过两种错误作法。 
  一种作法是将配股作为股票股利分红。这种作法在前几年非常流行,而且一度成为上市公司分红的主要方式。配股实质上是,一种有偿增资发行,是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一种方式。上市公司配股时,需要股东花钱认购,制定的配股价格虽然低于老股的价格,但实际上也是一种高溢价发行,一般上市公司制定的配股价都在2元多至6元多,最高的达到8元多,远远高于面值。而且认购配股后,一除权,老股价格立即大幅下降,股东并没有从公司本身得到什么利益,反而还要向公司集资。
  有许多投资者,作了几年公司的股东,没有从公司分到l分钱,而且公司每年分红时配股,还要交钱,因此投资者不满地提出质询,到底是谁给谁分红?一般来讲,如果股市行情看涨时,股东还能通过配股在市场中博取一些差价。但是在前几年股市持续低迷,许多投资者被严重套牢的情况下,有一些公司还采取配股的方式分红,使投资者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例如某公司股票价格已大幅下跌至2.50元,投资者已被套得很深,但该公司却推出了配股方案,每股配股价2.40元。股民不想配股,就得将手中已方亏很大的股票割肉卖出。
  如果不愿意冒着巨大亏损的风险忍痛割肉,就得配股,否则配股除权后,手中的股票价格还要下跌。可是参加配股的话, 股民拿出资金已经很困难,因此当时市场中曾流传着拿股民当人质,强行配股的说法。在市场低迷时,这种用配股代替分红的作法,不仅对投资者造成很大的伤害,而且也不利于上市公司自身的发展。因为通过配股,不但可以节省分红资金,而且可以大量集资,因此上市公司不是把精力放在如何搞好经营多创造利润方面,而是想方设法多找股民要钱,这种状况怎么会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呢?还有一些经营业绩很差的公司,用配股代替分红,来掩盖公司的业绩。甚至有个别不规范的公司,刚上市时只有资本几十万元,但是通过几年的高比例配股,竟然是资本金扩充至一亿5千万元,而经营业绩却越来越差。
  面对配股中出现的问题,证监会曾几次下文件,规定配股比例不能超过公司发行在外总股本的30%。但有许多公司采取先送股再按30%配股的方法,使刚送的红股也参加配股,其实际配股比例突破了30%。由于上市公司在配股时出现的不正常规象,证监会又对配股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没有达到10%以上的,不得配股。这一规定对乱配股的行为起到了很大的限制作用。但是天津的一家上市公司,本来公布的财务报告中净资产收益率只有9%多一点。为了配股, 又另请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重新核算,使净资产收益率超过了10%。这实际上是一种打擦边球的不规范的作法。
  随着市场的逐步规范化,目前已经将配股与分红区分开来。配股已经不能算作是分红的一种方式。但是有些公司采取先配股,然后再派现金或送股的办法。这样,不但是刚配的股票也参加送股使股本迅速扩大,而且是先拿股民的钱,再分给股民钱,上市公司等于没出钱。分红变成了一种游戏。因此有必要对配股的时间进行限制性规定,配股时间与分红时间保持一定间隔。 
  另一种作法是将公积金转增资送股与红利转增资送股混淆起来,均作为分红的内容。 送股属于无偿增资,即上市公司扩充股本增发股票,股东在认购时不用花钱。由于送股的形成方式不同,因此上市公司向股民送股时,不一定都是分红。送股按照形成方式可以分为红利转增资形式的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资送股,后者又分为盈余公积金转增资形式的送股以及资本公积金形成的送股。红利转增资是指上市公司分红时,不是将现金红利分给股东,而是将其留在公司内部,转为资本,相应地将一定比例的股票作为股利送给股东。 
  红利转增资送股,属于上市公司分红的内容。盈余公积金是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一种公积金。由于盈余公积金的来源是公司的净利润,是通过分配形成的,因此盈余公积金与未分配利润在性质上可以认为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盈余公积金具有指定的用途。盈余公积金的用途是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和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分派红利。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用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股份,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应当注意的是,有关文件还规定,公司无盈利时,一般不得分派股利。但当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超过全部注册资本的50%时,经批准,可以按不超过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我国股份制企业规定6%)分派红利。资本公积金是指从公司的利润以外的收入中提取的一种公积金。其主要来源有股票溢价收入、财产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赠资产等。资本公积金的来源不是公司的利润,因此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送股不能作为上市公司分红的一种内容(除了美国的少数州之外)。资本公积金的用途是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我国没有对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数量进行规定。有些国家的公司法规定了在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足弥补亏损的前提下,可以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 
