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立志传存档在哪: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简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8 05:49:08
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简报
来源: 2011-02-11 15:38

 

 

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工作简报

 

 

第1期

 

 

 

民  政  部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2月10日

全国老龄办

 

 



 

编者按:为交流和借鉴各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推动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部领导同意,民政部、全国老龄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了“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简报”。请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地民政厅(局)和老龄办踊跃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我们将及时摘编通报。

 

 

各地贯彻落实全国社会养老

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情况通报

 

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结束后,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加以贯彻落实。

一、主动请示汇报,争取政府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各省级民政部门均召开党组会议或厅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黑龙江、广东、重庆、河北、河南、甘肃、海南、福建、广西、大连等省市抓住契机,及时向省(市)政府做专题汇报,争取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本地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山东省民政厅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报告。郭兆信副省长主持召开省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就研究贯彻全国会议事宜进行深入研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优先发展养老服务的指导方针,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任务来抓,加强协调配合,抓紧制定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本着从宽从快原则,抓紧研究出台为老服务的具体政策,切实把“十二五”期间山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谋好局、布好篇。

江西省民政厅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报告,主管省长要求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探索实施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养老机构运营模式,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湖北省民政厅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省委常委、分管副省长张岱梨,专题到省民政厅调研养老服务工作,要求加强对机构养老、社区服务、居家养老、老龄产业、高龄津贴等问题的政策研究,以省政府名义尽快出台《关于优先发展养老服务的意见》,出重手解决老龄化的问题,并责成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拿出具体落实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向自治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刘慧副主席作出批示:“老有所养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战略,要有紧迫感和责任感。指示:1、先与发改委联系在“十二五”规划中原则提出纳入规划的意见;2、组织力量制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支持,专题报政府研究;3、抓好当前既定工作的完成”。

二、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安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江苏、河北、甘肃、福建等地利用召开民政工作会议、全体干部工作会议、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会议、老龄工作会议等机会,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研究安排具体贯彻落实意见。部分省市专题召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浙江、湖北、河南、江西、广西等省市正筹备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

广东省召开了全省首次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会议,省长黄华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全省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总体目标,明确了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黑龙江省召开了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命名表彰全省第一批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社区,部署安排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措施,副省长孙永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四川省召开了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传达了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总结了近年来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研究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青岛市召开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总结了近两年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成绩,参观了社会养老服务示范机构和设施,做了典型经验交流,并对今后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建立组织协调机制,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广东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省老龄委组织协调、民政牵头实施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浙江省建立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合作,形成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省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

江西省拟成立省政府层面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将已经成立的全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全省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贵州省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民政、发改委、财政、国土、卫生、建设等部门为成员的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形成合力。

湖北、广西、福建、黑龙江、贵州等地民政厅成立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厅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处。

四、制定专项规划,统筹“十二五”时期社会养老服务建设

上海、吉林、四川、湖北、海南、青岛等地对“十二五”时期社会养老服务发展进行了总体谋划,明确了总体思路和基本任务。

广东、贵州、广西、福建、大连等地拟编制本地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科学谋划“十二五”期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指标、重点项目、重点举措等,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江苏、浙江等地正编制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社会福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等三个文件,结合人口老龄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养老服务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湖北、河北、山东、宁夏、江西等地正在抓紧编制本地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向和奋斗目标,落实保障措施,并努力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山西、甘肃、重庆、黑龙江、宁波等地结合会议精神,对本地区《“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进行了讨论和修改,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本地区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五、明确工作重点,做好201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各地均按照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2011年本地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

上海市2011年将着重试行社区养老居住地服务和管理模式、加快养老服务立法进程、研究编制养老福利设施用地市级专项规划。

浙江省2011年将重点推进五项工作:一是探索建立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体系,目前已在杭州等地开展试点;二是大力发展养老机构;三是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四是全面开展养老服务示范活动;五是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省、市、县各级机构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政府职能部门数据库管理。

江苏省2011年的重点工作是:一是建立和完善尊老金制度,在全省全面推行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尊老金制度;二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四是以点带面促进整体发展;五是加强养老服务评估工作。

湖北省2011年将在完成公办城市福利机构建设县市区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一批城市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7个城市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养护中心,下发《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试行)》。

江西省2011年将加快推动农村公办敬老院进行事业单位登记,构建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化管理服务网络,推进养老服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川省2011年将安排省本级福彩公益金1649万元,在全省18个市创建54个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并在“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相应经费推动该项工作。

 

 

 

 

 

 

 

 

 

 

 

 

 

 

 

 

 

 

 

 

 

 

 

 



呈报:部党组成员。

抄送:全国老龄办、办公厅、优抚安置局、社会救助司、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规划财务司、社会福利中心、信息中心。

发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老龄办。

(共印200份,存档3份)

 

     签发:李立国                   审核:陆颖               编辑:张晓峰、任娜