目前,我国的许多上市公司在分红时,往往将公积金转增资本送股与红利转增资本送股混在一起,作为红股向投资者分红。这不仅是一种概念上的混淆,而且这种作法对实际也存在一些害处。首先这种作法容易掩盖公司的不良业绩,分红时现金不够,用股票凑。其次,滥用资本公积金高比例送股作为分红,容易引起股市过度投机,而由于每股净资产被严重稀释,平均每股的业绩大幅降低。 
  因此股价一除权后,就很难上涨,甚至不断下滑。股民形象地把这种情况叫作一除权就死。例如厦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8股,投资者以为这家公司业绩很好,将其股票炒至20多元,除权后,在大盘不断上涨的情况下,该股票却难以上涨。至8月底公布中期业绩时,该公司每股收益只有4分钱,消息一出,其股价应声跌去几元钱,其股东损失惨重。
  再次,还有一些新上市的公司,在发行股票时,采取缩容上市的办法,减少公司的总股本,待上市后,利用分红,通过资本公积金高比例送股的办法再将股本进行扩充。这种作法,既节约了本省上市的计划额度,又应付了股东的分红需要。纯粹是一种钻政策空子,欺骗股东的行为。
  证监会已下发文件对缩股上市的作法进行制止。同时,证监会于96年7月25日颁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的送股方案必须将以利润派送红股和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予以明确区分,并在股东大会上分别作出决议,分项披露,不得将二者均表述为送红股。这一规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严格区分了以送股方式分红的内容,为规范上市公司的分红行为创造了条件。但是我们应当看到,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绝大部分都是通过高溢价发行的股票,致使公司形成了大量的资本公积金。 
  有些公司,资本公积金大于公司股本几倍,公司中这种大量资本公积金的存在,为高比例送股提供了条件。如果不加控制地让公司随意送股,将会扰乱市场交易。因此有必要对资本公积金的数量以及转增资本的比例进行控制。 
 在股票市场中,由于投资者是最重要的投资主体,股票的市场价格反映了投资者投资的成本与水平,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投资回报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股市的发展,因此,有必要从投资者的角度对投资回报问题进行更进一步的分析。在分析中,各公司派现额指标采用扣税后数额,即投资者实际所得额。因为各公司公布的派现额有的含税,有的不含税,而且扣税比例不同,只有不含税的派现额可以得到较完整的数据,而含税的派现额无法得到完整的数据,因此不能将含税的派现额作为统一的指标。此外,研究上市公司派现额是为了与其它投资方式进行比较,银行储蓄获得利息及购买国债获得债息,都是不扣税的。因此,上市公司派现额应取扣税后的数额,才能在统一标准下进行比较。 
  总之,我国上市公司分红水平是比较低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分红水平低也不一定不正常。一是上市公司收益较好,但是为了公司将来的发展,而多积累资金,少分红。二是上市公司成长性很好,其股票稳定增值,投资性资本收益比较可观,相对分红水平较低。
  首先,从上市公司收益分配来看,分红率(分红额与收益比率)体现了上市公司的分配政策,直接反映了上市公司分红额占收益的比例。在我国,深市平均分红率为67.53%(扣税后),沪市平均分红率为67.19%(扣税后),而美国一般分红率在60%左右,说明我国的分红率并不低。
  其次,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并不高。1995年,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资本收益是负数,1996年,由于股价不断上涨,上市公司的资本收益增加很多。但是资本收益的增加,并不是建立在上市公司成长性提高的基础上的。因为从1996年中期业绩公告中可以看出,与1995年相比,许多上市公司的业绩都出现了滑坡。深市亏损公司从10家扩大到16家,沪市亏损公司从6家扩大到10家。许多公司由于业绩滑坡幅度较大,中期报告一公布,股价应声而跌,股民称其为报表炸弹。 
  例如中川国际这家上市公司,在96年4月就发现其对乌干达一电站的投资出现重大问题,但却仍公布95年分红方案为每十股送四股,收益为0.52元,引起投资者热炒其股票,其股价被炒至十几元。该公司在96年8月底公布的96年中期财务报告中才承认其投资出现巨额亏损,平均每股亏损0.77元,因此十送四的分红方案被迫取消。消息一出,该公司的股票在两天的时间里,从11.99元狂跌至5.50元,给股东造成巨大的损失。
我国上市公司分红率不低,成长性不高,而分红水平很低,这是一种不健康的状态。它促使投资者不重视投资,助长投机,使股市缺乏健康发展的条件。而投资者不重视投资,不重视分红,又使上市公司逃避必要的监督,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分红水平较低,而且, 分红水平低并不是因为上市公司考虑其发展,为了多积累而造成的。其主要原因在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较高,而业绩水平较低。
  首先,我国上市公司股票都是通过高溢价方式发行的。面值一元的股票,往往定价6--7元,甚至十几元发行。一级市场的高溢价发行,使二级市场只能在高价区炒作,这不仅提高了投资者的购股成本,增加了投资风险,而且,由于上市公司钱来得容易, 往往不重视生产经营管理,拿着股东的钱,乱投资,搞投机,使企业业绩水平下降。而业绩水平下降,在前几年可以通过分红时配股进行掩盖。在95年分红时,一个很突出的现象是通过动用溢价发股而形成的资本公积金高比例送股来掩盖业绩的不良状况。
  其次,我国的上市公司,绝大部分仍然是转企不转制,许多公司董事长由上级主管任命。国家股缺乏规范的、人格化的代表,公司中的大股东,一票说了算,公司内部缺乏真正的监督机制,不尊重社会股东的权益,不思给社会股东合理回报的现象非常普遍。而恰恰是社会股东通过高溢价购买了公司股票,为公司作出了巨大的奉献,与其他股东相比,得到的回报却比较低。 再次,上市公司本应是我国企业中的排头兵,但是有许多由国有企业改组的公司,原有设备就比较落后,本应重视更新改造,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但是企业改组为公司后,虽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了大量的资金,但不是搞内涵扩大,而是盲目地搞规模扩大,使企业固定资产无法更新,生产力水平难以提高,极大地影响了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导致公司业绩不断滑坡。从96年上市公司中期报告中可以看出,公司业绩滑坡的情况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如果今年下半年,这种趋势未能改变,96年上市公司分红水平也将大打折扣。
  最后,上市公司与股票市场两层皮,缺乏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内在机制。在健康的股市中,股票价格主要是由公司的业绩决定的,而股票价格的高低,对公司业绩又起到一种客观评价的作用。如果公司业绩不好,股票价格降低,投资者因利益受到损害,必然要在公司内部采取用手投票的方式对公司领导层施加内部压力,或者在股票市场中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表态,给公司领导层施加外部压力,迫使公司领导层不断努力提高公司的经营水平及业绩水平,改变公司的形象。 而我国的上市公司国家股占大头,社会股东难以施加内部压力。在股票市场中, 投机者占多数,股票价格主要由各种投机因素与题材决定,不能对公司业绩起到正确的评价作用,上市公司与股市互相脱节,公司亏损,其股票却可以炒出天价。公司业绩提高,也仅仅是被投机者当作-个借口或炒作题材进行投机。在这种过度投机的情况下,市场失真,使投资者不重视投资,使上市公司不重视给予股东的投资回报。 
  要改变以上的不正常状况,必须从投资者、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三方面抓起。
第一,要提高投资者素质,转变投资理念,增强投资意识,规范机构投资者行为。
第二,要使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科学化,形成内部制约机制,尊重社会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高科技含量,走内涵化道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第三,加强股票市场的基本建设,规范交易行为,严格监管, 严格禁止操纵市场价格的过度投机行为。培育投资者,建立股市与上市公司的内在联系机制,使股价变动能真正反映上市公司的业绩水平及成长性,促使股票市场健康地向前发展。
上市公司分红过程中的复杂状态
  我们对上市公司1995年分红方案进行了统计分析,在研究中感到困难很大。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分红过程中的操作及信息公布上很不规范,致使上市公司分红过程中出现非常复杂的状态,以致于想按照一种统一的标准对上市公司分红方案进行比较都很困难。 
从分红的时间上看,可分为几种情况:
(1)3年分一次红利。例如四川电器和山东农药两家公司均是将93年、94年和95年的红利一并分配;
(2)2年分一次红利。例如北京天龙、鞍山信托等公司将94年与95年红利一起分配;
(3)一年分一次红利。这是大多数上市公司的作法;
(4)1年分两次红利。例如广州广船、上海石化等有H股的公司,一般采取了每年中期和末期两次分红的办法。为了统一比较的标准,对于3年分红一次或2年分红一次的公司,必须求出一年分红数量的平均值。对于一年分红两次的公司,必须将中期分配加上末期分配的数额以求出一年的分红数值。
从分红的形式上看,可以分为几种情况:
(1)只派现金。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公司采取了派现金分红的形式; 
(2)只送红股。例如四川长虹等公司将红利转增资送股而不派现金;
(3)既派现金,又送红股。例如深中集95年的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3股红股并派3元现金。为了统一标准进行比较,我们将上市公司每送一股折为派现金1元。
从上市公司公布的派现金额是否含税,可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含税。即上市公司公布的分派现金的数额是没有扣除个人所得税的,例如深振业公司公布每10股派2元是含税的;
(2)不含税。即上市公司公布的分派现金的数额已扣掉个人所得税,例如渝三峡公司公布的每10股派0.4元是已扣税的;
(3)同时公布含税与扣税后两种分派现金指标的。目前同时公布含税与扣税两种分派现金指标的公司比较少,而且扣税的比例也不相同。例如渝开发公司每10股派2元,扣税后为1.80元,扣税比例为10%,而鄂猴王每10股派1.50元,扣税后为1.20元,扣税比例为20%。由于各公司扣税比例不同,对于上市公司只公布含税或只公布不含税分派现金的指标,无法按照统一比例推算,很难形成统一的标准,造成资料采集的困难。因此,证监会有必要对上市公司作一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布分派现金情况时,必须同时明确公布含税和扣税后两种数额,以便对上市公司进行统一的比较。 
从送股的内容看,可分为三种情况:
(1)红利转增资送股。例如川长江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10股,均是由红利转增资送股;
(2)盈余公积金转增资送股。例如陕民生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2股,其中用红利转增资本2254.5万元,动用439.7万元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送股;
(3)资本公积金转增资送股。例如新世界每10股送8股,其中有6股是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送股的。在95年的分红方案中,许多上市公司将送股的内容混淆,将资本公积金转增送股也作为分红,这是完全错误的。而要将这些不属于分红的送股进行分离,又比较困难。许多送股的公司根本没有明确说明送股中有多少比例是红利转增资送股,有多少比例是资本公积金转增资送股。其中有些公司在股东大会分红公告或公司年终财务报告中提到分红时动用了多少万元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我们可按其与可分利润的比例推算资本公积金送股的比例,但是也有一些公司没有作出说明,使资本公积金送股进行分离很困难。因此,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送股方案必须将以利润派送红股和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予以明确区分的规定是非常正确的。 
从分红资金范围上看,可分为四种情况:
(1)用全部当年可分红利润分红。这是指上市公司将当年可分红利润,通过分红全部分光;
(2)用一部分当年可分红利润分红。这是指上市公司并未将当年可分红利润一次全部分光,而是拿出其中的一部分进行分红,另一部分则作为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3)用上年未分配利润与当年可分红利润进行分红。这种情况使上市公司分红范围扩大,平均每股的分红水平可以提高。应注意,上年未分配利润与公司上年未分配不同,它是在上年分配之后结余的利润。可以转入本年度参与分红;(4)因上年(或几年)未分配,将上年应分红的全部利润与今年可分红利润一并分配。 
从参与分红的主体看,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同一公司中,国家股、法人股股东和个人股股东一起参与分红。但是往往分红方案不同。国家股、法人股等公股股东一般是派现金,而个人股股东一般是送红股(按与派现等值来送股); 
(2)同一公司中A股股东与B股或H股股东一起参与分红。一些上市公司既发行了A股,又发行了B股或H股,这些上市公司在分红时,往往向A股股东送股,而向B股或H股股东派现金。一般来说,个人股股东在分红时愿意上市公司送股,因为派现金对其高价购买的股票来说,微不足道。而送股在市场看好时,可以卖出好价钱,即通过填权获取更大的收益。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或B股与H股股东则不同,他们往往愿意派现金,因为这些股东手中的股票成本较低,派现金可直接获得可观的收益,送红股对他们意义不大,搞不好送股后贴权,反而会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特别是对国家股与法人股等公股股东而言,如果参与送红股,分红后,所得红股还属于公股,暂时不能上市流通,无法变现,利益将大大受到影响。 
  作为上市公司来讲,他们愿意送股,一方面顺应了个人股股东的愿望,另一方面可以使大量现金保留在公司内部。但是上市公司不敢违背公股股东和B股或H股股东的意志,因此在分红时,往往出现上述情况。这是一种不合理的分配行为,所以今年7月25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不得向一部分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而向其他股东派发股票红利, 从而解决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